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章

老子道經

三章


不上賢,使民不爭;

嚴可均曰:各本「上」作「尚」。

羅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寶」。

謙之案:作「上」是也。「寶」字疑誤。「上」與「尚」同。淮南齊俗訓:「故老子曰『不上賢』者,言不致魚於木,沉鳥於淵。」引亦作「上」,與景龍、敦煌、遂州諸本同。遂州「民」作「人」,下句同。

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盜;

謙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盜」上均有「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與此石同省。北堂書鈔二七引作「不貴貨,使民不盜」,是所見本亦無「為」字。

不見可欲,使心不亂。

嚴可均曰:「使心不亂」,王弼「使」下有「民」字。

畢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亂」,無「民」字。案淮南子引亦無「民」。

易順鼎曰:晉書吳隱之傳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文選東京賦注、沈休文鍾山詩注兩引亦皆無「民」字。素問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無「民」字。

紀昀曰:原本及各本俱無「民」字,惟永樂大典有之。據弼注「故可欲不見」,上承「沒命為盜」,則經文本有「民」字。

劉師培曰:文選東京賦注引作「使心不亂」,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無「民」字,蓋唐初避諱刪此字也。古本實有「民」字,與上兩「民」一律。

謙之案:紀、劉之說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篋,沒命而盜,故可欲不見,則心無所亂也。」是王本並無「民」字。永樂大典蓋沿襲吳澄本妄增「民」字。劉氏謂無「民」字乃唐初避諱所刪,不知古本實無「民」字,唐初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亦無「民」字。此如與避諱有關,則何不並上兩句「民」字刪之?此非妄刪,直妄增耳。但吳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貞觀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亂」,與傅、范本同,知其誤已久。傅、范雖稱古本,實亦為後人所改,其字句均較他本為繁,此其一例耳。

聖人治:

嚴可均曰:各本句上有「是以」二字,王弼「人」下有「之」字。

吳雲曰:傅本「聖人之治」下,有「也」字;李道純無「之治」二字。

謙之案:有「之」字是。

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

羅振玉曰:釋文:「『強』,又作『彊』。」敦煌本作「彊」。

謙之案:樓正本亦作「彊」。又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聖人之治,常使民無知無欲」,缺「虛其心」四句。

常使民无知无欲,

嚴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使人」。

羅振玉曰:御注本避諱作「人」。

謙之案:王羲之本無「常」字,遂州本無「民」字。

使知者不敢為,則无不治。

嚴可均曰:「使知者」,各本「使」下有「夫」字。「不敢為」,各本句下有「為無為」三字,王弼有「也為無為」四字。

羅振玉曰:「知」,今本作「智」,釋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知王本作「知」。景龍、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龍、御注、敦煌、景福四本「為」下均無「也」字。

謙之案:據羅氏影印貞松堂藏西陲秘籍叢殘校敦煌本,「敢」下有「不」字,羅考異中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為也」。強思齊引成玄英疏:「前既捨有欲無欲,復恐無欲之人滯於空見,以無欲為道,而言不敢不為者,即遣無欲也。恐執此不為,故繼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為」。惟顧本成疏作「而言不敢為者,即遣無欲也」,脫此「不」字。今案「不敢」、「不為」乃二事,與前文「無知、無欲」相對而言,「不敢」斷句。經文三十章「不以取強」,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文。但六十七章「不敢為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七十三章「勇於不敢則活」,以「不敢」與「不為」對,知顧本成疏經文有誤脫。老子原意謂常使一般人民無知、無欲,常使少數知者不敢、不為,如是則清靜自化,而無不治。

又案不敢、不為,即不治治之。論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衛,子貢使人問之:『何以治衛?』對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無為之道也。」誼即本此。蓋老子之意,以為太上無治。世之所謂治者,尚賢則民爭;貴難得之貨,則民為盜;見可欲則心亂。今一反之,使民不見可尚之人,可貴之貨,可欲之事。如是,則混混沌沌,反朴守醇,常使民無知無欲,則自然泊然,不爭不盜不亂,此所以知者不敢不為。至德之世,上如標枝,民如野鹿;含哺而熙,鼓腹而遊。此則太古無為而民自化,翱翔自然而無物不治者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以腹、骨、欲為韻,陳柱同。陳又以為、治韻,云:「蓋歌之音變也。」

謙之案:王念孫毛詩群經楚辭古韻譜「欲」「腹」均入幽部,引樂記「君子樂得其道」二句,道、欲為韻。

詩經蓼莪四章鞫、蓄、育、復、腹為韻。楚辭天問育、腹為韻。

謙之又案:「賢」「爭」為韻。孔廣森詩聲類二陽聲二十出「堅」字云:「行葦:『敦弓既堅,四鍭既鈞,舍矢既均,序賓以賢。』案『堅』從『臤』,『臤』即古文『賢』,今十七真有『礥』字,『礥』乃『賢』聲正讀也。」又出「賢」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行葦見『堅』下。」案「賢」與「爭」音近,印度舊譯「賢豆」,可為旁證。王念孫古韻譜與「堅」同入真部,「爭」(音真)入耕部,此為真、耕通韻之證。

右景龍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六十六字,王本六十七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題「安民第三」,王本題「三章」,范本題「不尚賢章第三」。



  原書誤作「下」。

字數:1516,最後更新時間:202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