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

《南齊書》,二十四史之一,南朝梁·蕭子顯撰,記述南朝蕭齊王朝自齊高帝建元元年(西元479年)至齊和帝中興二年(西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現存關於南齊最早的紀傳體斷代史。全書六十卷,現存五十九卷。
南齊繼劉宋而立。西元479年,蕭道成(南齊高帝)建立南齊,傳了三代。西元494年,蕭道成的侄子蕭鸞(南齊明帝)奪取了帝位,傳了兩代。西元502年,蕭衍(梁武帝)滅南齊,另建梁朝。南齊的統治衹有二十三年,是南北朝時期最短促的一個朝代,建都在建康(今南京),統治的地區西到四川,北到淮河、漢水,蕭鸞時期又在淮河以南失去一些地方。
與《宋書》一樣,《南齊書》中也存在著大量歪曲史實之處。蕭子顯是南齊宗室,他在爲其祖父寫的《高帝本紀》和爲父親蕭嶷寫的《豫章文獻王傳》中,都極力進行褒美虛誇,文中不惜使用上萬字的篇幅,極盡鋪陳誇張之能事,百般誇飾其功績,而對篡權奪位之類醜行,則千方百計曲筆諱飾,淹沒其跡。對於其他人物,書中也經常按當時的利害得失,決定其取捨與奪。史德的虧缺影響了《南齊書》的撰著質量。
文本來源:瀚典漢籍
- ◎南齊書目錄
- ◎卷一·本紀第一【高帝上】
- ◎卷二·本紀第二【高帝下】
- ◎卷三·本紀第三【武帝】
- ◎卷四·本紀第四【鬱林王】
- ◎卷五·本紀第五【海陵王】
- ◎卷六·本紀第六【明帝】
- ◎卷七·本紀第七【東昏侯】
- ◎卷八·本紀第八【和帝】
- ◎卷九·志第一【禮上】
- ◎卷十·志第二【禮下】
- ◎卷十一·志第三【樂】
- ◎卷十二·志第四【天文上】
- ◎卷十三·志第五【天文下】
- ◎卷十四·志第六【州郡上:揚 南徐 豫 南豫 南兖 北兖 北徐 青 冀 江 廣 交 越】
- ◎卷十五·志第七【州郡下:荊 巴 郢 司 雍 湘 梁 秦 益 寧】
- ◎卷十六·志第八【百官】
- ◎卷十七·志第九【輿服】
- ◎卷十八·志第十【祥瑞】
- ◎卷十九·志第十一【五行】
- ◎卷二十·列傳第一【皇后】
- ◎卷二十一·列傳第二【文惠太子】
- ◎卷二十二·列傳第三【豫章文獻王】
- ◎卷二十三·列傳第四【褚淵(淵弟澄 徐嗣) 王儉】
- ◎卷二十四·列傳第五【柳世隆 張瓌】
- ◎卷二十五·列傳第六【垣崇祖 張敬兒】
- ◎卷二十六·列傳第七【王敬則 陳顯達】
- ◎卷二十七·列傳第八【劉懷珍 李安民 王玄載(弟玄邈)】
- ◎卷二十八·列傳第九【崔祖思 劉善明 蘇侃 垣榮祖】
- ◎卷二十九·列傳第十【呂安國(全景文) 周山圖 周盤龍 王廣之】
- ◎卷三十·列傳第十一【薛淵 戴僧靜 桓康(尹略) 焦度 曹虎】
- ◎卷三十一·列傳第十二【江謐 荀伯玉】
- ◎卷三十二·列傳第十三【王琨 張岱 褚炫 何戢 王延之 阮韜】
- ◎卷三十三·列傳第十四【王僧虔 張緒】
- ◎卷三十四·列傳第十五【虞玩之 劉休 沈沖 庾杲之 王諶】
- ◎卷三十五·列傳第十六【高祖十二王】
- ◎卷三十六·列傳第十七【謝超宗 劉祥】
- ◎卷三十七·列傳第十八【到撝 劉悛 虞悰 胡諧之】
- ◎卷三十八·列傳第十九【蕭景先 蕭赤斧(子穎冑)】
- ◎卷三十九·列傳二十【劉瓛(弟璡) 陸澄】
- ◎卷四十·列傳第二十一【武十七王】
- ◎卷四十一·列傳第二十二【張融 周顒】
- ◎卷四十二·列傳第二十三【王晏 蕭諶 蕭坦之 江祏】
- ◎卷四十三·列傳第二十四【江斅 何昌㝢 謝𤅢 王思遠】
- ◎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五【徐孝嗣 沈文季】
- ◎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六【宗室:衡陽元王道度 始安貞王道生(遙光 遙欣 遙昌) 安陸昭王緬】
- ◎卷四十六·列傳第二十七【王秀之 王慈 蔡約 陸慧曉(顧憲之) 蕭惠基】
- ◎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八【王融 謝朓】
- ◎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九【袁彖 孔稚珪 劉繪】
- ◎卷四十九·列傳第三十【王奐(從弟繢) 張沖】
- ◎卷五十·列傳第三十一【文二王 明七王】
- ◎卷五十一·列傳第三十二【裴叔業 崔慧景 張欣泰】
- ◎卷五十二·列傳第三十三【文學:丘靈鞠 檀超 卞彬 丘巨源 王智深 陸厥 崔慰祖 王逡之 祖冲之 賈淵】
- ◎卷五十三·列傳第三十四【良政:傅琰 虞愿 劉懷慰 裴昭明 沈憲 李珪之 孔琇之】
- ◎卷五十四·列傳第三十五【高逸:褚伯玉 明僧紹 顧歡 臧榮緒 何求 劉虯 庾易 宗測 杜京產 沈驎士 吳苞 徐伯珍】
- ◎卷五十五·列傳第三十六【孝義:崔懷慎 公孫僧遠 吳欣之 韓係伯 孫淡 華寶 韓靈敏 封延伯 吳達之 王文殊 朱謙之 蕭叡明 樂頤 江泌 杜栖 陸絳】
- ◎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七【倖臣:紀僧真 劉係宗 茹法亮 呂文顯 呂文度】
- ◎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八【魏虜】
- ◎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九【蠻 東南夷】
- ◎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芮芮虜 河南 氐 羌】
- ◎曾鞏南齊書敍錄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