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類聚卷第八十四

寶玉部下


寶玉部下  璧 珠 貝 馬瑙 琉璃 車渠 玳瑁 銅

白虎通曰。方中圓外曰璧。璧之爲言積也。內方象地。外圓象天。

爾雅曰。璧大六寸謂之瑄。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

尚書中候曰。堯沉璧於河。

周官禮曰。子執穀璧。男執蒲璧。以蒼璧禮天。

左傳曰。周諺有之。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又曰。晉荀息請以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

又曰。初衛莊公自城上見己氏之妻髮美。使髧之。以爲呂姜髢。既出奔而入焉。示之璧。曰。活我。吾與汝璧。己氏曰。殺汝。璧其焉往。遂殺之。而取其璧。

又曰。秋楚子圍許。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許男面縛銜璧。大夫縗絰。士輿櫬。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啟如是。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祓。除凶之禮也。〕

又曰。初楚恭王無冢適。有寵子五人。無適立焉。乃有大事于群望。而祈請神擇於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見於群望曰。當璧而拜者。神所立也。乃埋璧於太室之庭。使五人齋而長入拜。康王跨之。靈王肘加焉。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壓紐。

穆天子傳曰。天子賓于西王母。乃執白珪璧以見之。

莊子曰。孔子問子桑雩曰。吾見逐於魯。伐樹於宋。親交益疏何也。對曰。子獨不聞假之亡與。〔假。國名也。〕林回棄千金之璧。負赤子而趨。彼以利合者。迫窮相棄也。天屬者。迫窮相收也。孫卿子曰。聘人以珪。問士以璧。

呂氏春秋曰。魯郤成子聘於晉。過衛。右宰穀臣觴之。陳樂而不樂。乃送之以璧。成子曰。觴我以酒。懽我也。陳樂不樂。告我憂也。送我以璧。寄託之也。衛其有亂乎。背衛三十里。聞甯殖之難作。右宰穀臣死之。乃使人迎其妻子。隔宅居之。分祿食之。其子長而反其璧。

戰國策曰。齊欲伐魏。魏使謂淳于髡曰。弊邑有寶璧二雙。文馬二駟。請致之。髡入請說齊王曰。魏。齊之與國也。伐之名醜而實危。齊王乃止。客謂齊王曰。髡受魏璧馬。王問髡曰。先生有諸乎。曰。有之。伐魏之事便魏。雖刺髡。於王何益。若誠不便。魏雖封臣。於王何損。百姓無被兵之患。髡有璧馬之寶。於王何傷。

又曰。張儀爲秦破從連橫。說楚王。楚王遣使車百乘。獻夜光之璧。

史記曰。張儀嘗從楚相飲。已而楚相亡璧。門下意儀。掠笞不服。儀謂妻曰。視吾舌存否。妻曰。存。曰。足矣。

又曰。虞卿躡屩檐簦。一見趙王。賜白璧一雙。黃金百鎰。

又曰。趙惠王得楚和氏璧。秦昭王聞之。使人遺王書曰。願以十五城。請易璧。王召見藺相如。遂遣奉璧西入秦。秦王大喜。相如視秦王無意償趙城。乃前曰。璧有瑕。請指示王。王授璧。相如因持璧卻立倚柱。怒髮上衝冠。謂秦王曰。趙王齋戒五日。使臣奉璧。今大王見臣甚倨。得璧傳之美人。以爲戲弄。無償趙王城色。故臣復取璧。王必欲急臣。臣頭與璧俱碎於柱矣。王恐其破璧。乃辭謝。固請舍相如廣成傳。相如使人從他道。以璧還趙。

