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困學紀聞注
    1. 卷十二
      1. 考史
        1. 1、三皇之書有易本草素問 易以卜筮存 本草以方伎存
        2. 2、三皇五帝三王五伯所象
        3. 3、司馬光張耒詠舜詩
        4. 4、如炊五斗黍許時所本
        5. 5、爲將之法行險而順
        6. 6、周陽由與汲黯不同類 鄭莊與汲黯不可同傳
        7. 7、楚之大盜莊蹻 楚莊王苗裔莊蹻
        8. 8、淮南子載秦擊越之事
        9. 9、美人和項羽歌 五言始於五子之歌行露
        10. 10、高帝初封侯賜丹書鐵券 丹書鐵券辭
        11. 11、惠帝崩吕太后欲爲高墳 東陽侯張相如其人
        12. 12、漢啓九國皆同姓 漢表削淮陽而列長沙
        13. 13、斷而敢行鬼神避之 見末而知本觀指而覩歸 趙高能誦戰國諸子名言
        14. 14、安世房中歌十七章 郊祀歌十九章
        15. 15、淳于髠十酒説 羅襦排門非戰國語
        16. 16、越人蒙漢書作越人子臧
        17. 17、辯士匿名遺秦將章邯書 杜預撰善文
        18. 18、獻鵠獻鴻四書各異
        19. 19、説楚人沐猴而冠之人
        20. 20、漢高祖赦令無自矜之意
        21. 21、漢高帝詔周文齊桓並言 劉向伊管並言 王霸無辯儗人非倫 董仲舒言道義不言功利
        22. 22、班固敘漢臣無倫
        23. 23、爲吕氏右袒爲劉氏左袒 刑宜施於右 周勃誅吕已定吕氏有刑
        24. 24、與父老約法三章句讀
        25. 25、樊噲未易輕 一狗屠能之漢諸公不及
        26. 26、朱子論漢書劉氏斷句
        27. 27、通鑑不書符瑞失於删削
        28. 28、漢惠帝立四皓碑及祠
        29. 29、漢武帝年十二決疑獄 漢明帝年十二辨墾田牘
        30. 30、内長文古寫本作而肆赦
        31. 31、周成漢昭論以苗秀實喻
        32. 32、作盡地力之教者非李克 李克七篇在儒家
        33. 33、賈誼賦險微當作險徵
        34. 34、漢書實命世奇作 中興紀傳文不足觀
        35. 35、陸澄引史記注漢書 班之於馬時有遺失
        36. 36、劉之遴言古本漢書篇次
        37. 37、西京雜記淺俗多妄説 庾信作詩追改吴均語
        38. 38、漢書獄刑號爲平 廣平聲爲道不拾遺 曰號曰聲書法婉而直
        39. 39、周勃亞夫爲相業過韋平
        40. 40、于長天下忠臣九篇 忠臣傳列陰陽家
        41. 41、董公魯兩生名氏不傳 仁義禮樂之説如雨如鳳
        42. 42、三公陳萬年以讇教子 范滂姜敘之母勵子以義
        43. 43、封建可以支變故 節行可以回人心
        44. 44、辛慶忌救朱雲令公卿愧 張萬福拜陽城名聲益重
        45. 45、靡有孑遺秏矣之秏字釋 飢者毛食之毛字釋
        46. 46、衞綰以戲車爲郎 戲車鼎躍之鼎躍釋
        47. 47、匈奴降置五屬國處之 漢五屬國考
        48. 48、張良爲張仲張老後
        49. 49、司馬相如以自敘爲傳 相如集載本傳或爲自敘
        50. 50、新論載漢財用之數
        51. 51、衞青在位淮南寢謀 汲黯在朝淮南寢謀
        52. 52、不仕不附王莽諸人 漢史不表揚清節
        53. 53、百官莫知栘中監
        54. 54、漢功德見諸儒書
        55. 55、董仲舒制度之别 春秋繁露有度制篇
        56. 56、不窺園者有五人
        57. 57、號萬石者五家
        58. 58、再入官多次入官者諸人
        59. 59、漢文光武革喪制 魏祖晉武祭祀從簡
        60. 60、顔倫善御之事
        61. 61、秦亡於嬰而莽立嬰嗣平
        62. 62、學我者易持效子者難工 以難工易持行文本張竦
        63. 63、楊炯云郢客爲侯所本
        64. 64、嚴延年劾奏霍光擅廢立 嚴延年女爲昌邑王妻 漢宣帝時有三大議論
        65. 65、自言所舉之人及其官爵 魯王道堅舉張九齡 糊名易書之法
        66. 66、高士傳載成公不屈節事 班史逸成公事
        67. 67、尊號高皇帝爲謚議之始 崔駰章帝謚議
        68. 68、朋黨二字之始用
        69. 69、何武決富家翁之子之訟
        70. 70、古今人表列有許繇巢父 古史考許由一號巢父 许由巢父山父辨
        71. 71、毛莫如屯莫如辨 屯氏河誤以爲毛氏河 屯之爲氏考
        72. 72、王式以詩授褚少孫 褚少孫續史記
        73. 73、田子裝釋文序録作子莊
        74. 74、樓護傳云論議常依名節 東萊譏居侯門而論名節 爲曹操掾而言雅杖名義
        75. 75、名號侯爲虚封 漢樊噲賜爵封號賢成君 虚封非始於建安
        76. 76、史雋漢雋之名義
        77. 77、壺關三老茂所指
        78. 78、張敞得蟹報書有儒者風
        79. 79、宣帝以刑餘爲周召 戚宦之禍漢自宣帝始
        80. 80、漢宣帝益吏奉二説不同
        81. 81、漢書黃霸傳鶡雀字考
        82. 82、漢惠帝崩立無名子爲帝 王陵争非劉氏而王
        83. 83、賈捐之高見類賈誼
        84. 84、劉歆元韶賣國不終
        85. 85、張耒文帝論説有太過處 體貌大臣而厲其節
        86. 86、揚雄學孟子而尊楊墨
        87. 87、樓護執吕寬是不義小人 樓護朱家之罪人
        88. 88、讓爲美德然當審是非 趙充國顔真卿讓與不讓
        89. 89、諸史其流出於春秋 經與史分
        90. 90、漢宫室出入之儀
        91. 91、匈奴書自稱天稱日月 突厥致書隋帝稱從天生 伊利俱盧爲雙聲疊韻
        92. 92、劉深父每舉史傳百千言 前輩讀史精熟事例
        93. 93、張良韓信所學兵法 光武詔報引黃石公記 素書六章采諸書成之 初學記引陰謀祕法
        94. 94、董仲舒倡興太學置明師 立學校之官自仲舒發之 請爲博士置弟子員 明經志青紫教子擬籯金
        95. 95、秦漢之後鄉黨清議猶嚴 禮官勸學崇鄉里之化

困學紀聞注


卷十二


考史

1、

「三皇之書,伏羲神農本草黃帝素問以卜筮存,本草素問以方伎存,其天乎!」新安王晦叔云。【原注】程子曰:「素問必出於戰國之末。」

元圻案】史記秦始皇本紀:「天下敢有藏、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〇神農本草不見於漢志隋志始與黃帝素問俱著録於醫方家。云蔡邕本草七卷,則此書出於東漢也。本草經曰:「神農問於太乙小子,乃從其嘗藥,以救人命。」「上藥一百二十種爲君,主養命以應天,本上經。中藥一百二十種爲臣,主養性以應人,本中經。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爲佐使,主治病以應地,本下經。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今單行之本不傳,惟見於宋唐慎微證類本草中。其刊本以陰文書者,皆本草原文也。〇素問注,已見卷九。〇王晦叔雙溪集卷三本草正經序:「世莫古於上古,人莫聖於三皇,伏羲神農本草黃帝素問。醫卜在後世爲方技,古則聖人濟天下之仁術也。古書竹簡火於以卜筮存,本草以方技存,其天乎!」

2、

「三皇象春,五帝象夏,三王象秋,五伯象冬。」見於王莽傳,蓋古之遺言也,與邵子觀物同。

元圻案】漢書王莽傳下:「地皇三年二月,霸橋災。惡之,下書曰:『夫三皇象春,五帝象夏,三王象秋,五伯象冬。皇王,德運也。伯者,繼空續乏,以成曆數,故其道駁。』」〇邵子觀物内篇十三:「三皇春也,五帝夏也,三王秋也,五伯冬也,七國冬之餘冽也。」

3、

司馬公虞帝篇詩曰:「虞舜在倦勤,薦爲天子。豈有復南巡,迢迢度湘水張文潛詩曰:「重瞳陟方時,二妃蓋老人。安肯泣路傍,洒淚留叢筠?」今本柯山集五十卷,不載此詩。二詩可以祛千載之惑。

元圻案】史記五帝本紀:「南巡狩,崩于蒼梧之野,葬于九疑,是爲零陵。」〇楚辭九歌湘夫人王逸注:「二妃娥皇女英,隨帝不反,墮於湘水之渚,因爲湘夫人。」〇晉張華博物志史補云:「之二女,之二妃,曰湘夫人崩,二妃啼,以涕揮竹,竹盡斑。」〇司馬温公史剡曰:「天子之職,莫勤於巡守,而猶親之,卒死於外而葬焉,惡用使攝哉?」〇沈存中夢溪筆談辨證曰:「帝舜陟方之時,二妃之齒已百歲矣,後人詩騷所賦,皆以女子待之,語多瀆慢,皆禮義之罪人也。」〇林氏尚書全解曰:「老而攝,則不復以庶政自關,而實行巡狩之事。既使攝矣,則巡狩之事實行之。蒼梧之時,地在要荒之外,豈復巡狩而死?以是率天下諸侯以會葬於要荒無人之境,此理之必不然者。司馬公詩云云,此説爲得之。」〇路史餘論曰:「虞舜晚年,亦既退聽而禪矣,南巡之舉總之伯禹,而二妃俱過期頤,孰有從狩之事哉?」

