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書卷五十
    1. 列傳第四十二
      1. 異域下
        1. 突厥 吐谷渾 高昌 鄯善 焉耆 龜茲 于闐 囐噠 粟特 安息 波斯

周書卷五十


列傳第四十二


異域下
突厥 吐谷渾 高昌 鄯善 焉耆 龜茲 于闐 囐噠 粟特 安息 波斯

突厥者,蓋匈奴之別種,姓阿史那氏。別爲部落。後爲鄰國所破,盡滅其族。有一兒,年且十歲,兵人見其小,不忍殺之,乃刖其足,棄草澤中。有牝狼以肉飼之,及長,與狼合,遂有孕焉。彼王聞此兒尚在,重遣殺之。使者見狼在側,並欲殺狼。狼遂逃于高昌國之北山。山有洞穴,穴內有平壤茂草,周回數百里,四面俱山。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長大,外託妻孕,其後各有一姓,阿史那即一也。子孫蕃育,漸至數百家。經數世,相與出穴,臣於茹茹。居金山之陽,爲茹茹鐵工。金山形似兜鍪,其俗謂兜鍪爲「突厥」,遂因以爲號焉。

或云突厥之先出於索國,在匈奴之北。其部落大人曰阿謗步,兄弟十七人。其一曰伊質泥師都,狼所生也。謗步等性竝愚癡,國遂被滅。泥師都既別感異氣,能徵召風雨。娶二妻,云是夏神、冬神之女也。一孕而生四男。其一變爲白鴻;其一國於阿輔水、劍水之間,號爲契骨;其一國於處折水;其一居踐斯處折施山,即其大兒也。山上仍有阿謗步種類,竝多寒露。大兒爲出火溫養之,咸得全濟。遂共奉大兒爲主,號爲突厥,即訥都六設也。訥都六有十妻,所生子皆以母族爲姓,阿史那是其小妻之子也。訥都六死,十母子內欲擇立一人,乃相率於大樹下,共爲約曰,向樹跳躍,能最高者,即推立之。阿史那子年幼而跳最高者,諸子遂奉以爲主,號阿賢設。此說雖殊,然終狼種也。

其後曰土門,部落稍盛,始至塞上市繒絮,願通中國。大統十一年,太祖遣酒泉胡安諾槃陁使焉。其國皆相慶曰:「今大國使至,我國將興也。」十二年,土門遂遣使獻方物。時鐵勒將伐茹茹,土門率所部邀擊,破之,盡降其眾五萬餘落。恃其彊盛,乃求婚於茹茹。茹茹主阿那瓌大怒,使人罵辱之曰:「爾是我鍛奴,何敢發是言也?」土門亦怒,殺其使者。遂與之絕,而求婚於我。太祖許之。十七年六月,以魏長樂公主妻之。是歲,魏文帝崩,土門遣使來弔,贈馬二百匹。

魏廢帝元年正月,土門發兵擊茹茹,大破之於懷荒北。阿那瓌自殺,其子菴羅辰奔齊,餘眾復立阿那瓌叔父鄧叔子爲主。土門遂自號伊利可汗,猶古之單于也。號其妻爲可賀敦,亦猶古之閼氏也。土門死,子科羅立。

科羅號乙息記可汗。又破叔子於沃野北木賴山。二年三月,科羅遣使獻馬五萬匹。科羅死,弟俟斤立,號木汗可汗。

俟斤一名燕都,狀貌多奇異,面廣尺餘,其色甚赤,眼若瑠璃。性剛暴,務於征伐。乃率兵擊鄧叔子,滅之。叔子以其餘燼來奔。俟斤又西破囐噠,東走契丹,北并契骨,威服塞外諸國。其地東自遼海以西,西至西海萬里,南自沙漠以北,北至北海五六千里,皆屬焉。

