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卷四十八·志第十七下


百官志四


南面京官

遼有五京。上京爲皇都,凡朝官、京官皆有之;餘四京隨宜設官,爲制不一。大抵西京多邊防官,南京、中京多財賦官。五京並置者,列陳之;特置者,分列于後。

三京宰相府職名總目:

左相。

右相。

左平章政事。

右平章政事。

東京宰相府。聖宗統和元年,詔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

中京宰相府。

南京宰相府。

諸京內省客省職名總目:

某京某省使。

某京某省副使。耶律蒲奴,開泰末爲上京內客省副使。

上京內省司。

東京內省司。地理志,東京大內不置宮嬪,唯以內省使、副、判官守之。

五京諸使職名總目:

某京某使。王棠,重熙中爲上京鹽鐵使。

知某京某使事。張孝傑,清寧間知戶部使事。

某京某副使。劉伸,重熙中爲三司副使。

同知某京某使事。道宗大康三年見撻不也同知度支使事。

某京某判官。聖宗太平九年見戶部使判官。

上京鹽鐵使司。

東京戶部使司。

中京度支使司。

南京三司使司。

南京轉運使司。亦曰燕京轉運使司。

西京計司。

五京留守司兼府尹職名總目:

某京留守行某府尹事。聖宗統和元年見上京留守、行臨潢尹事吳王稍。

某京副留守。天祚天慶六年見東京副留守高清臣。

知某京留守事。蕭惠,開泰二年知東京留守事。

某府少尹。聖宗太平四年見臨潢少尹鄭弘節。

同知某京留守事。太平八年見中京同知耶律野。

同簽某京留守事。蕭滴冽,太平六年同簽南京留守事。

某京留守判官。室昉,天祿中爲南京留守判官。

某京留守推官。聖宗開泰元年見中京留守推官李可舉。

上京留守司。

東京留守司。

中京留守司。太宗大同元年命趙延壽爲中京留守,治鎮州。聖宗統和十二年命室昉爲中京留守,治大定府。

南京留守司。太宗天顯三年升東平郡爲南京,治遼陽。十三年以幽州爲南京,治析津。聖宗開泰元年改幽都府爲析津府。

西京留守司。

五京都總管府職名總目:

某京都總管、知某府事。

同知某府事。聖宗太平五年見同知中京事蕭堯袞。

上京都總管府。

東京都總管府。

中京都總管府。

南京都總管府。

西京都總管府。

五京都虞候司職名總目:

都虞候。

上京都虞候司。

東京都虞候司。

南京都虞候司。

西京都虞候司。

中京都虞候司。

五京警巡院職名總目:

某京警巡使。

某京警巡副使。

上京警巡院。

東京警巡院。

中京警巡院。

南京警巡院。

西京警巡院。

五京處置使司職名總目:

