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列傳第十四
    1. 王裕之【孫秀之 延之 阮韜 延之子綸之 曾孫峻 峻子琮】 王鎮之【弟弘之 弘之孫晏 晏從弟思遠】 王韶之 王悅之 王准之【從弟逡之 珪之 族子素】

南史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王裕之【孫秀之 延之 阮韜 延之子綸之 曾孫峻 峻子琮】 王鎮之【弟弘之 弘之孫晏 晏從弟思遠】 王韶之 王悅之 王准之【從弟逡之 珪之 族子素】

王裕之字敬弘,晉驃騎將軍廙之曾孫,司州刺史胡之之孫也。名與宋武帝諱同,故以字行。父茂之字興元,晉陵太守。

敬弘少有清尚,起家本國左常侍、衛軍參軍。性恬靜,樂山水,求爲天門太守。及之郡,妻弟荊州刺史桓玄遣信要令過己,敬弘至巴陵,謂人曰:「靈寶正當欲見其姊,我不能爲桓氏贅婿。」乃遣別船送妻往江陵,彌年不迎。山郡無事,恣其游適,意甚好之。後爲南平太守,去官,居作唐縣界。玄輔政及篡位,屢召不下。宋武帝以爲車騎從事中郎、徐州中從事史、征西將軍道規諮議參軍。時府主簿宗協亦有高趣,道規並以事外相期。嘗共酣飲,敬弘因醉失禮,爲外司所白,道規即更引還,重申初讌。

永初中,累遷吏部尚書,敬弘每被召,即便祗奉,既到宜退,旋復解官。武帝嘉其志,不苟違也。除廬陵王師,加散騎常侍。自陳無德,不可師範令王,固讓不拜。

元嘉三年,爲尚書僕射,關署文案,初不省讀。嘗豫聽訟,上問疑獄,敬弘不對。上變色問左右:「何故不以訊牒副僕射?」敬弘曰:「臣乃得訊牒讀之,正自不解。」上甚不悅。雖加禮敬,亦不以時務及之。六年,遷尚書令,固讓,表求還東。上不能奪。改授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給親信三十人。及東歸,車駕幸冶亭餞送。

十二年,徵爲太子少傅,敬弘詣都上表固辭不拜,東歸,上時不豫,自力見焉。十六年,以爲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如故。又詣都表辭,竟不拜東歸。二十三年,復申前命,復辭。明年,薨於餘杭之舍亭山,年八十八。順帝昇明三年,追諡文貞公。

敬弘形狀短而起坐端方,桓玄謂之「彈棋發八勢」。所居舍亭山,林澗環周,備登臨之美,故時人謂之王東山。文帝嘗問爲政得失,對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議。」上高其言。左右嘗使二老婦女,戴五條辮,著青紋袴𧟌,飾以朱粉。女適尚書僕射何尚之弟述之。敬弘嘗往何氏看女,遇尚之不在,因寄齋中臥。俄頃尚之還,敬弘使二婦女守閤,不聽尚之入,云「正熱不堪相見,君可且去」。尚之於是移於他室。上將爲廬陵王納其女,辭曰:「臣女幼,既許孔淳之息。」子恢之被召爲祕書郎,敬弘爲求奉朝請,與恢之書曰:「彼祕書有限故有競,朝請無限故無競,吾欲使汝處不競之地。」文帝嘉之,並見許。

敬弘見兒孫,歲中不過一再相見,見輒剋日。未嘗教子孫學問,各隨所欲。人或問之,答曰:「丹朱不應乏教,甯越不聞被捶。」恢之位新安太守,嘗請假定省。敬弘剋日見之,至日輒不果。假日將盡,恢之求辭,敬弘呼前至閤,復不見。恢之於閤外拜辭流涕而去。

恢之弟瓚之,位吏部尚書、金紫光祿大夫,諡貞子。瓚之弟昇之,位都官尚書。瓚之子秀之。

秀之字伯奮,幼時,祖父敬弘愛其風采。仕宋爲太子舍人。父卒,廬於墓側,服闋,復職。吏部尚書褚彥回欲與結婚,秀之不肯,以此頻爲兩府外兵參軍。後爲晉平太守,期年求還,或問其故,答曰:「此郡沃壤,珍阜日至,人所昧者財,財生則禍逐,智者不昧財,亦不逐禍。吾山資已足,豈可久留,以妨賢路。」乃上表請代。時人以爲王晉平恐富求歸。