4、

天官書云:「熟五斗米頃。」李商隱李賀小傳「如炊五斗黍許時」,本於此。

元圻案】史記天官書:「欲終日有雨有雲,有風有日。日當其時者,深而多實;無雲有風日,當其時,淺而多實;有雲風,無日,當其時,深而少實;有日,無雲,不風,當其時者稼有敗。如食頃,小敗;熟五斗米頃,大敗。」正義:「正月旦,欲其終一日有風有日,則一歲之中五穀豐熟,無災害也。」〇李商隱李賀小傳曰:「長吉將死,忽晝見一緋衣人,駕赤虬,持一版書,若太古篆或霹靂石文者,云:『當召長吉。』長吉了不能讀,歘下榻叩頭,言:『阿㜷老且病,不願去。』緋衣人笑曰:『帝成白玉樓,立召君爲記,天上差樂,不苦也。』少之,長吉氣絶。常所居牕中,㶿㶿有烟氣,聞行車嘒管之聲。太夫人急止人哭,待之如炊五斗黍許時,長吉竟死。」

5、

使樂乘廉頗怒攻樂乘」;「使趙葱顔聚李牧不受命」,史記本傳。此非爲將之法,戰國之將爾。曰:「行險而順。」

按】樂毅便有賢將之風。

云】李牧受誣而死,與廉頗微不同。

元圻案】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趙孝成王卒,子悼襄王立,使樂乘廉頗廉頗怒攻樂乘樂乘走,廉頗遂奔大梁。其明年,乃以李牧爲將攻。」「趙王遷七年,使王翦趙王使李牧司馬尚禦之。多與趙王寵臣郭開金,爲反間,言李牧司馬尚欲反。趙王乃使趙葱顔聚李牧李牧不受命,使人微捕得李牧斬之。」〇唐書郭子儀傳贊曰:「子儀再造王室,及大難略平,遭讒惎,詭奪兵柄,然朝聞命,夕引道,無纖介自嫌。」信非所能及。意在功名,汾陽志安社稷也,所謂「行險而順」者,庶幾近之。

6、

太史公周陽由云:「與汲黯俱爲忮。」之正直,所謂仁者有勇,剛毅近仁者也,謂之忮可乎?周陽由蝮鷙之靡爾,其可以與並言乎?同傳猶不可,而以俱,是鸞梟接翼也。

云】太史公汲黯而惡儒,好乃當時習氣,賢者不免,至風節挺然,乃真儒也。所惡者,公孫弘輩之僞儒耳。

【又云】此條亦複,其謂不宜同傳,則前未之及。

元圻案】劉孝標辨命論:「薰蕕不同器,梟鸞不接翼。」〇史記汲鄭列傳曰:「鄭莊汲黯始列爲九卿,廉,内行脩絜。此兩人中廢,家貧,賓客益落。及居郡,卒後家無餘貲財云云。」其同傳之故,子長已自言之。

7、

賈生弔屈原曰:「謂廉。」注:「之大盜曰莊蹻。」韓非子喻老篇:「楚莊王欲伐杜子諫曰:『莊蹻爲盜於境内,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亂也。』」蓋在莊王時。漢西南夷傳:「莊蹻者,楚莊王苗裔也,以其衆王。」此又一莊蹻也。名氏與盜同,何哉?

元圻案】漢書賈誼傳:「既以適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爲賦以弔屈原。其辭曰:『闒茸尊顯兮,讒諛得志;賢聖逆曳兮,方正倒植。謂溷兮,謂廉。』」注:「李奇曰:『大盜也。之大盜爲莊蹻。』」〇吕氏春秋季冬紀介立篇:「莊蹻之暴也。」高誘注:「莊蹻楚成王之大盜。」畢氏校本載梁伯子云:「商子弱民篇荀子議兵篇韓詩外傳四、補史記禮書並有『莊蹻起而分』之語,皆不言在何時。韓非以爲在莊王時,而高氏以爲成王時,則又在前。則以莊王苗裔,在楚威王之世,而通典邊防三、通考南蠻二辨其誤,以史謂在頃襄王時爲定。獨困學紀聞韓非漢書以爲二人,此未敢信。」云:「案後漢西南夷傳楚頃襄王時,遣將軍莊豪夜郎,因留王滇池』,杜氏言即莊蹻華陽國志南中志云:『楚威王遣將軍莊蹻夜郎,剋之,會楚黔中地,無路得反,遂留王滇池。』此本非之境内地。今此言『暴』,韓非言『爲盜於境内』,荀子言『莊蹻起,分爲三四』,皆與言將軍事不合。荀子唐蔑之死與並言,案唐昧,『』即『』,在楚懷王二十八年,則時亦可見。此注或本作『威』,因形近而誤『成』,亦未可知也。」

8、

淮南人間訓曰:「秦王之犀角、象齒、翡翠、珠璣,乃使尉屠雎發卒五十萬,爲五軍,一軍塞鐔城之嶺,高誘注:「鐔城武陵西南,接鬱林。」一軍守九嶷之塞,注:「九嶷零陵。」一軍處番禺之都,注:「番禺南海。」一軍守南野之界,注:「南野豫章。」一軍結餘干之水,注:「餘干豫章。」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監禄轉餉,又以「以」,本作「一」,誤。卒鑿渠而通糧道,以與人戰,殺西嘔譯吁宋注:鑿通湘水離水之渠。西嘔人。譯吁宋西嘔音歐。君名也。人皆入叢薄中,與禽獸處,莫肯爲虜。置桀駿以爲將,而夜攻人,大破之,殺尉屠雎,伏尸流血數十萬,乃發適戍以備之。於是陳勝起於大澤。」之事,詳見於此。云:史記淮南王傳:「伍被曰:『尉它知中國勞極,使人上書求女無夫家者三萬人,以爲士卒衣補。秦皇帝可其請,發萬五千人。百姓瓦解,不一年,陳勝起。』此當在屠雎既死,發謫戍備之時。」又云:「監録者,史禄也。渠乃零渠西嘔君,乃西甌君。以史記南粤傳證之,知『嘔』即『甌』。」繼序按:「古以交趾西甌。」大事記始皇三十三年,解題不引鴻烈書,録此以補遺。【原注】淮南王諫伐閩越,其言略同。

云】嚴安上書武帝亦云:「秦皇帝使蒙恬將兵以北攻彊,使尉屠雎將樓船之士以南攻。是時禍北構於,南掛於。」

元圻案】吕成公大事記七:「秦始皇帝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擊南越,取其地置桂林南海象郡。」〇通鑑秦紀始皇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壻、賈人爲兵,略取南越陸梁地,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謫徙民五十萬人戍五嶺,與雜處。」〇淮南王諫伐閩越書漢書嚴助傳嚴安書見本傳。

9、

太史公楚漢春秋,其不載於書者,正義云:「項羽歌,美人和之。楚漢春秋云:『歌曰:兵已略地,四面云:「正義作『方』。」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是時已爲五言矣。五言始於五子之歌行露

元圻案】漢書司馬遷傳:「興,伐,定天下,有楚漢春秋。故司馬遷左氏國語,采世本戰國策,述楚漢春秋,接其後事,訖於天漢。」〇漢書藝文志:「楚漢春秋九篇。」班固自注曰:「陸賈所記。」〇史記項羽本紀:「項王軍壁垓下,兵少食盡,軍及諸侯兵圍之數重。夜聞軍四面皆歌,項王乃大驚曰:『皆已得乎?是何人之多也!』項王則夜起飲帳中,有美人名,常幸從,駿馬名騅,常騎之,於是項王乃悲歌忼慨,自爲詩曰:『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數闋,美人和之。」正義:「楚漢春秋云:『歌曰「兵已略地,四方歌聲」云云。』」

10、

楚漢春秋曰:「高帝初封侯者,皆賜丹書鐵券,曰:『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礪,有宗廟,爾無絶世。』」【原注】下二句不同。

云】下二句尤質厚。

元圻案】太史公曰:「興,功臣受封者百有餘人。至太初百年之間,見侯五,餘皆坐法隕命亡國,耗矣。罔亦少密焉。」然則有宗廟,而功臣絶世者多矣。高祖功臣年表序:「封爵之誓曰:『使如帶,泰山如礪。國以永寧,爰及苗裔。』」豈有所諱而易之與?楚漢春秋語見太平御覽五百九十八。

11、

又曰:「惠帝崩,吕太后欲爲高墳,使從未央宫而見之。諸將諫不許,東陽侯垂泣曰:『陛下見惠帝冢,悲哀流涕無已,是傷生也。臣竊哀之。』太后乃止。」東陽侯張相如也。太平御覽四百五十七。又曰:「下蔡亭長詈淮南王曰:『封汝爵爲千乘,東南盡日所出,尚未足黔徒群盜所耶!而反何也?』」【原注】謂英布不載。

云】張相如見用於文帝時,太史公不立傳。然文帝稱其長者,蓋亦申屠嘉張蒼之流。此條可以補史闕。

元圻案】史記高祖功臣侯表:「東陽侯張相如高祖六年爲中大夫,以河間守擊陳豨力戰功,侯,千三百户。」〇張釋之傳:「問文帝曰:『東陽侯張相如何如人也?』帝曰:『長者。』」〇「下蔡亭長」條,文選陸機五等論注引之。

12、

大啓九國:高祖高祖中都高祖臨菑高祖如意邯鄲高祖淮陽高祖彭城荆吴高祖兄仲子,更爲吴國淮南高祖壽春淮陽高祖皆同姓也。長沙異姓吴芮不與焉。漢表淮陽而列長沙,當從史記

集證玉海百三十四:「班氏析異姓同姓爲二,則太史公之封二等之敘,與文意不屬,蓋太史公爲異姓言也。二等爲異姓同姓合而言之也。若二等之爵不可不載,則『唯獨長沙異姓』六字不當削。雖於表敘總説,而表列淮陽既明言淮南長沙而不言淮陽又不列淮陽,又削『長沙異姓』一句,何以知淮陽爲九國之數而長沙在外也?」

云】漢表最無義,皆妄改史記者也。

元圻案】史記漢興以來諸侯年表序曰:「興,序二等。高祖末年,非劉氏而王者,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高祖子弟同姓爲王者九國,唯獨長沙異姓。」

13、

「斷而敢行,鬼神避之。」「見末而知本,觀指而覩歸。」「秋霜降者草花落,水摇動者萬物作。」史記李斯傳戰國諸子之言,而趙高誦之爾,非能爲此言也。

方樸山云】趙高能爲爰歷篇,安知不能爲此言?

