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輯本桓譚新論
    1. 卷十一 離事篇

新輯本桓譚新論


卷十一 離事篇


據劉向新序有雜事,離字當爲雜字之誤。

人抱天地之體,懷純粹之精,有生之最靈者也。是以貌動於木,言信於金,視明於火,聽聰於水,思睿於土。五行之用,動静還與神通。貌恭則肅,肅時雨若;言從則乂,乂時暘若;視明則哲,哲時燠若;聽聰則謀,謀時寒若;心嚴則聖,聖時風若。金木水火皆載於土,雨暘燠寒皆發於風,貌言視聽皆生於心。蕭吉五行大義卷四第十九論治政。案尚書洪範:「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又八,庶徵:曰雨,曰暘,曰燠,曰寒,曰風。曰休徵:曰肅,時雨若;曰乂,時暘若;曰晢,時燠若;曰謀,時寒若;曰聖,時風若。曰咎徵:曰狂,恒雨若;曰僭,恒暘若;曰豫,恒燠若;曰急,恒寒若;曰蒙,恒風若。」君山本此以貌言視聽思比之於雨湯燠寒風之分。取五事應於五行,大意言天人相似而人爲最靈。五聲各從其方,春角,夏徵,秋商,冬羽,宫居中央而兼四季,以五音須宫而成,可以殿上五色錦屏風諭而示之。望視則青赤白黄黑,各各異類,就視則皆以其色爲地,五一作四。色文飾之。欲其孫本無其字。爲四時五行之樂,亦當各以其聲爲地,而用四聲文孫本無文字。飾之,猶彼五色屏風矣。北堂書鈔卷一百三十二服飾部、太平御覽卷七百一服用部。

五福:壽、富、貴、安樂、子孫衆多。意林卷三。案洪範:「五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

齊桓公行見麥初學記、宋本作夌。邱人,問其年幾何?曰:「八十三矣。」孫本作年。公曰:「以子之壽祝寡人乎?」答曰:「使主君甚壽,金玉是賤,以人爲寶。」太平寰宇記卷十二河南道十二。又初學記卷八州都部引齊桓公行見麥邱人一句。

五藏。出三藏記集第十二梁釋僧佑世界記目録序云:「世主蒙昧,莫詳厥體,是以憑惠獨慮,閟六合之相持;桓譚距問,率五藏以爲喻云。」

二儀之大,可以章程測也;三綱之動,可以圭表測也。文心雕龍輯注卷五章表第二十二。

余爲郎,典漏刻,燥濕寒温輒異度,故有昏明晝夜。晝日參以晷景,夜分參以星宿,則得其正。北堂書鈔卷一百三十儀飾部、初學記卷二十五器物部,又太平御覽卷二天部。

通曆數家算法推考其紀,從上古天元已來,訖十一月甲子夜半朔冬至,日月若連璧。初學記卷四歲時部。歲華紀麗卷四引末一句。

王者造明堂辟雍,所以承天行化也。初學記卷九帝王部,太平御覽卷五百三十三禮儀部。

天稱明故命曰明堂,爲四面堂,各從其色,以倣四方。上圓法天,下方法地,八窗法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坐法十二月,三十六户法三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風。劉昭續漢志八祭祀志中,又初學記卷十三禮部,藝文類聚卷三十八禮部。

王者作圓池,如璧形,實水其中,以環御覽作圜。壅之,名御覽作故。曰辟雍。言其上承天地,以班教令,流轉王道,周御覽作終。而復始。藝文類聚卷三十八禮部,太平御覽卷五百三十四禮儀部。

商人謂路寢爲重屋,商於虞、夏稍文,加以重檐四阿,故取名。玉海卷九十五郊祀。阮元揅經室集明堂論(見清經解卷一千六百九)引御覽。阮元云:「此誤以國中南面之路寢爲部外四面堂之路寢也。」

言太山之上有刻石,凡千八百餘處,而可識知者,七十有二。初學記卷九帝王部,又太平御覽卷五百三十六禮儀部,説郛卷五十九無首言字,刻石作石刻。

四瀆之源,河最高而長,從高注下,水流激峻,故其流急。水經注卷一河水注,又藝文類聚卷九水部曰:「其流激浚,故爲平地災害。」

夏禹之時,鴻水浡潏。文選卷十二木玄虚海賦注。

王平仲云:「周譜言:『定王五年,河徙故道,水經注河水五道作瀆。今所行處,非禹所穿。』」意林卷三。

案漢書二十九溝洫志第九云:「大司空椽王横言:『河入勃海,勃海地高於韓牧所欲穿處。往者天嘗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浸數百里,九河之地已爲海所漸矣。禹之行河水,本隨西山下,東北去。周譜云:「定王五年河徙。」則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決河灌其都,決處遂大,不可復補,宜卻徙完平處,更開空,使緣西山足,乘高地而東北入海,乃無水災。』沛郡桓譚爲司空椽,典其議,爲甄豐言:『凡此數者,必有一是,宜詳考驗,皆可豫見。計定然後舉事,費不過數億萬,亦可以事。諸浮食無産業民,空居與行役同當衣食,衣食縣官而爲之作,乃兩便。可以上繼禹功,下除民疾。』王莽時但崇空語,無施行者。」

