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史稿卷五百十五
    1. 列傳三百二
      1. 土司四
        1. 貴州
          1. 貴陽府
          2. 貴陽府
          3. 都勻府
          4. 鎮遠府
          5. 思南府
          6. 石阡府
          7. 思州府
          8. 銅仁府
          9. 黎平府
          10. 水西宣慰司

清史稿卷五百十五


列傳三百二

土司四


貴州

貴州古羅施鬼國,漢夜郎國,並牂牁、武陵郡地。唐亦置播州、思州。元置八番、順元諸軍民宣慰使司以羈縻之。明靄翠、奢香最爲効忠。後則播州之楊、永寧之奢、水西之安,爲西南鉅患,楊氏滅,爲遵義、平越二府;奢氏滅,爲永寧縣。清初,黔省安氏猶強。經孫可望之亂,未頒正朔,苗蠻蠢動,諸擅兵相攻者,蹂躪地方,無有寧日。

順治十五年,經略洪承疇定貴州。十七年四月,馬乃營土目龍吉兆等反。雲、貴既平,各土司俱奉貢賦,遵約束。龍吉兆收養亡命,私造軍器,奸民文元、胡世昌、況榮還等俱黨附之,遙結李定國爲聲援,糾合鼠場營龍吉佐、樓下營龍吉祥歃血盟,掠廣西泗城州之土寨,安南衞之阿計、屯水橋、麻衣沖、下三阿、白屯等處,所過劫戮。總督趙廷臣、巡撫卞三元招諭不服,乃合疏請討。十一月十九日,廷臣破果母寨,殺賊數千,擒吉兆子、吉佐妻,殲逆黨文元、胡世昌於陣,遂乘勝破咔呷寨。吉兆閉寨拒守,官兵圍之。十八年二月,廷臣令官兵人持一炬,縱火焚其寨,破之。吉兆及逆黨況榮還等皆伏誅,馬乃平。

九月,劉鼎叛。康熙二年正月,丹平土官莫之廉以隱匿劉鼎伏誅。金筑土官王應兆與鼎通,總督楊茂勳討平之,鼎敗逃水西。七月,被獲伏誅。

三年正月,逆賊常金印等謀反,伏誅。金印,上元人,自稱常遇春之後,從雩走黔,與水西安坤、皮熊等同謀反。金印稱「蕩虜大將軍湘平伯」,僞造印敕旗纛,聚黨陳鳳麟、高岑、吉士英、米應貴等,煽誘諸土司爲亂,爲同黨陳大出首,俱就擒。

二月,水西宣慰司安坤叛。初,經略洪承疇至沅,師不能進,承疇招安坤,許以如元阿盡、明靄翠故事,坤大喜,繳印歸誠,引大兵由小路進入貴陽。滇、黔底定,敍坤功,許世襲,兼賜袍帽靴服采幣。朋總兵皮熊合謀,蠢蠢思動,蹤迹頗露。總督楊葆勳曰:「水西地方沃野千里,地廣兵強,在滇爲咽喉,在蜀爲門戶,若於黔則腹心之蠱毒也。失今不討,養癰必大。」乃請剿。命總管吳三桂督雲、貴各鎮兵分東西兩路討之。三月,三桂統十鎮兵由畢節七星關入,令總兵劉之復駐兵大方,遏其衝逸,分提督李本深統貴州四鎮兵由大方之六歸河會剿,屯糧於三岔河。而檄黔省兵書誤書「六歸」爲「陸廣」,於是本深兵及黔、蜀二省所運之糧盡屯陸廣,三路氣息隔絕不相通。三桂受困兩月,食將絕,外援不至。永順總兵劉安邦戰死,受圍益迫。適水西土目安如鼎遣人偵黔營虛實,爲本深所獲,始知三桂被圍已久,乃使爲引導,整兵入援。副將白世彥手斬驍賊以徇於陣,賊遂敗走。總兵李如碧亦率精兵入重圍,運糧接濟,兵合爲一,敗賊阿作峒,復敗之得初峒,九月又敗之紅崖峒。坤率其妻祿氏逃於木弄箐,復逃至烏蒙,烏蒙不納。坤遣漢把曾經賷印投降,不許,生擒坤於大方之杓箐,並擒皮熊、安重聖等。皮熊不食十五日而死,坤與重聖俱伏誅。