仕齊爲豫章王嶷驃騎長史。嶷於荊州立學,以秀之領儒林祭酒。武帝即位,累遷侍中祭酒,轉都官尚書。

秀之祖父敬弘性貞正,徐羨之、傅亮當朝,不與來往。及致仕隱吳興,與秀之父瓚之書,深勗以靜退。瓚之爲五兵尚書,未嘗詣一朝貴。江湛謂何偃曰:「王瓚之今便是朝隱。」及柳元景、顏師伯貴要,瓚之竟不侯之。至秀之爲尚書,又不與王儉款接。三世不事權貴,時人稱之。轉侍中,領射聲校尉。

出爲隨王鎮西長史、南郡內史。後爲輔國將軍、吳興太守。秀之先爲諸王長史、行事,便歎曰:「仲祖之識,見於已多。」便無復仕進,止營理舍亭山宅,有終焉之志。及除吳興郡,隱業所在,心願爲之。到郡修舊山,移置輜重。隆昌元年卒,遺令「朱服不得入棺,祭則酒脯而已。世人以僕妾直靈助哭,當由喪主不能淳至,欲以多聲相亂。魂而有靈,吾當笑之」。諡曰簡子。

延之字希季,昇之子也。少靜默,不交人事。仕宋爲司徒左長史。清貧,居宇穿漏,褚彥回以啟宋明帝,即敕材官爲起三間齋屋。歷吏部尚書,尚書左僕射。

宋德既衰,齊高帝輔政,朝野之情,人懷彼此。延之與尚書令王僧虔中立無所去就。時人語曰:「二王居平,不送不迎。」高帝以此善之。昇明三年,出爲江州刺史,加都督。齊建元元年,進號鎮南將軍。

延之與金紫光祿大夫阮韜俱宋領軍將軍劉湛外甥,並有早譽,湛甚愛之,曰:「韜後當爲第一,延之爲次也。」延之甚不平。每致餉下都,韜與朝士同例,高帝聞之,與延之書曰:「韜云卿未嘗有別意,當由劉家月旦故邪。」韜字長明,陳留人,晉金紫光祿大夫裕玄孫也。爲南兗州別駕,刺史江夏王義恭逆求資費錢,韜曰:「此朝廷物。」執不與。宋孝武選侍中四人,並以風貌,王彧、謝莊爲一雙,韜與何偃爲一雙。常充兼假,至始興王師,卒。

延之居身簡素,清靜寡慾,凡所經歷,務存不擾。在江州,祿俸外一無所納。獨處齋內,未嘗出戶,吏人罕得見焉,雖子弟亦不妄前。時時見親舊,未嘗及世事,從容談詠而已。後爲尚書左僕射,尋領竟陵王師,卒諡簡子。

子綸之,字元章。爲安成王記室參軍,偃仰召會,退居僚末。司徒袁粲聞而歎曰:「格外之官,便今日爲重。」貴游居此位者,遂以不掌文記爲高,自綸之始也。齊永明中,歷位侍中,出爲豫章太守。下車祭徐孺子、許子將墓,圖畫陳蕃、華歆、謝鯤像於郡朝堂。爲政寬簡,稱良二千石。武帝幸琅邪城,綸之與光祿大夫全景文等二十一人坐不參承,爲有司奏免官。後位侍中、都官尚書,卒。自敬弘至綸之,並方嚴,皆剋日乃見子孫,蓋家風也。

綸之子昕,有業行,居父憂過禮。謝𤅢欲遣參之,孔珪曰:「何假參,此豈有全理。」以憂卒。

峻字茂遠,秀之子也。少美風姿,善容止。仕齊爲桂陽內史。梁天監初,爲中書侍郎。武帝甚悅其風采,與陳郡謝覽同見賞擢。累遷侍中,吏部尚書。處選甚得名譽。

峻性詳雅,無趨競心,嘗與謝覽約,官至侍中,不復謀進仕。覽自吏部尚書出爲吳興郡,平心不畏強禦,亦由處俗情薄故也。峻爲侍中已後,雖不退身,亦淡然自守,無所營務。遷金紫光祿大夫,未拜,卒,諡惠子。