韓詩外傳曰。楚襄王遣使持金十斤。白璧百雙。聘莊子以爲相。莊子固辭。

列士傳曰。秦召魏公子無忌。無忌不行。使朱亥奉璧一雙。秦王大怒。將朱亥著猛獸圈中。亥瞋目視之。眥裂血出。濺猛獸。猛獸終不敢動。

漢書曰。沛公見項羽鴻門。步從間道走去軍。使張良留謝羽。羽問沛公安在。良曰。聞將軍有意咎過之。脫身去。間至軍矣。〔脫身逃還其軍。〕故使臣獻璧。羽受之。

東觀漢記曰。驃騎將軍東平王蒼。辟朱暉爲掾。正月旦。將軍當奉璧賀。故事。少府給璧。時陰就爲少府。吏甚驕慢。求不可得。暉遙見就主簿持璧。謂曰。我數聞璧。未嘗見。借觀之。主簿授暉。暉授令使。主簿遽白。就曰。朱掾義士。勿求之。蒼罷朝。謂暉曰。掾自視孰與藺相如。

續漢書曰。大秦國有夜光璧。

鍾離意傳曰。意爲魯相。省視孔子授堂。男子張伯滅草階下。土中得璧七枚。懷藏其一。以六白意。意曰。甕中素書文曰。後世脩吾書。董仲舒。璧有七。張伯取其一。意召問之。伯叩頭出之。

物理論曰。語曰。士非玉璧。談者爲價。

抱朴子曰。安期生賣藥海邊。始皇異之。賜以金璧。直數千萬。安期生去而置之於阜鄉亭。以赤玉舃爲報。留書曰。後千歲。求我於蓬萊山。

又曰。余聞唐堯之爲君也。捐金於山。虞舜之承禪也。抵璧於谷。

中興徵祥說曰。王者不隱過則玉璧見。

戴延之西征記曰。宋公諮議參軍王智先。停柏谷。遣騎送道人惠義疏云。有金璧之瑞。公遣迎取。軍進次于崤東。金璧至。脩壇拜受之。

又云。冀州博陵郡王次寺道人法稱。告其弟子普嚴曰。嵩高皇帝語吾。言江東有劉將軍。是漢家苗裔。受天命。吾以三十二璧金一餅與之。璧數是劉氏卜世之數也。惠義以義熙十三年入嵩高山。即得璧金獻焉。

【表】魏陳王曹植獻璧表曰。臣聞玉不隱瑕。臣不隱情。伏知所進非和氏之璞。萬國之幣。璧爲元貢。

梁范筠謝示璧表曰。非郊禋有日。禮天之寶胥降。學校且興。圓水之符已集。絳玉玄珪。未足云譬。

【檄】梁吳筠檄江神責周穆王璧曰。昔穆王南巡。自郢徂閩。遺我文璧。僉曰此津。貫緯百紀。荐歷千春。念茲文璧。故問水濱。江漢勗之。自求多益。反我名瑞。躍此華璧。則富有漢川。世爲江伯。如有負穢心迷。懷釁情戚。藏玉泥中。匿珪魚腹。使公孫躡波而長呼。子羽濟川而怒目。佽飛舞劍而東臨。菑丘躍馬而南逐。打素蛤而爲粉。碎紫貝其如粥。又有川人勇俊。處乎閩濮。水居百里。泥行萬宿。右睨而河傾。左吒而海覆。乃把昆吾之銅。純鈞之鐵。被魚鱗之衣。赴螺蚌之穴。引澍東隅。移燋北島。使蓬萊之根。鬱而生塵。瀛洲之足。淨而可掃。按驪龍取其頷下之珠。搦鯨魚拔其眼中之寶。皇恩所被。繁枯潤涸。威之所加。窮河絕漠。願子三思。反此明玉。

爾雅曰。西方之美者。有霍山之多珠玉焉。〔霍山。今在平陽永安縣東北。〕

廣志曰。莫難珠。其色黃。生東夷。有明珠。稱夜光。有大珠徑寸。或圍二寸已上。出黃支。有至圓珠。置之平地。終日不停。

山海經曰。開明北有珠樹文玉樹。

尚書曰。淮夷蠙珠洎魚。〔淮夷二水。出蠙珠美魚。〕

大戴禮曰。川生珠而岸不枯。

穆天子傳曰。天子北征。舍于珠澤。珠澤之藪。方三十里。

晏子曰。景公爲履。黃金之綦。連以珠。良玉之句。其長尺。冰月服之以聽朝。晏子朝。公迎之。履重。僅能舉足。晏子曰。古者聖人製服。冬輕而暖。夏輕而凊。今金玉之履。冰月服之。是重寒也。