四年十二月,郎岱土司隴安藩反,命吳三桂發兵討之。藩乃安坤親黨。坤滅後,招納坤餘孼隴勝等,及安重聖妻隴氏,殺安順府經歷袁績,攻破關嶺,直犯永寧。隴勝等亦攻犯大定、威寧,殺畢節經歷秦文。五年六月,隴安藩伏誅,郎岱平。

二十四年七月,黎平賊何新瑞反。新瑞本李姓,初在靖州爲僧,後至平茶所犯罪,逃至新化,乃冒姓何,稱故明總督何騰蛟子,煽惑苗民作亂,黎平官兵擊敗之。二十五年二月,新瑞伏誅,徙土司韋有能等,以其地入永從縣。

廣順州之長寨,寨據各苗之腹。前總督高其倬誘擒阿近,議設營汛,以控前後左右各寨。雍正四年夏,官兵焚其七寨,未獲首逆,副將劉業浚即退營宗角,且言三不可剿。鄂爾泰駁以三不可不剿;令總兵石禮哈搜討,盡殲首從,勒繳軍器,建參將營,分扼險要,易服薙髮,立保甲,稽田戶。于是乘威招服黔邊東西南三面廣順、定番、鎮寧生苗六百八十寨,鎮寧、永寧、永豐、安順生苗千三百九十八寨,地方千餘里,直抵雩界。

鎮遠清水江者,沅水上游也,下通湖廣,上達黔、雩,而生苗據其上游,曰九股河,曰大小丹江,沿岸數百里,皆其巢窟。古州者,有裏有外。裏古州距黎平府百八十里,即元置古州八萬洞軍民長官司所也。地周八十餘里,戶四五千,口二萬餘。都江、溶江界其左右,合爲古州江。由此東西南北各二三百里爲外古州,約周千二三百里,戶數千,口十餘萬,可敵兩三州縣。環黔、雩萬山間,而諸葛營踞其中,倚山面川,尤據形勢。張廣泗守黎平,輕騎深入周勘,倡議置鎮諸葛營,扼吭控制,而其外戶爲都勻、八寨,內戶爲丹江、清江。乃于六年夏,先創八寨以通運道,分兵進攻大小丹江,出奇設伏,盡焚負固之雞講五寨。苗赴軍乞降,飲血刻木,埋石爲誓。九年,乘勝沿九股河下抵清水江。時九股苗爲漢奸曾文登所煽,言改流升科,額將歲倍,且江深崖險,兵不能入。及官軍至,以農忙佯乞撫,廣泗亦佯許之,而潛舟宵濟,扼其援竄。蘇大有、張禹謨突擣其巢,又敗其夜劫營之賊,填壕拔橛,冒險深入,苗四山號泣,縛曾文登以獻。于是清水江、丹江皆奏設重營,以控江路,令兵役雇苗船百餘,赴湖南市鹽布糧貨,往返不絕,民、夷大忭,估客雲集。

古州自昔奧樸,自清初吳三桂僞將馬寶兵由楚竄滇,取道古州,諸苗遮獲其大礮重甲火藥,由是日強,而上下江尤甚。上江爲來牛、定旦,下江爲溶峒。當廣泗初至,苗皆謂官兵不能久,依違從撫,及聞諸葛營建城堡,遂羣起拒命。八年秋,廣泗督官兵夜半集苗船爲浮橋,攻其不備,進攻上江之來牛、定旦,擒斬四千,獲礮械無算。其下江溶峒之深遠大箐,危峰障日,皆伐山通道,窮搜窟宅。乃徧勘上下江,濬灘險,置斥堠,通餉運。其都江、清水江之間,有丹江橫貫,惟隔陸路五十餘里,爲之開通,于是楚、雩商艘直抵鎮城外,古州大定。

