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附錄
一、帝紀:
三國各史書法,準史記、西漢書、新唐書。各國稱號等事,準南、北史。
一、志:
各史所載,取其重者作志。
一、表:
表與志同。
一、列傳:
后妃,宗室,外戚,羣臣,雜傳。
人臣有大功者,雖父子各傳。餘以類相從,或數人共一傳。
三國所書事有與本朝相關涉者,當稟。金、宋死節之臣,皆合立傳,不須避忌。其餘
該載不盡,從總裁官與修史官臨文詳議。
一、疑事傳疑,信事傳信,準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