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正義卷二十二

子張第十九


集解

凡二十五章

子張曰:「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祭思敬,喪思哀;其可已矣。」【〔注〕致命,不愛其身。】

正義曰:真德秀《四書集編》:「義、敬、哀皆言『思』,致命獨不言『思』者,死生之際,惟義是徇,有不待思而決也。」

子張曰:「執德不弘,通道不篤,焉能爲有?焉能爲亡?」【〔注〕孔曰:「言無所輕重。」】

正義曰:「執德」,猶言據德。「弘」者,大也。執德不弘,即子夏所言「小道」,不能致遠者也。「篤」者,厚也,固也。當時容有安於小成,惑於異端,故子張譏之。

〇注:「言無所輕重。」 〇正義曰:皇疏云:「世無此人,則不足爲輕;世有此人,亦不足爲重。」

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注〕孔曰:「問與人交接之道。」】 子張曰:「子夏云何?」對曰:「子夏曰:『可者與之,其不可者距之。』」子張曰:「異乎吾所聞:君子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距我,如之何其距人也?」【〔注〕包曰:「友交當如子夏,汎交當如子張。」】

正義曰:「距」者,棄絕之意。《荀子•仲尼注》:「拒,敵也。」《漢書•趙廣漢傳注》引晉灼曰:「距,閉也。」「距」與「拒」同。《論語釋文》云:「距,本今作拒。」案:《漢石經》作「距」,邢疏本、《集注》本皆作「拒」。翟氏灝《考異》:「《漢石經》『可者』下,「者距」上,凡闕四字,今此閒有五字,疑漢本無其字。」「嘉」者,《說文》云「美也」。「嘉善」猶尊賢,互辭。「矜」者,《詩•鴻雁傳》「憐也」。

〇注:「友交當如子夏,汎交當如子張。」 〇正義曰:注以二子論交,各有所宜,非互訾也。鄭注云:「子夏所云,倫黨之交也;子張所云,尊卑之交也。」尊卑亦是汎交,倫黨則與爲同類,是友交矣。蔡邕《正交論》:「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而二子各有所聞乎夫子。然則其以交誨也:商也寬,故告之以距人;師也褊,故告之以容眾,各從其行而矯之。若夫仲尼之正道,則汎愛眾而親仁,故非善不喜,非仁不親,交游以方,會友以仁,可無貶也。」蔡邕此言,以二子所聞,各得一偏,其正道則汎愛眾即汎交,親仁即友交,義與包、鄭相發矣。世儒多徇子張之言,以子夏爲失。案:《呂氏春秋•觀世篇》:「周公旦曰:『不如吾者,吾不與處,累我者也。與我齊者,吾不與處,無益我者也。惟賢者必與賢於己者處。』」又上篇子曰「毋友不如己者」,並子夏所聞論交之義。《大戴禮•衛將軍文子篇》:「孔子曰:『《詩》云:「式夷式已,無小人殆。」而商也,其可謂不險也。』」盧辯注:「言其鄰於德也。」子夏之行,抑由所聞而然,固無失矣。

子夏曰:「雖小道,【〔注〕小道謂異端。】 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注〕包曰:「泥難不通。」】 是以君子不爲也。

正義曰:《周官•大司樂注》:「道多才藝。」此小道亦謂才藝。鄭注云:「小道,如今諸子書也。」鄭舉一端,故云「如」以例之。《漢書•宣元六王傳》:「東平王宇上疏求諸子及太史公書,上以問大將軍王鳳,對曰:『諸子書或反經術,非聖人,或明鬼神,信物怪。《太史公書》有戰國縱橫權譎之謀,不可予。不許之辭宜曰:五經,聖人所制,萬事靡不畢載。夫小辯破義,小道不通,致遠恐泥,皆不足以留意。』」《藝文志》:「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爲也。』然亦弗滅也。閭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後漢書•蔡邕傳》:「上封事曰:夫書畫辭賦,才之小者,匡國理政,未有其能。昔孝宣會諸儒於石渠,章帝集學士於白虎,通經釋義,其事優大,文、武之道,所宜從之。若乃小能小善,雖有可觀,孔子以爲致遠則泥,君子故當志其大者。」據此,則小道爲諸子書,本漢人舊義,故鄭注同之。江熙曰:「百家競說,非無其理。」用鄭義也。