初,世宗以廣泗招撫古州,不煩兵力,由知府逾年擢至巡撫,遣侍讀春山、牧可登至軍察之,並頒犒師銀十萬兩。鄂爾泰約廣西巡撫金鉷赴貴陽會籌邊事,乃議黎平府設古州鎮,而都勻府之八寨、丹江,鎮遠府之清水江,設協營,增兵數千,爲古州外衞;後復改清江協爲鎮,與古州分轄。世宗嘉鄂爾泰之勞,錫封襄勤伯,世襲罔替。九年冬,入爲武英殿大學士,以高其倬代之,以元展成巡撫貴州。

十二年,哈元生進新闢苗疆圖志,以尹繼善督雲、貴,而復有黔苗之變。初,苗疆闢地二三千里,幾當貴州全省之半,增營設汛,凡腹內郡縣防兵大半移戍新疆。又鄂爾泰用兵招撫,止及古州、清江,未及台拱之九股苗。有司輒稱台拱願內屬,巡撫元展成易視苗疆,遽于十年設營駐兵。時秋稼未穫,苗佯聽版築,而刈穫甫畢,即傳集上下九股數百寨,叛圍大營,並扼排略大關之險,以阻餉道。營中樵汲皆斷,死守彌月,援至始解。提督哈元生入覲回黔,十一年春,進軍台拱,攻賊于番招之蓮花𡉫,破之,設戍其上。

十三年春,苗疆吏以徵糧不善,遠近各寨蠭起,徧傳大刻。總兵韓勳破賊古州之王家嶺,賊復聚集清江、台拱間,番招屯復圍於賊。巡撫元展成與哈元生不合,倉卒調兵五千,盡付副將宋朝相領之赴援,半途亦困于賊。賊探知內地防兵半戍苗疆,各城守備空虛,于是乘間大入,陷凱里,陷重安江驛,陷黃平州,陷巖門司,陷清平縣、餘慶縣,焚掠及鎮遠、思州。而鎮遠府治無城。人心恟懼,台拱、清江各營汛亦多爲賊誘陷。逆氛四起,省城戒嚴。四月,哈元生乃以親兵三百自出督師,扼清平之楊老驛。六月,詔發滇、蜀、楚、雩六省兵會剿,特授哈元生揚威將軍,湖廣提督董芳副之。七月,又命刑部尚書張照爲撫定苗疆大臣,副都御史德希壽副之。時尹繼善已遣雲南兵二千星夜赴援,湖、雩兵亦繼至。生苗見各路援兵漸集,各擄掠回巢,棄城弗守。元生進軍凱里,檄各鎮克復諸城,又合攻重安江賊,以開滇師之路。生苗既回巢穴,則糾衆攻圍新疆各營汛,于是台拱、清江、丹江、八寨諸營復同時告急。時廣西兵八千已至古州,廣東兵餉亦晝夜泝流而上,湖廣兵先後集鎮遠界。元生遣古州鎮韓勳攻燬首逆各巢,又分兵三路:一由藁貢以通台拱,一由八弓援柳羅以通清江,一走都勻援八寨;而八寨協副將馮茂復誘殺降苗六百餘及頭目三十餘冒功,于是苗逃歸者,播告徒黨,詛盟益堅,多手刃妻女而後出抗官兵。陷青溪縣城,而清江之柳羅、都勻之丹江,自春夏被圍半載,糧盡援絕,九閱月圍始解。

張照奉命赴苗疆,且令察其利害。照至沅州、鎮遠,則密奏改流非策,致書諸將,首倡棄地之議,且袒董芳,專主招撫,與哈元生齟齬。楚、雩官兵皆隸芳麾下。旋議分地分兵,施秉以上用滇、黔兵,隸元生;施秉以下用楚、雩兵,隸董芳。于是已進之兵,紛紜改調互換,而哈元生、董芳遂欲將村寨道路盡畫上下界,文移辨論,致大兵雲集數月,曠久無功,賊乘間復出焚掠,清平、黃平、施秉間紛紛告警。當是時,中外畏事者,爭咎前此苗疆之不當闢,目前苗疆之不可守,全局幾大變。