某京處置使。

上京處置司。

東京處置司。

中京處置司。

西京處置司。

南京處置司。

五京學職名總目:道宗清寧五年,詔設學養士,頒經及傳疏,置傅士、助教各一員。

博士。

助教。

上京學。上京別有國子監,見朝官。

東京學。

中京學。中京別有國子監,與朝官同。

南京學。亦曰南京太學,太宗置。聖宗統和十三年,賜水磑莊一區。

西京學。

已上五京官。

上京城隍使司。亦曰上京皇城使。

上京城隍使。韓德讓,景宗時爲上京皇城使。

東京渤海承奉官。聖宗開泰八年耶律八哥奏,渤海承奉班宜設官以統之,因置。

渤海承奉都知押班。

遼陽大都督府。太宗會同二年置。

遼陽大都督。會同二年,都督曷魯泊等關防遼陽東都。

東京安撫使司。

東京安撫使。

東京軍巡院。地理志,東京有歸化營軍千餘人,籍河朔亡命於此,置軍巡院。

東京軍巡使。

中京文思院。

中京文思使。馬人望父佺爲中京文思使。

中京路按問使司。

中京路按問使。耶律和尚,重熙二十四年爲中京路按問使。

中京巡邏使司。

中京巡邏使。耶律古昱,開泰間爲中京巡邏使。

中京大內都部署司。

中京大內都部署。聖宗開泰元年見中京大內都部署。

中京大內副部署。

南京宣徽院。

南京宣徽使。道宗壽隆元年見宣徽使耶律特末。

知南京宣徽院使事。

知南京宣徽院事。

南京宣徽副使。

同知南京宣徽院事。

南京處置使司。聖宗開泰元年見秦王隆慶爲燕京管內處置使。

燕京管內處置使。

南京侍衞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司。

南京侍衞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蕭討古,乾亨初爲南京侍衞親軍都指揮使。

南京馬步副指揮使。

南京侍衞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

南京馬軍都指揮使。

南京馬軍副指揮使。

南京侍衞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

南京步軍都指揮使。

南京步軍副指揮使。

南京栗園司。

典南京栗園。

雲州宣諭招撫使司。

雲州管內宣諭招撫使二員。統和四年見韓毗哥、邢抱朴爲雲州管內宣諭招撫使。

南面大蕃府官

黃龍府。

知黃龍府事。興宗重熙十三年見知黃龍府事耶律甌里斯。

同知黃龍府事。

黃龍府判官。

黃龍府侍衞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衞親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衞親軍副指揮使。

黃龍府侍衞馬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衞步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衞馬軍副指揮使。

黃龍府侍衞步軍副指揮使。

黃龍府學。

博士。

助教。

興中府。

知興中府事。咸雍元年見知興中府事楊績。

同知興中府事。

興中府判官。

興中府學。

博士。

助教。

南面方州官

遼東、西,燕、秦、漢、唐已置郡縣,設官職矣。高麗、渤海因之。至遼,五京列峙,包括燕、代,悉爲畿甸。二百餘年,城郭相望,田野益闢。冠以節度,承以觀察、防禦、團練等使,分以刺史、縣令,大略採用唐制。其間宗室、外戚、大臣之家築城賜額,謂之「頭下州軍」;唯節度使朝廷命之,後往往皆歸王府。不能州者謂之軍,不能縣者謂之城,不能城者謂之堡。其設官則未詳云。

節度使職名總目:

某州某軍節度使。

某州某軍節度副使。

同知節度使事。耶律玦,重熙中同知遼興軍節度使事。

行軍司馬。

軍事判官。

掌書記。劉伸,重熙五年爲彰武軍節度使掌書記。

衙官。

某馬步軍都指揮使司。

都指揮使。

副指揮使。

某馬軍指揮使司。

指揮使。

副指揮使。

某步軍指揮使司。

指揮使。

副指揮使。

上京道

懷州奉陵軍節度使司。

慶州玄寧軍節度使司。

泰州德昌軍節度使司。

長春州韶陽軍節度使司。

儀坤州啟聖軍節度使司。

龍化州興國軍節度使司。

饒州匡義軍節度使司。

徽州宣德軍節度使司。

成州長慶軍節度使司。

懿州廣順軍節度使司。

渭州高陽軍節度使司。

鎮州建安軍節度使司。

東京道:

開州鎮國軍節度使司。

保州宣義軍節度使司。

辰州奉國軍節度使司。

興州中興軍節度使司。

海州南海軍節度使司。

淥州鴨淥軍節度使司。

顯州奉先軍節度使司。

乾州廣德軍節度使司。

貴德州寧遠軍節度使司。

瀋州昭德軍節度使司。

遼州始平軍節度使司。

通州安遠軍節度使司。

雙州保安軍節度使司。

同州鎮安軍節度使司。

咸州安東軍節度使司。

信州彰聖軍節度使司。

賓州懷化軍節度使司。

懿州寧昌軍節度使司。

蘇州安復軍節度使司。

復州懷德軍節度使司。

祥州瑞聖軍節度使司。

中京道:

成州興府軍節度使司。

興中府彰武軍節度使司。

宜州崇義軍節度使司。

錦州臨海軍節度使司。

川州長寧軍節度使司。

建州保靜軍節度使司。

來州歸德軍節度使司。

南京道:

幽州盧龍軍節度使司。

平州遼興軍節度使司。

西京道:

雲中大同軍節度使司。

雲內州開遠軍節度使司。

奉聖州武定軍節度使司。

蔚州忠順軍節度使司。

應州彰國軍節度使司。

朔州順義軍節度使司。

觀察使職名總目:

某州軍觀察使。

某州軍觀察副使。

某州軍觀察判官。王鼎,清寧五年爲易州觀察判官。

州學。

博士。

助教。

中京道:

高州觀察使司。

武安州觀察使司。

利州觀察使司。

東京道:

益州觀察使司。

寧州觀察使司。

歸州觀察使司。

寧江州混同軍觀察使司。

上京道:

永州永昌軍觀察使司。

靜州觀察使司。

團練使司職名總目:

某州團練使。

某州團練副使。

某州團練判官。

州學。

博士。

助教。

東京道:

安州團練使。

防禦使司職名總目:

