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
滕曇恭【徐普濟 張悌】 陶季直 沈崇傃 荀匠 吉翂 甄恬 趙拔扈 韓懷明 褚脩 張景仁【宛陵女子 衛敬瑜妻王 劉景昕】 陶子鏘 成景儁 李慶緒 謝藺【子貞】 殷不害【弟不佞】 司馬暠 張昭【弟乾 王知玄】

滕曇恭,豫章南昌人也。年五歲,母楊氏患熱,思食寒瓜,土俗所不產。曇恭歷訪不能得,銜悲哀切。俄遇一桑門問其故,曇恭具以告。桑門曰:「我有兩瓜,分一相遺。」還以與母,舉室驚異,尋訪桑門,莫知所在。及父母卒,曇恭並水漿不入口者旬日,感慟嘔血,絕而復蘇。隆冬不著繭絮,蔬食終身。每至忌日,思慕不自堪,晝夜哀慟。其門外有冬生樹二株,時忽有神光自樹而起,俄見佛像及夾侍之儀,容光顯著,自門而入。曇恭家人大小咸共禮拜,久之乃滅。遠近道俗咸傳之。太守王僧虔引曇恭爲功曹,固辭不就。王儉時隨僧虔在郡,號爲滕曾子。梁天監元年,陸璉奉使巡行風俗,表言其狀。曇恭有子三人,皆有行業。

時有徐普濟者,長沙臨湘人。居喪未葬,而鄰家火起,延及其舍。普濟號慟伏棺上,以身蔽火。鄰人往救之,焚炙已悶絕,累日方蘇。

又有建康人張悌,家貧無以供養,以情告鄰富人。富人不與,不勝忿,遂結四人作劫,所得衣物,三劫持去,實無一錢入己。縣抵悌死罪。悌兄松訴稱:「與弟景是前母子,後母唯生悌,松長不能教誨,乞代悌死。」景又曰:「松是嫡長,後母唯生悌。若從法,母亦不全。」亦請代死。母又云:「悌應死,豈以弟罪枉及諸兄。悌亦引分,乞全兩兄供養。」縣以上讞,帝以爲孝義,特降死,後不得爲例。

陶季直,丹陽秣陵人也。祖愍祖,宋廣州刺史。父景仁,中散大夫。

季直早慧,愍祖甚愛異之,嘗以四函銀列置於前,令諸孫各取其一。季直時年四歲,獨不取,曰:「若有賜,當先父伯,不應度及諸孫,故不取。」愍祖益奇之。

五歲喪母,哀若成人。初母未病,令於外染衣,卒後,家人始贖。季直抱之號慟,聞者莫不酸感。及長好學,澹於榮利,徵召不起,時人號曰聘君。後爲望蔡令,以病免。

時劉彥節、袁粲以齊高帝權盛,將圖之。彥節素重季直,欲與謀。季直以袁、劉儒者,必致顛殞,固辭不赴。俄而彥節等敗。

齊初爲尚書比部郎,時褚彥回爲尚書令,素與季直善,頻以爲司空司徒主簿,委以府事。彥回卒,尚書令王儉以彥回有至行,欲諡「文孝公」。季直曰:「文孝是司馬道子諡,恐其人非具美,不如文簡。」儉從之。季直又請爲彥回立碑,始終營護,甚有吏節。再遷東莞太守,在郡號爲清和。後爲鎮西諮議參軍。

齊武帝崩,明帝作相,誅鋤異己。季直不能阿意取容,明帝頗忌之,出爲輔國長史、北海太守。邊職上佐,素士罕爲之者,或勸季直造門致謝,明帝留以爲驃騎諮議參軍,兼尚書左丞,遷建安太守。爲政清靜,百姓便之。

梁臺建,爲給事黃門侍郎,常稱仕至二千石始願畢矣,無爲久預人間事,乃辭疾還鄉里。梁天監初,就拜太中大夫。武帝曰:「梁有天下,遂不見此人。」十年,卒于家。季直素清苦絕倫,又屏居十餘載,及死,家徒四壁,子孫無以殯斂,聞者莫不傷其志事云。