元圻案】爰歷恐亦如吕氏春秋,集儒者爲之。

14、

樂書「作十九章」,索隱云:「安世房中樂。」今攷之漢志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索隱誤。

元圻案】史記樂書曰:「高祖三侯之章,令小兒歌之。高祖崩,令得以四時歌儛宗廟。孝惠孝文孝景無所增更,於樂府習常肄舊而已。至今上即位,作十九章,令侍中李延年次序其聲,拜爲協律都尉。」〇漢書禮樂志曰:「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以李延年爲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爲詩賦,略論律吕,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又曰:「房中祠樂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房中樂,至名曰壽人孝惠二年,更名曰安世樂安世房中歌十七章。」

15、

御覽七百十八淳于髠十酒説曰:「羅襦排門,翠笄窺牖。」蓋好事者因滑稽傳而廣之,非戰國時語也。

元圻案】史記滑稽傳:「淳于髠曰:『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爲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竊樂此,飲可八斗而醉二參。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籍,堂上燭滅,主人留而送客,羅襦襟解,微聞薌澤,當此之時,心最歡,能飲一石。』」

16、

鄒陽書:「。」漢書鄒陽傳云:「子臧。」其事未詳。

元圻案】史記鄒陽傳:「鄒陽者,人也。游於,與故人莊忌夫子淮陰枚生之徒交。上書而介於羊勝公孫詭之間。等疾鄒陽,惡之梁孝王孝王怒,下之吏,將殺之,乃從獄中上書曰:『由余而霸中國,而彊。』」索隱曰:「,未見所出,漢書子臧。又張晏云:『子臧,或是字也。』」

17、

李斯傳注:「辯士隱姓名,遺章邯書云云。案:集解案:「辯士隱姓名,遺章邯書曰:『李斯秦王死,廢十七兄而立今王也。』然則二世秦始皇十八子。」此書在善文中。」隋志「總集」:「善文五十卷,杜預撰。」

云】晁公武讀書志謂:「晉摯虞始作文章流别,後世祖述之而爲總集,如蕭統所選是也。」據杜預善文五十卷,則薈萃文章自始。

18、

滑稽傳:「使淳于髠獻鵠於。」案:此文褚先生所補。説苑奉使篇云:「魏文侯使舍人毋擇獻鵠於。」魯連子云:「展無所魯君使,遺齊君鴻。」韓詩外傳云:「使使獻鴻於。」其事皆同,而四書所載異。

元圻案】索隱已言之,唯不及魯連子。〇徐堅初學記「奉使類」:魯連子:「展無所魯君使,遺齊襄君鴻。至而浴鴻,鴻失,其裝在。御者曰:『鴻之毛物,可使若一,能買鴻耳。』無所曰:『吾非不能買鴻也,是上隱君,下易幣,無所不敢。』」其餘諸書與魯連子所載略同,不備録。

19、

項羽紀説者曰:「人言人沐猴而冠耳。」法言以爲蔡生漢書以爲韓生

元圻案】法言重黎篇:「蔡生欲安項咸陽,不能移,又亨之,或者未辯與?曰:生舍其木侯而謂人木侯,亨,不亦宜乎?」〇漢書項羽傳:「韓生曰:『關中阻山帶河,四塞之地肥饒,可都以伯。』宫室皆已燒殘,又懷思東歸,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韓生曰:『人謂人沐猴而冠,果然。』聞之,斬韓生。」〇晉段灼亦言:「項羽既得而失之,其咎在烹韓生,而范增之謀不用。」〇宋王益之西漢年紀高祖紀考異曰:「楚漢春秋揚雄法言以爲蔡生史、通鑑以爲韓生,未知孰是。唯史記以爲『説者』,今從史記。」

20、

漢高祖起布衣,滅,自後世處之,必夸大功業,以爲軼,駕矣。其赦令曰:「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案:此令史記不載,漢書載於高帝紀五年。言甚簡而無自矜之意。此所以詒厥子孫,本作「孫子」。享四百年之祚歟。

云】論本子瞻石鼓歌

元圻案】東坡石鼓詩曰:「何人作頌比嵩高,萬古斯文齊岣嶁。勳勞至大不矜伐,未遠猶忠厚。」

21、

「王者莫高於周文,伯者莫高於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此高帝之詔也。案:見漢書高帝紀十一年。宣帝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蓋已見於此詔矣。劉向賈誼,「雖古之,未能遠過」。豈可並言哉?林少穎論之曰:「王、霸之無辯,世爲尤甚。儗人之非倫,儒爲尤甚。尊王絀霸,言道義不言功利,一董仲舒而已。」

元圻案】漢書元帝紀:「孝元皇帝,宣帝太子也。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政乎?』」〇漢書賈誼傳贊曰:「劉向稱『賈誼三代治亂之意,其論甚美,雖古之,未能遠過也。』」〇唐令狐德棻曰:「王任德,霸任刑。純用德而王,專用刑而霸,至雜用之。以降,王霸兩失。」

22、

班固武帝名臣,李延年桑弘羊亦與焉。若儒雅,則列董仲舒公孫弘兒寬之間。汲黯之直,豈卜式之儔哉!史筆之褒貶,萬世之榮辱,而薰蕕渾殽如此,謂之比良可乎?

云】此紀一時所生人材,各取長者言之,張湯趙禹又非酷吏乎?人讀書不細,好大言以籠罩,只是粗俗。

元圻案】漢書公孫弘兒寬傳贊曰:「興六十餘載,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輪迎枚生,見主父而嘆息,群士慕嚮,異人並出。儒雅則公孫弘董仲舒兒寬,篤行則石建石慶,質直則汲黯卜式,推賢則韓安國鄭當時,定令則趙禹張湯,文章則司馬遷相如,滑稽則東方朔枚皋,應對則嚴助朱買臣,曆數則唐都洛下閎,協律則李延年,運籌則桑弘羊,奉使則張騫蘇武,將率則衞青霍去病,受遺則霍光金日磾,其餘不可勝紀。是以興造功業,制度遺文,後世莫及。」

23、

「爲吕氏右袒,爲劉氏左袒。軍中皆左袒。」吕后紀儀禮鄉射疏云:「凡事無問吉凶皆袒左,是以士喪禮及大射皆袒左,唯有受刑袒右。故覲禮乃云『右肉袒』,注云『刑宜施於右』是也。」以此攷之,周勃吕氏之計,已定爲吕氏者有刑,故以右袒令之,非以覘人心之從違也。

云】木强老革,倉猝時未必便學叔孫太傅也。

按】盧六以曰:「國策稱:『王孫賈入市曰:「淖齒齊國,殺王,欲與我誅者袒右。」市人從者四百人。』豈戰國時又獨以袒左爲刑乎?故知左右不必區分,但覘衆心之從違。蓋自戰國,人習爲之,故少文者亦復能爾也。」

云】陳涉之起亦袒右,厚齋之説未足信。〇盧月船云:「左右袒,明于文定説得最好,言所以安其反側之心,使以爲之迹自解;激其忠憤之志,使以爲之言爲辱也。」詳見讀史漫録

元圻案】吕后紀師古注:「袒,脱衣袖而肉袒。左右者,偏脱其一耳。」〇猗覺寮雜記周勃蓋用王孫賈之策。

24、

「與父老約」爲句,下云「法三章耳」。【原注】唐高祖入京師,約法十二條,蓋倣此語而失之。

云】厚齋亦因末有「初順民心,作三章之約」,故改舊讀。

【又云】刑法志中稱「約法」者非一,不必好新,反爲人笑。後漢楊終上疏亦有「約法三章」之語。班固同時人。

按】何屺瞻曰:「刑法志言『約法三章』者二,似當仍以八字爲句。」余謂此上文「吾與諸侯約」,「約」句絶。「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則與父老約」,亦當句絶。至「約法三章」,乃班氏組織成文,於沛公語氣不相蒙。

元圻案】宋劉昌詩蘆浦筆記曰:「『與父老約法三章耳』,合於『約』字斷句,則先與諸侯約,今與父老約,不惟上下貫串,而『法三章耳』方成句語。」

25、

淮陰侯羞與樊噲伍,然亦未易輕:云:「『可』字以意增。」諫留居宫,鴻門項羽,排闥入見,一狗屠能之,廷諸公不及也。

元圻案】漢書韓信傳:「嘗過將軍趨拜送迎,言稱臣,曰:『大王乃肯臨臣。』出門笑曰:『生乃與等爲伍。』」〇張良傳:「沛公,宫室、帳帷、狗馬、重寶、婦女以千數,意欲留居之。樊噲諫,不聽。」〇樊噲傳:「人也,以屠狗爲事。」又曰:「項羽戲下欲攻沛公沛公從百餘騎見項羽亞父謀欲殺沛公聞事急,迺持盾入曰:『沛公先入定咸陽,暴師霸上,以待大王。大王今日至,聽小人之言,與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項羽默然。是日微樊噲奔入營譙讓項羽沛公幾殆。」又曰:「高帝嘗病,惡見人,卧禁中,詔户者毋得入群臣。等莫敢入。十餘日,迺排闥直入,大臣隨之。上獨枕一宦者卧,等見上流涕曰:『始陛下與臣等起豐沛,定天下,何其壯也!今天下已定,何其憊也!且陛下病甚,大臣震恐,不見臣等計事,顧獨與一宦者絶乎?且陛下獨不見趙高之事乎?』高帝笑而起。」〇何義門增「可」字,蓋取漢書韋賢傳論「禮文缺微,古今異制,各爲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蜀志諸葛傳注引吴張儼默記曰「司馬懿才用兵衆,未易可輕也」句法。案史記侯嬴曰:「人固未易知,知人亦未易。」後漢鄭太曰:「何公未易輔也。」蘇老泉權書:「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相較,或未易量。」似不須增「可」字。