某州防禦使。

某州防禦副使。

某州防禦判官。

州學。

博士。

助教。

東京道:

廣州防禦使司。

鎮海府防禦使司。

冀州防禦使司。

衍州安廣軍防禦使司。

州刺史職名總目:

某州刺史。

某州同知州事。耶律獨攧,重熙中同知金肅軍事。

某州錄事參軍。世宗天祿五年,詔州錄事參軍委政事省差注。

州學。

博士。

助教。

上京道五州:烏、降聖、維、防、招。

東京道三十七州:穆、賀、盧、鐵、崇、耀、嬪、遼西、康、宗、海北、巖、集、祺、遂、韓、銀、安遠、威、清、雍、湖、渤、郢、銅、洓、率賓、定理、鐵利、吉、麓、荊、勝、順化、連、肅、烏。

中京道十三州:恩、惠、榆、澤、北安、潭、松山、安德、黔、嚴、隰、遷、潤。

南京道八州:順、檀、涿、易、薊、景、灤、營。

西京道八州:弘、德、寧邊、歸化、可汗、儒、武、東勝。

縣職名總目:

某縣令。

某縣丞。

某縣主簿。世宗天祿五年,詔縣主簿委政事省差注。

某縣尉。

縣學。大公鼎爲良鄉縣尹,建孔子廟。

博士。

助教。

五京諸州屬縣,見地理志。縣有驛遞、馬牛、旗鼓、鄉正、廳隸、倉司等役。有破產不能給者,良民患之。馬人望設法,使民出錢免役,官自募人,倉司給使以公使充,人以爲便。

南面分司官

平理庶獄,採摭民隱,漢、唐以來,賢主以爲恤民之令典。官不常設,有詔,則選材望官爲之。

分決諸道滯獄使。聖宗統和九年,命邢抱朴等五員,又命馬守瑛等三員,分決諸道滯獄。

按察諸道刑獄使。開泰五年遣劉涇等分路按察刑獄。

採訪使。太宗會同三年命于骨鄰爲採訪使。

南面財賦官

遼國以畜牧、田漁爲稼穡,財賦之官,初甚簡易。自涅里教耕織,而後鹽鐵諸利日以滋殖,既得燕、代,益富饒矣。

諸錢帛司職名總目:

某州錢帛都點檢。大公鼎爲長春州錢帛都提點。

長春路錢帛司。興宗重熙二十二年置。

遼西路錢帛司。

平州路錢帛司。

轉運司職名總目:

某轉運使。

某轉運副使。

同知某轉運使。

某轉運判官。

山西路都轉運使司。楊晢,興宗重熙二十年爲山西轉運使。

奉聖州轉運使司。聖宗開泰三年置。

蔚州轉運使司。

應州轉運使司。

朔州轉運使司。

保州轉運使司。已上並開泰三年置。

西山轉運使。聖宗太平三年見西山轉運使郎玄化。

南面軍官

傳曰:「雖楚有材,晉寔用之。」遼自太祖以來,攻掠五代、宋境,得其人,則就用之,東、北二鄙,以農以工,有事則從軍政。計之善者也。

點檢司職名總目:

某都點檢。穆宗應曆十六年見殿前都點檢耶律夷剌葛。

某副點檢。聖宗太平六年見副點檢耶律野。

同知某都點檢。道宗清寧九年見同知點檢司事耶律撻不也。

點檢司。

殿前都點檢司。

點檢侍衞親軍馬步司 。

諸指揮使司職名總目:

某軍都指揮使。聖宗統和二年見侍衞親軍都指揮使韓倬。

某軍副指揮使。

某軍都監。

某軍都指揮使司。

某軍副指揮使司。

並同前。

侍衞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司。

侍衞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

侍衞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

侍衞控鶴兵馬都指揮使司。

侍衞漢軍兵馬都指揮使司。

四軍兵馬都指揮使司。

歸聖軍兵馬都指揮使司。聖宗統和五年,以宋降軍置七指揮署,左右廂,凡四十二員。七年,隸總管府。

歸聖軍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歸聖軍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一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一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二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二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三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三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四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四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五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五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六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六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七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七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宣力軍都指揮使司。

四捷軍都指揮使司。

天聖軍都指揮使司。

漢軍都指揮使司。

諸軍都團練使職名總目:

某軍都團練使。趙思溫,太祖神冊二年爲漢軍都團練使。

某軍團練副使。

某軍團練判官。

漢軍都團練使司。

諸軍兵馬都總管府職名總目:

