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短經·卷第八 雜說


詭信第二十三


議曰:代有詭詐反爲忠信者也。抑亦通變適時,所謂:見機而作,不俟終日者。

孔子曰:『君子貞而不諒。』又曰:『信近於義,言可覆也。』由是言之,唯義所在,不必信也。議曰:微哉!微哉!天下之事也,不有所廢則無以興。若忠於斯,必不誠於彼,自然之理矣。由是觀之,則吾之所謂忠,則彼之所謂詐也。然則忠之與詐,將何而取定哉?抑吾聞之:夫臣主有大義,上下有定分,此百代不易之道也。故欲行忠,觀臣主之義定;欲行信,顧上下之分明。苟分義不愆於躬,雖譎而不正可也。

何以明之?

葉公問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其子證之。』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異於是,父爲子隱,子爲父隱,直在其中矣。』

楚子圍宋,宋求救於晉。晉侯使解楊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谷而反之,何故?非我無信,汝則棄之,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爲義,臣能承命爲信。信載義而行之爲利,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殞,又何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考,成也。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 韓子曰:『楚有直躬者,其父竊羊而訐之官,令尹曰:『必殺之!』以爲直於君而曲於父,執其子而罪之。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死莫之養也。』仲尼以爲孝,譽而用之。以是觀之,夫父之孝子,君之北人也。故令尹誅,而楚奸不止;聞仲尼之賞,魯人易降。此上下之利,若是其異也,而人主兼舉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幾矣。

顏率欲見公仲,公仲不見。顏率謂公仲之謁者曰:『公仲必以率爲偽也,故不見率。公仲好內,率曰好士;公仲嗇於財,率曰散施;公仲無行,率曰好義。自今以來,率且正言之而已矣。』公仲之謁者以告公仲,公仲遽起而見之。議曰:語稱『惡訐以爲直』者,曰:『君子以遏惡揚善。』若使顏率忠正,則公仲之惡露。故顏率詐偽,公仲之福。

齊伐燕,得十城。燕王使蘇秦說齊,齊歸燕十城。蘇秦還燕,人或毀之曰:『蘇秦左右賣國,反復之臣也,將作亂。』燕王意疏之,舍而不用。蘇秦恐被罪,入見王曰:『臣,東周之鄙人也,無尺寸之功,而王親拜之於廟,禮之於庭。今臣爲王卻齊之兵,而功得十城,宜以益親。今來而王不官臣者,人必有以不信傷臣於王者。且臣之不信,王之福也。燕王亦嘗謂蘇代曰:『寡人甚不喜訑者言也。』代對曰:『周地賤媒,爲其兩譽也。之男家曰:「女美」,之女家曰:「男富」。然周之俗,不自爲娶妻。且夫處女無媒,老且不嫁,舍媒而自炫,弊而不售,順而無毀,則售而不弊者,唯媒耳。且事非權不立,非勢不成。夫使人坐受成事者,唯訑耳。訑,因土和反。使臣信如尾生,廉如伯夷,孝如曾參,三者天下之高行,而以事王,可乎?』燕王曰:『可也。』 蘇秦曰:『有此臣,亦不事王矣。孝如曾參,義不離其親、宿昔於外,王又安得使之步行千里而事弱燕之危王哉?廉如伯夷,義不爲孤竹君之嗣,不肯爲武王之臣,不受封侯,而餓死於首陽之下。有廉如此者,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而進取於齊哉?信如尾生,與女子期於梁柱之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有信如此,何肯揚燕、秦之威,卻齊之強兵哉。韓子曰:『夫許由、積牙、卞隨、務光、伯夷、叔齊,此數人者,皆見利不喜,臨難不恐。夫見利不喜,雖厚賞無以勸之;臨難不恐,雖嚴刑無以威之。此謂不令之人,先古聖王,皆不能臣。當今之代,將安用之?』 且夫信行者,所以自爲也,非以爲人也,皆自覆之術,非進取之道也。且三王代興,五霸迭盛,皆不自覆。君以自覆爲可乎?則齊不益於營丘,足下不窺於邊城之外。昔鄭子產獻入陳之捷於晉,晉人問曰:『何故侵小?』對曰:『先王之命,惟罪所在,各致其辟。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由是以殺,今大國多數圻矣。若無侵小,何以至大焉?』晉人不能詰也。且臣之有老母於東周,離老母而事足下,去自覆之術,而行進取之道。臣之趨,固不與足下合者。足下者,自覆之君也;僕者,進取之臣也。臣所謂以忠信得罪於君也。』 燕王曰:『夫僕信,又何罪之有也?』對曰:『足下不知也。臣鄰家有遠爲吏者,其妻私人。其夫且歸,其私者憂之,其妻曰:「公勿憂也。吾已爲藥酒待之矣。」後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卮酒進之。妾知其藥酒也,進之則殺主父,言之則逐主母,乃佯僵棄酒,主父大怒而笞之。妾之棄酒,上以活主父,下以存主母。忠至如此,然不免於笞,此以忠信得罪也。臣之事,適不幸而類妾之棄酒也。且臣之事足下,亢義益國,今乃得罪,臣恐天下後事足下者,莫敢自必也。且臣之說齊,曾不欺之也。後之說齊者,莫如臣之言,雖堯、舜之智,不敢取之。』燕王曰:『善!』復厚遇之。

由是觀之,故知譎即信也,詭即忠也。夫詭譎之行,乃忠信之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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