26、

吴斗南漢書刊誤補遺朱文公答書曰:「劉氏所斷句,如項羽傳『由是始爲諸侯上將軍』,儒林傳『出入不悖所聞』,皆與史記合。『爲原廟北』,叔孫通傳見一書『廟』、『渭』之間有『於』字。劉氏所疑亦有誤,如溝洫志『於』字本文屬下句,下文有『於』、『於』字,皆是句首,而誤讀屬之上句。」

元圻案】見朱子文集卷五十九。〇書録解題正史類:「三劉漢書標注六卷,侍讀學士清江劉敞原父、中書舍人劉攽貢父端明殿學士奉世仲馮撰。奉世之子也。又本題公非先生刊誤,其實一書。公非貢父自號也。」又:「兩漢刊誤補遺十七卷,國子博士吴仁傑斗南撰,補三之遺也。」〇宋曾絳序曰:「兩漢刊誤補遺蠹隱居士吴南英之所作也。公是公非先生與其子西樞公所著刊誤,若無遺恨矣。今迺據古引誼,旁搜曲取,畢釐而正之,多前聞人所未到。」周益公曰:「吴斗南博物洽聞,今之五總龜也。」

27、

通鑑不書符瑞,高帝赤帝子之事,失於删削,綱目因之。【原注】文公語録以此事爲虚。

云】通鑑不載符瑞,是聖人不語怪之義也,亦不可盡以爲虚。若此事,則誠誕耳。

元圻案】劉羲仲通鑑問疑曰:「宋高祖射蛇於新州,明日,見青衣童子杵藥曰:『我王爲劉寄奴所傷,然寄奴王者不可殺。』高祖叱之皆散。通鑑凡此類符讖事皆不書,而秦二世元年書高祖射蛇事,非符讖乎?通鑑何以書?此羲仲所疑。」

28、

文章緣起漢惠帝四皓碑,今攷高士傳:「高車山上有四皓碑及祠,漢惠帝所立。」

集證】今本高士傳無之,引見御覽四十三。

按】金石録四皓神位神胙几刻石四,在惠帝陵旁。驗其字畫,蓋東漢時書。

云】文章緣起任昉作。高士傳皇甫謐作。

集證水經丹水注:「水源出上洛縣西南楚山,昔四皓隱於楚山,即此山也。其水兩源合舍於四皓廟東,又東逕高車嶺南,翼帶衆流,北轉入丹水。嶺上有四皓廟。」按:上洛縣,今陝西商州雍勝略云:「四皓墓在州西四里金雞原。」

元圻案】書録解題文史類:「文章緣起一卷,太常卿樂安任昉彦昇撰。但取以來,不及六經。」又傳記類:「高士傳十卷,徵士安定皇甫謐士安撰。序稱自魏咸熙二千四百餘載,得九十餘人。今自被衣管寧,惟八十七人。」〇宋黃長睿東觀餘論跋四皓碑云:「三輔舊事云『漢惠帝四皓碑於其所隱處』,此神坐及祚几,豈亦當時所立耶?」

29、

武帝年十二,而決廷尉獄防年之疑;明帝年十二,而辨陳留吏墾田之牘。其英明略同,而武帝之事,史策不著,僅見於通典刑法雜議

元圻案】通典刑法雜議上:「漢景帝時,廷尉上囚防年繼母論殺防年父,防年,依律殺母以大逆論。帝疑之。武帝時年十二,爲太子,在旁,帝問之,太子答曰:『夫繼母如母,明不及母,緣父之故,比之於母,今繼母無狀,手殺其父,則下手之日,母恩絶矣。宜與殺人同,不宜與大逆論。』從之。」〇太平御覽八十八引漢武故事,其文同,而云「時太子年十四」。〇東觀漢記二:「顯宗孝明皇帝,一名世祖之中子也。年十二,以皇子立爲東海公。時天下墾田皆不實,詔下州郡檢覆,百姓嗟怨,州郡各遣使奏其事。世祖見陳留吏牘上有書曰:『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因詰吏,吏抵言于長壽街得之。世祖怒。時帝在幄後曰:『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世祖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制,不可爲準。』世祖令虎賁詰問,乃首服如帝言。世祖異焉,以爲宜承先序。」〇通鑑光武紀建武十五年亦載其事。〇昭帝年十四而知燕王旦上書之詐,見霍光傳

30、

武帝紀:「元朔三年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姦也,内長文所以見愛也。』」或云:「古寫本無注漢書作『而肆赦所以見愛也』。」

元圻案】劉昌詩蘆浦筆記:「魯氏自備章子厚家藏古本漢書,『内長文』乃是『而肆赦』字,蓋『而』誤爲『内』,『肆赦』皆缺偏旁而爲『長文』,詔云『其赦天下』,意甚明白。自注云:『魯氏,字子明,自號笑塢老人臨江鄉先生也。著書名自備云。』」〇無名氏南窗紀談:「内長文之語,了不可解。張晏曰:『長文,長文德也。』師古曰:『詔言有文德者,即親内而崇長之,所以見仁愛之道。見,謂顯示也。』顔氏之説,雖比張晏爲詳,然終不能服人意。許少伊右丞言:往年舊本,乃以『内』爲『而』,『文』爲『吏』,傳寫之誤。容或有此,而其義通矣。近見一士人言:前輩校正本乃以『内』爲『而』,『長』爲『肆』,『文』爲『赦』,『而肆赦所以見愛』,其於下文尤爲貫穿。但改字太多,不知果有所據否?歐公云:『讀書有不通,因改易本文而傅會之,最爲改經者之蔽。』此言蓋譏鄭氏也,近世學者或不免如此。」

31、

魏丁儀周成漢昭論云:「成王秀而獲實,其美在終;昭帝苗而未秀,其得在始。必不得已,與夫始者。」

云】此就一事而論,亦復引經未當。

元圻案】藝文類聚十二載丁儀周成漢昭論曰:「成王昭帝,俱以襁褓之幼,託於冢宰,流言讒興,此其險難相似者也。夫以發金縢然後垂泣,計日力便覺詐書,明之遲速,既有差矣。且叔父兄子,非相嫌之處;異姓君臣,非相信之地。霍光罹人謗而不出,周公賴天變而得入。推此數者,齊本而論末,計重而況輕,漢昭之優周成甚明者也。成王秀而獲實云云。」〇孫氏星衍曰:「魏文陳思皆有此論。魏文漢昭,而陳思不然。正禮此篇,蓋應教之作。」

32、

食貨志:「李悝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貨殖傳云:「當魏文侯時,李克務盡地力。」以藝文攷之,李克七篇在儒家,【原注】子夏弟子,爲魏文侯相。李悝三十二篇在法家。【原注】相魏文侯,富國强兵。盡地力者也,非也,貨殖傳誤。【原注】史記正義云:「劉向别録亦云李悝。」

集證史記孟荀列傳:「李悝,盡地力之教。」又貨殖傳:「魏文侯時,李克務盡地力。」索隱曰:「按漢書食貨志李悝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今此及漢書貨殖傳言『』,皆誤也。」

33、

賈誼弔屈原賦「見細德之險微」,注云:「見苛細之人,險阨之證。」則「微」當作「徵」。云:「文選作『徵』,宜據以刊正漢書。」見險證而去,色斯舉矣,見幾而作。

元圻案】文選六十賈誼弔屈原文:「鳳凰翔于千仞兮,覽德輝而下之。見細德之險徵兮,遥曾擊而去之。」注:「遥,遠也。曾,益也。史記『擊』字作『翮』。險徵,謂輕爲徵祥也。」

34、

史通覈才篇傅玄之言曰:「孟堅漢書實命世奇作,及與陳宗尹敏杜撫馬嚴中興紀傳案:此即東觀漢記之創始也。其文曾不足觀。豈拘於時乎?不然,何不類之甚也。」

元圻案】後漢書班固傳:「除蘭臺令史,與前睢陽陳宗長陵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儒林傳:「尹敏,字幼季南陽堵陽人。與班彪親善。累遷諫議大夫。」「杜撫,字叔和犍爲武陽人。建中初爲公車令。」馬援傳:「,字威卿兄子也。顯宗召見,進對閑雅,詔留仁壽闥,與杜撫班固等雜定建武注記。」

35、

陸澄史,多引史記,此缺一言,彼摘半句,案:「摘」當從史通作「增」。皆采摘成句,標爲異説。史通補注篇云。今其書不傳。前輩謂之於,時有遺失,如樊噲傳「彘肩」之不言「生」;田儋傳「有以起自布衣」而去「也夫」二字;垓下之戰,載甚詳,而孟堅略不及。

按】高祖本紀:「五年,高祖項羽決勝垓下」至「大敗垓下」,此韓信用兵全副伎倆也。通鑑,遂忘却

云】史記:「高祖項羽決勝垓下淮陰侯將三十萬自當之,孔將軍居左,費將軍居右,皇帝在後,絳侯柴將軍在皇帝後。淮陰侯先合,不利,却。孔將軍費將軍縱,兵不利,淮陰侯復乘之,大敗垓下。」按:項王大敵,雖兵少食盡,致死於我,勝負未可知。先合不利者,驕之使惰也。却者,遷延徐退,誘之使疲也。縱則夾擊之,使不能前後相救,兵橫斷,故不利也。然後因其弊而悉衆以乘之,項王雖勇,豈能支乎?絳侯柴將軍之兵,則遊軍也,當人既動,必繞出其後矣。