莊子曰。黃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于崑崙之丘。遺其玄珠。使智索之而弗得。使離朱索之而弗得也。使契溝索之而不得。乃使象罔。象罔得之。黃帝曰。異哉。象罔乃可以得之乎。

又河上有人家貧窮。其子沒川。得千金之珠。謂其子取石來鍛之。曰。夫珠必在驪龍頷下。子遭其睡也。使而寤。子尚奚微哉。

又曰。儒以詩禮發冢。大儒臚傳曰。〔從上語下曰臚傳。〕東方作矣。事久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詩固有之曰。青青之夌。〔○本書八十五麥部。太平御覽八百零三作麥。〕生陵之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爲。接其鬢。〔接。〕其顪。〔啄。〕而以金推控其頤。徐別其頰。無傷口中珠。

王孫子曰。昔衛靈公坐重華之臺。侍女數百。隨珠照日。羅衣從風。仲叔御入諫。靈公下席再拜曰。寡人過矣。

呂氏春秋曰。宋桓司馬有寶珠。抵罪出亡。王使人問珠之所在。曰。投之池中。於是竭池而求之。魚盡死焉。此言禍福之相及也。

又曰。以隨侯之珠。彈千仞之雀。世必笑之。何也。所用重。所要輕也。

韓子曰。楚人賣珠於鄭。爲木蘭之櫃。薰以桂椒。綴以珠玉。飾以瑰玉。緝以翡翠。鄭人買其櫃。還其珠。可謂善賣櫃。不可謂善鬻珠也。

又曰。子胥出走。邊候得之。子胥曰。上求我也。以我有美珠也。今我已亡之矣。且曰子取之。邊候憂而釋之。

戰國策曰。張丑爲質於燕。燕王欲殺之。走出境。境吏得丑。丑曰。燕王所欲殺我者。人言我有寶珠也。王欲得之。我今已亡之矣。而王不信。今子且致我。我且言子奪我珠而吞之。燕王必且殺子。刳子之腹。反子之膓矣。吾要且死。子之膓亦且寸絕矣。境吏恐而放之。

淮南子曰。明月之珠。不能無纇。

又。楚王亡其猿。而林木爲之殘。宋王亡其珠於池中。而魚爲之殫。

東方朔神異經曰。西北荒中。有二金闕。高百丈。上有明月珠。徑三丈。光照千里。

漢書曰。武帝時。使人入海市明月大珠。至圍二寸已下。

又曰。昭帝上官太后。被珠襦。廢少帝爲昌邑王。

列仙傳曰。朱仲者。會稽市販珠人。漢高后時。募市三寸珠。乃詣闕上之。賜金五百。魯元公主私以七百金。從仲求之。仲獻四寸珠而去。不知所之。漢武故事曰。帝起神屋堂。以白玉爲簾。玳瑁爲押。

漢書曰。董偃與母賣珠爲業。偃年十三。隨母入館陶公主家。左右言其夭。好。召見曰。吾爲母養之。因得幸。

東觀漢記曰。顯宗時。鍾離意爲尚書。交趾太守坐贓千金。徵還伏法。詔以資物班賜群臣。意得珠璣。悉以委地。而不拜賜。上𢘪問其故。對曰。臣聞孔子忍渴於盜泉之水。曾參迴車於勝母之間。惡其名也。此贓穢之寶。誠不敢拜受。帝嗟嘆曰。清乎尚書之言。乃更以庫錢三十萬賜之。