〇注:「小道,謂異端。」 〇正義曰:焦氏循《補疏》:「聖人一貫,則其道大;異端執一,則其道小。孟子以爲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能通天下之志,故大。執己不與人同,其小可知,故小道爲異端也。」

〇注:「泥難不通。」 〇正義曰:「泥難」二字連讀。鄭注云:「泥謂滯陷不通。」與包義同。《漢書•五行志中》之上:「震遂泥。」注引李奇曰:「泥者,泥溺於水,不能自拔。」《爾雅•釋獸》:「威夷,長脊而泥。」郭注:「泥,少才力。」亦滯難之義。

子夏曰:「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可謂好學也已矣。」【〔注〕孔曰:「日知其所未聞。」】

正義曰:皇疏云:「日知其所亡,是知新也;月無忘所能,是溫故也。」劉氏宗周《學案》:「君子之於道也,日進而無疆,其所亡者,既日有知之,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至積月之久而終不忘,所謂『學如不及,猶恐失之』者矣。」

子夏曰:「博學而篤志,【〔注〕孔曰:「廣學而厚識之。」】 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注〕切問者,切問於己所學未悟之事。近思者,近思己所能及之事。汎問所未學,遠思所未達,則於所學者不精,所思者不解。 】

正義曰:《中庸》言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爲執善固執之功,與此章義相發。擇善固執是誠之者,誠者,所以行仁也,故曰「仁在其中」。

〇注「廣學而厚識之。」 〇正義曰:注以志爲識,謂博學而識之也。《集注》讀志如字,謂篤志好學也:亦通。

〇注:「近思己所能及之事。」 〇正義曰:此從皇本校改,邢本脫「近」字,「所」下衍「未」字。

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學以致其道。」【〔注〕包曰:「言百工處其肆則事成,猶君子學以致其道。」】

正義曰:《說文》云:「肆,極陳也。」凡陳物必有所居之處,故市廛爲貨物所居,亦通名肆。俞氏樾《羣經平議》:「《周易•說卦傳》『巽爲工』,虞翻曰:『爲近利市三倍。』子夏曰『工居肆』,然則此肆字即市肆之肆。市中百物俱集,工居於此,則物之良苦,民之好惡,無不知之,故能成其事。」案:「致」如「致知」、「致曲」之致。致者,極也,盡也。《禮記•大學》云:「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止至善則致其道之謂;故大學又言:「君子無所不用其極。」極、致義同。趙氏佑《溫故錄》:「此『學』以地言,乃『學校』之學,對『居肆』省一居字,即國語稱『士羣萃而州處,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者也。《學記》:『大學之教也,退息必有居學。』」此說亦通。

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注〕孔曰:「文飾其過,不言情實。」】

正義曰:皇本「必」下衍「則」字。

〇注:「文飾其過,不言情實。」 〇正義曰:小人不欲改過,故於人之責之也,則爲文飾之言以自解說,若爲無過者然。《史記•孔子世家》齊羣臣對景公曰:「君子有過,則謝以質;小人有過,則謝以文。」文謂文飾也。《孟子》云:「且古之君子,過則改之;今之君子,過則順之。」又云:「今之君子,豈徒順之,又從爲之辭。」「辭」即文也。

子夏曰:「君子有三變:望之儼然,即之也溫,聽其言也厲。」【〔注〕鄭曰:「厲,嚴正。」】

正義曰:望之,謂遠望之,觀其容也。即,就也。在近就見之,觀其色也。《釋文》:「儼,本或作嚴。」案:皇本作「嚴」,邢本作「儼」,二字通用。《爾雅•釋詁》:「儼,敬也。」《詩•澤陂傳》:「儼,矜莊貌。」下篇云:「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

子夏曰:「君子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爲厲己也。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爲謗己也。」【〔注〕王曰:「厲猶病也。」】

正義曰:子夏此言,亦無欲速之意。鄭注云:「厲讀爲賴,恃賴也。」案:《左•昭四年》:「楚滅賴。」《公羊》作「厲」。又《公羊•僖十五年》釋文:「厲,舊音賴。」是厲、賴字通,音亦同。然鄭注非全文,恃賴之義,亦頗難曉也。