其俗被髮左衽,穹廬氈帳,隨水草遷徙,以畜牧射獵爲務。賤老貴壯,寡廉恥,無禮義,猶古之匈奴也。其主初立,近侍重臣等輿之以氈,隨日轉九回,每一回,臣下皆拜。拜訖,乃扶令乘馬,以帛絞其頸,使纔不至絕,然後釋而急問之曰:「你能作幾年可汗?」其主既神情瞀亂,不能詳定多少。臣下等隨其所言,以驗修短之數。大官有葉護,次(沒)〔設〕,次特(勒)〔勤〕,次俟利發,次吐屯發,及餘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爲之。兵器有弓矢鳴鏑甲矟刀劍,其佩飾則兼有伏突。旗纛之上,施金狼頭。侍衞之士,謂之附離,夏言亦狼也。蓋本狼生,志不忘舊。其徵發兵馬,科稅雜畜,輒刻木爲數,并一金鏃箭,蠟封印之,以爲信契。其刑法:反叛、殺人及姦人之婦、盜馬絆者,皆死;姦人女者,重責財物,即以其女妻之;鬭傷人者,隨輕重輸物;盜馬及雜物者,各十餘倍徵之。死者,停屍於帳,子孫及諸親屬男女,各殺羊馬,陳於帳前,祭之。繞帳走馬七匝,一詣帳門,以刀𠢐面,且哭,血淚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擇日,取亡者所乘馬及經服用之物,并屍俱焚之,收其餘灰,待時而葬。春夏死者,候草木黃落,秋冬死者,候華葉榮茂,然始坎而瘞之。葬之日,親屬設祭,及走馬𠢐面,如初死之儀。葬訖,於墓所立石建標。其石多少,依平生所殺人數。又以祭之羊馬頭,盡懸挂於標上。是日也,男女咸盛服飾,會於葬所。男有悅愛於女者,歸即遣人娉問,其父母多不違也。父〔兄〕伯叔死者,子弟及姪等妻其後母、世叔母及嫂,唯尊者不得下淫。雖移徙無常,而各有地分。可汗恆處於都斤山,牙帳東開,蓋敬日之所出也。每歲率諸貴人,祭其先窟。又以五月中旬,集他人水,拜祭天神。於都斤四五百里,有高山迥出,上無草樹,謂其爲勃登凝黎,夏言地神也。其書字類胡,而不知年曆,唯以草青爲記。

俟斤部眾既盛,乃遣使請誅鄧叔子等。太祖許之。收叔子以下三千人,付其使者,殺之於青門外。三年,俟斤襲擊吐谷渾,破之。語在吐谷渾傳。明帝二年,俟斤遣使來獻方物。保定元年,又三輩遣使貢其方物。

時與齊人交爭,戎車歲動,故每連結之,以爲外援。初,魏恭帝世,俟斤許進女於太祖,契未定而太祖崩。尋而俟斤又以他女許高祖,未及結納,齊人亦遣求婚,俟斤貪其幣厚,將悔之。至是,詔遣涼州刺史楊荐、武伯王慶等往結之。慶等至,諭以信義。俟斤遂絕齊使而定婚焉。仍請舉國東伐。語在荐等傳。

三年,詔隨公楊忠率眾一萬,與突厥伐齊。忠軍度陘嶺,俟斤率騎十萬來會。明年正月,攻齊主於晉陽,不尅。俟斤遂縱兵大掠而還。忠言於高祖曰:「突厥甲兵惡,爵賞輕,首領多而無法令,何謂難制馭。正由比者使人妄道其彊盛,欲令國家厚其使者,身往重取其報。朝廷受其虛言,將士望風畏慴。但虜態詐健,而實易與耳。今以臣觀之,前後使人皆可斬也。」高祖不納。是歲,俟斤復遣使來獻,更請東伐。詔楊忠率兵出沃野,晉公護趣洛陽以應之。會護戰不利,俟斤引還。五年,詔陳公純、大司徒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安公楊荐等往逆女。天和二年,俟斤又遣使來獻。陳公純等至,俟斤復貳於齊。會有風雷變,乃許純等以后歸。語在皇后傳。四年,俟斤又遣使獻馬。

俟斤死,弟他鉢可汗立。自俟斤以來,其國富彊,有凌轢中夏志。朝廷既與和親,歲給繒絮錦綵十萬段。突厥在京師者,又待以優禮,衣錦食肉者,常以千數。齊人懼其寇掠,亦傾府藏以給之。他鉢彌復驕傲,至乃率其徒屬曰:「但使我在南兩箇兒孝順,何憂無物邪。」建德二年,他鉢遣使獻馬。

及齊滅,齊定州刺史、范陽王高紹義自馬邑奔之。他鉢立紹義爲齊帝,召集所部,云爲之復讐。宣政元年四月,他鉢遂入寇幽州,殺畧居民。柱國劉雄率兵拒戰,兵敗,死之。高祖親總六軍,將北伐,會帝崩,乃班師。是冬,他鉢復寇邊,圍酒泉,大掠而去。大象元年,他鉢復請和親。帝冊趙王招女爲千金公主以嫁之,並遣執紹義送闕。他鉢不奉詔,仍寇幷州。大象二年,始遣使奉獻,且逆公主,而紹義尚留不遣。帝又令賀若誼往諭之,始送紹義云。