謝承後漢書曰。孟嘗爲合浦太守。郡境舊採珠。以易米食。先時二千石貪穢。使民採珠。積以自入。珠忽徙去。合浦無珠。餓死者盈路。孟嘗行化。一年之間。去珠復還。

又曰。汝南李敬。爲趙相。奴於鼠穴中得繫珠。璫珥相連。以問主簿。對曰。前相夫人。昔亡三珠。疑子婦竊之。因其去婦。敬乃送珠付前相。相慚。追去婦還。

續漢書曰。扶風人王〔○太平御覽八百零二作士。〕孫奮。居富而性愆。梁冀自以馬乘具遺之。從貸錢五千萬。奮以五百萬與之。冀大怒。乃告郡縣。劾奮母爲其守藏婢。云盜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奮兄弟。死於獄中。悉沒資財。億七千餘萬。

三輔故事曰。秦始皇葬驪山。起陵高五十丈。下以水銀爲泉。以明月珠爲日月。

魏略曰。大秦國出明珠夜光珠真白珠。夫餘出珠。珠大如酸棗。

魏志曰。文帝問蘇則曰。前破酒泉張掖。西域通使燉煌。獻徑寸大珠。可復求市益得不。則對曰。若陛下化洽中國。德流沙漠。即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貴也。帝嘿然。

蜀志曰。宋豫使吳。孫權遺豫大珠一斛。

搜神記曰。南海之外。有鮫人。水居如魚。不廢緝績。其人能泣珠。

又曰。隨侯行。見大蛇傷。救而治之。其後蛇銜珠以報之。徑盈寸。純白而夜光。可以燭堂。故歷世稱焉。

又曰。吳王夫差女名玉。死亡。童子韓重。至冢前哭祭之。女乃見形。將重入冢。遺徑寸明珠。

又曰。有玄鶴爲弋人所射。窮而歸噲參。參收養。療治瘡。瘡愈而放之。後鶴夜到門外。參執燭視之。鶴雌雄雙至。各銜明珠以報參焉。

三秦記曰。昆明池。昔有人釣魚。綸絕而去。遂通夢於漢武帝。求去釣。帝明日戲於池。見大魚銜索。帝曰。豈夢所見耶。取而放之。間三日。池邊得明珠一雙。帝曰。豈非魚之報耶。

萬震南州異物志曰。合浦民善游。採珠兒年十餘歲。便教入水。官禁民採珠。巧盜者。蹲水底。刮蚌得好珠。吞而出。裴氏廣州記曰。鯨鯢目。即明月珠。故死不見有目精。

幽明錄曰。漢武帝幸河渚。聞絃歌之音。俄而有老公及年少數人出。皆長八九寸。爲帝奏樂飲酒。老公顧命取洞穴之寶。一人受命。下沒川底。得一大珠。徑數寸。明耀絕世。上問東方朔。朔曰。河底有一穴。深數百丈。中有赤蚌。生此珠焉。

又曰。王敦召吳猛。猛至江口。入水中。命船人並進。船至大雷。見猛行水上。從東北還逆船。弟子問其故。猛云。水神數興波浪。賊害行旅。蹔過約敕。以真珠一握爲信。

【賦】梁吳筠碎珠賦曰。明珠碎矣。于川之隈。視圓流而失轉。見折水之亡迴。謝驪宮之瑞飾。粉靈蚌之神胎。若有人兮聲茫昧。芳徽斷兮明珠碎。明珠碎兮愴何宣。珠兮珠兮不復全。

【銘】晉江統真珠銘曰。嗣茲陰景。係晷太陽。嘉彼令生。廉聲以章。

說文曰。貝。海介〔○原作{乂(才-一)}。據馮校本改。〕蟲也。古者貨貝而寶龜。至周而有泉。到秦廢貝行泉。

爾雅曰。貝居陸焱。在水蜬。〔音含。〕大者𩵨。〔音沉。〕小者鰿。〔積音。今之細貝。亦有紫色者。出日南。〕玄貝胎貝。〔黑色者。〕餘蚳黃白文。〔音治。黃質白文。〕餘泉白黃文。〔白質黃文也。詩成是貝錦。則紫貝也。紫貝以紫爲質。黑爲文點也。〕〔葩〕博而頯。〔匡軌反。中廣。兩頭銳。〕〔囷〕大而儉。責小而惰。〔惰狹而長。〕