〇注:「厲猶病也。」 〇正義曰:管子度地:「厲一害也。」注:「厲,疾病也。」言上勞己,使己病也。

子夏曰:「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注〕孔曰:「閑猶法也。小德則不能不踰法,故曰出入可。」】

〇注「閑猶」至「入可」。 〇正義曰:《說文》:「閑,闌也。」此訓法者,引申之義。《廣雅•釋詁》:「閑,灋也。」灋與法同。注以小德當行權,故云「不能不踰法」。《書•酒誥》云:「越小大德,小子惟一。」此據常經,可不行權,雖小德不當出入。《荀子•王制篇》:「孔子曰:『大節是也,小節是也,上君也。大節是也,小節一出焉,一入焉,中君也。大節非也,小節雖是也,吾無觀其餘矣。』」《荀子》言小節未可出入,即《酒誥》之意。若子夏所云「可」者,謂反經合權,有不得不出入者也。《繁露•玉英篇》:「夫權雖反經,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可以然之域,故雖死亡,終弗爲也。故諸侯在不可以然之域者,謂之大德,大德無踰閑者,謂正經。諸侯在可以然之域者,謂之小德,小德出入可也。權,譎也,尚歸之以奉鉅經耳。」董解亦謂行權,與此注同。《韓詩外傳》云:「孔子遭齊程木子於郯之閒,傾蓋而語終日,有閒,顧子路曰:『由!束帛十匹,以贈先生。』子路曰:『昔者由也聞之於夫子,士不中道相見。女無媒而嫁者,君子不行也。』孔子曰:『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此相傳夫子佚事,於義得證者也。邢疏以「大德」、「小德」指人言,方氏觀旭《偶記》亦同,非也。

子游曰:「子夏之門人小子,當灑掃、應對、進退,則可矣,抑末也。本之則無,如之何?」【〔注〕包曰:「言子夏弟子,但當對賓客修威儀禮節之事則可,然此但是人之末事耳,不可無其本,故云『本之則無,如之何』。」】

正義曰:子游,《漢石經》作「斿」。稱小子者,子游呼而告之也。《釋文》:「洒掃,上色買反,又所綺反,正作灑,經典相承作洒。下素報反,本今作掃。」盧氏文弨《考證》:「《說文》:『灑,汛也。洒,滌也。古文以爲洒埽字。』經典中如《毛詩》、《論語》及《周禮•隸僕》、《國語•晉語》皆作洒掃,是借用。」凡糞除,先以水潑地,使塵不揚而後掃之,故洒先於掃。《曲禮》云:「凡爲長者糞之禮,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塵不及長者,以箕自鄉而扱之。」《弟子職》云:「凡拚之道,實水於槃,攘袂及肘,堂上則播灑,室中握手,執箕膺揲,厥中有帚,入戶而立,其儀不貸,執帚下箕,倚於戶側。凡拚之紀,必由奧始;俯仰罄折,拚毋有徹,拚前而退,聚於戶內,坐板排之,以葉適己,實帚于箕。」此洒掃之事也。應,《說文》作「𧭭[yìng]」,云:「以言對也。」今通作「應」。散文「應對」無別,對文則「應」是唯諾,不必有言,與「對」專主答辭異也。《內則》云:「在父母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曲禮》云:「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內則》云:「進退周旋慎齊。」凡摳衣趨隅,與夫正立拱手,中規中矩之節,皆幼儀所當習者。子游習於禮樂,以學道爲本,而以洒掃、應對、進退爲禮儀之末,故譏子夏爲失教法。《大戴禮•曾子事父母篇》:「曾子曰:『夫禮,大之由也,不與小之自也。』」又謂「趨翔周旋,俛仰從命」爲「未成於弟」,亦此意。《釋文》云:「末,本末之末,字或作未,非也。」

〇注:「但當對賓客修威儀禮節之事。」 〇正義曰:「當對」即「應對」。《爾雅•釋詁》:「應,當也。」

子夏聞之,曰:「噫!言游過矣!君子之道,孰先傳焉?孰後倦焉?【〔注〕孔曰:「噫,心不平之聲也。」包曰:「言先傳業者,必先厭倦。故我門人先教以小事,後將教以大道。」】 譬諸草木,區以別矣。君子之道,焉可誣也?【〔注〕馬曰:「言大道與小道殊異,譬如草木,異類區別。言學當以次,君子之道,焉可使誣,言我門人但能洒掃而已?」】 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注〕孔曰:「終始如一,惟聖人耳。」】