八月,召張照、德希壽還。十月,授張廣泗七省經略,哈元生以下咸受節制。旋逮張照、董芳、哈元生及元展成治罪。廣泗奏言:「張照等所以無功者,由分戰兵守兵爲二,而合生苗、熟苗爲一也。兵本少而復分之使單,賊本衆而復敺之使合。且各路首逆,自古州敗退,咸聚於上下九股、清江、丹江、高坡諸處,皆以一大寨領數十百寨,雄長號召,聲勢犄角,我兵攻一方,則各方援應,彼衆我寡,故賊日張,兵日挫。爲今日計,若不直搗巢穴,殲渠魁,潰心腹,斷不能渙其黨羽,惟有暫撫熟苗,責令繳凶獻械,以分生苗之勢。而大兵三路同擣生苗逆巢,使彼此不能相救,則我力專而彼力分,以整擊散,一舉可滅,而後再懲從逆各熟苗,以期一勞永逸。」廣泗乃調全黔兵集鎮遠,以通雲、貴往來大路。以精兵四千餘攻上九股,四千餘攻下九股,而自統五千餘攻清江下流各寨,是冬,刻期並舉。

乾隆元年春,復增兵分八路排剿抗拒逆寨,遺孼盡竄牛皮大箐。箐圜苗巢之中,盤亙數百里,北丹江,南古州,西都勻、八寨,東清江、台拱,危巖切雲,老樾蔽天,霧雨冥冥,蛇虺所國,雖近地苗蠻,亦無能悉其幽邃,故首逆諸苗咸藪伏其中,恃官兵所萬不能至,俟軍退復圖出沒。廣泗檄諸軍分扼箐口以坐困之,又旁布奇兵箐外以截逋逸,如阹獸網魚,重重合圍,以漸進偪。自四月至五月,將士犯瘴癘,冒榛莽,靡奧不搜,靡險不剔,並許其黨自相斬捕除罪。由是憝魁罔漏,俘馘萬計,其飢餓顛隕死崖谷間者,不可計數。六年,復乘兵威搜剿附逆熟苗,分首惡、次惡、脅從三等,涉秋徂暑,先後埽蕩,共燬除千有二百二十四寨,赦免三百八十有八寨,陣斬萬有七千六百有奇,俘二萬五千有奇,獲銃礮四萬六千五百有奇,刀矛弓弩標甲十有四萬八千有奇。宥其半俘,收其叛產,設九衞,屯田養兵戍之。詔盡豁新疆錢糧,永不徵收,以杜官胥之擾。其苗訟仍從苗俗處分,不拘律例。以廣泗總督貴州兼管巡撫事,世襲輕車都尉。自是南夷遂不反。

五年夏,湖南靖州、武岡瑤,城步橫嶺苗,與廣西瑤同叛。總督班第使鎮筸總兵劉策名以兵五千進剿,以五千應援,詔廣泗復以欽差大臣節制軍務。先後斬馘五千餘,俘五千餘,于十二月班師。

鄂爾泰卒于乾隆十年,以開闢西南夷功,配享太廟。

後乾隆六十年,松桃苗變;及咸豐二年,教匪變,煽及苗疆,同治十二年方定。然非土司肇事,故不錄。

貴陽府

中曹長官司,在府南十五里。明洪武三年,以謝石寶爲長官司。傳至謝正倫,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司,劉氏,清雍正七年,於土權曡害案內改流官。

養龍長官司,在府北二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以蔡普爲長官司。傳至蔡瑛,清康熙八年,歸附,准世襲。

白納長官司,在府南七十里。元爲白納縣,尋改。明初,以周可敬爲長官司。傳至周爾齡,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趙啟賢同。