本草經曰。貝子一名貝齒。生東海。

山海經曰。陽山濁洛之水。注于蕃之澤。中多文貝。

又曰。陰山漁水。中多文貝。

又曰。邽山濛水。多黃貝。

又曰。赤水之東。蒼梧之野。有文貝。

歸藏曰。有人將來。遺我貨貝。以至則徹。以求則得。有喜將至。

毛詩曰。萋兮斐兮。成是貝錦。

毛詩義疏曰。貝。鼊龜屬。又有紫貝。其白質如玉。紫點爲文。皆行列相當。大者有徑一尺六寸。今九真交阯以爲杯盤。寶物也。

春秋運斗樞曰。搖光得江吐大貝。

太公六韜曰。商王拘西伯昌於羑里。太公謂散宜生。求珍物以免君罪。之九江。得大貝百馮。〔詩作百朋〕

楚辭九歌曰。魚鱗屋兮龍堂。紫貝闕兮朱宮。〔河伯以魚鱗蓋屋。畫龍文。紫貝作闕。朱丹其宮。〕

尚書大傳曰。文王囚於羑里。散宜生之江淮之浦。而得大貝。如車渠。以獻紂。

鹽鐵論曰。教與民改。弊與世易。夏后以玄貝。周人以紫石也。

漢書曰。文帝賜南越王尉他書及衣。他因使者。獻紫貝五百。

又曰。王莽時。大貝四寸八分已上。二枚爲一朋。直二百一十六。牡貝三寸六分已上。一朋直五十。么貝二寸四分已上。一朋直三十。小貝寸二分已上。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不得爲朋。每枚直錢三。是爲貨貝五品。貝不盈六分。不得爲貨。

廣州志曰。凡有八。紫貝最其美者。出交州。大貝出巨延州。與行賈質易。

萬震南州異物志曰。乃有大貝。奇姿難儔。〔大貝。文貝也。交阯以南海中皆有之。〕素質紫飾。文若羅珠。不磨不瑩。采耀光流。思雕莫加。欲琢靡踰。在昔姬伯。用免其拘。

徐衷南方記曰。班貝羸大者。圍之得六寸。小者圍之得五寸。在於海邊。捕魚時時有得之者。大貝出諸薄巨延州。土地採賣之。以易絳青。

劉欣期交州記曰。大貝出日南。如酒杯。小貝。貝齒也。善治毒。俱有紫色。

南州異物志曰。交阯北。南海中。有大文貝。質白而文紫。天姿自然。不假雕琢。磨瑩而光色煥爛。相貝經曰。相貝經。朱仲受之於琴高。琴高乘魚。浮于海河。水產必究。仲學仙於高。而得其法。又獻珠於漢武。去不知所之。嚴助爲會稽太守。仲又出。遺助以徑尺之貝。并致此文於助曰。皇帝唐堯夏禹三代之貞瑞。靈奇之祕寶。其有次此者。貝盈尺。狀如赤電黑雲。謂之紫貝。素質紅黑。謂之朱貝。青地綠文。謂之綬貝。黑文黃晝。謂之霞貝。紫愈疾。朱明目。綬消氣鄣。霞伏蛆蟲。雖不能延齡增壽。其禦害一也。復有下此者。鷹喙蟬脊。以逐溫去水。無奇功。貝大者如輪。文王請大秦貝。徑半尋。穆王得其殼。懸於昭觀。秦穆公以遺燕晁。可以明目遠察。宜玉宜金。南海貝如珠礫。或白駮。其性寒。其味甘。止水毒。浮貝使人寡。無以近婦人。黑白各半是也。濯貝使人善驚。無以親童子。黃脣點齒有赤駮是也。雖貝使病瘧。黑鼻無皮是也。㬭貝使胎消。勿以示孕婦。赤帶通脊是也。慧貝使人善忘。勿以近人。赤熾內殼赤絡是也。醟貝使童子愚。女人淫。有青脣赤鼻是也。碧貝使童子盜。脊上有縷句脣是也。雨則重。霽則輕。委貝使人志強。夜行伏迷鬼狼豹百獸。赤中圓是也。雨則輕。霽則重。

