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素問紹識
    1. 卷第四
      1.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素問紹識·卷第四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太素全存)


頭疾痛(至)傍四處 太素頭疾錯無上字。陰作陽。楊曰。藏針之法。刺在骨部。不得傷於骨肉皮部皮者。乃是取其刺骨肉之道。不得傷余處也。刺頭痛者。頭爲陽也。甚寒入腦。以爲頭疾痛病。故陽刺之法。正內一。傍內四。療氣博大者也。本作陰刺者。字誤耳也。先兄曰。吳云傷非言傷損。既是刺至骨。何得無骨肉及皮乎。蓋言無得妄爲提按動搖。而傷骨分肉分皮分之真氣也。

治寒熱 楊注。大藏爲肺藏。爲刺肺寒熱。非是。

與刺之要 與蓋施與之與。金匱玉函經有云。與汗之。與下之。語例相同。

治腐腫者刺腐上 太素腐並作癕。堅按此腐字與熱論榮氣熱胕之胕同義。然作癰爲是。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 太素無大字小者二字。楊曰。刺癕之法。當癕上刺之。大者深之。小者淺之。堅按不如甲乙之爲穩。

爲故止 故常法也。(詳見離合真邪論)先兄曰。吳云止者。無他求之意。

皮𩩻 太素作腹齊。(楊注義不了不錄)琦曰。按經云刺皮𩩻以下。至少腹而止。不得指齊下五寸。並不得云齊下橫骨之端也。當以全氏義爲得矣。堅按琦駁王林則當。其從全氏者。誤䯏骨端也。本見說文。(䯏玉篇光末切廣韻古活切)皮字未晰。張解以橫皮可疑。

髂髎 楊曰。髂客罵反。脊骨兩旁也。(髂源作轄今意改客罵字亦可疑廣韻枯駕切)

寒氣至 高曰。寒氣至骨。

其道 太素作至其。

刺之虛脈 先兄曰。張云。謂寫其盛者。便之虛也。必視針下諸分盡熱。則氣至邪退。其病已而止針也。

病初發 琦曰。下應脫不治二字。堅按琦說。謬。

病風且寒且熱 楊曰。風成爲寒熱。一日數度寒熱。並汗。刺諸分腠胳脈。復且寒且熱。三日一刺分劑也。

汗出且寒且熱 琦曰。六字衍。

字數:563,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