子琮爲國子生,尚始興王女繁昌主。琮不慧,爲學生所嗤,遂離婚。峻謝王,王曰:「此自上意,僕極不願如此。」峻曰:「下官曾祖是謝仁祖外孫,亦不藉殿下姻媾爲門戶耳。」

王鎮之字伯重,晉司州刺史胡之之從孫、而裕之從祖弟也。祖耆之,位中書郎,父隨之,上虞令。鎮之爲剡、上虞令,並有能名。桓玄輔晉,以爲大將軍錄事參軍。時三吳饑荒,遣鎮之銜命賑卹,而會稽內史王愉不奉符旨,鎮之依事糾奏。愉子綏,玄之外甥,當時貴盛,鎮之爲所排抑。以母老求補安成太守,以母憂去職。在官清潔,妻子無以自反,乃棄家致喪還上虞舊墓。葬畢,爲子標之求安復令,隨子之官。服闋,爲征西道規司馬、南平太守。後爲御史中丞,執正不撓,百僚憚之。

出爲建威將軍、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加都督。宋武帝謂人曰:「鎮之少著清績,必將繼美吳隱,嶺南弊俗,非此不康也。」在鎮不受俸祿,蕭然無營,去官之日,不異初至。武帝初建相國府,爲諮議參軍,領錄事。善於吏職,嚴而不殘。遷宋臺祠部尚書。武帝踐阼,卒於宣訓衛尉。弟弘之。

弘之字方平,少孤貧,爲外祖徵士何準所撫育,從叔獻之及太原王恭並貴重之。仕晉爲司徒主簿。家貧,性好山水,求爲烏傷令。桓玄輔晉,桓謙以爲衛軍參軍。時殷仲文還姑孰,祖送傾朝,謙要弘之同行,答曰:「凡祖離送別,必在有情,下官與殷風馬不接,無緣扈從。」謙貴其言。母隨兄鎮之之安成郡,弘之解職同行。義熙中,何無忌及宋武帝辟召,一無所就。

家在會稽上虞,從兄敬弘爲吏部尚書,奏弘之爲太子庶子,不就。文帝即位,敬弘爲尚書左僕射,陳弘之高行,徵爲通直散騎常侍,又不就。敬弘嘗解貂裘與之,即著以採藥。性好釣,上虞江有一處名三石頭,弘之常垂綸於此。經過者不識之,或問漁師得魚賣不?弘之曰:「亦自不得,得亦不賣。」日夕,載魚入上虞郭,經親故門,各以一兩頭置門內而去。始寧沃川有佳山水,弘之又依巖築室。謝靈運、顏延之並相欽重。靈運與廬陵王義真牋曰:「會境既豐山水,是以江左嘉遁,並多居之。至若王弘之拂衣歸耕,踰歷三紀,孔淳之隱約窮岫,自始迄今。阮萬齡辭事就閑,纂戎先業,既遠同羲、唐,亦激貪厲競。若遣一个有以相存,真可謂千載盛美也。」

弘之元嘉四年卒,顏延之欲爲作誄,書與其子曇生曰:「君家高世之善,有識歸重,豫染豪翰,所應載述,況僕託慕末風,竊以敘德爲事,但恨短筆不足書美。」誄竟不就。

曇生好文義,以謙和見稱,歷吏部尚書,太常卿。孝武末,爲吳興太守。明帝初興,與四方同逆,戰敗歸降,被宥,終於中散大夫。

阮萬齡,陳留尉氏人。祖思曠,左光祿大夫。父寧,黃門侍郎。萬齡少知名,爲孟昶建威長史。時袁豹、江夷相係爲昶司馬,時人謂昶府有三素望。萬齡家在會稽剡縣,頗有素情,位左戶尚書,太常。出爲湘州刺史,無政績。後爲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卒。

曇生弟普曜,位祕書監。普曜子晏。

晏字休默,一字士彥。仕宋,初爲建安國左常侍,稍至車騎,晉熙王燮安西板晏主簿,時齊武帝爲長史,與晏相遇。府轉鎮西,板晏爲記室。沈攸之事難,隨武帝鎮盆城。齊高帝時威權雖重,而眾情猶有疑惑,晏便專心奉事,軍旅書翰皆見委。性甚便僻,漸見親待,常參議機密。