云】縱是左右夾擊,使之應接不暇,非橫斷也。之軍最後,是備不虞,亦非乘間繞出者。

元圻案】齊書陸澄傳:「,字彦淵吴郡吴人也。少好學,博覽無所不知。」歷官散騎常侍、祕書監、領國子祭酒。〇隋書經籍志「正史類」:「漢書注一卷,金紫光禄大夫陸澄撰。」〇「前輩」以下云云,乃樓攻媿所作婁機班馬字類序文語。

36、

梁書劉之遴傳云:「古本漢書外戚帝紀下,諸王悉次外戚下,在前。」新唐書列傳蓋倣此。

云】之遴妄語不足信。元后外戚相接,王莽元后相因,豈得次帝紀下也?幸得班氏敘傳固在耳。

元圻案】全氏經史問答曰:「外戚傳元后傳接,有深意焉,則必無升在列傳首卷之理。外戚傳不列於之上,則諸王傳亦不次外戚也,蓋是群雄,其不爲諸王屈也,是史法也。之遴妄信而傳之。」〇梁書劉之遴傳:「之遴,字思貞南陽涅陽人也。鄱陽嗣王範班固所上漢書真本,獻之東宫,皇太子令之遴張纘到溉陸襄等參校異同。之遴具異狀十事云云。」〇四庫全書總目正史類:「漢書一百二十卷,漢班固撰,其妹班昭續成之。始末具後漢書本傳。是書歷代寶傳,咸無異論。惟南史劉之遴傳云:『古本漢書永平十年五月二十一日郎班固上,而今本無上書年月日子。』案:永平受詔修漢書,至建初中乃成。又班昭傳云『八表并天文志未竟而卒,和帝就東觀藏書踵成之』,是此書之次第續成,事隔兩朝,撰非一手。之遴所見古本,既有紀、表、志、傳,乃云總於永平中表上,殆不考成書之年月也。之遴又云『古本敘傳號爲「中篇」,今本爲敘傳。又今本敘傳班彪事行,而古本云「自有傳」』。夫古書敘皆載於卷末,自述作書之意,故謂之『敘』;追溯祖父之事迹,故謂之『傳』。後代史家皆沿其例。之遴謂原作『中篇』,文繫篇末,『中』字竟何義也。至云『自有傳』,語尤荒誕。光武之世舉茂才,實爲東漢之人,惟附於敘傳,故可於之後詳其生平。若自爲一傳,列於西漢,則斷限之謂何?之遴又云『今本紀及表、志、列傳不相合爲次,而古本相合爲次,總成三十八卷』。案:自言『紀、表、志、傳凡百篇』,篇即卷也,是不爲三十八卷之明證。又言述記十二、述表八、述志十、述列傳七十,是各爲次第之明證。之遴又云『今本外戚西域後,古本次帝紀下』,又『今本高五子文三王景十三王孝武六子宣元六王雜在諸傳中,古本諸王悉次外戚下,在上』。夫紀、表、志、傳之序,自言之。如之遴所述,則傳次於紀,而表、志反在傳後,且諸王既以代相承,宜總題諸王傳,何以敘傳高五王傳第八、文三王傳第十七、景十三王傳第二十三、武五子傳第三十三、宣元六王傳第五十耶?且漢書始改史記項羽本紀陳勝世家列傳,自應居列傳之首,豈得移在諸王之後?其述外戚傳第六十七、元后傳第六十八、王莽傳第六十九,明以王莽之勢成於元后,史家微意寓焉。若移外戚傳次於本紀,是惡知史法哉!又引古本述云:『淮陰毅毅,仗劍周章之傑子,實惟。化爲侯王,雲起龍驤。』然今『尹江湖』句有張晏注,是所見者即是今本。況之遴傳所云獻太子者,謂昭明太子也。文選漢書述贊云:『惟餓隸,實黔徒,亦狗盜,尹江湖。雲起龍驤,化爲侯王。』與今本同。是昭明亦知之遴所謂古本不足信矣。自漢張霸始撰僞經,至人於漢書復有僞撰古本,然一經考證,紕繆顯然。顔師古注本冠以『指例』六條,歷述諸家,不及之遴所説,當時已灼知其僞。李延壽不訊端末,遽載於史,亦可云愛奇嗜博,茫無裁斷矣。」

錢氏大昕曰】:「古本漢書亦猶姚方興舜典也,當時無識古者,故以爲真本。之遴雖録其異狀數十事,細考之,皆是後代史例,適形其妄而已。皇后帝紀本於范蔚宗又本之華嶠諸王后妃,則李延壽北史已然,此所本也。」

37、

匡衡傳注:「今有西京雜記,其書淺俗,出於里巷,多妄説。」段成式酉陽雜俎語資篇云:「庾信作詩,用西京雜記事,自追改曰:『此吴均語,恐不足用。』」今按南史蕭賁西京雜記六十卷。然則依託爲書,不止吴均也。

云】今人作詩,喜搜小説所載詭誕不根語用之,是何不知奉教於義城也。

元圻案】書録解題傳記類:「西京雜記六卷,晉勾漏丹陽葛洪稚川撰。其卷末言:『家有劉子駿書百卷,先父傳之,欲撰漢書,雜録事,未及而亡。試以此記攷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書,少有異同耳,所不取不過二萬餘言,今鈔出爲二卷,以裨漢書之闕。』所謂先父者,之於也,而館閣書目以爲父傳之,非是。唐藝文志亦只二卷,今六卷者,後人分之也。按:博聞深學,江左絶倫,所著書幾五百卷,本傳具載其目,不聞有此書。而父子亦不聞其嘗作史傳於世,使班固有所因述,亦不應全没不著也。殆有可疑者,豈惟非所傳,亦未必作也。」〇晁氏讀書志云:「江左人皆以爲吴均依託。」〇北史文苑傳:「庾信,字子山南陽新野人。時聘于西魏,遂留長安周孝閔帝踐阼,封義城縣侯。」〇梁書文學傳:「吴均,字叔庠吴興故鄣人也。表求撰齊春秋,書成,高祖以其書不實,焚之。尋使撰通史,起三皇,訖齊代草本紀、世家功已畢,唯列傳未就,卒。」〇南史齊竟陵王子良傳:「子昭胄昭胄,字文奂,好學,能書善畫,於扇上圖山水,咫尺之内,便覺萬里爲遥。嘗著西京雜記六十卷。」卷數多寡懸殊,當另是一書。吴均續齊諧記

38、

刑法志:「獄刑號爲平矣。」酷吏傳序:「號爲罔漏吞舟之魚。」王温舒傳:「廣平聲爲道不拾遺。」曰「號」曰「聲」,謂名然而實否也,書法婉而直。

云】「網漏吞舟之魚」,乃言文法之寬,不當並舉。

按】「罔漏吞舟之魚」,實言文法疏,非刺時也,不當與上下並舉。

元圻案】真西山大學衍義曰:「刑獄號爲平矣,『號』之一辭,名然而實否之謂也。」〇漢書刑法志:「宣帝于定國爲廷尉,求明察寬恕黃霸等以爲廷平,季秋後請讞。時上常幸宣室,齋居而決事,刑獄號爲平矣。」又曰:「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酷吏傳序:「興,破觚而爲圜,斲雕而爲樸,號爲罔漏吞舟之魚。」王温舒傳:「稍遷至廣平都尉,擇郡中豪敢往吏十餘人爲爪牙,縱使督盜賊,盜不敢近廣平,聲爲道不拾遺。」〇顔師古刑法志序「吞舟」句下注曰:「言疏闊。」於酷吏傳序「吞舟」句注曰:「言其疏也。」

39、

平當傳云:「興,唯父子至宰相。」愚謂周勃亞夫父子爲相,事業過遠甚,班孟堅其忘諸乎?

云】以後大司馬是輔政者,乃真宰相。所謂丞相,則具官耳。

元圻案】漢書平當傳:「平當,字子思哀帝即位,徵爲御史大夫,至丞相。子以明經歷位大司徒,封防鄉侯興,唯父子至宰相。」又韋賢傳:「韋賢,字長孺宣帝本始三年,代蔡義爲丞相,封扶陽侯。少子玄成復以明經歷位至丞相。玄成,字少翁永光中,代于定國爲丞相。」〇周勃吕后時誅諸亞夫景帝時平

40、

藝文志:「于長天下忠臣九篇。」劉向别録云:「傳天下忠臣。」愚謂忠臣傳,當在史記之録,而列於陰陽家,何也?七略劉歆所爲,班固因之。之賊臣,其抑忠臣也則宜。

云】于長之書不傳,其列陰陽家也必有故,無取橫加詆斥。

云】何氏過於左袒古人。

集證隋志「簿録篇」:「七略别録二十卷,劉向撰。七略七卷,劉歆撰。」

41、

董公之名不聞,魯兩生之氏不著,仁義之説,如山川出雲,時雨既降,而不有其功;禮樂之言,如鳳翔千仞,非燕雀之網所能羅,古之逸民也。

元圻案】董公注已見。〇漢書叔孫通傳:「使徵諸生三十餘人。有兩生不肯行,曰:『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諛親貴。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傷者未起,又欲起禮樂。禮樂所由起,百年積德而後可興也。』」〇張南軒史論曰:「三老董公之説,以爲『順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無名,事故不成』。名其爲賊,敵乃可服。三軍之衆,爲義帝縞素,五十六萬之師,不約而來,從義之所感也。使高帝不入彭城置酒高會,率諸侯窮所至而誅之,天下即定矣。惜其不篤,不能遂收之功。然卒勝、卒亡者,良由於此名正義立故也。董公蓋深知其理,故其言又曰『仁不以勇,義不以力』。自留侯而下,陳謀雖多,而皆未之及。嗚呼,董公其一時之逸民與!」〇王氏通鑑問答:「出,掩不備,以分其力,其謀發於轅生。説行而身隱,鴻飛魚潛,脱屣圭組,遠希魯連,近慕董公,亦古之逸民歟。」