沈崇傃字思整,吳興武康人也。父懷明,宋兗州刺史。崇傃六歲丁父憂,哭踊過禮。及長,事所生母至孝,家貧,常傭書以養。天監二年,太守柳惲辟爲主簿。崇傃從惲到郡,還迎其母,未至而母卒。崇傃以不及侍疾,將欲致死,水漿不入口,晝夜號哭,旬日殆將絕氣。兄弟謂曰:「殯葬未申,遽自毀滅,非全孝道也。」崇傃心悟,乃稍進食。母權瘞,去家數里,哀至輒之瘞所,不避雨雪。每倚墳哀慟,飛鳥翔集。夜恒有猛獸來望之,有聲狀如歎息者。家貧無以遷厝,乃行乞經年,始獲葬焉。既而廬于墓側,自以初行喪禮不備,復以葬後更行服三年。久食麥屑,不噉鹽酢,坐臥於單薦,因虛腫不能起。郡縣舉至孝。梁武聞,即遣中書舍人慰勉之,乃詔令釋服,擢補太子洗馬,旌其門閭。崇傃奉詔釋服,而涕泣如居喪。固辭不受官,乃除永寧令。自以祿不及養,哀思不自堪,未至縣,卒。

荀匠字文師,潁陰人,晉太保勗九世孫也。祖瓊,年十五復父仇於成都巿,以孝聞。宋元嘉末度淮,逢武陵王舉義,爲元凶追兵所殺,贈員外散騎侍郎。父法超,仕齊爲安復令,卒官。匠號慟氣絕,身體皆冷,至夜乃蘇。既而奔喪,每宿江渚,商侶不忍聞其哭聲。

梁天監元年,其兄斐爲鬱林太守,征俚賊,爲流矢所中,死於陣。喪還,匠迎于豫章,望舟投水,傍人赴救,僅而得全。及至,家貧不得時葬,居父憂并兄服,歷四年不出廬戶。自括髮不復櫛沐,髮皆禿落,哭無時。聲盡則係之以泣,目眥皆爛,形骸枯悴,皮骨裁連,雖家人不復識。郡縣以狀言,武帝詔遣中書舍人爲其除服,擢爲豫章王國左常侍。匠雖即吉而毀悴逾甚,外祖孫謙誡之曰:「主上以孝臨天下,汝行過古人,故擢汝此職。非唯君父之命難拒,故亦揚名後世,所顯豈獨汝身哉。」匠乃拜,竟以毀卒。

吉翂字彥霄,馮翊蓮勺人也。家居襄陽。翂幼有孝性,年十一遭所生母憂,水漿不入口,殆將滅性,親黨異之。

梁天監初,父爲吳興原鄉令,爲吏所誣,逮詣廷尉。翂年十五,號泣衢路,祈請公卿,行人見者皆爲隕涕。其父理雖清白,而恥爲吏訊,乃虛自引咎,罪當大辟。翂乃撾登聞鼓,乞代父命。武帝異之,尚以其童幼,疑受教於人,敕廷尉蔡法度嚴加脅誘,取其款實。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厲色問曰:「爾求代父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爲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爲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所以內斷胸臆,上干萬乘。今欲殉身不測,委骨泉壤,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邪。」法度知不可屈撓,乃更和顏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亮。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鑊。」翂曰:「凡鯤鮞螻蟻尚惜其生,況在人斯,豈願韲粉。但父挂深劾,必正刑書,故思殞仆,冀延父命。」翂初見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脫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翂弗聽,曰:「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竟不脫械。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

丹陽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請鄉居,欲於歲首舉充純孝。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翂有靦面目,當其此舉,則是因父買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

年十七,應辟爲本州主簿,出監萬年縣。攝官期月,風化大行。自雍還郢,湘州刺史柳忱復召爲主簿。後秣陵鄉人裴儉、丹陽尹丞臧盾、揚州中正張仄連名薦翂,以爲孝行純至,明通易、老。敕付太常旌舉。初,翂以父陷罪,因成悸疾,後因發而卒。

甄恬字彥約,中山無極人也,世居江陵。數歲喪父,哀感有若成人。家人矜其小,以肉汁和飯飼之,恬不肯食。年八歲,嘗問其母,恨生不識父,遂悲泣累日。忽若有見,言形貌則其父也,時以爲孝感。家貧養母,常得珍羞。及居喪,廬於墓側,恒有鳥玄黃雜色集於廬樹,恬哭則鳴,哭止則止。又有白鳩白雀栖宿其廬。州將始興王憺表其行狀,詔旌表門閭,加以爵位。恬官至安南行參軍。