正義曰:君子之道,謂禮樂大道,即子游所謂本也。此當視人所能學,而後傳之,故曰:「孰先傳焉?孰後倦焉?」倦即誨人不倦之倦。言誰當爲先而傳之,誰當爲後而倦教?皆因弟子學有淺深,故教之亦異。草木區別,即淺深之喻。今子游所譏,則欲以君子之道概傳之門人,是誣之也。毛氏奇齡《稽求篇》:「倦即古券字。傳與券,皆古印契傳信之物。一如教者之與學者兩相印契,故借其名曰傳曰券。」如毛此說,則倦爲券誤,亦得備一義也。《漢書•薛宣傳》:「宣令薛恭、伊賞換縣,移書勞勉之曰:『昔孟公綽優于趙、魏,而不宜滕、薛,故或以德顯,或以功舉,君子之道,焉可憮也?』」注:「蘇林曰:『憮,同也,兼也。』晉灼曰:『憮音誣。』師古曰:『謂行業不同,所守各異。』」此引《論語》作「憮」,當由齊、古異文。《毛詩•巧言傳》:「憮,大也。」訓大,故有同、兼之義,師古所說從蘇解也。晉灼音憮爲誣,正謂憮即誣也。焦氏循《補疏》謂:「憮乃誣字叚借。《說文》:『誣,加也。』加與同、兼義近。」其說良然。《漢石經》惟作唯。

〇注;「言先」至「大道」。 〇正義曰:注以先傳必先厭倦,後傳則後厭倦,非經旨。

〇注「言大」至「而已」。 〇正義曰:「草木區別」,喻人學有不同。故注云大道、小道,則指本末言之,本爲大道,末爲小道也。《華嚴經音義上》引注云:「區,別也。」疑注有脫文。凡地域謂之區,區以分別,故區即訓別。注以誣爲欺誣,言教人以所不能,則爲誣也。於義亦通。

〇注:「終始如一,惟聖人耳。」 〇正義曰:《大學》云:「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此大學教人之法,雖聖人亦不外此。然聖道體備,學其本而末已賅,學其末而本不廢,故能終始如一。如一者,一貫之謂也。

子夏曰:「仕而優則學,【〔注〕馬曰:「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學而優則仕。」

正義曰:古者大夫士,年七十致事,則設教於其鄉,大夫爲大師,士爲少師,是仕而優則學也。學至大成乃仕,是學而優則仕也。

〇注:「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〇正義曰:《說文》:「優,饒也。饒,餘也。」言人從事於所當務而後及其餘,不泛騖也,故引學而文說之。此又一義。

子游曰:「喪致乎哀而止。」【〔注〕孔曰:「毀不滅性。」】

正義曰:《朱子集注》云:「致極其哀,不尚文飾也。楊氏曰:『喪,與其易也寧戚,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之意。』」案:《問喪》云:「故哭泣辟踴,盡哀而止矣。」與此「而止」文法同。夏氏之蓉《喪說》:「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先王制禮,非由天降,非自地出,人情之所不能自已者而已矣。是故衰麻免絰之數,哀之發於容服者也。擗踴哭泣之節,哀之發於聲音者也。斬衰唯而不對,齊衰對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議,哀之發於言語者也。父母之喪,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齊衰之喪,不食菜果,大功不食醯醬,小功不飲酒醴,哀之發於飲食者也。父母之喪,居倚廬,寢苫枕塊。齊衰之喪,居堊室,哀之發於居處者也。凡此者無他,創鉅者其日久,痛深者其愈遲,凡有知者之所固然,稱情以立文焉而已矣。」

〇注:「毀不滅性。」 〇正義曰:注說非經意。「性」與「生」同。《喪服四制》云:「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練,毀不滅性,不以死傷生也。」

子游曰:「吾友張也爲難能也,然而未仁。」【〔注〕包曰:「言子張容儀之難及。」】

〇注:言子張容儀之難及。 〇正義曰:焦氏循《補疏》:「此文但言『難能』,未言所以難能者何在,故下連載曾子之言『堂堂』,知堂堂爲難能,即知難能指堂堂、此自相發明之例。」案:焦說本此注。《大戴禮•衛將軍文子篇》孔子言子張「不弊百姓」,「以其仁爲大」。又言其「不伐,不侮可侮,不佚可佚」。是子張誠仁,而子遊譏其未仁者,以其容儀過盛,難與並爲仁,但能成己而不能徧成物,即是未仁。未仁者,未爲仁也。以此見仁道之至難也。