建元初,爲太子中庶子。武帝在東宮,專斷朝事,多不聞啟,晏慮及罪,稱疾自疏。武帝即位,爲長兼侍中,意任如舊。遷侍中祭酒。遭母喪,起爲司徒左長史。晏父普曜藉晏勢,多歷通官。普曜卒,晏居喪有禮。

永明六年,爲丹陽尹。晏位任親重,自豫章王嶷、尚書令王儉皆降意接之,而晏每以疏漏被責,連稱疾。久之,轉爲江州刺史,泣不願出,留爲吏部尚書、太子右率,終以舊恩見寵。

時尚書令王儉雖貴而疏,晏既領選,權行臺閣,與儉頗不平。儉卒,禮官欲依王導諡爲「文獻」,晏啟上曰:「導乃得此諡,但宋來不加素族。」謂親人曰:「平頭憲事已行矣。」十一年,爲右僕射,領太孫右衛率。

武帝崩,遺旨以尚書事付晏及徐孝嗣。鬱林即位,轉左僕射。及明帝謀廢立,晏便響應推奉,轉尚書令,封曲江縣侯,給鼓吹一部,甲仗五十人入殿。時明帝形勢已布,而莫敢先言,蕭諶兄弟握兵權,遲疑未決,晏頻三夜微步詣諶議,時人以此窺之。明帝與晏東府語及時事,晏抵掌曰:「公常言晏怯,今定如何?」建武元年,進號驃騎大將軍,給班劍二十人,又加兵百人,領太子少傅,進爵爲公。以魏軍動,給兵千人。

晏篤於親舊,爲時所稱,至是自謂佐命惟新,言論常非武帝故事,眾始怪之。明帝雖以事際須晏,而心相疑斥,料簡武帝中詔,得與晏手詔三百餘紙,皆是論國家事。永明中,武帝欲以明帝代晏領選,晏啟曰:「鸞清幹有餘,然不諳百氏,恐不可居此職。」乃止。及見此詔,愈猜薄之。帝初即位,始安王遙光便勸誅晏,帝曰:「晏於我有勳,且未有罪。」遙光曰:「晏尚不能爲武帝,安能爲陛下?」帝默然變色。時帝常遣心腹左右陳世範等出塗巷采聽異言,由是以晏爲事。晏性浮動,志欲無厭,自謂旦夕開府。又望錄尚書,每謂人曰:「徐公應爲令。」又和徐詩云:「槐序候方調。」其名位在徐前,徐若三槐,則晏不言自顯,人或譏之。

晏人望未重,又與上素疏,中興初,雖以事計委任,而內相疑阻,晏無防意。既居朝端,事多專決,內外要職,並用周旋門義,每與上爭用人。數呼相工自視,云當大貴。與客語,好屏人。上聞,疑晏欲反,遂有誅晏意。有鮮于文粲與晏子德元往來,密探朝旨,告晏有異志。又左右單景雋、陳世範等采巫覡言啟上,云晏懷異圖。是時南郊應親奉,景雋等言晏因此與武帝故主帥於道中竊發。會獸犯郊壇,帝愈懼,未郊前一日,上乃停行,先報晏及徐孝嗣,孝嗣奉旨,而晏陳郊祀事大,必宜自力。景雋言益見信,元會畢,乃召晏於華林省誅之。下詔顯其罪,稱以河東王鉉識用微弱,欲令守以虛器,並令收付廷尉。

晏之爲員外郎也,父普曜齋前柏樹忽變成梧桐,論者以爲梧桐雖有栖鳳之美,而失後凋之節。及晏敗,果如之。又未敗前,見屋桷子悉是大蛇,就視之猶木也。晏惡之,乃以紙裹桷子,猶紙內搖動,蔌蔌有聲。又於北山廟答賽夜還,晏醉,部伍人亦飲酒,羽儀錯亂,前後十餘里中,不復禁制。識者云此不復久也。未幾而敗。