吐谷渾,本遼東鮮卑慕容廆之庶兄也。初,吐谷渾馬與廆馬鬭而廆馬傷,廆遣讓之。吐谷渾怒,率其部落去之,止于枹罕,自爲君長。及孫葉延,頗視書傳。以古有王父字爲氏,遂以吐谷渾爲氏焉。

自吐谷渾至伏連籌一十四世。伏連籌死,子夸呂立,始自號爲可汗。治伏俟城,在青海西十五里。雖有城郭,而不居之,恆處穹廬,隨水草畜牧。其地東西三千里,南北千餘里。官有王公、僕射、尚書及郎中、將軍之號。夸呂椎髻、毦、珠,以皂爲帽,坐金師子床。號其妻爲恪尊,衣織成裙,披錦大袍,辮髮於後,首戴金花。

其俗丈夫衣服畧同於華夏,多以羃䍦爲冠,亦以繒爲帽。婦人皆貫珠束髮,以多爲貴。兵器有弓刀甲矟。國無常賦,須則稅富室商人以充用焉。其刑罰,殺人及盜馬者死,餘則徵物,量事決杖。刑人必以氈蒙頭,持石從高擊殺之。父兄亡後,妻後母及嫂等,與突厥俗同。至于婚姻,貧不能備財物者,輒盜女將去。死者亦皆埋殯。其服制,葬訖則除之。性貪婪,忍於殺害。好射獵,以肉酪爲糧。亦知種田,然其北界,氣候多寒,唯得蕪菁、大麥。故其俗貧多富少。青海周回千餘里,海內有小山。每冬冰合後,以良牝馬置此山,至來冬收之,馬皆有孕,所生得駒,號爲龍種,必多駿異,世傳青海(駿)〔驄〕者也。土出犛牛,鳥多鸚鵡。

大統中,夸呂再遣使獻馬及羊牛等。然猶寇抄不止,緣邊多被其害。魏廢帝二年,太祖勒大兵至姑臧,夸呂震懼,遣使貢方物。是歲,夸呂又通使於齊氏。涼州刺史史寧覘知其還,率輕騎襲之於州西赤泉,獲其僕射乞伏觸扳、將軍翟潘密、商胡二百四十人,駞騾六百頭,雜綵絲絹以萬計。魏恭帝二年,史寧又與突厥木汗可汗襲擊夸呂,破之,虜其妻子,大獲珍物及雜畜。語在史寧傳。武成初,夸呂復寇涼州,刺史是云寶戰沒。詔賀蘭祥、宇文貴率兵討之。夸呂遣其廣定王、鐘留王拒戰,祥等破之,廣定等遁走。又攻拔其洮陽、洪和二城,置洮州以還。保定中,夸呂前後三輩遣使獻方物。天和初,其龍涸王莫昌率眾降,以其地爲扶州。二年五月,復遣使來獻。

建德五年,其國大亂。高祖詔皇太子征之,軍渡青海,至伏俟城。夸呂遁走,虜其餘眾而還。明年,又再遣奉獻。宣政初,其趙王他婁屯來降。自是朝獻遂絕。

高昌者,車師前王之故地。東去長安四千九百里,漢西域長史及戊己校尉,竝治於此。晉以其地爲高昌郡。張軌、呂光、沮渠蒙遜據河西,皆置太守以統之。其後有闞爽及沮渠無諱,竝自署爲太守。無諱死,茹茹殺其弟安周,以闞伯周爲高昌王。高昌之稱王,自此始也。伯周之從子首歸,爲高車所滅。次有張孟明、馬儒相繼王之,竝爲國人所害。乃更推立麴嘉爲王。嘉字靈鳳,金城榆中人,本爲儒右長史。魏太和末立。嘉死,子(竪)〔堅〕立。

其地東西三百里,南北五百里。國內總有城一十六。官有令尹一人,比中夏相國;次有公二人,皆其王子也,一爲交河公,一爲田地公;次有左右衞;次有八長史,曰吏部、祠部、庫部、倉部、主客、禮部、民部、兵部等長史也;次有建武、威遠、陵江、殿中、伏波等將軍;次有八司馬,長史之副也;次有侍郎、校書郎、主簿、從事,階位相次,分掌諸事;次有省事,專掌導引。其大事決之於王,小事則世子及二公隨狀斷決。平章錄記,事訖即除。籍書之外,無久掌文桉。官人雖有列位,竝無曹府,唯每旦集於牙門評議眾事。諸城各有戶曹、水曹、田曹。每城遣司馬、侍郎相監檢校,名爲城令。服飾,丈夫從胡法,婦人畧同華夏。兵器有弓箭刀楯甲矟。文字亦同華夏,兼用胡書。有毛詩、論語、孝經,置學官弟子,以相教授。雖習讀之,而皆爲胡語。賦稅則計輸銀錢,無者輸麻布。其刑法、風俗、婚姻、喪葬,與華夏小異而大同。地多石磧,氣候溫暖,穀麥再熟,宜蠶,多五果。有草曰羊剌,其上生蜜焉。