【贊】晉郭璞貝贊曰。先民有作。龜貝爲貨。貴以文采。賈以小大。簡則易資。犯而不過。

馬瑙

廣雅曰。馬瑙。石次玉。

廣志曰。馬瑙出西南諸國。

玄中記曰。馬瑙出月氏國。

魏略曰。大秦國多馬瑙。

涼州記曰。呂纂咸寧二年。盜發張駿陵。得馬瑙鍾榼。

【賦】魏文帝馬瑙勒賦曰。馬瑙玉屬也。出自西域。文理交錯。有似馬瑙。故其方人因以名之。命夫良工。是剖是鐫。追形逐好。從宜索便。乃加砥礪。刻方爲圓。沈光內照。浮景外鮮。繁文縟藻。交采接連。嘉鏤錫之盛美。感戎馬之首飾。圖茲物之攸宜。信君子之所服。爾乃藉彼朱𦋺。華勒用成。駢居別趾。煥若羅星。

魏王粲馬瑙勒賦曰。遊大國以廣觀。覽希世之偉寶。總眾材而課美。信莫臧於馬瑙。被文采之華飾。雜朱綠與蒼阜。於是乃命工人。裁以飾勒。因姿象形。匪雕匪刻。厥容應規。厥性順德。御世嗣之駿服。表騄驥之儀則。

琉璃

廣雅曰。琉璃。珠也。

韻集曰。琉璃。火齊珠也。

廣志曰。琉璃出黃支斯調大秦日南諸國。

十洲記曰。方丈山上有琉璃宮。

漢書曰。武帝時。使人入海市琉璃。

魏略曰。大秦國出赤白黑黃青綠紺縹紅紫十種琉璃。

吳歷曰。黃武四年。扶南諸外國來獻琉璃。

諸葛恢集。詔答恢。今致琉璃碗一。

南州異物志曰。琉璃本質是石。欲作器。以自然灰治之。自然灰狀如黃灰。生南海濱。亦可浣衣。用之不須淋。但投之中。滑如苔石。不得此灰。則不可釋。

世說曰。滿奮畏風。在武帝琉璃窗內坐。實密似疏。奮有疑。帝問之。答曰。臣猶吳牛。見光而喘。

又曰。武帝嘗降王武子。供饌盤悉用琉璃器。

又曰。王敦尚主。至石崇舍。如廁畢。婢擎金澡盤。盛水。琉璃碗。盛澡豆。王取豆著水中飲之。謂之乾飯。

【賦】晉潘尼琉璃碗賦曰。濟流沙之絕險。越葱嶺之峻危。於是遊西極。望大蒙。歷鍾山。闚燭龍。覲王母。訪仙童。取琉璃之攸華。詔曠世之良工。纂玄儀以取象。准三辰以定容。光映日曜。圓盛月盈。纖瑕罔麗。飛塵靡停。灼爚旁燭。表裏相形。凝霜不足方其潔。澄水不能喻其清。剛過金石。勁勵瓊玉。磨之不磷。涅之不濁。

車渠

廣雅曰。車渠。石次玉也。

廣志曰。車渠出大秦國及西域諸國。

玄中記曰。車渠出天竺國。

蘇子曰。車渠馬瑙。出於荒外。今冀州之土。曾未得其奇也。

【賦】魏文帝車渠碗賦曰。車渠玉屬也。多纖理縟文。生于西國。其俗寶之。惟二儀之普育。何萬物之殊形。料珍怪之上美。無茲碗之獨靈。苞華文之光麗。發符采而揚榮。理交錯以連屬。似將離而復并。或若朝雲浮高山。忽似飛鳥厲蒼天。夫其方者如矩。圓者如規。稠希不謬。洪纖有宜。