晏子德元,有意尚,位車騎長史。德元初名湛,武帝曰:「劉湛、江湛,並不善終,此非佳名也。」晏乃改之,至是及誅。

晏弟詡,位少府卿。敕未登黃門郎,不得畜女伎,詡與射聲校尉陰玄智坐畜伎免官,禁錮十年。敕特原詡。詡亦篤舊。後拜廣州刺史。晏誅,上遣殺之。

思遠、晏從父弟也。父羅雲,平西長史。思遠八歲父卒,祖弘之及外祖新安太守羊敬元並栖退高尚,故思遠少無仕心。宋建平王景素辟南徐州主簿,深見禮遇。景素被誅,左右離散,思遠親視殯葬,手種松柏,與廬江何昌宇、沛郡劉璡上表理之,事感朝廷。景素女廢爲庶人,思遠分衣食以相資贍。年長,爲備笄總,訪求素對,傾家送遣。

齊建元初,歷竟陵王司徒錄事參軍、太子中舍人。文惠太子與竟陵王子良素好士,並蒙賞接。思遠求出爲遠郡,除建安內史。長兄思玄卒,思遠友于甚至,表乞自解,不許。及祥日又固陳,武帝乃許之。仍除中書郎、大司馬諮議。詔舉士,竟陵王子良薦思遠及吳郡顧暠之、陳郡殷叡。時邵陵王子貞爲吳郡,除思遠爲吳郡丞,以本官行郡事,論者以爲得人。後拜御史中丞。臨海太守沈昭略贓私,思遠依事劾奏,明帝及思遠從兄晏、昭略叔父文季並請止之,思遠不從,案事如故。

建武中,遷吏部郎。思遠以晏爲尚書令,不欲並居內臺權要之職,上表固讓,乃改授司徒左長史。初明帝廢立之際,思遠謂晏曰:「兄荷武帝厚恩,今一旦贊人如此事,彼或可以權計相須,未知兄將何以自立。及此引決,猶可保全門戶,不失後名。」晏曰:「方噉粥,未暇此事。」及拜驃騎,會子弟,謂思遠兄思徵曰:「隆昌之末,阿戎勸吾自裁,若用其語,豈有今日。」思遠遽應曰:「如阿戎所見,猶未晚也。」晏既不能謙退,位處朝端,事多專斷,內外要職,並用門生,帝外跡甚美,內相疑異。思遠謂曰:「時事稍異,兄覺不?凡人多拙於自謀,而巧於謀人。」晏默然不答。思遠退後,晏方歎曰:「天下人遂勸人自殺。」旬日,晏及禍。明帝後知思遠有此言,謂江祏曰:「王晏早用思遠語,當不至此。」

思遠立身簡潔,諸客有詣己者,覘知衣服垢穢,方便不前,形儀新楚,乃與促膝。雖然,及去之後,猶令二人交帚拂其坐處。明帝從祖弟季敞性甚豪縱,使詣思遠,令見禮度。都水使者李珪之常曰:「見王思遠終日匡坐,不妄言笑,簪帽衣領,無不整潔,便憶丘明士。見明士蓬頭散帶,終日酣醉,吐論從橫,唐突卿宰,便復憶見思遠。」言其兩反也。

上既誅晏,思遠遷爲侍中,掌優策及起居注。卒,年四十九,贈太常,諡曰貞子。

思遠與顧暠之善,暠之卒後,家貧,思遠迎其妻子,經卹甚至。暠之字士明,少孤好學,有義信,位太子中舍人,兼尚書左丞。

王韶之字休泰,胡之從孫而敬弘從祖弟也。祖羨之,鎮軍掾。父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詔命表奏,輒手自書寫。太元、隆安時事,大小悉撰錄。位本國郎中令。

韶之家貧好學,嘗三日絕糧而執卷不輟,家人誚之曰:「困窮如此,何不耕?」答曰:「我常自耕耳。」父偉之爲烏程令,韶之因居縣境。好史籍,博涉多聞。初爲衛將軍謝琰行參軍,得父舊書,因私撰晉安帝陽秋。及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佐郎,使續後事,訖義熙九年。善敘事,辭論可觀。遷尚書祠部郎。