自嘉以來,世修蕃職於魏。大統十四年,詔以其世子玄喜爲王。恭帝二年,又以其田地公茂嗣位。武成元年,其王遣使獻方物。保定初,又遣使來貢。

自燉煌向其國,多沙磧,道里不可准記,唯以人畜骸骨及駞馬糞爲驗,又有魍魎怪異。故商旅來往,多取伊吾路云。

鄯善,古樓蘭國也。東去長安五千里。所治城方一里。地多沙鹵,少水草。北即白龍堆路。魏太武時,爲沮渠安周所攻,其王西奔且末。西北有流沙數百里,夏日有熱風,爲行旅之患。風之欲至,唯老駞知之,即鳴而聚立,埋其口鼻於沙中。人每以爲候,亦即將氈擁蔽鼻口。其風迅駛,斯須過盡。若不防者,必至危斃。

大統八年,其〔王〕兄鄯米率眾內附。

焉耆國在白山之南七十里,東去長安五千八百里。其王姓龍,即前涼張軌所(封)〔討〕龍熙之胤。所治城方二里。部內凡有九城。國小民貧,無綱紀法令。兵有弓刀甲矟。婚姻畧同華夏。死亡者皆焚而後葬,其服制滿七日則除之。丈夫竝剪髮以爲首飾。文字與婆羅門同。俗事天神,竝崇信佛法。尤重二月八日、四月八日。是日也,其國咸依釋教,齋戒行道焉。氣候寒,土田良沃。穀有稻粟菽麥。畜有駞馬牛羊。養蠶不以爲絲,唯充綿纊。俗尚蒲桃酒,兼愛音樂。南去海十餘里,有魚鹽蒲葦之饒。

保定四年,其王遣使獻名馬。

龜茲國在白山之南一百七十里,東去長安六千七百里。其王姓白,即後涼呂光所立白震之後。所治城方五六里。其刑法,殺人者死,刼賊則斷其一臂,並刖一足。賦稅,准地徵租,無田者則稅銀錢。婚姻、喪葬、風俗、物產與焉支畧同。唯氣候少溫爲異。又出細氈、麖皮、𣰽毺、鐃(多)〔沙〕、鹽綠、雌黃、胡粉及良馬、封牛等。東有輪臺,即漢貳師將軍李廣利所屠。其南三百里有大水東流,號計戍水,即黃河也。

保定元年,其王遣使來獻。

于闐國在葱嶺之北二百餘里,東去長安七千七百里。所治城方八九里。部內有大城五,小城數十。其刑法,殺人者死,餘罪各隨輕重懲罰之。自外風俗物產與龜茲畧同。俗重佛法,寺塔僧尼甚眾。王尤信向,每設齋日,必親自洒掃饋食焉。城南五十里有贊摩寺,即昔羅漢比丘比盧旃爲其王造覆盆浮圖之所。石上有辟支佛趺處,雙跡猶存。自高昌以西,諸國人等多深目高(昌以東)〔鼻,唯〕此一國,貌不甚胡,頗類華夏。城東二十里有大水北流,號樹枝水,黃河也。城西十五里亦有大水,名達利水,與樹枝俱北流,同會於計戍。

建德三年,其王遣使獻名馬。

囐噠國,大月氐之種類,在于闐之西,東去長安一萬百里。其王治拔底延城,蓋王舍城也。其城方十餘里。刑法、風俗,與突厥畧同。其俗又兄弟共娶一妻。夫無兄弟者,其妻戴一角帽;若有兄弟者,依其多少之數,更加帽角焉。其人兇悍,能戰鬭。于闐、安息等大小二十餘國,皆役屬之。