趙拔扈,新城人也。兄震動富於財,太守樊文茂求之不已,震動怒曰:「無厭將及我。」文茂聞其語,聚其族誅之。拔扈走免,亡命聚黨,至社樹祝曰:「文茂殺拔扈兄,今欲報之,若事克,斫樹處更生,不克即死。」三宿三枿生十丈餘,人間傳以爲神,附者十餘萬。既殺文茂,轉攻傍邑。將至成都,十餘日戰敗,退保新城求降。文茂,黎州刺史文熾弟,襄陽人也。

韓懷明,上黨人也。客居荊州。十歲,母患尸疰,每發輒危殆。懷明夜於星下稽顙祈禱,時寒甚切,忽聞香氣,空中有人曰:「童子母須臾永差,無勞自苦。」未曉而母平復,鄉里以此異之。十五喪父,幾至滅性,負土成墳,賻助無所受。免喪,與鄉人郭麻俱師南陽劉虯。虯嘗一日廢講,獨居涕泣,懷明竊問虯家人,答云是外祖亡日。時虯母亦已亡矣,懷明聞之,即日罷學,還家就養。虯歎曰:「韓生無丘吾之恨矣。」家貧,肆力以供甘脆,嬉怡膝下,朝夕不離母側。母年九十,以壽終。懷明水漿不入口一旬,號哭不絕聲。有雙白鳩巢其廬上,字乳馴狎,若家禽焉,服釋乃去。及除喪,蔬食終身,衣衾無所改。梁天監初,刺史始興王憺表言之。州累辟不就,卒于家。

褚脩,吳郡錢唐人也。父仲都,善周易,爲當時之冠。梁天監中,歷位五經博士。脩少傳父業,武陵王紀爲揚州,引爲宣惠參軍,兼限內記室。脩性至孝,父喪毀瘠過禮,因患冷氣。及丁母憂,水漿不入口二十三日,每號慟輒嘔血,遂以毀卒。

張景仁,廣平人也。父梁天監初爲同縣韋法所殺,景仁時年八歲。及長,志在復讎。普通七年,遇法於公田渚,手斬其首以祭父墓。事竟,詣郡自縛,乞依刑法。太守蔡天起上言於州,時簡文在鎮,乃下教褒美之,原其罪,下屬長蠲其一戶租調,以旌孝行。

又天監中,宣城宛陵女子與母同床眠,母爲猛獸所取,女啼號隨挐猛獸,行數十里,獸毛盡落,獸乃置其母而去。女抱母猶有氣息,經時乃絕。鄉里言於郡縣,太守蕭琛表上,詔榜其門閭。

又霸城王整之姊嫁爲衛敬瑜妻,年十六而敬瑜亡,父母舅姑咸欲嫁之,誓而不許,乃截耳置盤中爲誓乃止。遂手爲亡婿種樹數百株,墓前柏樹忽成連理,一年許還復分散。女乃爲詩曰:「墓前一株柏,根連復並枝。妾心能感木,頹城何足奇。」所住戶有鷰巢,常雙飛來去,後忽孤飛。女感其偏栖,乃以縷繫腳爲誌。後歲此鷰果復更來,猶帶前縷。女復爲詩曰:「昔年無偶去,今春猶獨歸。故人恩既重,不忍復雙飛。」雍州刺史西昌侯藻嘉其美節,乃起樓於門,題曰「貞義衛婦之閭」。又表於臺。

後有河東劉景昕事母孝謹,母常病癖三十餘年,一朝而瘳,鄉里以爲景昕誠感。荊州刺史湘東王繹辟爲主簿。

陶子鏘字海育,丹陽秣陵人也。父延,尚書比部郎。兄尚,宋末爲倖臣所怨,被繫。子鏘公私緣訴,流血稽顙,行路嗟傷。逢謝超宗下車相訪,回入縣詣建康令勞彥遠曰:「豈忍見人昆季如此而不留心。」勞感之,兄得釋。母終,居喪盡禮。與范雲鄰,雲每聞其哭聲,必動容改色,欲相申薦。會雲卒。初,子鏘母嗜蓴,母沒後,恒以供奠。梁武義師初至,此年冬營蓴不得,子鏘痛恨,慟哭而絕,久之乃蘇。遂長斷蓴味。