虎墜長官司,在府東六十里。明洪武三年,以宋璢爲長官司。傳至宋繼榮,清順治十六年,歸附,仍准世襲。

定番州

程番長官司,唐末,程元龍平定溪洞,世守程番。元改給安撫司印。明洪武四年,改授程番長官司。傳至程民新,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上馬橋長官司,在州北二十里。自唐末方定遠開疆,明洪武四年,改授長官司。傳至方維新,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小程番長官司,在州北五里。始自唐末程鸞。明洪武四年,改授小程番長官司。傳至程登雲,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盧番長官司,在州北五里。始自唐末盧君聘。元置羅番靜海軍安撫司。明洪武四年,改授盧番長官司。傳至盧大用,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方番長官司,在州南十里。始唐末方德。明洪武四年,改授方番長官司。傳至方正綱,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韋番長官司,在州南五里。唐韋四海守此土。明洪武四年,改授韋番長官司。傳至韋璋,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臥龍番長官司,在州南十五里。唐時,龍德壽據此。明洪武四年,改授臥龍番長官司。傳至龍國瑞,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小龍番長官司,在州東南二十里。唐時,龍方靈據此。明洪武四年,改授小龍番長官司。傳至龍象賢,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金石番長官司,在州東二十五里。唐時,石寶據此。明洪武四年,改授金石番長官司。傳至龍如玉,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羅番長官司,在州南三十里。始自唐時龍應召。明洪武四年,改授羅番長官司。傳至龍從雲,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大龍番長官司,在州東三十里。始於唐時龍昌宗。明洪武四年,改授大龍番長官司。傳至龍登雲,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木瓜長官司,在州西七十里。始於元時石期璽。明洪武八年,改授木瓜長官司。傳至石玉林,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始於元時顧德。明洪武八年,改授木瓜副長官。傳至顧大維,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麻嚮長官司,在州西七十五里。明洪武十年,以得玉思爲麻嚮長官司。傳至得志,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開州

乖西長官司,在州東六十里。始於唐時楊立信。明洪武四年,改授乖西長官司。傳至楊瑜,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始於唐時劉起昌。傳至劉國柱,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龍里縣

大谷龍長官司,在縣西北。始於元時宋國。明洪武十三年,授大谷龍長官司。傳至宋之尹,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小谷龍長官司,在縣東北。元時,宋幕授小谷龍安撫司。明嘉靖十一年,改授長官司。傳至宋景運,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貴定縣

平伐長官司,在縣南。唐時李保郎,以征南功授安撫司。明洪武十五年,改授平伐長官司。傳至李世廕,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大平伐長官司,在縣南三十里。後漢昭烈時,宋隆豆征南有功,世守茲土。明洪武四年,改授宋臣爲大平伐長官司。傳至宋世昌,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小平伐長官司,在縣南三十里。唐時宋忠宣,以功授招討司。明洪武四年,改授小平伐長官司。傳至宋天培,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新添長官司,在縣東北。唐時,宋景陽據此。明洪武四年,改授新添長官司,屬新添衞。傳至宋鴻基,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康熙十年,改隸貴定縣。

羊場長官司,在縣東北。明洪武三十二年,以郭九齡爲羊場長官司。傳至郭天章,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修文縣

底寨長官司,唐時,蔡興隆調征黑羊,授護國將軍,留守茲土。明洪武四年,改授底寨長官司。傳至蔡啟珵,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始自唐時梅天祿。明洪武四年,准世襲。傳至梅朝聘,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襲舊職。

貴陽府

普定縣

西堡副長官。明洪武十二年,溫伯壽以平苗功,授西堡副長官。傳至溫捷桂,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鎮寧州

康佐副長官。明永樂六年,于成以功授康佐副長官。傳至于應鵬,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永寧州

頂營長官司,在州南一百里。明洪武十六年,羅錄以功授頂營長官司。傳至羅洪勳,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募役長官司,在州西一百七十里。明洪武十九年,阿辭以功授募役長官司。傳至阿更,永樂元年,賜姓禮,更名山。傳至阿廷試,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沙營長官司,明洪武十四年,沙先以功授沙營長官司。傳至沙裕先,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盤江土巡檢。明洪武八年,李當以功授盤江巡檢。傳至李桂芳,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平越州