大司馬張仲議孫本作義。曰:「河水濁,一石水,六斗泥,而民競決河溉田,令河道不通利。至三月桃花水至,則決,以其噎不泄也,可禁民勿復引河。太平御覽卷六十一地部、吴淑事類賦注卷六地部。

案漢書二十九溝洫志第九云:「大司馬長安張戎言:『水性就下,行疾則自刮除成空而稍深,河水重濁,號爲一石水而六斗泥。今西方諸郡以至京師東行,民皆引河、渭山川水溉田,春夏乾燥,少水時也,故使河水遲貯淤而稍淺,雨多,水暴至則溢決。而國家數隄塞之,稍益高於平地,猶築垣而居水也;可各順從其性,毋復灌溉,則百川流行,水道自利,無溢決之害矣。』」

魏三月上祀,農官讀法,法曰:「耒無十其羽,鋤無泥其塗。春田如布平以直;夏田如鶩;秋田惕惕,如寇來不可測;冬田吴、越視。上上之田收下下,女則有罰;下下之田收上上,女則有賞。」董説七國考卷二。

漢宣御覽作定,此據文選注。以來,百姓賦斂一歲爲四十餘萬萬,吏俸用其半,餘二十萬萬藏於都内爲禁錢。一本作財。少府所領園地作務之八十三萬,宋本、御覽下重萬字。以給宫室供養諸賞賜。太平御覽卷六百二十七治道部,文選卷三十六王元長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注。

王莽時置西海郡,案王莽傳:居攝元年,西羌怨莽奪其地作西海郡。孫本作四海郡,有訛誤。令其吏皆百石親事(一曰爲四百石),二歲而遷補。續漢志二十八百官志五注。

余年十七,孫本作七十,所據乃誤本。爲奉車郎中,衛殿中小苑西門。太平御覽卷二百十五職官部。

譚謂揚子曰:孫本作桓謂揚雄曰。「君孫本君作吾。之爲黄門郎,居殿中,數見輿輦、玉瑵、華芝及鳳凰、三蓋之屬,皆玄黄五色,飾以金玉翠羽珠絡錦綉茵席者也。北堂書鈔卷一百四十一車部。續漢志二十九輿服志上注、又文選卷一班孟堅西都賦注云:「乘車、玉爪、華芝及鳳凰、三蓋之屬。」玉瑵作玉爪。又後漢書班固傳注亦引此二句,又文選卷二十二顔延年游曲河後湖詩注同,又卷五十七宋孝武宣貴妃誄注引「乘輿鳳凰蓋飾以金玉」二句,卷十六潘安仁寡婦賦注引「君數見乘輿錦綉茵席」一句。

王莽起九廟,以銅爲柱甍,帶一本作大。金銀錯鏤其上。太平御覽卷五百三十一禮儀部。

楚之郢案北堂書鈔孫本從陳禹謨,郢作鄂。都,車轂擊,民肩摩,市路相排突,號爲朝衣鮮御覽作新。而暮衣弊也。北堂書鈔卷一百二十九衣冠部,又太平御覽卷七百七十六車部,誤「車掛轂」。「排突」作「交號」。又嚴本引民作{民缺筆},蓋據唐人傳鈔避諱。

宋康王爲無頭之冠以示勇。太平御覽卷六百八十四服章部,山堂肆考征集第四十四卷。

呈衣冠於裸川。任昉述異記卷上引桓譚新論,下云「海上有裸人鄉」。

宓犧之制杵臼,一本作舂。萬民以濟,及後人加功,因延力借身重以踐碓,而利十倍杵舂。又復設機關,用驢驘説郛作騾。牛馬及役水而舂,其利説郛作力。乃且一本無乃且二字。百倍。太平御覽卷八百二十九資産部,又卷七百六十二器物部曰:「伏羲制杵臼之利,後世加巧,因借身以踐碓,而利十倍。」「復設機關,用驢驘牛馬及役水而舂,其利百倍。」

孔子問屠牛坦曰:「屠牛有道乎?」曰:「刺必中解,割必中理,盤筋所引,終葵而椎。」太平御覽卷七百六十三器物部八引桓譚上事。

莊王爲車,鋭上斗下,號曰「楚車」。董説七國考卷八。

雖不見古路車,亦數聞師之説,但素輿而蒲茵也。淵鑑類函卷三百八十七車部。

排斥曰「批抵」,書叙指南卷六引桓譚。斥無益客曰「罷遣常客」,同上卷六引。負暄曰「偃曝」。同上卷九引。

扶風邠亭,本太王所居,有夜市,古詞鐵馬牙旗穿夜市。山堂肆考卷二十七。



校勘記

 飞梧案:「暄」,原作「喧」。

字數:2645,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