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集解內篇補正》
《莊子》的近人注本中,劉武的《莊子集解內篇補正》是比較常見的一種,但是關於劉武的生平事蹟,我們卻所知有限。孟子在論詩時強調「知人論世」,其實不光是論詩時需要如此,在一些別的研究中,瞭解作者的時代及其行事也有助於對作品本身的瞭解。
關於劉武其人,最常見的資料祇有在中華書局1987年版《莊子集解內篇補正》書末有「一九四八年仲秋劉武時年六十六」 一句。由此句可以推知劉武出生於一八八三年。而據此知《莊子集解內篇補正》一書應該寫定於一九四八年劉武六十六歲時。又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莊子集解內篇補正》第一頁有作者姓名云:「長沙王先謙益吾集解,邵陽劉武策成補正。」於是知劉武字策成,爲湖南邵陽人。於是檢閱《邵陽市文史資料》及《新邵文史資料》,得關於劉武資料數篇。茲據此略述劉武生平如下:
「劉策成又名劉武,新邵縣花橋鄉田心村人,1883年3月出生,1957年9月在北京中央文史館逝世。」 與劉武《莊子集解內篇補正》一書書末所記相符。4歲入私塾,9歲已博覽羣書,並涉獵到老莊和佛經,爲以後注《莊子》埋下伏筆。14歲時進入廣西優級師範,18歲時留校任教。1912年曾覲見孫中山先生。1913年任駐省邵陽中心校長,1920年離開第一師範,做了瀏陽縣縣長。1951年到中央文史館工作直到逝世。
關於《莊子集解內篇補正》一書的成書情況,《新邵文史資料》第6輯載柳青萍《劉策成<莊子集解內篇補正>的出版》一文中所記甚詳。其在說明劉武創作此書的緣由時說到:「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劉策成在南嶽的湖南工業專科學校教授國文,見學生案頭,多有王先謙氏《莊子集解》,遂寫了《莊子集解內篇補正自敘》,自敘中寫道:『……雖王氏此書,號簡明便讀,然其所集,過於疏略,且多舛謬,無怪學生不大了了,由於注者亦不大了了也。爰就王集,加以葺理,期救斯弊,於其疏者補之,謬者正之……使學子讀之,既明其文理,復曉其文法,如是而已……』。此後十年,劉策成專心從事著述,殫精竭慮,嘔心瀝血,博採衆長,《莊子集解內篇補正》一書1947年全稿。」 於此可知劉武此書是爲了補正王先謙而作。而此書之成,竟歷十數年之久。
「1946年,劉策成到南京參加國大會議後,擇居圖書館,專心著作,遂成《莊子集解內篇補正》,脫稿後交上海商務印書館承印。遷延三載,方來樣本,因字形過小,閱讀爲難,乃與廢約,另謀印行。但因國事風雲變幻,自忖兩袖清風,且年近古稀,欲謀重印,談何容易。此書出版,竟成泡影。」 於是關於《莊子集解內篇補正》的成書,有1846年、1947年、1948年三種說法。私意以爲此書粗步寫成恐在1946年,然後又陸續有所修訂,至1948年寫定交商務印書館出版。但是遷延三年,至1951年方成樣書,而又對樣書不滿意,於是廢約。至1951年到中央文史館工作時,對此書仍然有所修訂。在1952年5月10日,劉武把商務印書館所出樣書贈與北京圖書館,並在書上題詞云:「……特檢一本奉贈,請賜察存,俾半生心血或不致遽爾就湮沒,則郭甚矣。」此書現存於國家圖書館。後來此書至1953年,纔在毛澤東主席的關心下,由北京古籍出版社正式出版。
又《人間世》篇「仲尼曰:『惡!惡可!太多政法而不諜,雖固,亦無罪。』」條下,劉武注云:「『諜』者,俞引『形諜成光』句下釋文,訓便僻,不僅核之此處上下文義無當,即與『形諜成光』之義亦不合。武於彼句下,已加駁正,茲不贅。」 而「形諜成光」一句見於《列禦寇》篇,注中劉武說已經於彼處加以駁正,可知劉武所注不僅僅是內篇,而是兼及外、雜篇,但是很可惜劉武所注外雜篇已經不可考見。蓋劉武曾爲《莊子集解補正》之書未成,可能是擇取其精義加入到此內篇補正之中。又關鋒《莊子內篇譯解和批判》附錄《莊子註解書目》云:「劉武《章太炎<莊子解詁>駁議》,未刊印,北京圖書館存有原稿鈔本。」
《莊子集解內篇補正》一書成書以後,有學者對其有所評價,但是被沒有專門的文章對其介紹給以介紹,於是此書的價值和作用並沒有得到充分顯現。此書實際上有幾個特點:
1、此書極重文章文法,在註釋中對文章文法隨處提醒,必使人明文法,然後再明義理。在作者看來,對文章的理解需建立在對文章結構的理解上,不懂文章結構則不能探得文章的意思,自然談不上了解莊子的思想。劉武在其敘中也說:「使學子讀之,既明其文理,復曉其文法,如是而已。」另外,劉武在註釋中也處處貫通此思想,多次提點某處是對前後文的照應,或者文章至某處又作一收束之類的話。而且劉武在對王先謙集解不講文章文理而妄求義理的做法進行了批評。他在解釋《齊物論》篇「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泰山爲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爲夭」後評論說:「莊子之意,於其文章發之;欲明莊子之意,自當於其文章求之。文章明,意義斯明矣。王氏乃謂『徒求文章,止益其妄』,然則何事而爲之《集解》乎?亦矛盾之論也已。」 而且此書從文章結構出發往往能夠發前人說未發。如對「天籟」的解釋,劉武實在是超出於前人之上。
2、重視本書內證。在解釋《莊子》義理時,多次引用本書其它篇章內容,或申說,或互證,或比較分析。《莊子集解內篇補正》一書也有引他書已相證者。主要爲《老子》、《淮南子》之類,亦偶有引佛書以相證者。由前知劉武少時即讀佛經,此可見劉武受佛經的影響。但通觀本書,可知劉氏之意不在於釋家。又劉武有引理學與《莊子》相參證的情況,而認爲莊學本身其實即「心學」,使得他的註解有的部分有儒釋道合流的傾向。
3、反對乾嘉學人過度依靠聲訓而輾轉通假、假借。不輕易通假,力求從文字本身出發加以印證解說。由此而導致《莊子集解內篇補正》句讀有的與前人不相同,而出現新解。
劉武於《人間世》篇註解中特別揭出此條,作爲自己的一條義例。其言曰:「武以爲於古人之書,照本字詁之,即或義未盡協,較之專輒改字改音者爲妥。清人訓詁家,類蹈擅改之病,非武所敢苟同也。」
4、雖然校書有他校法,但是劉武於用他校法亦極慎重。強調要考慮所引之書在語氣、文法上是不是與被校之書一致。而不能隨意據信別的古籍而改書。如《德充符》篇:「審乎無假,而不與物遷。」郭慶藩云:「假是瑕之誤,《淮南•精神訓》正作『審乎無瑕』。」蓋郭氏引《淮南子》而意圖證明《莊子》的錯訛。但是劉武卻力駁其非。劉武云:「郭氏乃謂『假爲瑕之誤』。考本書《天道篇》『審乎無假,而不與利遷,極物之真,能守其本』,亦作『假』不作『瑕』,豈二處均誤耶……瑕爲玉之病,以其色雜也。而《淮南》『無瑕』句下,有『不與物糅,見事之亂』句,糅者雜也,故用『瑕』字,以與『糅』、『亂』二字相應。《天道篇》之『假』,則與下『真』字相對,義各有適,字各有當,可證《天道篇》之『假』不誤。本文『假』字,則與下『守其宗』之『宗』字對,即與『真』對也。可證本文『假』字亦不誤。」
另外《莊子集解內篇補正》一書多引《列子》,而言爲漆園之所本,故知劉武不以《列子》爲僞託之書,而竟視爲莊子之前的先秦舊籍。如《齊物論》云:「其寐也魂交,其覺也形開,與接爲搆。」於此條下,劉武先引《列子•周穆王》,然後說:「開而後接,此係分層言之,然一本《列子》爲說。」 但是至引《楊朱》一篇,劉武卻並未引莊子本此,而僅以爲可以互相參證。可知劉武以爲《楊朱》一篇出於後人之手,必非先秦之舊。
又《齊物論》篇:「可行己信,而不見其形,有情而無形。」劉武加以註釋而引劉勰《新論•去情篇》。劉勰無《新論》之作,亦無去情之篇。而《劉子》一書有時亦稱《新論》,此處引文恰爲《劉子•去情篇》。而劉武以爲此書乃劉勰所作,故引述如此。關於《劉子》的作者,歷來說法不一。據楊明照、王叔岷等的意見,認爲應當爲北齊劉晝。本來的用意不在於此,故僅提及如此。
當然,劉武之書雖然有如上特點,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劉武強調從文法上論次《莊子》,往往有得,但是此方法亦有一需要注意的地方。此種方法的應用,大抵是以《莊子》內篇爲莊生原作,而未考慮到《莊子》一書,經過後人的整理,有內外雜篇的分合諸問題。特別是《莊子》原本爲五十二篇,而被郭象編訂爲三十三篇。在這其間有大量的刪除、合併、簡省。恐不能一一從文法求之。但是郭象在編訂《莊子》文字的時候,想來也還是遵循一定的文法,所以劉武的做法也還是頗爲可取。但是在這其間,得注意適度而已。
——以上摘自豆瓣網「李子綦」所傳《劉武及其〈莊子集解內篇補正〉》一文,對明顯的錯字略有修訂。另原文謂劉武於西元1975逝世,誤,當爲1957年。
又查得網上資料,劉武於1916年,於湖南第一師範擔任歷史教員。1920年棄教從政,先後擔任瀏陽、衡山縣長。1923年,調任湖南省警察廳廳長。1938年,蔣經國推行「新政」,被樹立爲「模範縣長」的典型;1947年當選「國大」代表。1951年,任中央文史館館員。著作有《夜半案》(戲劇)、《如何作模範縣長》、《莊子集解內篇補正》等。按劉武任教湖南第一師範時,其學生中即有毛主席,其任職中央文史館及本書之出版,皆賴毛主席之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