曾子曰:「堂堂乎張也,難與並爲仁矣。」【〔注〕鄭曰:「言子張容儀盛,而於仁道薄也。」】

正義曰:弟子羣居,修德講學,皆是爲仁。但必忠信篤敬,慮以下人,而後與人以能親,容人以可受,故可與並爲仁。若容儀遇盛,則疑於矜己,或絕物矣,故難與並爲仁。《列子•仲尼篇》:「子曰:『師之莊,賢於丘也。』」又曰:「師能莊而不能同。」莊即謂堂堂,不能同即難與並之意。】

〇注:「言子張容儀盛,而於仁道薄也。」 〇正義曰:《御覽》三百八十九引「仁道薄」下有「勉難進」三字。「容儀」謂容貌之儀。子張平居,容儀過盛,故云「師也辟」。辟者,盤辟也。知堂堂爲容儀盛者,《廣雅•釋詁》,「堂,明也。」《釋訓》:「堂堂,容也。」《後漢書•伏湛傳》:「杜詩上疏曰:『湛容貌堂堂,國之光暉。』」字通作『棠』。魯峻碑:「棠棠忠惠。」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注〕馬曰:「言人雖未能自致盡於他事,至於親喪,必自致盡。」】

正義曰:《漢石經》作「吾聞諸子」。「人未有自致也」者,《孟子》云:「親喪,固所自盡也。」意同。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注〕馬曰:「孟莊子,魯大夫仲孫速也。謂在諒陰之中,父臣及父政雖有不善者,不忍改也。」】

正義曰:皇本「難」下無「能」字。《朱子集注》云:「其父獻子,名蔑。獻子有賢德,而莊子能用其臣,守其政。故其他孝行雖有可稱,而皆不若此事之爲難。」

〇注「謂在」至「改也」。 〇正義曰:注意以三年不改爲孝,故云「在諒陰之中」。諒陰,凶廬,上下通稱。其實三年不改,亦謂其父善道,己能守之,便是至孝。若有不善,正當改易,何爲云「不忍」哉?注說誤也。

孟氏使陽膚爲士師,問於曾子。【〔注〕包曰:「陽膚,曾子弟子。士師,典獄之官。」】

正義曰:《檀弓疏》引鄭注《論語》云:「慶父輈稱死,時人爲之諱,故云孟氏。」僞王應麟集本繫於孟懿子問孝章,丁氏杰以爲當在此下,臧氏庸從之。《公羊•僖元年傳》:「慶父於是抗輈經而死。」此鄭所本。《公羊》疏引鄭云:「慶父輈死。」當即《論語注》文。臧氏以此注「稱」字爲「經」之誤,陳氏鱣以「稱」字誤衍,二說均有理。考鄭以魯人諱慶父之事,故稱孟氏。此義未知所出。杜預謂「慶父是莊公長庶兄」。庶長稱孟,於理爲順。問於曾子者,陽膚問也。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注〕馬曰:「民之離散,爲輕漂犯法,乃上之所爲,非民之過。當哀矜之,勿自喜能得其情。」】

正義曰:張拭《解》:「先王之於民,所以養之教之者,無所不用其極,故民心親附其上,服習而不違。如是而猶有不率焉,而後刑罰加之,蓋未嘗不致哀矜惻怛也。若夫後世禮義衰微,所以養之教之者,皆蕩而不存矣.上之人未嘗心乎民也,故民心亦渙散而不相屬,以陷於罪戾而蹈於刑戮,此所謂上失其道,民散久矣。」「情」者,實也,謂民所犯罪之實也。《周官•小宰》:「以敍聽其情。」《禮記•大學》:「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哀矜」者,哀其致刑,矜其無知,或有所不得已也。《書•呂刑》云:「哀矜折獄。」與此文同。《論衡•雷虛篇》引《論語》作「哀憐」,或是以義代之。段氏玉裁遂疑「矜」當作「矝」,矝讀如憐,恐未是也。《韓詩外傳》:「昔之君子,道其百姓不使迷,是以威厲而刑措不用也。故形其仁義,謹其教道,使民目晰焉而見之,使民耳晰焉而聞之,使民心晰焉而知之,則道不迷而民志不惑矣。《詩》曰:『示我顯德行。』故道義不易,民不由也,禮樂不明,民不見也。《詩》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言其易也。『君子所履,小人所視。』言其明也。『睠言顧之,潸焉出涕。』哀其不聞禮教而就刑誅也。夫散其本教而待之刑辟,猶決其牢而發以毒矢也,不亦哀乎!」 《鹽鐵論•後刑篇》引此文說之云:「夫不傷民之不治,而伐己之能得奸,猶弋者覩鳥獸掛罻羅而喜也。」