楊義長官司,在州東八十里。始於唐時金密定。明洪武二十一年,改授楊義長官司。傳至金榜,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黃平州

巖門長官司,在州東北。明成化六年,何清以征苗有功,授凱里安撫司左副長官。萬曆四十二年,改屬黃平州。傳至何仕洪,清順治十五年,歸附,改授巖門長官司,世襲。

重安司土吏目,在州西三十里。明洪武八年,以張佛寶、馮鐸爲正、副長官司。萬曆二十七年,改土吏目。傳至張威鎮,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甕安縣

草塘司土縣丞。明洪武二十五年,以宋邦佐爲草塘安撫司。傳至世寧,萬曆二十九年,改授土縣丞。傳至宋運鴻,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甕水司土縣丞,在縣西北。明洪武十七年,以猶恭爲安撫司。萬曆中,改授土縣丞。傳至猶登第,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餘慶縣

土縣丞。唐毛巴有功,授餘慶土知府。明洪武二年,改長官司。萬曆二十九年,改爲土縣丞。傳至毛鵬程,清順治十五年,歸附,准襲前職。

土主簿。元楊正寶有功,授白泥司副長官。明萬曆二十四年,改爲土主簿。傳至楊璟,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襲前職。

都勻府

都勻長官司,在府南七里。明洪武十六年,以吳賴爲都勻長官司。傳至吳玉,清順治十五年,歸附,准襲前職。

副長官。王應祖,同。

邦水長官司,在府西二十里。明永樂六年,以吳珊爲邦水長官司。傳至吳昌祚,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麻哈州

樂平長官司,在州北四十里。明洪武年間,授宋仁德爲樂平司正長官。傳至宋治政,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襲前職。

平定長官司,在州北一百里。明洪武十年,授吳忠平定長官司。傳至吳士爵,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襲前職。

獨山州

土同知。明洪武十六年,以蒙聞爲九姓獨山長官司,以境有九姓蠻爲名。弘治八年,改土同知。傳至蒙一龍,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襲前職。

豐寧上長官司,在州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楊萬八爲豐寧上長官司。傳至楊懋功,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豐寧下長官司,在州東南二百四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楊萬全爲豐寧下長官司。傳至楊威遠,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爛土長官司,在州東一百十里。明洪武二十四年,以張鈞爲爛土長官司。傳至張威遠,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凱里司。楊氏,清康熙四十五年,以土酋大惡案內改土歸流,入清平縣。

鎮遠府

土同知。宋時,何永壽以功授高丹峒正長官司。明洪武三年,授何濟承爲鎮遠州土同知。傳至何大昆,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土通判。宋時,楊從禮。明正統四年,改授楊瑄鎮遠州土通判。傳至楊龍圖,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土推官。宋時,楊載華。明正統十一年,改授楊忠鎮遠州土推官。傳至楊秀瑋,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偏橋長官司,在府城西六十里。宋時,安崇誠。明洪武三年,改授安德可爲偏橋長官司。傳至安顯祖,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左副長官,楊通聖;右副長官,楊毓秀:均同。

鎮遠州

卭水長官司,在縣東八十里。明洪武元年,授楊昌盛爲卭水長官司。傳至楊勝梅,清順治十六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袁洪遠,同。

思南府

隨府辦事長官司。宋時,田二鳳。明洪武五年,改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一年,改授隨府辦事長官司。傳至田仁溥,清順治十七年,歸附,仍准世襲。

蠻夷長官司,在府城西。宋時,安仲用。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蠻夷長官司。傳至安于磐,清順治十七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李際明,清順治十七年,歸附,仍准世襲。雍正八年,李慧緣事革職。

沿河祐溪長官司,在府北二百十里。元時,張仲武以功授長官司。傳至張承祿,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冉鼎臣,同。

朗溪長官司,在府東八十里。元時,田穀。明洪武元年,授朗溪長官司。傳至田養民,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任進道,同。