42、

陳萬年爲三公,而教其子以讇;范滂姜敘之母一婦人,而勵其子以義。二風俗,以是觀之。

云】西京風俗,不可以此一事而盡貶之也。翟義之母,知其子之有禍而不肯去,則亦賢矣。

元圻案】漢書陳萬年傳:「萬年,字幼公沛郡相人也。萬年廉平,内行修,然善事人,賂遺外戚,傾家自盡,竟代定國爲御史大夫。子,字子康萬年病,召教戒於牀下,語至夜半,睡,頭觸屏風。萬年大怒,欲杖之,曰:『乃公教汝,汝反睡,不聽吾言,何也?』叩頭謝曰:『具曉所言,大要教讇也。』萬年乃不復言。」〇後漢書黨錮傳:「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少厲清節。建寧二年,大誅黨人,詔下捕,其母就與之訣曰:『汝今得與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三國志魏楊阜傳注:「皇甫謐列女傳曰:『姜敘母者,天水姜伯奕之母也。建安中,馬超,害涼州刺史韋康爲撫夷將軍,擁兵屯姑子楊阜,故爲從事,陰結爲報仇,未有間,,候母,説被害。母曰:「咄!伯奕韋使君遇難,豈一州之恥,亦汝之負,豈獨義山哉?汝無顧我,事淹變生。人誰不死?死國,忠義之大者。但當速發,我自爲汝當之,不以餘年累汝也。」因敕參議。』」〇漢書翟方進傳:「少子,字文仲,爲東郡太守。王莽居攝,舉兵。,居長安,謂後母曰:『東郡太守文仲素俶儻,今數有惡怪,恐有妄爲而大禍至也。太夫人可歸,爲棄去家者以避害。』母不肯去,後數月敗。」亦賢婦人也。

43、

以折七國之鋒,一琅邪以續典午之緒,封建可以支變故。云:「七國獨非封建乎?」安平之功,以畫邑王蠋南陽之興,以東郡翟義翟義注見上。節行可以回人心。

元圻案】漢書梁孝王傳:「七國反,先擊梁棘壁,殺數萬人。梁王城守睢陽,使韓安國張羽等爲將軍以距爲限,不敢過而西。」〇晉書元帝紀:「帝諱宣帝曾孫,琅琊恭王覲之子也。年十五,嗣位琅琊王。及懷帝蒙塵于平陽,司空荀藩等推帝爲盟主。太興元年三月,愍帝崩,問至,即皇帝位。」〇三國志蜀譙周傳:「典午忽兮,月酉没兮。」典午,司馬氏隱謎也。〇史記田單傳贊:「之初入,聞畫邑王蠋賢,使人謂曰:『吾以子爲將,封子萬家。不聽,吾引三軍而屠畫邑。』王蠋曰:『忠臣不事二君,貞女不更二夫。與其生而無義,固不如烹。』亡大夫聞之曰:『王蠋布衣也,義不北面於,況在位食禄者乎!』乃相聚如,求諸子,立爲襄王。」〇田單,復七十餘城。齊襄王號曰安平君。〇晁无咎嘗非太史公不爲王蠋立傳。〇胡子知言:「郡縣天下,可以持承平,而不可以支變故;封建諸侯,可以持承平,可以支變故。」

44、

辛慶忌之救朱雲張萬福之拜陽城,服儒衣冠者亦可媿矣。

云】慶忌先嘗救劉輔

元圻案】容齋隨筆九:「漢成帝將立趙飛燕爲皇后,怒劉輔直諫,囚之掖廷獄。左將軍辛慶忌等上書救,遂得減死。朱雲請斬張禹,上怒,將殺之,慶忌免冠解印綬,叩頭殿下,曰:『此臣素著狂直,臣敢以死争。』叩頭流血。上意解,然後得已。慶忌此兩事,可與汲黯王章同科。史不書於本傳,但言其爲國虎臣,匈奴西域敬其威信而已。方争朱雲時,公卿在前,曾無一人助之以請,爲可羞也。」〇唐書張萬福傳:「萬福魏州元城人。三世明經,止縣令州佐。萬福以儒業不顯,乃學騎射,以别校征遼東,有功,累遷泗州刺史,召拜右金吾將軍。陽城等詣延英門裴延齡事,伏闕不去。帝震怒,左右懼不測。萬福大言曰:『國有直臣,天下無慮矣。吾年八十,與見盛事。』徧揖等勞之,天下益重其名。」〇權德輿陸宣公翰苑集序曰:「夏旱,芻糧不給,軍校訴於上。延齡奏曰:『此皆陸贄輩怨望,鼓扇軍人也。』貶公忠州别駕。上怒不可測,賴陽城張萬福救之,獲免。」〇武帝時,按道侯韓説之救倪寬,見劉向傳,亦之比。

45、

功臣表:「靡有孑遺,秏矣。」孟康曰:「秏,音毛。」顔師古曰:「今俗語猶謂『無』爲『秏』。」馮衍傳「飢者毛食」,注:「案衍集『毛』字作『无』。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

繼序按】文選注引蒼頡篇云:「秏,消也。」人多謂「無」曰「秏」。

集證隋書經籍志:「漢書孟康音九卷。」

46、

衞綰以戲車爲郎。」師古注:「戲車,若今弄車之技。」鹽鐵論除狹篇:「賢良曰:戲車鼎躍,咸出補史。累功積日,或至卿相。」鼎躍,東方朔所謂「鼎官」,鄒陽所謂「鼎士」也。

云】鼎躍,或云承上文言之,猶云冶躍。

元圻案】衞綰傳:「代大陵人也,以戲車爲郎,事文帝,醇謹無它。景帝膠東王爲太子,召爲太子太傅,代桃侯舍爲丞相。」〇東方朔傳:「夏育爲鼎官。」注:「今殿前舉鼎者也。」〇鄒陽傳:「夫全之時,武力鼎士袨服叢臺之下者一旦成市,而不能止幽王之湛患。」注:「鼎士,舉鼎之士也。」

47、

武紀:「元狩二年秋,匈奴昆邪王降,置五屬國以處之。」注不載五屬國之名。【原注】云「三年」。攷之地理志,屬國都尉,安定三水上郡龜兹注:應劭曰:「音丘慈。」天水勇士五原蒲澤張掖日勒案:地理志三水龜兹勇士蒲澤皆曰「屬國都尉治」,唯日勒秪曰「都尉治」,無「屬國」字。武帝初置也。若金城西河北地屬國,置於宣帝時,不在五屬國之數。

按】日勒止注都尉治,不云屬國,其西河美稷乎?注可見。〇胡三省通鑑地理歸太僕稱曰佳,然於五屬國此等亦不暇細析,似遜王氏。此余每悼惜其通鑑地理攷一百卷之失傳也。

云】胡氏通鑑,實成於吾甬上,見袁清容集。不知何以不見深寧榷史之書,是時室初亡,深寧蓋杜門不接後進也。

繼序按】胡身之寶祐四年進士,出深寧之門。

集證宋錢文子補漢兵志:「武帝征伐之餘,夷狄衰耗,於是即其歸義者,處之塞外爲屬國,置屬國都尉領之。」陳元粹注引地理志天水勇士安定三水上郡龜兹西河美稷五原蒲澤皆屬國都尉治。按:與説合。考宣紀五鳳三年,始「置西河北地屬國以處匈奴降者」,故王氏不數西河美稷。又按匈奴傳元鳳三年,張掖屬國都尉郭忠發兵擊匈奴,屬國千長義渠王騎士射殺黎汗王成安侯,自是匈奴不敢入張掖。是張掖已置屬國都尉矣。書此俟詳考。

元圻案】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成安嚴侯郭忠張掖屬國都尉,匈奴入寇,與戰,斬黎汗王,侯,昭帝元鳳三年二月癸丑封。」與匈奴傳合。

48、

張良張仲三十代孫,張老十七代孫。【原注】張氏譜云。春秋禮記

按】索隱云:「王符皇甫謐並以之公族,姓也。」余謂以大父開地、父凡五世,則公族之説當信。

【又云】張氏譜亦從唐宰相世系表來,但代數則其所撰出者。

云】按張氏譜以前相傳舊譜,故王氏引之。謂其從唐書來,恐非。然後漢書張皓出於留侯,尚不可甚信,況其絶遠者乎?班孟堅張湯傳,不取馮商語,斯卓越矣。

【又云】此等語,注漢書者所不取,以其附會無據耳。

元圻案】張湯傳贊曰:「馮商張湯之先與留侯同祖,而司馬遷不言,故闕焉。」〇後漢書張皓傳:「,字叔明犍爲武陽人也。六世祖高祖時爲太子少傅,封留侯。」

49、

史通云:「司馬相如始以自敘爲傳,然其所敘,但記自少及長、立身行事而已。」下云:「逮於祖先所出,則蔑爾無聞。」〇序傳篇文。今攷之本傳,未見其爲自敘。又云:「相如自敘記其客遊臨邛,以春秋所諱,持爲美談。」下云:「雖事或非虚,而理無可取。載之於傳,不亦愧乎!」亦序傳篇文。恐未必然。意者相如集載本傳,如賈誼新書末篇,故以爲自敘歟?

