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五代史卷一百四十  志二

曆志


【案:五代修曆法,如晉馬重績調元曆、周王朴欽天曆,五代會要所載甚略,蓋因知曆者稀,莫能是正也。薛史載欽天曆用數為歐陽史所本,其字句異同,彼此可互證云。】

古先哲王,受命而帝天下者,必先觀象以垂法,治曆以明時,使萬物服其化風,四海同其正朔,然後能允釐下土,欽若上天。故虞舜之紹唐堯,先齊七政;武王之得箕子,首敍九疇。皇極由是而允興,人時以之而不忒。歷代已降,何莫由斯。

粵自軒黃,肇正天統,歲躔辛卯,曆法時成。故黃帝始用辛卯曆,顓頊次用乙卯曆,虞用戊午曆,夏用丙寅曆,商用甲寅曆,周用丁巳曆,魯用庚子曆,秦用乙卯曆。漢用太初曆、四分曆、三統曆,凡三本。魏用黃初曆、景初曆,凡二本。晉用元始曆、合元萬分曆,凡二本。宋用大明曆、元嘉曆,凡二本。齊用天保曆、同章曆、正象曆,凡三本。後魏用興和曆、正光曆、正元曆,【案:玉海作正統,五代會要作正元。(舊五代史考異)】凡三本。梁用大同曆、乾象曆、永昌曆,凡三本。後周用天和曆、丙寅曆、明玄曆,凡三本。隋用甲子曆、開皇曆、皇極曆、大業曆,凡四本。唐用戊寅曆、麟德曆、神龍曆、大衍曆、元和觀象曆、長慶宣明曆、寶應曆、正元曆、景福崇玄曆,凡九本。

洎梁氏之應運也,乘唐室陵遲之後,黃巢離亂之餘,眾職未修,三辰孰驗。故當時歲曆,猶用宣明、崇玄二法,參而成之。

及晉祖肇位,司天監馬重績始造新曆,奉表上之,云:「臣聞為國者,正一氣之元,宣萬邦之命,爰資曆以立章程。長慶宣明,雖氣朔不渝,即星躔罕驗;景福崇玄,縱五曆甚正,【五曆甚正,疑當作「五緯」。考五代會要與薛史同,今姑仍其舊。(影庫本粘籤)】而年差一日。今以宣明氣朔,崇玄星緯,二曆相參,方得符合。自古諸曆,皆以天正十一月為歲首,【歲首,原本闕「首」字,今據五代會要增入。(影庫本粘籤)】循太古甲子為上元,積歲彌多,差闊至甚。臣改法定元,創為新曆一部二十一卷,【案:玉海引崇文總目作二十卷。(舊五代史考異)】七章上下經二卷,算草八卷,立成十二卷,取唐天寶十四載乙未,立為近元〔一〕立為近元 「近元」,殿本、劉本作「上元」。影庫本批校云:「立為近元,應作『上元』。」,以雨水正月朔為歲首。謹詣閤門上進。」晉高祖命司天少監趙仁錡、張文皓,秋官正徐皓,天文參謀趙延乂、杜昇、杜崇龜等,以新曆與宣明、崇玄考覈得失,俾有司奉而行之,因賜號調元曆,【案玉海:調元曆,蓋倣曹士蒍小曆之舊。唐建中時,曹士蒍始變古法,以顯慶五年為上元,雨水為歲首。世謂之小曆。(舊五代史考異)】仍命翰林學士承旨和凝撰序。

其後數載,法度寖差。至周顯德二年,世宗以端明殿學士、左散騎常侍王朴明於曆算,乃命朴考而正之。朴奉詔歲餘,撰成欽天曆十五卷,上之。表云:

臣聞聖人之作也,在乎識天人之變者也。人情之動,則可以言知之;天道之動,則當以數知之。數之為用也,聖人以之觀天道焉。歲月日時,由斯而成;陰陽寒暑,由斯而節;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為國家者,履端立極,必體其元;布政考績,必因其歲;禮動樂舉,必正其朔;三農百工,必授其時;五刑九伐,必順其氣;庶務有為,必從其日月:【日月,原本脫「月」字,今從五代會要增入。(影庫本粘籤)】六籍宗之為大典,百王執之為要道。是以聖人受命,必治曆數。故得五紀有常度,庶徵有常應,正朔行之於天下也。