安化縣

土縣丞。元時,張坤元。明萬曆三十三年,改授土縣丞。傳至張試,清順治十八年,歸附,仍准世襲。

土巡檢。明洪武七年,以陸公閱爲土巡檢。傳至陸陽春,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土百戶。久改流。

印江縣

土縣丞。元時,張恢留此。明嘉靖七年,改授土縣丞。傳至張應璧,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婺川縣

土百戶,改流。

石阡府

石阡正長官司。清雍正八年,改土歸流。

副長官,在府城西北。元時,楊九龍以功授石阡副長官。明洪武五年,仍之。傳至楊敬勝,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亦准世襲。

苗民長官司,在府城西北。明洪武十年,立。清康熙四十三年,改土歸流。

思州府

都坪長官司,在府城內。元何清授定雲路總管。明洪武七年,改授都坪長官司。傳至何學政,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周如,同。

都素長官司,在府西九十里。明永樂十一年,置長官司於馬口寨。傳至何起圖,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周之龍,同。

黃道長官司,在府東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以黃文聽爲長官司。傳至黃金印,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黃士元,同。

施溪長官司,在府北一百四十里。明洪武五年,以劉貴爲施溪長官司。傳至劉師光,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銅仁府

省溪長官司,在府西一百里。明洪武五年,以楊政爲省溪長官司。傳至楊秀銘,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戴子美,同。

提溪長官司,在府西一百四十里。明洪武五年,以楊秀纂爲提溪長官司。傳至楊通正,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張體泰,同。

烏蘿長官司,在府西二百里。始自唐時楊通孫。明洪武五年,改授烏蘿長官司。傳至楊洪基,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冉天奇,同。

平頭長官司,在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楊正德爲平頭長官司。傳至楊昌續,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田茂功,同。

黎平府

潭溪長官司,在府西南三十里。明洪武四年,以石平禾爲潭溪長官司。傳至石玉柱,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石巖,同。

八舟長官司,在府北八十里。漢吳昌祚以功授八舟長官司。明洪武四年,仍令吳氏世襲。傳至吳遇主,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亦准襲職。

龍里長官司,在府西北九十里。明洪武四年,以楊光福爲龍里長官司。傳至楊勝梯,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中林長官司,在府西北一百里。明洪武五年,以楊盛賢爲中林長官司。傳至楊應詔,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古州長官司,在府西北八十里。元置古州八萬洞長官司,屬思州宣撫司。明洪武五年,以楊秀茂爲古州長官司。永樂十年,屬府。傳至楊雲龍,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新化長官司,在府北六十里。元時,歐陽明萬以功授軍民長官司。明洪武五年,仍襲前職。傳至歐陽瑾,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歐陽長官司,在府北九十里。明洪武四年,以陽都統爲歐陽長官司。傳至陽運洪,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世襲。

副長官。吳登科,同。

亮寨長官司,在府北一百里。元置。明洪武四年,以龍政忠爲本司長官司。傳至龍文炳,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湖耳長官司,在府東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四年,以楊再祿爲本司長官司。傳至楊通乾,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副長官。楊大勳,同。

洪州長官司,在府東一百五十里。元置洪州泊里等洞軍民長官司。明洪武五年,以李氏爲洪州長官司。傳至李煦,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准襲職。

副長官。林起鵬,同。

分管三郎司,在府南三十里。楊世勳襲。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歸流。

赤谿湳洞司,在府東北二百六十里。楊鳴鸞襲。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歸流。

水西宣慰司:康熙三年,吳三桂滅安坤,改設四府。二十一年十二月,諭大學士曰:「吳三桂未叛時,征討水西,曾滅土司安坤,其妻祿氏奔於烏蒙,後生子安世宗。朕觀平越、黔西、威寧、大定四府原屬苗蠻,以土司專轄,方爲至便。大兵進取雲南,祿氏曾前接濟,著有勤勞,仍復設宣慰使,令世宗承襲。」四十年,總督王繼文以土司安世宗爲吏民之害,仍請停襲,地方歸流官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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