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三

徵四失論篇第七十八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八卷,名〈方論得失明著〉。」

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衆多矣,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雷公對曰:「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請聞其事解也。言循學經師,受傳事業,皆謂十全於人庶,及乎施用正術,宣行至道,或得失之於世中,故請聞其解說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邪!將言以雜合耶!言謂年少智未及而不得十全耶!爲復且以言而雜合衆人之用耶!帝疑先知而反問也。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謂循學而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外,謂色。內,謂脈也。然精神不專於循用,志意不從於條理,所謂粗略。揆度失常,故色脈相失而時自疑殆也。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矣。〈脈要精微論〉曰:「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有時,與脈爲期。」又曰:「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由此故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爲一失矣。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爲道,更名自功新校正云:「按《太素》『功』作『巧』。」。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不終師術,惟妄是爲,易古變常,自功循已,遺身之咎,不亦宜乎!故爲失二也。老子曰:「無遺身殃,是謂襲常。」蓋嫌其妄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坐之薄厚,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貧賤者勞,富貴者佚,佚則邪不能傷,易傷以勞,勞則易傷以邪。其於勞也,則富者處貴者之半。其於邪也,則貧者居賤者之半。例率如此,然世祿之家或此殊矣。夫勇者難感,怯者易傷,二者不同,蓋以其神氣有壯弱也。觀其貧賤富貴之義,則坐之薄厚,形之寒溫,飲食之宜,理可知矣。不知比類,用必乖哀,則適足以汨亂心緒,豈通明之可妄乎!故爲失三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爲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憂,謂憂懼也。患,謂患難也。飲食失節,言甚飽也。起居過度,言潰耗也。或傷於毒,謂病不可拘於藏府相乘之法而爲療也。卒持寸口,謂不先持寸口之脈和平與不和平也。然工巧備識,四術猶疑,故診不能中病之形名,言不能合經而妄作粗略,醫者尚能窮妄謬之違背,况深明者見而不謂非乎!故爲失四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言工之得失,毀譽在世人之言語,皆可至千里之外,然其不明尺寸之診論,當以何事知見於人耶!治數之道,從容之葆。治,主也。葆,平也。言診數當王之氣,皆以氣高下而爲比類之原本也。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自不能深學道術,而致診差違,始上申怨謗之詞,遺過咎於師氏者,未之有也。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不能脩學至理,乃銜賣於市墨,人不信之,謂乎虛謬,故云棄術於市也,然愚者百慮而一得,何自功之有耶!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自巧』《太素》作『自功』。」嗚呼!窈窈冥冥,熟知其道。今詳『熟』當作『孰』。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汝不知道之諭,受以明爲晦。嗚呼,歎也。窈窈冥冥,言玄遠也。至道玄遠,誰得知之。孰,誰也。擬於天地,言高下之不可量也。配於四海,言深廣之不可測也。然不能曉諭於道,則授明道而成暗昧也。晦,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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