大統十二年,遣使獻其方物。魏廢帝二年,明帝二年,竝遣使來獻。後爲突厥所破,部落分散,職貢遂絕。

粟特國在葱嶺之西,蓋古之庵蔡,一名溫那沙。治於大澤,在康居西北。

保定四年,其王遣使獻方物。

安息國在葱嶺之西,治蔚搜城。北與康居、西與波斯相接,東去長安一萬七百五十里。

天和二年,其王遣使來獻。

波斯國,大月氐之別種,治蘇利城,古條支國也。東去長安一萬五千三百里。城方十餘里,戶十餘萬。王姓波斯氐。坐金羊床,戴金花冠,衣錦袍、織成帔,皆飾以珍珠寶物。其俗:丈夫剪髮,戴白皮帽,貫頭衫,兩廂近下開之,並有巾帔,緣以織成;婦女服大衫,披大帔,其髮前爲髻,後被之,飾以金銀華,仍貫五色珠,絡之於膊。

王於其國內別有小牙十餘所,猶中國之離宮也,每年四月出遊處之,十月乃還。王即位以後,擇諸子內賢者,密書其名,封之於庫,諸子及大臣皆莫之知也。王死,乃眾共發書視之,其封內有名者,即立以爲王,餘子各出就邊任。兄弟更不相見也。國人號王曰翳囋,妃曰防步率,王之諸子曰殺野。大官有摸胡壇,掌國內獄訟;泥忽汗,掌庫藏關禁;地卑勃,掌文書及眾務。次有遏羅訶地,掌王之內事;薩波勃,掌四方兵馬。其下皆有屬官,分統其事。兵器有甲矟圓排劍弩弓箭。戰竝乘象,每象百人隨之。其刑法:重罪懸諸竿上,射而殺之;次則繫獄,新王立乃釋之;輕罪則劓、刖若髠,或翦半鬚,及繫排於項上,以爲恥辱;犯彊盜者,禁之終身;姦貴人妻者,男子流,婦人割其耳鼻。賦稅則准地輸銀錢。

俗事火祆神。婚合亦不擇尊卑,諸夷之中,最爲醜穢矣。民女年十歲以上有姿貌者,王收養之,有功勳人,即以分賜。死者多棄屍於山,一月治服。城外有人別居,唯知喪葬之事,號爲不淨人。若入城市,搖鈴自別。以六月爲歲首,尤重七月七日、十二月一日。其日,民庶以上,各相命召,設會作樂,以極歡娛。又以每年正月二十日,各祭其先死者。

氣候暑熱,家自藏冰。地多沙磧,引水溉灌。其五穀及禽獸等,與中夏畧同,唯無稻及黍秫。土出名馬及駞,富室至有數千頭者。又出白象、師子、大鳥卵、珍珠、離珠、頗黎、珊瑚、琥珀、瑠璃、馬瑙、水晶、瑟瑟、金、銀、鍮石、金剛、火齊、鑌鐵、銅、錫、朱沙、水銀、綾、錦、白疊、毼、氍毹、𣰅㲪、赤麞皮,及薰六、鬱金、蘇合、青木等香,胡椒、蓽撥、石蜜、千(牛)〔年〕棗、香附子、訶棃勒、無食子、鹽綠、雌黃等物。

魏廢帝二年,其王遣使來獻方物。

史臣曰:四夷之爲中國患也久矣,而北狄尤甚焉。昔嚴尤、班固咸以周及秦漢未有得其上策,雖通賢之宏議,而史臣嘗以爲疑。

夫步驟之來,綿自今古;澆淳之變,無隔華戎。是以反道德,棄仁義,凌(㬱)〔朁〕之風歲廣;至涇陽,入北地,充斥之釁日深。爰自金行,逮乎水運,戎夏離錯,風俗混并。夷裔之情僞,中國畢知之矣;中國之得失,夷裔備聞之矣。若乃不與約誓,不就攻伐,來而禦之,去而守之;夫然則敵有餘力,我無寧歲,將士疲於奔命,疆埸苦其交侵。欲使偃伯靈臺,(歐)〔敺〕世仁壽,其可得乎。是知秩宗之雅旨,護軍之誠說,實有會於當時,而未允於後代也。

然則易稱「見幾而作」,傳云「相時而動」。夫時者,得失之所繫;幾者,吉凶之所由。況乎諸夏之朝,治亂之運代有;戎狄之地,彊弱之勢無恆。若使臣畜之與羈縻,和親之與征伐,因其時而制變,觀其幾而立權,則舉無遺策,謀多上算,獸心之虜,革面匪難,沙幕之北,雲撤何遠。安有周、秦、漢、魏優劣在其間哉。



校勘記:

 狼遂逃于高昌國之北山 「北山」,北史卷九九突厥傳作「西北山」。按隋書卷八四突厥傳、冊府卷九五六【一一二五二頁】通典卷一九七突厥條都說「其山在高昌西北」。「西」字不宜省。