魏王〔○太平御覽八百零八王下有粲字。〕車渠碗賦曰。侍君子之宴坐。覽車渠之妙珍。挺英才於山岳。含陰陽之淑真。飛輕縹與浮白。若驚風之飄雲。光清朗以內曜。澤溫潤而外津。體貞剛而不撓。理脩達而有文。兼五德之上美。起〔○御覽作超。〕眾寶而絕倫。

玳瑁

廣志曰。玳瑁形似龜。出南海巨延州。

周書王會曰。伊尹謂湯曰。請以玳瑁爲獻。

史記曰。趙使於春申君。欲誇楚。爲玳瑁簪。劍器悉飾以玳瑁。

續漢書輿服志曰。貴人助蠶。玳瑁釵。

高文惠與婦書曰。今致玳瑁梳一枚。

南州異物志曰。玳瑁如龜。生南方海中。大者如蘧蒢。背上有鱗。大如扇。發取其鱗。因見其文。欲以作器。則煮之。因以刀截。任意所作。冷乃以梟魚皮錯治之。後以枯條木葉瑩之。乃有光耀。

魏繁欽詩曰。何以表別離。耳後玳瑁釵。

【賦】晉潘尼玳瑁碗賦曰。有玳瑁之奇寶。亦同旅於介蟲。下法川以矩夷。上擬乾而規隆。或步趾於清源。或掉尾於泥中。隨陰陽以潛躍。與龜龍乎齊風。包神藏智。備體兼才。高下斯處。水陸皆能。文若綺波。背負逢萊。爾乃遐夷效珍。越裳貢職。橫海萬里。踰嶺千億。挺璞荒蠻。摛藻辰極。光曜炫晃。昭爛煽赩。嘉斯寶之兼美。料眾珍而靡對。文不煩於錯鏤。采不假乎藻繢。豈翡翠之足儷。胡犀象之能逮。

【牋】後漢班固與竇憲牋曰。明將軍賜固玳瑁簪。

尚書曰。淮海惟楊州。厥貢惟金三品。〔金銀銅。〕

左傳曰。鄭伯朝楚。楚子與之金。曰。無以爲兵。使鑄三鍾。越絕書曰。鄞山破而出錫。若耶涸而出銅。歐冶因爲純鈞之劍。

史記曰。秦始皇鑄天下兵器爲十二金人。重各千斤。

漢書曰。凡律度量衡用銅者。所以同天下。齊風俗也。銅爲物至精。不爲燥濕寒暑變其節。不爲風雨曝露改其形。似於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銅也。用竹爲引者。事之宜也。〔竹長十丈。高一丈。唯竹篾軟而堅。宜爲之也。〕

又曰。吳有章郡銅山。即招致天下人亡命者。盜鑄錢。以故土賦而國用饒。

又曰。上使善相相鄧通。曰。當貧餓死。文帝曰。能富通在我。何謂貧。於是賜通蜀東道銅山鑄錢。

華嶠漢書曰。靈帝時。遂使鉤盾令宋典。繕治南宮。又使掖庭令畢嵐。鑄銅人四。列於蒼龍玄武闕外。又鑄四鍾。皆受二千斛。懸於堂及雲臺殿。殿前又鑄天祿蝦蟆。吐水渴烏。施於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省百姓灑道之費。

魏略曰。明帝徙長安諸鍾簴駱駝銅人。承露盤折。銅人不可致。留住霸城。又列坐於司馬門外。晉諸公贊曰。司馬摸居關中。鑄瑰銅人鑪簴爲金器。以易穀。

世語曰。太康八年。凌雲臺上生銅。

林邑記曰。林邑王范文。鑄銅屋。

【贊】晉郭璞赤銅贊曰。昆吾之山。名銅所在。切玉如泥。火炎其采。尸子所歎。驗之汲宰。

【表】梁沈約爲柳世隆上銅表曰。夫幣以周務。貨以賑民。阜國康治。莫尚乎此。周氏致平。始於圓法。漢世幾厝。資於貫朽。名鑪化金。良工盡藝。方將盈金中藏。收功上苑。南楚陋其方府。西京鄙其部內。

字數:6603,最後更新時間: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