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子德經河上公章句
    1. 卷四
      1. 制惑第七十四

老子德經河上公章句·卷四


制惑第七十四


民不畏死,

治國者刑罰酷深,民不聊生,故不畏死也。治身者嗜欲傷神,貪財殺身,民不知畏之也

奈何以死懼之?

人君不寬〔其〕刑罰,教民去〔其〕情欲,奈何設刑法以死懼之

若使民常畏死

當除己之所殘剋,教民去利欲也

而爲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以道教化而民不從,反爲奇巧,乃應王法執而殺之,誰敢有犯者?老子疾時王,不先〔以〕道德化之,而先刑罰也

常有司殺者

司殺者〔謂〕天,居高臨下,司察人過。天網恢恢,踈而不失也

夫代司殺者,是謂代大匠斵。

天道至明,司殺有常,猶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斗杓運移,以節度行之。人君欲代殺之,是猶拙夫代大匠斵木,勞而無功也

夫代大匠斵者,希有不傷手矣

人君行刑罰,猶拙夫代大匠斵〔木〕,則方圓不得其理,還自傷〔其手〕。代天殺者失〔其〕紀綱,不得其紀綱,還受其殃也



校勘記

 〔一〕顧本、道藏本「酷深」倒作「深酷」。

 〔二〕S三九二六作「民无聊生」,道藏本作「民無即生」。

 〔三〕道藏本「者」字下有「若」。

 〔四〕道藏本「殺身」作「䘮身」,P二六三九作「煞身」。

 〔五〕治要此句作「不知畏之」,顧本作「而民不知畏也」,道藏本作「民不知所畏也」。P二六三九作「民不知畏」。

 〔六〕影宋本漏「其」字,據顧本、强本、P二六三九、S三九二六與治要補:又道藏本與集注本「不寬」作「當寬」。

 〔七〕影宋本漏「其」,據顧本與道藏本補。又治要、强本、P二六三九、道藏本「民」字均作「人」。道藏本漏「教」字。

 〔八〕强本「刑法」作「刑罰」,治要與P二六三九作「刑罰法」。顧本句末有「乎」字。

 〔九〕P二六三九「民」作「人」。

 〔一〇〕S三九二六「剋」作「尅」,P二六三九、治要與道藏本作「刻」。又道藏本無「所」。

 〔一一〕道藏本此句作「教民之去利欲」,顧本作「而教人去其利欲之心也」。P二六三九「民」字作「人」。

 〔一二〕S三九二六「得執」作「執得」。P二六三九「殺」作「煞」,下文同。

 〔一三〕治要、强本、P二六三九、S三九二六句末并有「矣」字。

 〔一四〕集注本「教化」作「教民」。道藏本無「化」字,「從」字作「徙」。

 〔一五〕顧本「奇巧」下有「詐僞」二字。

 〔一六〕取善集「應」字下有「以」。S三九二六「執而殺之」作「吾執得而殺之」。

 〔一七〕顧本「誰」作「孰」。

 〔一八〕顧本「王」作「主」。

 〔一九〕影宋本無「以」字,據道藏本與取善集補。又道藏本、取善集「之」字作「人」,危大有作「民」。

 〔二〇〕道藏本「先」下有「以」,句末作「者也」。

 〔二一〕俞樾謂此句「常」當作「尚」,尚者上也。「上有司殺者」,謂天也。河上公注曰:「司殺者天,居高臨下,司察人過」,是正作「上」字解。案俞説是。

 〔二二〕影宋本原無「謂」,今據道藏本與陳景元本補。

 〔二三〕天禄本「居」作「㞐」。

 〔二四〕陳景元「司察」作「司殺」。顧本、道藏本與陳景元「人」字下皆有「之」。

 〔二五〕顧本、强本、S三九二六、P二六三九、道藏本「也」字上均有「者是」二字。又P二六三九「天網」作「天綱」。

 〔二六〕影宋本原作「司殺者常」,顧本與道藏本作「司察有常」。今從S三九二六、P二六三九、强本、集注本改作「司殺有常」。

 〔二七〕顧本、强本、P二六三九、S三九二六「秋收」均作「秋成」。

 〔二八〕顧本「杓」作「柄」。道藏本無「移」。

 〔二九〕道藏本無「度」。

 〔三〇〕顧本、道藏本、取善集「勞」字上均有「乃」。又P二六三九「猶」字作「由」,「無功」作「無有功」。

 〔三一〕意林無「夫」字。S三九二六無「斵者」二字。P二六三九此句作「夫唯代大匠斵者」。

 〔三二〕意林、道藏本、P二六三九、S三九二六「手」字上皆有「其」。S三九二六無「矣」。

 〔三三〕影宋本此句誤作「猶拙人代大匠斵」,今據S三九二六、P二六三九、顧本、道藏本、取善集改「人」作「夫」,又補「木」字。

 〔三四〕顧本無句首「則」字,道藏本、取善集「則」作「必」。

 〔三五〕影宋本漏「其手」,據顧本、道藏本、取善集補。又道藏本無句首「還」字。

 〔三六〕影宋本「失其紀綱」原作「失紀綱」,强本、集注本誤作「夫紀綱」,道藏本作「不得其理」,今從顧本與取善集改。

 〔三七〕S三九二六、道藏本均無此句。P二六三九無「其」字。

 〔三八〕道藏本「還受」作「反受」,顧本與取善集均作「則反受」。又顧本「也」作「矣」。

字數:294,最後更新時間:202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