莊子集解·卷一·内篇


養生主第三

順事而不滯於物,冥情而不攖其天,此莊子養生之宗主也。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生有窮盡,知無畔岸。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向云:「殆,窮困。」已而爲知者,殆而已矣。已,止也。事過思留,其殆更甚。言以物爲事,無益於性命。爲善无近名,爲惡无近刑。王夫之云:「聲色之類,不可名爲善者,即惡也。」二語淺說。緣督以爲經,李頤云:「緣,順。督,中。經,常也。」李楨云:「人身惟脊居中,督脈並脊而上,故訓中。」王夫之云:「身後之中脈曰督。緣督者,以清微纖妙之氣,循虛而行,自順以適得其中。」深說。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全其有生之理。可以養親,以受於親者歸之於親,養之至也。可以盡年。天所與之年,任其自盡,勿夭折之,則有盡者無盡。從正意說入,一篇綱要,下設五喻以明之。

庖丁爲文惠君解牛,釋文:「丁其名。崔、司馬云:『文惠君,梁惠王。』」成云:「解,宰割。」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蘇輿云:「說文:『踦,一足也。』膝舉則足單,故曰踦。」砉然嚮然,奏刀騞然,司馬云:「砉,皮骨相離聲。」崔云:「砉音畫。騞音近獲,聲大於砉也。」成云:「砉然嚮應,進奏鸞刀,騞然大解。」莫不中音。釋文:「中,丁仲反。下同。」合於桑林之舞,司馬云:「桑林,湯樂名。」崔云:「宋舞樂名。」釋文:「左傳『舞師題以旌夏』是也。」乃中經首之會。向、司馬云:「經首,咸池樂章也。」即堯樂。宣云:「會,節也。」文惠君曰:「譆!李云:「歎聲。」善哉!技蓋至此乎?」庖丁釋刀對曰:「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成云:「進,過也。」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无非牛者。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也。成云:「操刀既久,頓見理間,才覩有牛,已知空郤。亦猶服道日久,智照漸明,所見塵境,無非虛幻。」方今之時,臣以神遇,向云:「暗與理會。」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成云:「官,主司也。」案:「官」承上,專以目言。目方覩其跡,神已析其形。依乎天理,成云:「依天然之腠理。」批大郤,字林:「批,擊也。」成云:「大郤,間郤交際之處。」郭音卻。道大窾,郭慶藩云:「窾當爲款。漢書司馬遷傳注:『款,空也。』謂骨節空處。」因其固然。技經肯綮之未嘗,俞云:「技蓋枝之誤。枝,枝脈;經,經脈。枝經,猶言經絡。素問王注引靈樞經云:『經脈爲裏,支而横者爲絡。』支、枝通作。經絡相連處,必有礙於遊刃,庖丁因其固然,故無礙。」釋文:「肯,著骨肉。司馬云:『綮,猶結處也。』音啟。」言枝經肯綮,皆刃所未到。嘗,試也。而況大軱乎!軱音孤。崔云:「槃結骨。」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崔云:「族,眾也。」俞云:「謂折骨,非刀折。左傳曰:『無折骨。』」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數千牛矣,而刀刃若新發於硎。釋文:「磨石。」彼節者有間,節,骨節。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間,恢恢乎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雖然,每至於族,郭云:「交錯聚結爲族。」吾見其難爲,怵然爲戒,視爲止,郭云:「不屬目他物。」行爲遲。郭云:「徐其手。」動刀甚微,謋然已解,謋與磔同,解脱貌。如土委地。提刀而立,爲之四顧,爲之躊躇滿志,郭云:「逸足容豫自得之謂。」案:田子方篇亦云:「方將躊躇,方將四顧。」善刀而藏之。」釋文:「善,猶拭。」文惠君曰:「善哉!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牛雖多,不以傷刃,物雖雜,不以累心,皆得養之道也。一喻。

公文軒見右師而驚曰:司馬云:「公文姓,軒名,宋人。」簡文云:「右師,官名。」「是何人也?惡乎介也?介,一足。天與,其人與?」司馬云:「爲天命與,抑人事也?」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獨也,司馬云:「獨,一足。」案此與德充符篇三兀者不同:介者天生,兀者人患。人之貌有與也。郭云:「兩足並行。」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形殘而神全也。知天則處順。二喻。

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中。蘄同期。猶言不期而遇。下同。李云:「樊,藩也,所以籠鳥。」神雖王,不善也。釋文:「王,于況反。」不善,謂不自得。鳥在澤則適,在樊則拘;人束縛於榮華,必失所養。三喻。

老聃死,司馬云:「老子。」案:老子不知其年,此借爲說。秦失弔之,釋文:「失音逸。」三號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則弔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爲其人也,謂真人不死。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弔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會之,必有不蘄言而言,不蘄哭而哭者。所謂「不言而信,不比而周」也。會,交際。言,稱譽。言老子誠能動物,我之不哭,自有說也。是遯天倍情,忘其所受,釋文:「遯,又作遁。」是,謂老聃。情,乃惠子所謂情,見德充符篇。受者,受其成形。古者謂之遁天之刑。語又見列禦寇篇。德充符以孔子爲天刑之,則知「遁天刑」是讚語。舊解並誤。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縣解。」釋文:「縣音玄。」成云:「帝,天也。」案:大宗師篇云:「得者時也,失者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謂縣解也。」與此文大同。來去得失,皆謂生死。德充符郭注亦云:「生爲我時,死爲我順;時爲我聚,順爲我散也。天生人而情賦焉,縣也。冥情任運,是天之縣解也。」言夫子已死,吾又何哀!四喻。

指窮於爲薪,以指析木爲薪,薪有窮時。火傳也,不知其盡也。形雖往,而神常存,養生之究竟。薪有窮,火無盡。五喻。



校勘記

 校:「窮困」,釋文作「疲困之謂」。

 校:「絡」原誤「路」,據集釋引俞樾說改。

 校:「鳥」,釋文作「雉」。

 校:「于」原誤「千」,據釋文改。

字數:1615,最後更新時間:202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