〇注「民之」至「之過」。 〇正義曰:「離散」謂民心畔離,違經犯道,故以「輕漂」形之。《禮•樂記》云:「流辟邪散。」《荀子》勸學篇注:「散謂不自檢束。」

子貢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注〕孔曰:「紂爲不善以喪天下,後世憎甚之,皆以天下之惡歸之於紂。」】

正義曰:紂者,殷王帝乙之子,名辛,字受,又字紂。高誘《呂氏春秋•功名注》、蔡邕《獨斷》並以桀、紂爲謚。《書•戡黎疏》謂「後人見其惡,爲作惡謚」是也。皇本「善」下有「也」。《漢石經》「之甚」作「其甚」。

〇注「紂爲」至「於紂」。 〇正義曰:《列子•楊朱篇》:「天下之美,歸之舜、禹、周、孔;天下之惡,歸之桀、紂。」《漢書敍傳》:「班伯以侍中起眂事。時乘輿幄坐張畫屏風,畫紂醉踞妲己作長夜之樂。上因顧指畫而問伯:『紂爲無道,至於是虖!』伯對曰:『書云「迺用婦人之言」,何有踞肆於朝?所謂眾惡歸之,不如是之甚者也。』」《楊敞傳》:「惲書曰:『下流之人,眾毀所歸。』」《後漢書•竇憲傳論》:「憲率羌胡邊雜之師,一舉而空朔庭,列其功庸,兼茂於前多矣,而後世莫稱者,章末釁以降其實也。是以下流,君子所甚惡焉。」諸文皆以「天下之惡」爲惡名,此注與之同也。皇疏引蔡謨曰:「聖人之化,由羣賢之輔.闇主之亂,由眾惡之黨。是以有君無臣,宋襄以敗;衛靈無道,夫奚其喪。言一紂之不善,其亂不得如是之甚。身居下流,天下惡人皆歸之,是故亡也。」此以「天下之惡」爲惡人,其說亦通。《左•昭七年傳》楚𦬒[mǐ]尹無宇曰:「昔武王數紂之罪,以告諸侯曰:『紂爲天下逋逃主,萃淵藪。』」杜注:「天下逋逃,悉以紂爲淵藪,集而歸之。」《孟子•滕文公篇》言紂臣有飛廉,《墨子•明鬼下》有費中、惡來、崇侯虎,《淮南•覽冥訓》有左彊,《道應訓》有屈商,是紂時惡人皆歸之證。

子貢曰:「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注〕孔曰:「更,改也。」】

正義曰:皇本「食焉」作「蝕也」。《釋名•釋天》:「日月虧曰食。稍稍侵虧,如蟲食草木葉也。」凌氏曙《典故覈》:「日月之行天上,日居上,月居下,日爲月所揜,故日食。月在天上,日乃在地下,地球居中隔之,日光爲地球所掩,不能耀月,故月食。人皆仰之者;言人皆仰戴之也。《孟子•公孫丑篇》有此文,當亦古語,而二賢述之。」

〇注:「更,改也。」 〇正義曰:《說文》云:「更,改也。」此常訓。

衛公孫朝【〔注〕馬曰:「公孫朝,衛大夫。」】 問於子貢曰:「仲尼焉學?」子貢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注〕孔曰:「文武之道,未墜落於地,賢與不賢,各有所識。夫子無所不從學。無所不從學,故無常師。】