云】或者相如集原有自序,而其體正不必如所爲耳,史通當有所據。

元圻案】史通雜説上篇云:「馬卿自敘傳,具在其集中。子長因録斯篇,即爲列傳,班氏仍舊,曾無改奪。尋揚傳末,皆云之自敘如此。至於相如篇下,獨無此言,蓋止憑太史之書,未見文園之集,故使言無畫一,其例不純。」浦起龍史通通釋曰:「伯厚似未見此節而云然。」又序傳篇釋曰:「漢書相如本傳無自敘明文,證之後史,知其言固有本。隋劉炫傳自爲贊曰:『通儒司馬相如揚子雲馬季卿鄭康成等,皆自敘風徽,傳芳來葉云云。』蓋子玄之前,古人已言之矣。」

50、

桓譚新論:「百姓賦斂,一歲爲四十餘萬萬。吏俸用其半,餘二十萬萬藏於都内爲禁錢。少府所領園地作務八十三萬萬,以給宫室供養諸賞賜。」太平御覽六百二十七。財用之數,大略見此。

云】無養兵之費,故經賦有餘羨。

51、

何武曰:「衞青在位,淮南寢謀。」李尋曰:「淮南王作謀之時,其所難者獨有汲黯。」今人多以淮南寢謀,稱而不及,才能不若節義也。【原注】「汲黯在朝,淮南寢謀。」其語見吴步騭疏。

云】吾家氾鄉語,本伍被淮南語。

云】淮南王傳亦嘗有謀刺殺大將軍之語,汲黯傳則固有憚之語。〇魏志徐奕傳亦有此語,不止步騭疏也。

元圻案】漢書辛慶忌傳:「丞相司直何武上封事曰:『宫之奇晉獻不寐;衞青在位,淮南寢謀。故賢人立朝,折衝厭難,勝於無形。』」又李尋傳:「,字子長平陵人也。哀帝初即位,召待詔黃門。上書曰:『臣聞往者淮南王作謀之時,其所難者獨有汲黯公孫弘等不足言也。之名相,於今無比,而尚見輕,何況亡之屬乎?』」又伍被傳:「淮南王曰:『山東即有變,必使大將軍將而制山東,公以爲大將軍何如人也?』曰:『大將軍遇士大夫以禮,與士卒有恩,衆皆樂爲用。騎士上下山如飛,材力絶人如此,數習將兵,未易當也。』王曰:『夫蓼太子知略不世出,非常人也,以爲廷公卿列侯皆如沐猴而冠耳。』曰:『獨先刺大將軍,迺可舉事。』」又淮南王長傳:「王鋭意欲發,欲如伍被計,使人爲得罪而西,事大將軍、丞相。一日發兵,即刺大將軍衞青。説丞相下之,如發蒙耳。」〇三國志魏徐奕傳:「太祖爲中尉,手令曰:『昔子玉文公爲之側席而坐;汲黯在朝,淮南爲之折謀。稱「邦之司直」,君之謂與。』」又吴步騭傳:「上疏曰:『汲黯在朝,淮南寢謀;郅都守邊,匈奴竄迹。故賢人所在,折衝萬里。』」〇蘇子由元祐元年二月上疏曰:「昔淮南王反,獨畏衞青汲黯。」實兼取二説。

52、

西漢末,郭欽蔣詡栗融禽慶蘇章曹竟不仕於【原注】見龔鮑傳卓茂孔休蔡勳其玄孫也。劉宣龔勝鮑宣同志,不仕時。【原注】見卓茂傳王皓王嘉並棄官。【原注】見李業傳漢史不能表而揚之爲清節傳,而僅附見其名氏。然諸君子清風肅然,立懦夫之志於百世之下,不待傳而彰。

云】無他事蹟,但宜於他傳中附見。二史紛煩無統,皆此等議論啓之。勸懲不在傳之有無也。

云】何氏但欲爲班固佞臣,故作此語。漢史不傳忠義,自是大闕略事。如何武鮑宣不附而死者也,彭宣王崇龔勝邴漢梅福逢萌不附而去者也,辛慶忌之三子不附而死者也,翟義賈萌張充諸人討而死者也,龔勝不應徵而死者也,孔休薛方郭欽蔣詡栗融禽慶向長蘇章蔡勳不附而隱者也,曹竟不附而死於赤眉李業王皓王嘉譙玄不仕而死於公孫述,其中有事蹟者蓋十之六,若爲立傳,當勝於儒林諸公之寥落遠甚。二史之紛繁,其失豈在此哉!且史嘗爲毫無事蹟之馬宫作傳,則吾不知蒙奉之徒,何以發明作者之義云。

【又云】高固不仕淮陽太守殺之,見魏志注中所引陳留耆舊傳令狐整不仕,見周書。〇盧月船云:「王青之祖文翁,與崔太守起兵而死,亦義士也。見周鬴傳。」

元圻案】全氏西漢節義傳題詞曰:「水經注豫章太守賈萌而死,陳留風俗傳淮陽高固不附而死,令狐德棻北周書唐史宰相世系表有建威將軍令狐邁豫於東郡之難而死。」〇齊氏召南漢書考證曰:「鮑宣傳特附薛方等七人,皆不仕世,清節著名者。據後漢書卓茂傳孔休等六人同志。又申徒剛宣秉王丹王良郭丹蔡茂陳寵之曾祖,各見本傳。而儒林傳高詡包咸獨行傳譙玄李業王皓王嘉劉茂逸民傳向長逢萌王君公周黨譚咸殷謨王霸戴遵,皆立志較然,不污新室爵命,宜與薛方諸賢牽連書之。乃大夫揚雄一傳,累牘連篇,而於諸賢聊表一二,此則班氏之失也。」〇案後漢書胡廣傳:「六世祖,清高有志節。王莽居攝,解其衣冠,懸府門而去,遂亡命交阯。」蔡茂傳:「郭賀祖父堅伯,父游君,並修清節,不仕王莽。」楊震傳:「父之世,隱居教授。居攝二年,與兩蔣詡俱徵,遂遁逃不知所處。」儒林傳:「牟長不仕王莽高詡,父子稱盲,逃不仕世。洼丹,字子玉王莽時,嘗避世教授,專志不仕。孔僖曾祖父子建,少遊長安,與崔篆友善。及建新大尹,嘗勸子建仕。對曰:『吾有布衣之心,子有衮冕之志,各從所好。』」方術傳:「郭憲,字子橫王莽篡位,拜郎中,賜以衣服。受衣而焚之,逃於東海之濱。」水經注十一:「易水西山寬中谷,東逕五大夫城南,昔北平侯王譚不從王莽之政,子生五子,並避時亂,隱居此山,故其舊居,世以爲五大夫城光武即位,封爲五侯:元才北平侯益才安憙侯顯才蒲陰侯仲才新市侯季才唐侯,所謂中山五王也。」又十七:「汧水又東南逕隃糜縣故城南,昔郭歙王莽之徵而遯迹於斯。」趙氏金石録十八:漢禮殿記跋尾云:「華陽國志文參,字子奇,不從王莽公孫述光武嘉之。」以上諸賢皆厚齋所謂當表而揚之爲清節傳者,故附著於此。

53、

論衡别通篇:「孝明之世,讀蘇武傳,見官名曰『栘中監』,以問百官,百官莫知。」

按】蘇武傳「監」上有「厩」字。如淳曰:「栘,園中有馬厩。」爲之監也。

集證】按新序節士篇:「孝武皇帝時,以爲栘中監,使匈奴。」亦無「厩」字,疑古本漢書如是。又按論衡别通篇云:「夫倉頡之章,小學之書,文字備具。至於無能對聖國之問者,是皆美命隨牒之人多在官也。『木』旁『多』文字且不能知,其欲及若董仲舒之知重常,劉子政之知貳負,難哉!」詳此,是百官莫知者「栘」字耳。

54、

須頌篇云:「司馬長卿封禪書,文約不具。子長黃帝孝武揚子雲宣帝陳平仲光武班孟堅孝明家功德頗可觀見。」今子雲書不傳,平仲未詳其人,孟堅頌亦亡。

按】後漢班固傳:「與陳宗尹敏孟異共成世祖本紀。」則平仲之字也,官睢陽令。

55、

荀爽對策曰:「今臣僭君服,下食上珍,宜略依古禮尊卑之差,及董仲舒制度之别。」見本傳。注引仲舒對策。愚謂制度之别,必有其書,非但「正法度」、「别上下」之對也。春秋繁露度制篇

元圻案】繁露第二十七,一作調均篇

56、

董仲舒三年不窺園;法真歷年不窺園;趙昱歷年潛思,不窺園門;按:「謝承後漢書作『圃』。」〇案:見三國志陶謙傳注。桓榮十五年不窺家園;何休不窺園按:「後漢書作『門』。」者十七年。

元圻案】宋朱翌猗覺寮雜記云:「不窺園三:董仲舒後漢桓榮趙昱厚齋蓋補其所未及。」〇北史儒林傳:「劉炫信都劉焯閉門讀書,十年不出。」

57、

萬石者五家:漢石奮及四子皆二千石,號萬石君馮揚弘農太守,八子皆爲二千石,亦號萬石君嚴延年兄弟五人至大官,母號萬石嚴嫗秦襲潁川太守,群從同時爲二千石者五人,號萬石秦氏唐張文瓘爲侍中,四子皆至三品,號萬石張家

按】南宋廖剛子四人仕,皆秉麾節,號萬石廖氏

方樸山云】石奮之稱萬石君,不獨以家有五人官二千石,直并其姓稱之,故景帝開口即曰「家」,而武帝詔亦曰「萬石君先帝尊之」。萬石之號出自天子,又連姓氏爲文,故可傳,後此諸家便少味。

元圻案】漢書石奮傳:「爲諸侯相,長子,次,次,次,皆以馴行孝謹,官至二千石。於是景帝曰:『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人臣尊寵,迺舉集其門。』凡號萬石君。」〇後漢書馮勤傳:「,字偉伯魏郡繁陽人也。曾祖父宣帝時爲弘農太守。有八子,皆爲二千石,間榮之,號曰萬石君焉。」〇漢書酷吏傳:「嚴延年,字次卿東海下邳人也。爲河南太守。延年母從東海來,到雒陽,適見報囚。母大驚,因數責延年,謂:『天道神明,人不可獨殺。我不意當老見壯子被刑戮也。』遂去歸郡,後歲餘果敗。東海莫不賢知其母。延年兄弟五人,皆有吏材,至大官,東海號曰萬石嚴嫗。」〇後漢書循吏傳:「秦彭,字伯平扶風茂陵人也。自興之後,世位相承。六世祖,爲潁川太守,與群從同時爲二千石者五人,故三輔號曰萬石秦氏。」〇唐劉肅大唐世説新語七:「張文瓘初爲大理卿,旬日決遣疑獄四百餘條,無一人稱屈。四子,皆至三品,時人呼爲萬石張家,咸以爲福善之應。」〇唐書張文瓘傳:「文瓘,字稚圭貝州武城人,徙魏州昌樂高宗時拜侍中。四子:魏州刺史,同州刺史,衞尉卿,殿中監。父子皆至三品,時謂萬石張家。」〇史記汲黯傳:「姑姊子司馬安,文深巧善宦,官四至九卿。昆弟以故,同時至二千石者十人。」漢書蕭望之傳:「望之爲中散大夫,家至二千石者六七人。」二家亦可號「萬石」。〇王楙野客叢書數萬石止及石奮嚴延年馮揚,而遺秦襲趙崇絢雞肋編所載與此條同。