自唐而下,凡歷數朝,亂日失天,垂將百載,天之曆數,汨陳而已矣。今陛下順考古道,寅畏上天,咨詢庶官〔二〕庶官 原作「度官」,據殿本、劉本及會要卷一0改。,振舉墜典。以臣薄游曲藝,嘗涉舊史,遂降述作之命,俾究推測之要〔三〕推測 劉本同。殿本及會要卷一0作「迎推」。影庫本批校云:「案會要,『推測』應作『迎推』。」,雖非能者,敢不奉詔。乃包萬象以立法,齊七政以立元,測圭箭以候氣,審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遲疾以推星,考黃道之斜正,辨天勢之昇降,而交蝕詳焉。

夫立天之道,曰陰與陽,陰陽各有數,合則化成矣。陽之策三十六,陰之策二十四,奇偶相命,兩陽三陰,同得七十二,同則陰陽之數合。七十二者,化成之數也,化成則謂之五行之數。五之得朞之數〔四〕五之得朞之數 殿本作「五行得期之數」,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作「五行之得朞數」。影庫本批校云:「案會要,『五之』應作『五行』。」舊五代史考異云:「案:原本『五行』訛『五之』,今據五代會要改正。」殿本考證略同。查沈校本、抄本、殿本會要卷一0均仍作「五之」。是。,過者謂之氣盈,不及謂之朔虛。至於應變分用,無所不通,所謂包萬象矣。故以七十二為經法,經者常也,常用之法也。百者數之節也〔五〕百者數之節也 劉本同,殿本「百」作「法」。影庫本批校云:「案會要,『百』應作『法』。」舊五代史考異云:「案:原本『法』訛『百』,今據五代會要改正。」殿本考證略同。查沈校本會要卷一0作「法」,抄本、殿本會要作「百」,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亦作「百」。作「百」是。,隨法進退,不失舊位,故謂之通法。以通法進經法,得七千二百,謂之統法。自元入經,先用此法,統曆之諸法也。以通法進統法,得七千二百萬,【案:下文以通法進全率,得大率七千二百萬,則此云七千二百萬者,乃大率之數,以言全率,蓋傳寫之訛。據統法七千二百,通法一百,以通法進統法,當云得七十二萬。】氣朔之下,收分必盡,謂之全率。以通法進全率,得七千二百萬,謂之大率,而元紀生焉。元者,歲月日時皆甲子〔六〕歲月日時 「日」字原無,據會要卷一0、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補。殿本作「歲日月時」。,日月五星,合在子正之宿,當盈縮先後之中,所謂七政齊矣。

古之植圭於陽城者,以其近洛故也,蓋尚慊其中,乃在洛之東偏。開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國,北距橫野軍,中得浚儀之岳臺,應南北弦,居地之中。皇家建國,定都於梁。今樹圭置箭,測岳臺晷漏,以為中數,晷漏正,則日之所至,氣之所應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縮。日盈月縮,則後中而朔;月盈日縮,則先中而朔。自古朓朒之法,率皆平行之數,入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倫。皇極舊述〔七〕皇極舊述 殿本、劉本同。會要卷一0、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述」作「術」。,則迂迴而難用,降及諸曆,則疏遠而多失。今以月離朓朒,隨曆較定,日躔朓朒,臨用加減,所得者入離定日也。一日之中,分為九限,逐限損益,衰稍有倫。朓朒之法,所謂審矣。

赤道者,天之紘帶也〔八〕天之紘帶也 「紘」原作「弦」,據會要卷一0、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改。,其勢圓而平,紀宿度之常數焉。黃道者,日軌也,其半在赤道內,半在赤道外,去赤道極遠二十四度。當與赤道交〔九〕當與赤道交 殿本、劉本同。會要卷一0、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交」作「近」。,則其勢斜;當去赤道遠,則其勢直。當斜則日行宜遲,當直則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後加其度,二至前後減其度。九道者,月軌也,其半在黃道內,半在黃道外,去黃道極遠六度。出黃道謂之正交,入黃道謂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則比黃道益斜。若正交在春分之宿,【春分之宿,原本作「之分」,今據五代會要改正。(影庫本粘籤)】中交在秋分之宿,則比黃道反直。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則其勢差斜。故較去二至、二分遠近,以考斜正,乃得加減之數。自古雖有九道之說,蓋亦知而未詳,空有祖述之文,全無推步之用。今以黃道一周,分為八節,一節之中,分用九道,盡七十二道而復,使日月之軌,無所隱其斜正之勢焉。九道之法,所謂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遠日而遲,去日極遠,勢盡而留。自古諸曆,分段失實,隆降無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唯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為入曆之數,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定逐日行分,積逐日行分以為變段。於是自疾漸而遲,勢盡而留,自留而行,亦積微而後多。別立諸段變曆,以推變差,俾諸段變差際會相合,星之遲疾,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傳,皆謂去交十五度以下,則日月有蝕,殊不知日月之相掩,與闇虛之所射,其理有異焉。今以日月徑度之大小,校去交之遠近,以黃道之斜正,天勢之升降,度仰視旁視之分數,則交虧得其實矣。

