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子道德經注
    1. 下篇
      1. 七十二章

老子道德經注·下篇


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

清(浄)〔静〕無爲謂之居,謙後不盈謂之生。離其清(浄)〔静〕,行其躁欲,棄其謙後,任其威權,則物擾而民僻,威不能復制民。民不能堪其威,則上下大潰矣,天誅將至。故曰「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言威力不可任也。

夫唯不厭,

不自厭也。

是以不厭。

不自厭,是以天下莫之厭。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

不自見其所知,以耀光行威也

自愛,不自貴。

自貴,則(物)〔將〕狎(厭居)〔居厭〕生

故去彼取此。



校勘記

 「静」字,據東條弘説:「本『清浄』作『清静』」校改。按,王弼以「清静」與「躁欲」對言,以「清静」爲本。六章王弼注:「守静不衰」,十五章王弼注:「濁以静,物則得清」,四十五章王弼注:「静無爲以勝熱。以此推之,則清静爲天下正也。静則全物之真,躁則犯物之性,故惟清静,乃得如上諸大也」等,均可爲證。下「離其清静」之「静」字同此。

 「離」字,道藏本及道藏集注本均誤作「雖」。

 「制民」之「民」字,道藏集注本作「良」。

 「狎」,近。道藏集注本作「狹」。「狎」、「狹」古通。

 古逸叢書本「耀光」作「光耀」。「行威」,道藏集注本作「行藏」。

 此節注文據陶鴻慶説校改。陶説:「『物』蓋『將』字之誤。草書似之。『狎厭居生』,當作『狎居厭生』。本章經云:『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

字數:181,最後更新時間:202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