成景儁字超,范陽人也。祖興,仕魏爲五兵尚書。父安樂,淮陽太守。梁天監六年,常邕和殺安樂,以城內附。景儁謀復讎,因殺魏宿預城主,以地南入。普通六年,邕和爲鄱陽內史,景儁購人刺殺之。未久,重購邕和家人鴆殺其子弟,噍類俱盡。武帝義之,每爲屈法。景儁家讎既雪,每思報效,後除北豫州刺史,侵魏,所向必推其智勇,時以比馬仙琕。兼有政績見懷,北豫州吏人樹碑紀德。卒,諡曰忠烈云。

李慶緒字孝緒,廣漢郪人也。父爲人所害,慶緒九歲而孤,爲兄所養,日夜號泣,志在復讎。投州將陳顯達,仍於部伍白日手刃其仇,自縛歸罪,州將義而釋之。梁天監中,爲東莞太守。丁母憂去職,廬于墓側,每慟嘔血數升。後爲巴郡太守,號良吏。累遷衛尉,封安陸縣侯。益州三百年無復貴仕,慶緒承恩至此,便欲西歸。尋徙太子右衛率,未拜而卒。

謝藺字希如,陳郡陽夏人,晉太傅安之八世孫也。父經,北中郎諮議參軍。藺五歲時,父未食,乳媼欲令先飯,藺終不進。舅阮孝緒聞之,歎曰:「此兒在家則曾子之流,事君則藺生之匹。」因名曰藺。稍授以經史,過目便能諷誦,孝緒每曰:「吾家陽元也。」及丁父憂,晝夜號慟,毀瘠骨立。母阮氏常自守視譬抑之。服闋,吏部尚書蕭子顯嘉其至行,擢爲王府法曹行參軍。累遷外兵、記室參軍。

時甘露降士林館,藺獻頌,武帝嘉之。有詔使製北兗州刺史蕭楷德政碑。又奉詔令製宣城王奉述中庸頌。後爲兼散騎常侍,使魏。會侯景入附,境上交兵,藺母既慮不得還,感氣而卒。及藺還,入境夜夢不祥,旦便投列馳歸。及至,號慟嘔血,氣絕久之,水漿不入口。每哭,眼耳口鼻皆血流,經月餘日,因夜臨而卒。所製詩賦碑頌數十篇。子貞。

貞字元正,幼聰敏,有至性。祖母阮氏先苦風眩,每發,便一二日不能飲食。貞時年七歲,祖母不食,貞亦不食,往往如此。母王氏授以論語、孝經,讀訖便誦。八歲,嘗爲春日閑居詩,從舅王筠奇之,謂所親曰:「至如『風定花猶落』,乃追步惠連矣。」年十三,尤善左氏春秋,工草隸蟲篆。

十四,丁父艱,號頓於地,絕而復蘇者數矣。初貞父藺以憂毀卒,家人賓客復憂貞,從父洽、族兄暠乃共請華嚴寺長爪禪師爲貞說法。仍譬以母須侍養,不宜毀滅,乃少進饘粥。及魏剋江陵,入長安。暠逃難番禺,貞母出家于宣明寺。及陳武帝受禪,暠還鄉里,供養貞母,將二十年。

初貞在周,嘗侍周武帝愛弟趙王招讀,招厚禮之。聞其獨處,必晝夜涕泣,私問知母在鄉,乃謂曰:「寡人若出居藩,當遣侍讀還家。」後數年,招果出,因辭,面奏請放貞還。帝奇招仁愛,遣隨聘使杜子暉歸國。是歲陳太建五年也。

始自周還時,始興王叔陵爲揚州刺史,引祠部侍郎阮卓爲記室,辟貞爲主簿。尋遷府錄事參軍,領丹陽丞。貞知叔陵有異志,因與卓自疏於王。每有宴遊,輒以疾辭,未嘗參預,叔陵雅重之,弗之罪也。及叔陵肆逆,唯貞與卓不坐。

再遷南平王友,掌記室事。府長史汝南周確新除都官尚書,請貞爲讓表,後主覽而奇之。及問知貞所作,因敕舍人施文慶曰:「謝貞在王家未有祿秩,可賜米百石。」以母憂去職。頃之,敕起還府,累啟固辭,敕不許。貞哀毀羸瘠,終不能之官舍。