乃以一篇步日,一篇步月,一篇步星,【案:以下脫「一篇步發斂」五字。下云「以卦候沒滅,為之下篇」者,言為步發斂之下篇。歐陽史約其文,稱「謹以步日、步月、步星、步發斂為四篇」,是也。】以卦候沒滅,為之下篇,都四篇,為曆經一卷,曆十一卷,草三卷,顯德三年七政細行曆一卷。

臣檢討先代圖籍,今古曆書,皆無蝕神首尾之文,蓋天竺胡僧之祅說也。只自司天卜祝小術,不能舉其大體,遂為等接之法。蓋從假用以求徑捷,於是乎交有逆行之數,後學者不能詳知,便言曆有九曜,以為注曆之恆式,今並削而去之。

昔在唐堯,欽若昊天。陛下親降聖謨,考曆象日月星辰,唐堯之道也,其曆謹以「顯德欽天」為名。天道玄遠,非微臣之所盡知,但竭兩端,以奉明詔。疏略乖謬,甘俟罪戾。

世宗覽之,親為製序,仍付司天監行用,以來年正旦為始,自前諸曆並廢。【案玉海:欽天于朔分之下,立小分謂之杪。說者謂前代謂曆朔餘未有杪者。若可用杪,何待求日法以齊朔分也。(舊五代史考異)】其曆經一卷,今聊紀於後,以備太史氏之周覽焉。【永樂大典卷二萬八百一十七。】

顯德欽天曆經

演紀上元甲子,距今顯德三年丙辰,積七千二百六十九萬八千四百五十二。

欽天統法:七千二百

欽天經法:七十二

欽天通法:一百

欽天步日躔術

歲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四十】

軌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朔率:二十一萬二千六百二十【二十八】

歲策:三百六十五  一千七百六十【四十】

軌策:三百六十五  一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歲中:一百八十三  四千四百八十【二十】

軌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五百二十二【四十】

朔策:二十九    三千八百二十【二十八】

氣策:一十五    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象策:七      二千七百五十五【七】

周紀:六十

歲差:八十四【四十】

辰則:六百  八刻二十四分

【案:以上題稱步日躔術及後步月離術、步五星術,合為曆經四篇者之三,又皆僅列用數而不及推步。據歐陽史云:「舊史亡其步發斂一篇,而在者三篇,簡略不完。」然則薛史原文固已闕矣。】

欽天步月離術

離率:一十九萬八千三百九十三【九】

交率:一十九萬五千九百三十七【九十七 五十六】

離策:一十七  三千九百九十三【九】

【案:歐陽史作離策二十七〔一0〕離策 原作「策離」,據劉本及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改。,此云一十七,當是傳寫之訛。以統法除離率,得二十七日及餘分。】

交策:二十七  一千五百二十七【九十七 五十六】

望策:一十四  五千五百一十【一十四】

交中:一十三  四千四百六十三【九十八 七十八】

【案:四千四百,歐陽史作四千三百,據交策半之為交中,當從歐陽史。】

離朔:一    七千二十七【一十九】

交朔:二    二千二百九十二【三十〔一一〕二千二百九十二【三十】 殿本、劉本同。影庫本粘籤云:「小數『三十』,歐陽史作『三十二』,以統法推之,當作『三十』,今仍薛史之舊。」 四十四】

中准:一千七百三十六

中限:四千七百八十

平離:九百六十三

程節:八百

欽天步五星術
歲星

周率:二百八十七萬一千九百七十六【六】

變率: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一十五【六十六】

曆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一【七十八】

【案:七百六十一,歐陽史訛作九百六十六,非也。據曆率半之為曆中。彼此互訂,此條足正歐陽史之訛。】

周策:三百九十八  六千三百七十六【六】

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九十六】

【案:歐陽史小分作八十九,此云九十六,非也。據曆中倍之為曆率,倍九十六,適得大分一,小分七十八。】

變段〔一二〕欽天步五星術所載歲星表的變段及其變日、變度和變曆數據的順序,各本同。據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載此表變段順序為:晨見、順疾、順遲、前留、退遲、退疾、退疾、退遲、後留、順遲、順疾、夕伏。變段下有關數據順序亦與之相對應。據術,歐陽史記載比較準確。變日變度變曆
晨見一十七【三十七】【二十四】
順遲二十五【九】【二十九】
退遲一十四【一十二】【二十八】
退疾二十七【三十八】【三十七】
後留二十六【三十二】  
順疾九十一十六【六十三】一十一【一十三】
順疾九十一十六【六十三】一十一【一十三】
前留二十六【三十二】  
退疾二十七【三十八】【三十七】
退遲一十四【一十二】【二十八】
順遲二十五【九】【二十九】
夕伏一十七【三十七】【二十四】
熒惑