晉帝自孝武以來常居內殿,武官主書於中通呈,以省官一人管詔誥,住西省,因謂之西省郎。傅亮、羊徽相代在職。義熙十一年,宋武帝以韶之博學有文辭,補通直郎,領西省事,轉中書侍郎。晉安帝之崩,武帝使韶之與帝左右密加酖毒。恭帝即位,遷黃門侍郎,領著作,西省如故。凡諸詔黃皆其辭也。武帝受命,加驍騎將軍,黃門如故。西省職解,復掌宋書。坐璽封謬誤,免黃門,事在謝晦傳。

韶之爲晉史,序王珣貨殖,王廞作亂。珣子弘、廞子華並貴顯,韶之懼爲所陷,深附結徐羨之、傅亮等。少帝即位,遷侍中。出爲吳郡太守。羨之被誅,王弘入相,領揚州刺史。弘雖與韶之不絕,諸弟未相識者皆不復往來。韶之在郡,常慮爲弘所繩,夙夜勤勵,政績甚美,弘亦抑其私憾,文帝兩嘉之。韶之稱爲良守。徵爲祠部尚書,加給事中。坐去郡長取送故,免官。後爲吳興太守,卒。撰孝傳三卷,文集行於世。宋廟歌辭,韶之所制也。

子曄,位臨賀太守。

王悅之字少明,晉右軍將軍羲之曾孫也。祖獻之,中書令。父靖之,司徒左長史,爲劉穆之所厚,就穆之求侍中,如此非一。穆之曰:「卿若不求,久自得之。」遂不果。

悅之少厲清操,亮直有風檢。爲吏部郎,鄰省有會同者,遺悅之餅一甌。辭不受,曰:「此費誠小,然少來不願當之。」宋明帝泰始中爲黃門郎、御史中丞。上以其廉介,賜良田五頃,以爲侍中,在門下盡其心力。掌檢校御府太官太醫諸署。時承奢忲之後,姦竊者眾,悅之按覆無所避,得姦巧甚多,於是眾署共咒詛。悅之病甚,恒見兩烏衣人捶之。及卒,上乃收典掌者十許人,桎梏之送淮陰,密令度瓜步江,投之中流。

王准之字元魯,晉尚書僕射彬玄孫也。曾祖彪之,位尚書令,祖臨之、父訥之並御史中丞。彪之博聞多識,練悉朝儀,自是家世相傳,並諳江左舊事,緘之青箱,世謂之王氏青箱學。

准之兼明禮傳,贍於文辭。桓玄篡位,以爲尚書祠部郎。宋武帝起兵,爲太尉主簿。出爲山陰令,有能名,預討盧循功,封都亭侯。宋臺建,除御史中丞,爲百僚所憚。自彪之至准之四世居此職。准之嘗作五言詩,范泰嘲之:「卿唯解彈事耳。」准之正色答:「猶差卿世載雄狐。」坐世子左衛率謝靈運殺人不舉,免官。

武帝受命,拜黃門侍郎。永初中奏曰:「鄭玄注禮:三年之喪,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學者多謂得禮之宜。晉初用王肅議,祥禫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爲制。江左以來,唯晉朝施用,搢紳之士多遵玄義。夫先王制禮,以大順群心,『喪也寧戚』,著自前經。今大宋開泰,品物遂理,愚謂宜同即物情,以玄義爲制。朝野一禮,則家無殊俗。」從之。元嘉中,歷位侍中,都官尚書,改領吏部,出爲丹陽尹。

准之究識舊儀,問無不對。時大將軍彭城王義康錄尚書事,每歎曰:「何須高論玄虛,正得如王准之兩三人,天下便足。」然寡風素,情悁急,不爲時流所重。撰儀注,咸見遵用。卒,贈太常。

子輿之,征虜主簿。輿之子進之,仕齊位給事黃門侍郎,扶風太守。梁武帝之舉兵也,所在響應,鄰郡多請進之同遣修謁。進之曰:「非吾志也。」竟不行。武帝嘉之。梁臺建,歷尚書左丞,廣平、天門二郡太守,左衛將軍,封建寧公。

進之子清,位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鎮東府長史,新野、東陽二郡太守,安南將軍,封中廬公。承聖末,陳武帝殺太尉王僧辯,遣文帝攻僧辯婿杜龕,龕告難於清,引兵援龕,大敗陳文帝於吳興,追奔至晉陵。時廣州刺史歐陽頠亦同清援龕,中更改異,殺清而歸陳武帝。子猛。

