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燈新話·卷四


太虚司法傳


馮大異,名奇,吴楚之狂士也。恃才傲物,不信鬼神,凡依草附木之妖,驚世而駭俗者,必攘臂當之,至則凌慢毁辱而後已,或火其祠,或沉其像,勇往不顧,以是人亦以膽氣許之。

至元丁丑,僑居上蔡之東門有故之近村,時兵燹之後,蕩無人居,黄沙白骨,一望極目。未至而斜日西沉,愁雲四起,既無旅店,何以安泊。道旁有一古柏林,即投身而入,倚樹少憩。鵂鶹鳴其前,豺狐嗥其後。

頃之,有羣鴉接翅而下,或跂一足而啼,或鼓雙翼而舞,叫噪怪惡,循環作陣。復有八九死屍,僵卧左右,陰風颯颯,飛雨驟至,疾雷一聲,羣屍環起,見大異在樹下,踴躍趨附。大異急攀緣上樹以避之,羣屍環繞其下,或嘯或詈,或坐或立,相與大言曰:「今夜必取此人!不然,吾屬將有咎。」

已而雲收雨止,月光穿漏,見一夜叉自遠而至,頭有二角,舉體青色,大呼闊步,逕至林下,以手撮死屍,摘其頭而食之,如啖瓜之狀;食訖,飽卧,鼾睡之聲動地。大異度不可久留,乘其熟寐,下樹迸逸,行不百步,則夜叉已在後矣,捨命而奔,幾爲所及。

遇一廢寺,急入投之,東西廊皆傾倒,惟毆上有佛像一軀,其狀甚偉。見佛背有一穴,大異計窮,竄身入穴,潛於腹中,自謂得所托,可無虞矣。忽聞佛像鼓腹而笑曰:「彼求之而不得,吾不求而自至,今夜好頓點心,不用食齋也!」即振迅而起,其行甚重,將十步許,爲門限所礙。蹴然仆地,土木狼籍,胎骨糜碎矣。

大異得出,猶太言曰:「胡鬼弄汝公,反自掇其禍矣!」即出寺而行。

遥望野中,燈燭熒煌,諸人揖讓而坐。喜甚,弛往赴之。及至,則皆無頭者也,有頭者則無一臂,或缺一足。大異不顧而走。諸鬼怒曰:「吾輩方此酣暢,此人大膽,敢來衝突!正當執之以爲脯胾耳。」即踉蹡哮吼,或搏牛糞而擲,或攫人骨而投,無頭者則提頭以趁之。前阻一水,大異亂流而渡,諸鬼至水。則不敢越。

驀及半里,大異回顧,猶聞喧嘩之聲,靡靡不已。須臾,月墮,不辨蹊徑,失足墜一坑中,其深無底,乃鬼谷也。寒沙瞇目,陰氣徹骨,羣鬼萃焉。有赤髮而雙角者,緑毛而兩翼者,鳥喙而獠牙者,牛頭而獸面者,皆身如藍靛,口吐火焰,見大異至,相賀曰:「仇人至矣!」

即以鐵紐繫其頸,皮繩拴其腰,驅至鬼王之座下,告曰:「此即在世不信鬼神,凌辱吾徒之狂士也。」鬼玉怒責之曰:「汝具五體而有知識。豈不聞鬼神之德其盛矣乎?孔子聖人也,猶曰敬而遠之。《大易》所謂載鬼一車,《小雅》所謂爲鬼爲蜮。他如《左傳》所紀,晉景之夢,伯有之事,皆是物也。汝爲河人,猶言其無?吾受汝侮久矣!今幸相遇,吾烏得而甘心焉。」

即命衆鬼卸其冠裳,加以棰楚,流血淋漓,求死不得。鬼王乃謂之曰:「汝欲調泥成醬乎?汝欲身長三丈乎?」大異念泥豈可爲醬,因願身長三丈。衆鬼即捽之於石牀之上,如搓粉之狀,衆手反復而按摩之,不覺漸長,已而扶起,果三丈矣,裊裊如竹竿焉。衆笑辱之,呼爲長竿怪。

王又謂之曰:「汝欲熬石成汁乎?汝欲身矮一尺乎?」大異方苦其長,不能自立。即願身矮一尺。衆鬼又驅至石牀上,如按麵之狀,極力一捺,骨節磔磔有聲,乃擁之起,果一尺矣,團圞如巨蟹焉。衆又笑辱之,呼爲蟛蜞怪。大異蹣跚於地,不勝其苦。

旁有一老鬼,撫掌大笑曰:「足下平日不信鬼怪,今日何故作此形骸?」乃請於衆曰:「彼雖無禮,然遭辱亦甚矣,可憐許,請宥之!」即以兩手提挈大異而抖擻之,須曳復故。

大異求還,諸鬼曰:「汝既到此,不可徒返,吾等各有一物相贈,所貴人間知有我輩耳。」老鬼曰:「然則,以何物贈之?」一鬼曰:「吾贈以撥雲之角。」即以兩角置於大異之額,岌然相向。一鬼曰:「吾贈以哨風之嘴。」即以一鐵嘴加於其唇,尖鋭如鳥喙焉。一鬼曰:「吾贈以朱華之髮。」即以赤水染其髮,皆鬅鬙而上指,其色如火。一鬼曰:「吾贈以碧光之睛。」即以二青珠嵌於其目,湛湛而碧色矣。老鬼遂送之出坑曰:「善自珍重,向者羣小溷擾,幸勿記懷也。」

大異雖得出,然而頂撥雲之角,戴哨風之嘴,被朱華之髮,含碧光之睛,儼然成一奇鬼。

到家,妻孥不敢認;出市,衆共聚觀。以爲怪物,小兒則驚啼而逃避。遂閉户不食,憤懣而死。臨死,謂其家曰:「我爲諸鬼所困,今其死矣!可多以紙筆置柩中,我將訟之於天。數日之内,蔡州有一奇事,是我得理之時也,可瀝酒而賀我矣。」言訖而逝。

過三日,白晝風雨大作,雲霧四塞,雷霆霹靂,聲振寰宇,屋瓦皆飛,大木盡拔,經宿始霽。則所墮之坑,陷爲一巨澤,瀰漫數里,其水皆赤。忽聞柩中作語曰:「訟已得理!諸鬼皆夷滅無遺!天府以吾正直,命爲太虚殿司法,職任隆重,不復再來人世矣。」其家祭而葬之,肸蠁之間,如有靈焉。

字數:1499,最後更新時間:2023-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