吏部尚書姚察與貞友善,及貞病篤,問以後事。貞曰:「孤子釁禍所集,將隨灰壤,族子凱等粗自成立,己有疏付之,此固不足仰塵厚德。弱兒年甫六歲,名靖,字依仁,情累所不能忘,敢以爲託。」是夜卒。後主問察曰:「謝貞有何親屬?」察以靖答,即敕長給衣糧。初貞之病,有遺疏告族子凱:「氣絕之後,若依僧家尸陀林法,是吾所願,正恐過爲獨異。可用薄板周身,載以露車,覆以草席,坎山次而埋之。又靖年尚小,未閱人事,但可三月施小床,設香水,盡卿兄弟相厚之情。即除之,無益之事,勿爲也。」

殷不害字長卿,陳郡長平人也。祖汪,齊豫章王行參軍。父高明,梁尚書中兵郎。不害性至孝,居父憂過禮,由是少知名。家世儉約,居甚貧寠。有弟五人,皆幼弱。不害事老母,養小弟,勤劇無所不至,士大夫以篤行稱之。

年十七,仕梁爲廷尉平,長於政事,兼飾以儒術,名法有輕重不便者,輒上書言之,多見納用。大同五年,兼東宮通事舍人。時朝政多委東宮,不害與舍人庾肩吾直日奏事,梁武帝嘗謂肩吾曰:「卿是文學之士,吏事非卿所長,何不使殷不害來邪?」其見知如此。簡文以不害善事親,賜其母蔡氏錦裙襦氈席被褥,單複畢備。

侯景之亂,不害從簡文入臺。及臺城陷,簡文在中書省,景帶甲將兵,入朝陛見,過謁簡文,衝突左右,甚不遜,侍衛者莫不驚恐辟易,唯不害與中庶子徐摛侍側不動。簡文爲景所幽,遣人請不害與居處,景許之,不害供侍益謹。

梁元帝立,以不害爲中書郎,兼廷尉卿。魏平江陵,失母所在。時甚寒雪,凍死者填滿溝壑。不害行哭尋求,聲不暫輟。遇見死人溝中,即投身捧視,舉體凍僵,水漿不入口者七日,始得母屍。憑屍而哭,每舉音輒氣絕,行路皆爲流涕。即江陵權殯,與王褒、庾信俱入長安。自是蔬食布衣,枯槁骨立,見者莫不哀之。

太建七年,自周還陳,除司農卿。遷晉陵太守。在郡感疾,詔以光祿大夫徵還養疾。後主即位,加給事中。初,不害之還也,周留其長子僧首,因居關中。禎明三年,陳亡,僧首來迎,不害道卒,年八十五。不害弟不佞。

不佞字季卿,少立名節,居父喪以至孝稱。好讀書,尤長吏術。梁承聖初,爲武康令。時兵荒饑饉,百姓流移,不佞循撫招集,繈負至者以千數。會魏剋江陵,而母卒,道路隔絕,久不得奔赴。四載之中,晝夜號泣,居處飲食,常爲居喪之禮。陳武帝受禪,除婁令。至是第四兄不齊始於江陵迎母喪柩歸葬。不佞居處之節,如始聞問,若此者又三年。身自負土,手植松柏,每歲時伏臘,必三日不食。

文帝時,兼尚書右丞,遷東宮通事舍人。及廢帝嗣立,宣帝爲太傅、錄尚書輔政,甚爲朝望所歸。不佞素以名節自立,又受委東宮,乃與僕射到仲舉、中書舍人劉師知、尚書左丞王暹等謀,矯詔出宣帝。眾人猶豫未敢先發,不佞乃馳詣相府,面宣詔旨,令相王還第。及事發,仲舉等皆伏誅,宣帝雅重不佞,特赦之,免其官而已。及即位,以爲軍師始興王諮議參軍。後兼尚書左丞,加通直散騎常侍,卒官。不佞兄不疑、不占、不齊並早亡,事第二寡嫂張氏甚謹,所得祿奉,不入私室。長子梵童,位尚書金部郎。

司馬暠字文昇,河內溫人也。高祖柔之,晉侍中,以南頓王孫紹齊文獻王攸後。父子產,即梁武帝之外兄也,位岳陽太守。

暠幼聰警,有至性。年十二,丁內艱,哀慕過禮,水漿不入口,殆經一旬。每號慟,必至悶絕,父每喻之,令進粥,然猶毀瘠骨立。服闋,以姻戚子弟入問訊,梁武帝見其羸疾,歎息久之。字其小字謂其父曰:「昨見羅兒面顏顦悴,使人惻然,便是不墜家風,爲有子矣。」後累遷正員郎。丁父艱,哀毀愈甚,廬于墓側,日進薄麥粥一升。墓在新林,連接山阜,舊多猛獸,暠結廬數載,豺狼絕跡。常有兩鳩栖宿廬所,馴狎異常。