正義曰:《春秋》時,魯有成大夫公孫朝,見《昭廿六年傳》;楚武城尹公孫朝,見哀十七年傳;鄭子產兄公孫朝,見《列子•楊朱篇》。及此凡四人,故《論語》稱衛以別之。與公子荊書法同,此翟氏灝《考異》說。云「公孫」者,《白虎通•姓名篇》:「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史記•弟子傳》此章爲陳子禽問子貢,蓋涉下章而誤。「焉學」者,焉所從受學也?夫子學皆從周,《中庸》云:「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憲者,法也。章者,明也。大道之傳由堯舜,遞至我周,制禮作樂,於是大備,故言文王既沒,其文在茲。及此子貢言「道」,亦稱文武也。《漢石經》「墜」作「隧」,「識」作「志」。馮氏登府《考證》:「《荀子•儒效篇》:『至共頭而山隧。』《漢•西狹頌》:『數有顛覆霣隧之患。』《前漢•王莽傳》:『不隧如髪。』並與墜同。《周官•保章氏注》:『志,古文識。』《漢書•楚元王傳》劉歆引此文、《孟子•尹士章章指》引並作『志』,或出《古論》。」賢與不賢,謂孔子同時人,此與《大受小知章》「君子」、「小人」皆以才器言也。賢者識其承天治人之大,不賢者識其名物制度之細。文武之道,所以常存,而夫子刪定贊修,皆爲有徵之文獻可知。書傳言夫子問禮老聃,訪樂萇泓,問官郯子,學琴師襄,其人苟有善言善行足取,皆爲我師。此所以爲集大成也與!

叔孫武叔語大夫於朝【〔注〕馬曰:「魯大夫叔孫州仇,武謚。」】 曰:「子貢賢於仲尼。」子服景伯以告子貢。子貢曰:「譬之宮牆,賜之牆也及肩,窺見室家之好。夫子之牆數仞,【〔注〕包曰:「七尺曰仞。」】 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得其門者或寡矣。夫子之云,不亦宜乎!」【〔注〕夫子謂武叔。】

正義曰:夫子歿後,諸子切劘砥礪,以成其學。故當時以有若似聖人,子夏疑夫子,而叔孫武叔、陳子禽皆以子貢賢於仲尼,可見子貢晚年進德修業之功,幾幾乎超賢入聖。然《孟子》言子貢智足知聖人,又子貢、有若皆言夫子生民未有,故此及下兩章皆深致讚美。《法言•問明篇》:「仲尼,聖人也。或劣諸子貢,子貢辭而精之,然後廓如也。」「宮牆」者,室四周有牆,凡寢廟皆居其中,牆南面有門,以通出入。此制上下當同,但高卑廣狹必有差別,今無文以明之。金氏鶚《禮說》謂「士庶人垣牆不周」,未必然也。《墨子•辭過篇》;「故聖王作爲宮室,宮牆之高,足以辨男女之禮。」《說文》:「寏,周垣也。」「寏」當爲宮牆之名。《漢石經》作「譬諸宮牆」,下「賜之蘠」同。皇本作「譬諸」,句末多「也」字。「及肩」者,《說文》:「肩,髆也。肩,俗從戶。」言宮牆卑,與人肩齊也。窺,《釋文》作闚,皇本、宋石經同。《說文》:「窺,小視也。闚,閃也。」義別而音近,故二字通用。錢氏坫《後錄》:「王宮牆高五丈,爲六仞四分仞之一,故曰數仞。」錢氏據仞爲八尺之說推之,其義未審。所據《釋文》:「仞,一作刃。」魏李仲璿《孔子廟陴》、汲縣《太公碑》用此文並作「刃」,當時傳本用叚字也。錢氏又曰:「《考工記》:『外有九室,九卿朝焉。』注:『外,路門之表也。九室,如今朝堂諸曹治事處。』百官之富,即指此。」案:及肩之牆,是士庶人,故以室家爲言。數仞之牆,指天子諸侯,故有宗廟百官。此其美富,惟得其門而入者見之。門謂官牆之門及朝廟諸門也。武叔未親聖教,本在門外,而但自宮牆窺之,故於士庶人室家之好能見之,於天子諸侯宗廟百官則不得見焉。今但舉所見者稱之,則謂子貢賢於夫子,固其宜矣。皇本作「夫夫子之牆」,又「入」下有「者」字,「夫子云」無「之」字。

〇注:「魯大夫叔孫州仇。」 〇正義曰:邢疏云:「案世本,州仇,公子叔牙六世孫,不敢子也。《春秋•定十年》:『秋,叔孫州仇帥師圍郈。』《左傳》:『武叔懿子圍郈。』是知叔孫武叔即州仇也。」