猛字世雄,本名勇。五歲而父清遇害,陳文帝軍度浙江,訪之,將加夷滅。母韋氏攜之遁于會稽,遂免。及長勤學不倦,博涉經史,兼習孫、吳兵法。以父遇酷,終文帝之世不聽音樂,蔬食布衣,以喪禮自處。宣帝立,乃始求位。太建初,釋褐鄱陽王府中兵參軍,再遷永陽王府錄事參軍。

猛慷慨常慕功名,先是上疏陳安邊拓境之策,甚見嘉納,至是詔隨大都督吳明徹略地,以軍功封應陽縣子。累遷太子右衛率,徙晉陵太守。威惠兼舉,姦盜屏跡,富商野次,云「以付王府君」。郡人歌之,以比漢之趙廣漢。至德初,徵爲左驍騎將軍,加散騎常侍,深見信重。

時孔範、施文慶等並相與比周,害其梗直,議將出之而未有便。會廣州刺史馬靖不受徵,乃除猛都督東衡州刺史,領始興內史,與廣州刺史陳方慶共取靖。猛至,即禽靖送建鄴,進爵爲公,加光勝將軍、平越中郎將、大都督,發廣、桂等二十州兵討嶺外荒梗,所至皆平。

禎明二年,詔授鎮南大將軍、都督二十四州諸軍事,尋命徙鎮廣州。未之鎮,而隋師濟江,猛總督所部赴援。時廣州刺史臨汝侯方慶、西衡州刺史衡陽王伯信並隸猛督府,各觀望不至。猛使高州刺史戴智烈、清遠太守曾孝遠各以輕兵就斬之而發其兵。及聞臺城不守,乃舉哀素服,藉稿不食,歎曰:「申包胥獨何人哉。」因勒兵緣江拒守,以固誠節。及審後主不死,乃遣其部將辛昉馳驛赴京師歸款。隋文帝大悅,謂昉曰:「猛懷其舊主,送故情深,即是我之誠臣。保守一方,不勞兵甲,又是我之功臣。」即日拜昉開府儀同三司,仍詔猛與行軍總管韋洸便留嶺表經略。

猛母妻子先留建鄴,因隨後主入京,詔賜宅及什物甚厚,別賚物一千段,及遣璽書勞猛。仍討平山越,馳驛奏聞。時文帝幸河東,會猛使至,大悅。楊素賀,因曰:「昔漢武此地聞喜,用改縣名,王猛今者告捷,遠符前事。」於是又降璽書褒賞,以其長子繕爲開府儀同三司。猛尋卒於廣州,文帝聞而痛之,遣使弔祭,贈上開府儀同三司,封歸仁縣公。命其子繕襲,仍授普州刺史。仁壽元年,繕弟續表陳猛志,求葬關中,詔許之。仍贈使持節、大將軍、宋州刺史、三州諸軍事,諡曰成。

訥之弟瑰之字道茂,位司空諮議參軍。瑰之子逡之。

逡之字宣約,少禮學博聞。仕宋位吳令。昇明末,尚書右僕射王儉重儒術,逡之以著作郎兼尚書左丞,參定齊國儀禮。初,儉撰古今喪服集記,逡之難儉十一條,更撰世行五卷。

國學久廢,齊建元二年,逡之先上表立學。轉國子博士,又兼著作。撰永明起居注。後位南康相,光祿大夫,加給事中。逡之率素,衣裳不澣,几案塵黑,年老手不釋卷。建武二年卒。

從弟珪之,位長水校尉,撰齊職儀。永明九年,其子中軍參軍顥啟上其書,凡五十卷,詔付祕閣。

素字休業,彬五世孫而逡之族子也。高祖翹之,晉光祿大夫。曾祖望之、祖泰之,並不仕。父元弘,位平固令。素少有志行,家貧母老,隱居不仕。宋孝建、大明、泰始中,屢徵不就,聲譽甚高。山中有蚿聲清長,聽之使人不厭,而其形甚醜,素乃爲蚿賦以自況。卒年五十四。