承聖中,除太子庶子。魏剋江陵,隨例入長安。而梁宗屠戮,太子殯瘞失所,及周受禪,暠以宮臣,乃抗表求還江陵改葬,辭甚酸切。周朝優詔答之,即敕荊州以禮安厝。陳太建八年,自周還,宣帝特降殊禮。歷位通直散騎常侍、太中大夫,卒。有集十卷。

子延義字希忠,少沉敏好學。初隨父入關,丁母憂,喪過于禮。及暠還都,延義乃躬負靈櫬,晝伏宵行,冒履冰霜,手足皸瘃。至都,遂致攣廢,數年乃愈。位司徒從事中郎。

張昭字德明,吳郡吳人也。幼有孝性,父熯常患消渴,嗜鮮魚,昭乃身自結網捕魚,以供朝夕。弟乾字玄明,聰敏好學,亦有至性。及父卒,兄弟並不衣綿帛,不食鹽酢,日唯食一升麥屑粥。每一感慟,必致歐血,鄰里聞之,皆爲涕泣。父服未終,母陸氏又卒,兄弟遂六年哀毀,形容骨立。家貧,未得大葬,遂布衣蔬食,十有餘年,杜門不出,屏絕人事。時衡陽王伯信臨州,舉乾孝廉,固辭不就。兄弟並因毀成疾,昭一眼失明,乾亦中冷苦癖,年並未五十,終于家,子胤俱絕。

宣帝時,有太原王知玄者,僑居會稽剡縣,居家以孝聞。及丁父憂,哀毀而卒。帝嘉之,詔改所居青苦里爲孝家里。

論曰:自澆風一起,人倫毀薄,蓋抑引之教,導俗所先,變里旌閭,義存勸獎。是以漢世士務修身,故忠孝成俗,至于乘軒服冕,非此莫由。晉、宋以來,風衰義缺,刻身厲行,事薄膏腴。若使孝立閨庭,忠被史策,多發溝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以此而言聲教,不亦卿大夫之恥乎。



校勘記
〔一〕亦請代死 「代」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二〕悌亦引分乞全兩兄供養 「乞」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三〕家貧不得時葬 「得」字據梁書、冊府元龜七五三補。
〔四〕并請鄉居 「請」各本作「諸」,據梁書改。
〔五〕丹陽尹丞臧盾 「尹丞」各本作「郡守」,據梁書改。按梁書臧盾傳,亦言盾兩爲丹陽尹丞。
〔六〕與鄉人郭麻俱師南陽劉虯 「郭麻」梁書安成王秀傳同。梁書孝行韓懷明傳作「郭黁」。
〔七〕母年九十以壽終 梁書、冊府元龜七五七作「九十一」。
〔八〕母爲猛獸所取 「猛獸」即「猛虎」,此避唐諱改。
〔九〕太守蕭琛表上 「蕭琛」各本作「蕭琮」,據梁書、冊府元龜二一0改。按梁書蕭琛傳,琛天監元年出爲宣城太守。
〔一〇〕因與卓自疏於王 「於王」二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一一〕祖汪齊豫章王行參軍父高明梁尚書中兵郎 「祖汪」陳書作「祖任」。「中兵郎」各本作「兵部郎」,據陳書改。按南齊書百官志尚書臺有中兵,無兵部。「兵部郎」起於隋,前此未有。
〔一二〕衝突左右甚不遜 「衝突」二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一三〕遇見死人溝中 「遇」各本作「過」,據陳書改。
〔一四〕每舉音輒氣絕 「舉音」二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一五〕時衡陽王伯信臨州 「臨州」各本作「臨郡」。按陳書世祖九王衡陽王伯信傳,伯信曾爲丹陽尹、揚州刺史,未爲郡守。吳郡屬揚州,則此當是「臨州」,今訂正。
〔一六〕及丁父憂 「父」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一七〕詔改所居青苦里爲孝家里 「青苦里」陳書作「清苦里」。
字數:6466,最後更新時間: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