周率:五百六十一萬五千四百二十二【一十一】

變率:二百九十八萬五千六百六十一【七十一】

曆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

周策:七百七十九    六千六百二十二【一十一】

曆中: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

變段變日變度變曆
晨見七十三五十三【六十八】五十【五十八】
順疾七十三五十一【一】四十八【三】
次疾七十一四十六【六十九】四十四【一十七】〔一三〕四十四【一十七】 「一十七」原作「一十六」,據殿本及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改。
次遲七十一四十五【三十三】四十二【五十八】
順遲六十二一十九【二十九】一十八【二十】
前留【六十九】  
退遲一十【五十八】【四十四】
退疾二十一【四十六】【四十】
退疾二十一【四十六】【四十】
退遲一十【五十八】【四十四】〔一四〕【四十四】 「四十四」原作「四十」,據殿本及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改。影庫本批校云:「『空』下小注應作『四十四』。」
後留【六十九】  
順遲六十二一十九【二十九】一十八【二十】
次遲七十一四十五【三十三】四十二【五十八】
次疾七十一四十六【六十九】四十四【一十七】
順疾七十三五十一【一】四十八【三】
夕伏七十三五十三【六十八】〔一五〕五十三【六十八】 「六十八」原作「六十六」,據殿本改。五十【五十八】
鎮星

周率:二百七十二萬二千一百七十六【九十】

變率:九萬二千四百一十六【五十】

曆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五十九【八十】

周策:三百七十八    五百七十六【九十】

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七十九【九十】

變段變日變度變曆
晨見一十九【七】【一十四】
順疾六十五【三十八】【五十一】
順遲一十九【六十三】【三十五】
前留三十七【三】  
退遲一十六【四十三】【一十四】
退疾三十三【三十五】【六十】
退疾三十三【三十五】【六十】
退遲一十六【四十三】【一十四】
後留三十七【三】  
順遲一十九【六十三】【三十五】
順疾六十五【三十八】【五十一】
夕伏一十九【七】【一十四】
太白

周率:四百二十萬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變率:四百二十萬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曆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五十【五十六】

周策:五百八十三    六千五百四十三【九十六】

【案:原本作周策五百八十三萬,考周率滿統法得周策五百八十三日及餘分〔一六〕周策 原作「周率」,據上文及殿本考證改。,「萬」字係衍文,歐陽史亦無「萬」字,今刪去。】

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七十五【二十八】

【案:原本作曆中一百八十二萬,考曆率半之滿統法得曆中一百八十二日及餘分,「萬」字係衍文,歐陽史亦無「萬」字,今刪去。】

變段變日變度變曆
夕見四十二五十三【四十】五十一【一十七】
順疾九十六一百二十一【五十七】一百一十六【三十九】
次疾七十三八十【三十七】七十七【一】〔一七〕七十七【一】 殿本、劉本同。永樂大典卷七八五六作「七十七【三】」,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作「七十七【二】」。
次遲三十三三十四【一】三十二【四十】
順遲二十四一十一【六十一】一十一【二十四】
前留【六十九】  
退遲【二十二】【三十一】
退疾【六十五】【二十二】
夕伏【四十】【三十七】
晨見【四十】【三十七】
退疾【六十五】【二十二】
退遲【二十二】【三十一】
後留【六十九】  
順遲二十四一十一【六十一】一十一【二十四】
次遲三十三三十四【一】三十二【四十】
次疾七十三八十【三十七】七十七【一】〔一八〕七十七【一】 殿本、劉本同。永樂大典卷七八五六作「七十七【三】」,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作「七十七【二】」。
順疾九十六一百二十一【五十七】一百一十六【三十九】
晨伏四十二五十三【四十】五十一【一十七】
辰星

周率:八十三萬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變率:八十三萬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曆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四十四】

周策:一百一十五  六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二十二】

變段變日變度變曆
夕見一十七三十四【一】二十九【五十四】
順疾一十一一十八【二十四】一十六【四】
順遲一十六一十一【四十三】一十【一十】
前留【六十八】  
夕伏一十一
晨見一十一
後留【六十八】  
順遲一十六一十一【四十三】一十【一十】
順疾一十一一十八【二十四】一十六【四】
晨伏一十七三十四【一】二十九【五十四】
字數:5357,最後更新時間: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