 兄弟十七人 北史本傳作「七十人」。

 其一居踐斯處折施山 北史本傳、冊府【仝上卷頁】「踐」作「跋」。按冊府此條採自北史。

 土門死子科羅立科羅號乙息記可汗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云伊利「卒,弟逸可汗立」。伊利即土門,逸可汗即科羅或乙息記可汗,作「子」作「弟」不同。

 又破叔子於沃野北木賴山 北史本傳無「木」字。

 號木汗可汗 隋書本傳「木汗」作「木扞」,北史本傳作「木杆」。參卷九校記第六條。

 俟斤一名燕都 通典卷一九七「都」作「尹」。

 囐噠 魏書卷一〇二、北史本傳、通典卷一九七「囐」作「嚈」,魏書目錄作「厭」,隋書卷八三作「悒怛」,都是譯音之異,今後不再出校記。

 次(沒)〔設〕 北史本傳無此二字。隋書本傳及通典卷一九七「沒」作「設」。按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云:「其別部領兵者皆謂之設」,「沒」字誤,今據改。

 次特(勒)〔勤〕 按近人考證「特勒」皆「特勤」之訛,今改正。

 其徵發兵馬科稅雜畜 宋本及北史本傳、通典卷一九七「兵馬」下有「及」字,北史又「科」作「諸」。

 父〔兄〕伯叔死者 宋本及北史本傳「父」下有「兄」字,是,今據補。

 於都斤四五百里 北史本傳、通典卷一九七、冊府卷九六一【一一三一一頁】「四」作「西」,疑是。

 收叔子以下三千人 北史本傳無「三」字。

 三年俟斤襲擊吐谷渾破之語在吐谷渾傳 按此「三年」遠承上文魏廢帝元年、二年,似爲廢帝三年,但據同卷吐谷渾傳稱:「魏恭帝二年史寧又與突厥木汗可汗襲擊夸呂,破之」,和本條所述爲一事。「二年」應作「三年」,而繫於恭帝卻不誤。本傳記擊破吐谷渾於殺茹茹鄧叔子等之後。據北史卷九八蠕蠕傳鄧叔子等奔關中已在恭帝二年,擊吐谷渾在其後,自應爲恭帝三年無疑。此當脫「魏恭帝」三字。

 建德二年他鉢遣使獻馬 卷五武帝紀上事在建德三年。

 并遣執紹義送闕 「闕」本作「關」。諸本及北史本傳都作「闕」,殿本刻誤,今逕改。

 大象二年 北史本傳無「大象」二字。按前已稱「大象元年」,不應重標年號,當是衍文。

 伏連籌死子夸呂立 梁書卷五四河南傳「伏連籌」作「休運籌」,誤,又云:「籌死,子呵羅真立」,夸呂當是稱號,其名是呵羅真。

 至來冬收之 北史卷九六吐谷渾傳「冬」作「春」,通典卷一九〇吐谷渾條同周書。

 世傳青海(駿)〔驄〕者也 隋書卷八三吐谷渾傳及北史、通典「駿」作「驄」,是,今據改。

 獲其僕射乞伏觸扳 宋本「扳」作「㧞」,南本作「㧞」,北史本傳、通鑑卷一六五【五〇九九頁】作「狀」。

 魏恭帝二年史寧又與突厥木汗可汗襲擊夸呂 北史本傳「二年」作「三年」,通鑑卷一六六【五一五二頁】繫於梁太平元年,亦即魏恭帝三年【五五六年】。本卷突厥傳也作「三年」,但失紀恭帝【參上校記第一五條】。據此,北史作「三年」是。

 夸呂遣其廣定王鐘留王拒戰 北史本傳「鐘」作「鍾」。參卷二〇校記第一三條。

 明年又再遣奉獻 北史本傳「遣」下有「使」字,疑周書脫去。

 子(竪)〔堅〕立 局本「竪」作「豎」。北史卷九七、梁書卷五四高昌傳作「堅」。「竪」「豎」都是「堅」之訛,今據改。

 其地東西三百里 北史本傳「三」作「二」。

 次有侍郎校書郎 隋書卷八三及北史本傳「校書郎」作「校郎」,冊府卷九六二【一一三一八頁】作「較郎」,乃明刻本避明諱改。梁書本傳稱有「門下校郎、中兵校郎」,知校郎也像侍郎、郎中之類分列省曹。這裏疑衍「書」字。