論曰:昔晉初度江,王導卜其家世,郭璞云:「淮流竭,王氏滅。」觀夫晉氏以來,諸王冠冕不替,蓋亦人倫所得,豈唯世祿之所專乎。及于陳亡之年,淮流實竭,曩時人物掃地盡矣。斯乃興亡之兆已有前定。天之所廢,豈智識之所謀乎。



校勘記
〔一〕時府主簿宗協亦有高趣 「宗協」各本作「宋協」,據宋書、冊府元龜二九二改。
〔二〕道規即更引還 「更」各本作「便」,據宋書改。
〔三〕戴五條辮著青紋袴𧟌飾以朱粉 「五條辮」宋書作「五絛五辮」。「朱粉」太平御覽六九五引作「朱彩」。
〔四〕敬弘使二婦女守閤 「使」上各本有「還」字,據宋書刪。
〔五〕敬弘爲求奉朝請 「爲求」各本作「求爲」,據宋書乙正。
〔六〕高帝聞之 「高帝」各本作「高武」,南齊書作「太祖」。齊太祖,高帝也。今改正。
〔七〕乃棄家致喪還上虞舊墓 「棄家」各本作「棄官」,據宋書改。按上云:「以母憂去職,在官清潔,妻子無以自反。」已去職,何得又言棄官。
〔八〕必將繼美吳隱 「吳隱」宋書作「吳隱之」。六朝人名後之「之」字,往往可省略。
〔九〕求爲烏傷令 「烏傷」宋書作「烏程」,未知孰是。
〔一〇〕仕宋初爲建安國左常侍稍至車騎晉熙王燮安西板晏主簿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齊書本傳云,『宋大明末起家臨賀王國常侍、員外郎,巴陵王征北板參軍,安成王撫軍板刑獄,隨府轉車騎。』今刪去『安成王撫軍板刑獄』一語,又改『隨府遷』爲『稍至』,而文義難通矣。齊史云『臨賀國』,此云『建安國』,亦當以臨賀爲是。」
〔一一〕武帝即位爲長兼侍中 「長」字下各本衍一「史」字,據南齊書刪。
〔一二〕晏便響應推奉 「推」各本作「接」,據南齊書改。
〔一三〕徐若三槐 「徐」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一四〕會獸犯郊壇 「獸」本字「虎」,避唐諱改。
〔一五〕詡亦篤舊 「詡」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一六〕都水使者李珪之常曰 「李」各本作「季」。張森楷南史校勘記:「南齊書良政傳有李珪之傳,當即此人,作『季』誤也。」按彼傳云「兼都水使者」,與此亦合,張說是,今改正。
〔一七〕義熙十一年 「義熙」各本訛「義興」。按上云「訖義熙九年」,下云「晉安帝之崩」,則此當是晉安帝義熙十一年,史無「義興」年號,今改正。
〔一八〕坐璽封謬誤 「封」各本訛「制」,據宋書改。按宋書謝晦傳:「坐行璽封鎮西司馬南郡太守王華大封,而誤封北海太守球版。免晦侍中。」即指此事,則作「封」是。
〔一九〕王悅之字少明 「王悅之」宋書良吏王歆之傳作「王悅」,通志同。
〔二〇〕王准之字元魯晉尚書僕射彬玄孫也 「元魯」宋書作「元曾」。
〔二一〕祖臨之父訥之並御史中丞 「訥之」各本作「納之」。世說新語文學篇劉峻注引王氏譜作「訥之字永言」。按古人名與字應,則永言名訥之正合,今據改。
〔二二〕唯晉朝施用 「唯」各本作「準」,據宋書改。
〔二三〕天下便足 「足」宋書作「治」,此避唐諱改。
〔二四〕封中廬公 「廬」各本作「盧」。按南齊書州郡志雍州襄陽郡屬縣有中廬縣,今改正。
〔二五〕以軍功封應陽縣子 「應陽」陳書南康愍王曇朗傳附子方慶傳云「勇以功封龍陽縣子」。按南齊書州郡志湘州零陵郡有應陽縣;郢州武陵郡有龍陽縣,未詳孰是。
〔二六〕加光勝將軍 「光勝」各本作「先勝」,據陳書方慶傳改。
〔二七〕撰永明起居注 「撰」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二八〕山中有蚿聲清長 「聲」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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