某兵馬都總管。聖宗太平四年見兵馬都總管。

某兵馬副總管。

同知某兵馬事。

某兵馬判官。

兵馬都總管府。

歸聖軍兵馬都總管府。

南面邊防官

三皇、五帝寬柔之化,澤及漢、唐。好生惡殺,習與性成。雖五代極亂,習於戰鬭者才幾人耳。宋以文勝,然遼之邊防猶重於南面,直以其地大民衆故耳。卒之親仁善鄰,桴鼓不鳴幾二百年。此遼之所以爲美也歟。

易州飛狐招安使司。聖宗統和二十三年改安撫使司。

易州飛狐兵馬司。道宗咸雍四年改易州安撫司。

易州飛狐招撫司。

西南面招安使司。耶律合住,景宗保寧初爲西南面招安使。

巡檢使司。耶律合住,景宗保寧中爲巡檢使。

五州都總管府。耶律速撒,穆宗應曆初爲義、霸、祥、順、聖五州都總管。

山後五州都管司。聖宗統和四年見蒲奴寧爲山後五州都管。

五州制置使司。聖宗開泰九年見霸、建、宜、泉、錦五州制置使。

三州處置使司。韓德樞,太宗時爲平、灤、營三州處置使。

霸州處置使司。統和二十七年廢。



校勘記

 太平四年見臨潢少尹鄭弘節 按紀,鄭弘節爲臨潢少尹在太平五年三月。

 蕭滴冽太平六年同簽南京留守事 按卷九五蕭滴冽傳,同簽南京留守事在重熙六年。

 統和十二年命室昉爲中京留守治大定府 考異謂中京大定府,始于統和二十五年,不應昉先得爲留守。卷七九昉傳稱保寧間改南京副留守,統和八年請致政,後病劇,遣人就第授中京留守。疑中京本南京之譌,治大定者,則附益之說。

 清寧五年詔設學養士 按紀,詔設學養士在清寧元年十二月。

 韓德讓景宗時爲上京皇城使 皇,原作「隍」。據上文「亦曰上京皇城使」及卷八二本傳改。

 馬人望父佺 佺,卷一〇五馬人望傳作詮。

 南京處置使司 按此目重出。又此下「聖宗開泰元年見秦王隆慶爲燕京管內處置使」一句當在下文「燕京管內處置使」下。此職亦應列于前五京處置司職名總目南京處置司下。

 邢抱朴 抱朴原誤抱質,據紀統和四年六月及卷八〇本傳改。

 上京道 據地理志一,上京道缺祖州天成軍節度使司。

 興中府彰武軍節度使司 按地理志三,興中府本霸州彰武軍,重熙十年升府。升府後軍名已廢,已非節度州。

 幽州盧龍軍節度使司 按地理志四,幽州入遼以後即升南京,府曰幽都,軍號盧龍,開泰元年落軍額,已非節度州。

 西京道 據地理志五,西京道缺豐州天德軍節度使司。另天德軍,後亦由招討升節度。

 雲中大同軍節度使司 按地理志五,大同于重熙十三年升爲西京,已非節度州。

 冀州防禦使司 據地理志二,應作冀州永安軍防禦使司。

 東京道三十七州 據地理志二,賀州下應有宣州、懷化軍,嬪州下應有嘉州。總數四十。又地理志勝州作媵州;無烏州,有安州。

 隰 隰,原誤「濕」。據地理志三及金史地理志改。

 大公鼎爲良鄉縣尹 按卷一〇五大公鼎傳作良鄉縣令。

 又命馬守瑛等三員分決諸道滯獄 按紀統和九年三月,「復遣庫部員外郎馬守琪、倉部員外郎祁正、虞部員外郎崔祐、薊北縣令崔簡等分決諸道滯獄。」馬守瑛即馬守琪,「三員」應作四員。

 開泰五年遣劉涇等分路按察刑獄 按紀在開泰六年七月,劉涇作劉京。

 楊晢興宗重熙二十年爲山西轉運使 按卷八九楊晳傳作重熙十二年。

 奉聖州轉運使司至已上並開泰三年置 按紀開泰三年三月,南京、奉聖、平、蔚、雲、應、朔等州置轉運使。此缺南京、平州、雲州,多保州。

 西山轉運使 參見卷一六校勘記[二四]。

 太平四年見兵馬都總管 按紀太平三年十一月有兵馬都總管韓制心。

 開泰九年見霸建宜泉錦五州制置使 按遼無泉州。檢地理志三,統和中制置建、霸、宜、錦、白川等五州,「泉」應是白川之誤。

字數:4038,最後更新時間: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