 無久掌文桉 「桉」原作「按」。宋本作「桉」,北史本傳、通典卷一九一高昌條、冊府卷九六二【一一三一八頁】作「案」,今逕改。

 賦稅則計輸銀錢 北史本傳及通典卷一九一「計」下有「田」字,疑周書脫去。

 大統十四年詔以其世子玄喜爲王恭帝二年又以其田地公茂嗣位 北史本傳「玄喜」作「玄嘉」。按上文其祖名嘉。孫不應與祖同名,北史誤。又麴斌造寺碑陰見高昌王麴寶茂名,這裏作「茂」,乃雙名單稱。

 西北有流沙數百里 按以下所敘事北史卷九七入且末傳中,這句上面也有「且末」二字。且末在魏時「役屬鄯善」,鄯善王既奔且末,而鄯善故土後被魏所有。所以周書敘且末乃合於鄯善傳。但牽連敘述,頗不明晰。

 大統八年其〔王〕兄鄯米率眾內附 按這裏所謂「其兄」,乍看好似爲逃奔且末之王名比龍【見北史卷九七且末傳】者之兄。比龍是魏太武帝時人,到大統已及百年,豈有其兄尚存之理。北史卷九七且末傳和周書相同,而卷五魏本紀文帝大統八年四月云:「鄯善王兄鄯朱那率眾內附」,通典卷一九一樓蘭條作「其王允鄯來率眾內附」,「允」字顯爲「兄」之訛。乃知周書本傳、北史且末傳「其」下都脫「王」字。今據補。其人當是雙名,下一字是「那」,周書、北史單稱,去「那」字【北史又衍「善」字】,上一字則「米」「来」「朱」形近而訛,未知孰是。

 即前涼張軌所(封)〔討〕龍熙之胤 北史卷九七焉耆傳「封」作「討」。按通典卷一九二焉耆條云:「張駿遣沙州刺史楊宣率眾經理西域,宣以部將張植爲前鋒,軍次其國【焉耆】」,又敘龍熙爲張植所敗,「熙降於宣」。通典此段必出魏書,今本魏書西域傳以北史補,無此紀載。據此,北史作「討」是。今據改。「張軌」當是「張駿」之誤。但恐原本即誤,今仍之。

 其王姓白 按龜茲王姓,「帛」「白」互見,梁書卷五四龜茲傳作「帛」,晉書卷九七龜茲傳作「白」,而卷一二二呂光載記又作「帛」,其例甚多。

 賦稅准地徵租無田者則稅銀錢 宋本作「賦稅准地山之夭田者則稅銀錢」。按「夭」爲「无」之訛無疑,「山」當是「出」之訛。周書原文疑作「賦稅准地出之」,「出」字訛作「山」,語不可解,後人遂據北史改。

 與焉支略同 宋本作「與治封天白」,不可解,且不知其誤所自。北史卷九七龜茲傳、冊府卷九六〇【一一二九九頁】「支」作「耆」,疑是。

 又出細氈麖皮𣰽毺鐃(多)〔沙〕鹽綠雌黃胡粉及良馬封牛等 冊府卷九六〇【一一二九九頁】此節出周書,但「麖」作「麞」,「鐃多」作「饒沙」,「雌黃」上有「雄」字,「封」作「犎」。隋書卷八三載產物略有異同,其同者「𣰽毺」作「氍㲣」,「鐃多」作「鐃沙」。北史出于隋書,唯「麖」字百衲本作「{鹿/原}」,殿本作「麞」;「㲣」作「毹」,無「鐃」字。按「麖」見山海經,北史百衲本作「{鹿/原}」,乃誤刻,冊府及北史殿本作「麞」,乃後人所改。「𣰽毺」「氍㲣」是互見,「封」和「犎」也都不誤。周書之「饒多」當從隋書作「鐃沙」。通典卷一九一龜茲條引西域圖云:「白山一名阿羯山,常有火及煙,即是出{碙-丷+一}沙之處。」「{碙-丷+一}」不成字,乃「硇」之訛。「硇」音「鐃」,集韵卷三爻韵云:「硇沙,藥石。」知「鐃沙」即「硇沙」,「多」乃「沙」之訛,今據改。

 石上有辟支佛趺處 北史卷九七于闐傳「趺」作「跣」,隋書卷八三于闐傳及冊府卷九六〇【一一二九六頁】作「徒跣之跡」。

 自高昌以西諸國人等多深目高(昌以東)〔鼻唯〕此一國貌不甚胡 按于闐安得云「高昌以東」,且與上下文不相應,今據北史本傳、通典卷一九二刪補。

 有大水北流號樹枝水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枝」都作「拔」,局本訛作「板」。冊府卷九五七一【一二六三頁】作「附枝」,「附」字誤。通典卷一九二于闐條「河源出焉」注云:「名首拔河,亦名樹拔河,或云即黃河也。」疑周書原作「拔」,後人據北史改。