〇注:「七尺曰仞。」 〇正義曰:鄭此注與包同,高誘《呂氏春秋•適威注》亦同。趙岐注《孟子》、王逸注《楚辭》、樊光注《爾雅》及許氏《說文》並云:「八尺曰仞。」應劭注《漢書•食貨志》云:「五尺六寸曰仞。」《考工記•匠人疏》引王肅說、《莊子•庚桑楚釋文》引《小爾雅•廣度》並云:「四尺曰仞。」諸家不同。程氏瑤田《通藝錄》以七尺爲是。其說曰:「揚雄《方言》云:『度廣曰尋。』杜預《左傳》『仞溝洫』注:『度深曰仞。』二書皆言人伸兩手以度物之名。而尋爲八尺,仞必七尺者,何也?同一伸手度物,而廣深用之,其勢自不得不異。人長八尺,伸兩手亦八尺,用以度廣,其勢全伸而不屈,而用之以度深,則必上下其左右手而側其身焉。身側則身與所度之物,不能相摩,於是兩手不能全伸而成弧之形。孤而求其弦以爲仞,必不能八尺,故七尺曰仞,亦其勢然也。」

叔孫武叔毀仲尼。子貢曰:「無以爲也,仲尼不可毀也。他人之賢者,丘陵也,猶可踰也;仲尼,日月也,無得而踰焉。人雖欲自絕,其何傷於日月乎?多見其不知量也。」【〔注〕言人雖欲自絕棄於日月,其何能傷之乎?適足自見其不知量也。】

正義曰:「毀」者,謂非毀夫子,以爲他人得賢之也。「無以爲」者,言無以爲毀,禁止之也。《說文》:「丘,土之高也,非人所爲也。陵,大𨸏[fù]也。」「猶可踰」者,言於丘陵可過之也。「仲尼日月」者,日月至高,非人所得踰之也。皇本「日月」上有「如」字。阮氏元《校勘記》:「《後漢書•孔融傳》、《列女傳》二注引此文,並有如字。」又皇本「絕」下有「也」字。

〇注「言人」至「量也」。 〇正義曰:絕,如晉侯使呂相絕秦之絕。「絕棄於日月」者,絕棄即謂毀也。云「適足」者,多與祇同,祇訓適也。《左•襄廿九年傳》「多見疎也」,服本作「祇」。云「祇,適也。」此證甚多,不具引。

陳子禽謂子貢曰:「子爲恭也,仲尼豈賢於子乎?」子貢曰:「君子一言以爲知,一言以爲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

正義曰:「爲恭」者,言爲恭敬以尊崇其師也。《公羊•桓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易之也。易之則其言假之何?爲恭也。」何休注:「爲恭遜之辭。」與此義同。《釋文》:「爲知,音智,下同。」智者知人,知人則無失言,故君子於人之一言,就其言之得失,識其人之智與不智,故言當極慎也。《喪大記》:「虞人設階。」注:「階,所乘以升屋者。」《說文》:「梯,木階也。」子貢以夫子道高若天,亦前章以日月爲喻之意。

夫子之得邦家者,【〔注〕孔曰:「謂爲諸侯若卿大夫。」】 所謂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其生也榮,其死也哀,如之何其可及也?」【〔注〕孔曰:「綏,安也。言孔子爲政,其立教則無不立,道之則莫不興行,安之則遠者來至,動之則莫不和穆。故能生則榮顯,死則哀痛。」】

正義曰:「立」者,以禮立之也。「之」指人言,所謂「立人」也。道猶導也,所謂「達人」也。達者,通也,行也。「綏之」者,言有仁政安集之也。「動之」者,以禮樂興動之也。《荀子•儒效篇》云:「造父者,天下之善御者也。無輿馬,則無所見其能。羿者,天下之善射者也。無弓矢,則無所見其巧。大儒者,善調一天下者也。無百里之地,則無所見其功。」夫子未得大用,故世人莫知其聖而或毀之。然至誠必能動物,存神過化,理有不忒。夫子仕魯未幾,政化大行,亦可識其略矣。

〇注:「綏,安也。」 〇正義曰:《爾雅•釋詁》文。

字數:8529,最後更新時間: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