 大月氐之種類 北史卷九七嚈噠傳、通典卷一九三嚈噠條「氐」作「氏」。按月氏之「氏」音「支」,作「氐」誤。但諸本皆同,且當時頗有寫「氏」作「氐」者,魏書卷一〇六下地形志下安定郡烏氐縣即漢之烏氏。今不改。下波斯傳大月氐條同,不再出校記。

 于闐安息等大小二十餘國皆役屬之 北史本傳作「三十許」,通典卷一九三亦作「三十餘所」。

 蓋古之庵蔡 北史卷九七粟特傳「庵」作「奄」。張森楷云:「漢書【卷九六西域傳】作『奄蔡』。」按史記卷一二三大宛傳即作「奄蔡」。「奄」「庵」音通,但史籍都作「奄」。

 治蘇利城 隋書本傳作「蘇藺」,北史本傳作「宿利」,譯音之異。

 王姓波斯氐 北史卷九七波斯傳作「其王姓波氏,名斯」,通典卷一九三波斯條作「王姓波斯」,疑此「氐」字乃「氏」之訛。

 皆飾以珍珠寶物 宋本、南本及北史本傳、冊府卷九六一【一一三〇六頁】通典卷一九三「珍」作「真」。按古籍多作「真珠」,「珍」字疑後人所改。下「珍珠」同,不再出校記。

 兩廂近下開之 冊府卷九六一【一一三〇六頁】作「兩廂延下關之」,通典卷一九三「廂」作「肩」。按舊唐書卷一九八波斯傳云:「衣不開襟」,似作「關之」是。

 婦女服大衫披大帔 「披大帔」冊府卷九六一【一一三〇六頁】作「披大帽帔」。按大帽帔即羃䍦,疑本有「帽」字。

 國人號王曰翳囋妃曰防步率 北史本傳、冊府卷九六二【一一三一八頁】「翳」作「毉」。通典卷一九三「防步率」作「陟率」。

 地卑勃掌文書及眾務 北史本傳、冊府卷九六二【一一三一八頁】無「勃」字,北史「卑」作「早」。按冊府波斯條即出北史,知北史原亦作「卑」。

 薩波勃掌四方兵馬 北史本傳、冊府卷九六二【一一三一八頁】「薩」作「薛」,本一字。

 或翦半鬚及繫排於項上 北史本傳、冊府卷九六一【一一三〇六頁】「鬚」作「鬢」,北史及舊唐書本傳「排」作「牌」。

 火祆神 「祆」原作「袄」。諸本都作「祅」,殿本刻誤,但其字實當作「祆」。廣韻卷二先韻「祆」字下云:「胡神,呼煙切。」今逕改。北史本傳、通典卷一九三作「火神天神」,冊府卷九六一【一一三〇六頁】作「火天神」。

 尤重七月七日 冊府卷九六一【一一三〇七頁】作「七月十七日」。

 黍秫 北史本傳「秫」作「稷」。

 氍毹𣰅㲪 隋書本傳「毹」作「㲣」,「𣰅」作「毾」,北史本傳亦作「毾」。按三國魏志卷三〇裴注引魏略西戎傳大秦國「織成、氍毹、毾㲪皆好」,又云大秦產物有「五色毾㲪、五色九色首下毾㲪」。後漢書西域天竺傳云:「又有細布、好毾㲪」,李賢注:「毾音他闔反。」其字應作「毾」,作「𣰅」誤,但諸書版刻也多作「𣰅」,沿誤已久,今不改。

 赤麞皮 隋書本傳、通典卷一九三「麞」作「麖」。參本卷校記第三八條。

 千(牛)〔年〕棗 隋書、北史、舊唐書本傳、冊府卷九六一【一一三〇七頁】、御覽卷九八一【四三四五頁】通典卷一九三「牛」都作「年」,是,今據改。

 魏廢帝二年 北史本傳「廢帝」作「恭帝」。

 凌(㬱)〔朁〕之風歲廣 宋本「㬱」作「替」,是一字。但此字實當作「朁」,「朁」同「僭」,「凌朁」猶言「凌越」,今據改。

 戎夏離錯 宋本「離」作「雜」。按兩通。

 (歐)〔敺〕世仁壽 局本「歐」作「敺」。張森楷云:「作『歐』誤。」按漢書禮樂志云:「驅一世之民,濟之仁壽之域」。「敺」同「驅」,「歐」字不可通,今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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