58、

丞相再入二人,周勃孔光。御史大夫再入三人,孔光何武王崇案:公卿表審食其亦再入爲丞相。後漢太尉再入二人,劉矩馬日磾劉寬黃瓊段熲龐參亦再入爲太尉。三入一人,胡廣。司徒再入二人,魯恭胡廣楊賜亦再入。司空三入一人,牟融司空再入三人,尚有劉寵楊賜黃瓊唐宰相再入五十七人,長孫无忌裴樞;三入十二人,武承嗣鄭畋;四入三人,韋巨源姚元之韋安石;五入三人,蕭瑀裴度崔胤

59、

禮志云:「漢文以人情季薄,國喪革三年之紀;光武以中興崇儉,七廟有共堂之制;魏祖以侈惑宜矯,終斂去襲稱之數;晉武以丘郊不異,二至并南北之祀。豈三代之典不存哉,取其應時之變而已。」愚謂四事唯喪紀、廟制,先儒議其失。

云】南北亦有異論。

元圻案】漢書文帝紀:「後元七年遺詔曰:『當今之世,咸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以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五日,纖七日,釋服。』」〇後漢書光武紀建武二年,注:「漢禮制度曰:光武洛陽,迺合高祖平帝爲一廟,藏十一主於其中。」祭祀志:「建武二十六年,張純奏祖宗廟今宜以時定,上難復立廟,遂以合祭高祖廟爲常。」〇三國志魏武紀注:「魏書曰:『太祖以送終之制,襲稱之數,繁而無益,俗又過之,故預自制終亡衣服四篋而已。』」〇晉書禮志:「武帝泰始二年,有司議奏古者丘郊不異,宜并圓丘方丘於南北郊,更脩立壇兆,其二至之祀,合於二郊。帝從之。」〇荀悦漢紀論曰:「云『高宗諒闇,三年不言』,孔子曰『古之人皆然』。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由來者尚矣。今而廢之,以虧大化,非禮也。」胡氏讀史管見曰:「行而有悖于天,有累于身,雖父令不可從也。從之則成父之小欲,而隳父之大仁,君子不謂之孝。況三年之喪,仁人君子所以事天成身之本,非父之所得令者乎!」

60、

揚雄河東賦載本傳。羲和司日,顔倫奉輿。」注:「,古善御者。」愚嘗考韓詩外傳:「孔子云:美哉顔無父之御也!馬知後有輿而輕之,知上有人而愛之。至於顔倫外傳作「淪」。少衰矣,馬知後有輿而輕之,知上有人而敬之。」此顔倫善御之事也。書此以補漢注之闕。

61、

亡於,而以嗣,速之亡也。

元圻案】趙高秦二世,乃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秦王沛公灞上子嬰奉天子璽符,降道旁。事詳史記秦始皇本紀。〇王莽傳:「平帝崩,元帝世絶,而宣帝曾孫有見王五人,列侯廣戚侯顯等四十八人,惡其長大,曰:『兄弟不相爲後。』迺選玄孫中最幼廣戚侯子嬰,年二歲,立爲皇太子,號曰孺子。」

62、

張竦陳遵曰:「學我者易持,效子者難工。」陳無己秦少游字序云:「行者難工,處者易持。」吕成公書趙忠定父行實後云:「處者易持,出者難工。」皆本張竦之意。

元圻案】遊俠傳:「陳遵,字孟公杜陵人也。張竦俱爲京兆吏,相親友,常謂張竦:『足下諷誦經書,苦身自約,不敢差跌;而我放意自恣,浮湛俗間,官爵功名,不減於子,而差獨樂,顧不優邪!』曰:『人各有性,長短自裁。子欲爲我亦不能,吾而效子亦敗矣。雖然學我者易持,效子者難將。』」〇陳後山集十一:秦少游字序云:「秦子曰:『往吾少時,如杜牧之强志盛氣,好大而見奇。讀兵家書,乃與意合,謂功譽可力致,而天下無難事,於是字以太虚,以導吾志。今吾年至而慮易,不待蹈險而悔及之,願還四方之事,歸老邑里,如馬少游,於是字以少游。常試以語公,又以爲可,於子何如?』余以爲取善於人,以成其身,君子偉之。且夫二子,或進以經世,或退以存身,可與爲仁矣。然行者難工,處者易持。牧之之智得,不如少游之拙失也。」〇吕成公遺集書趙路分行實後云:「趙侯至性馴行,隆洽飭備,蹈儒者之所難。自著作君以昌言冠大庭,世或謂隱德,待其子而發,是殆不然。侯之所以自致者,如水必寒,如火必熱,政使名不出家,於侯何損?乃若著作君忠愛敦篤之意,隱然行於政事文學之中,其所從來遠矣。處者易持,出者難工,馳騁當世,萬變錯陳。其視前人之素風淳矩,若奉槃水而涉春冰,然則著作君之紀載,豈徒顯揚爲不朽計哉?抑將泝洪源,景高山,晝誦夜思,期無忝所生云爾。」

63、

楊盈川隰川令誌云:「代恭王之子郢客爲侯。」周益公文苑英華校正,以爲楚元王郢客爲侯,今云代恭之子,未詳。愚按:漢書王子侯表:「土軍侯郢客代恭王。」此盈川所用也。

元圻案】楊炯隰川縣令李公墓誌曰:「公諱,字大善隴西成紀人也。遷隰川令。晉獻公之胤,夷吾是邑;代恭王之子,郢客爲侯。」〇唐書文藝傳:「楊炯華陰人,舉神童,授校書郎,出爲梓州司法參軍,遷盈川令。」〇周必大文苑英華跋曰:「文苑英華雖秘閣有本,然舛誤不可讀。嘗屬范仲藝丁介稍加校正。晚幸退休,求别本與士友詳議,疑則闕之,詳注逐篇之下。」案:今有彭叔夏文苑英華辨證十卷,自序云:「益公退老丘園,命以校讐,考訂商確,用功爲多云云。」

64、

嚴延年劾奏霍光『擅廢立,無人臣禮,不道』。奏雖寢,朝廷肅焉。」酷吏嚴延年傳吕成公謂:「大哉,延年之奏也。自之後,一人而已。」沙隨程氏謂:延年羅紨昌邑王賀妻,生子女持轡。惟人風俗之厚,故不以爲嫌。云:「羅紨事,見昌邑王傳。」又云:「此别一嚴延年也,沙隨誤矣。」又云:「是時有二嚴延年,其劾奏霍光者,時爲侍御史,後爲太守,坐誅,漢書有傳,字次卿。其以女適者,乃執金吾也,見於漢書百官公卿表,字長孫。故昌邑王傳特稱其長孫之字以别之。」王元石金華人。曰:「宣帝時有大議論三:延年以不道劾夏侯勝武帝不宜立廟樂,有司謚故太子曰,皆後世有所不能。」【原注】劉應起時可奏疏謂:「當使近習畏輔相,輔相畏臺諫,若申屠嘉能使近習畏之,若嚴延年能使輔相畏之。」

元圻案】武五子傳:「臣閲至子女持轡,故王跪曰:『持轡母,嚴長孫女也。』臣故知執金吾嚴延年長孫,女羅紨,前爲故王妻。」〇夏侯勝傳:「宣帝初即位,欲褒先帝,群臣大議廷中,少府獨曰:『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多殺士衆,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虚耗,亡德澤於民,不宜立廟樂。』」〇武五子戾太子據傳:「太子有遺孫一人,史皇孫子,王夫人男,年十八即尊位,是爲孝宣帝。帝詔曰:『故皇太子在,未有謚號,歲時祠,其議謚,置園邑。』有司奏請:『親謚宜曰,母曰悼后,故皇太子謚曰史良娣戾夫人。』」

65、

晁錯對策,首云:「平陽侯等所舉賢良方正、太子家令臣。」見本傳。自言所舉之人及其官爵無所隱,制猶古也。自後史無所紀,唯唐張九齡對策,首云:「嗣魯王道堅所舉,道侔科,行祕書省校書郎張九齡。」自糊名易書之法密,不復見此矣。道堅魯王靈夔之孫,本傳稱其方嚴有禮法,是以能舉九齡。而秉史筆者不書於傳,僅見九齡集

元圻案】漢書曹參傳:「高祖六年,賜爵列侯,食邑平陽萬六百三十户。嗣侯。」〇唐書高祖諸子傳:「魯王靈夔道堅嗣。道堅方嚴有禮法,閨門肅如也。」又張九齡傳:「九齡,字子壽韶州曲江人。擢進士,始調校書郎,以道侔科策高第,爲左拾遺。」又張説傳:「武后策賢良方正,詔吏部尚書李景諶糊名較覆,所對第一,后署乙等。」〇元盛如梓老學叢談謂「淳化中立糊名之法」,誤也。又云「祥符中立騰録之制」,當更攷。〇容齋續筆十二:「張九齡以道侔策高第,以登科記會要攷之,蓋先天元年九月。」

66、

皇甫謐高士傳云:「成公者,成帝時自隱姓名,常誦經,不交世利,時人號曰成公成帝時出遊,問之,成公不屈節。上曰:『朕能富貴人,能殺人,子何能本無「能」字。逆朕哉?』成公曰:『陛下能貴人,臣能不受陛下之官;陛下能富人,臣能不受陛下之禄;陛下能殺人,臣能不犯陛下之法。』上不能折,使郎二人就受政事十二篇。」史逸其事,孟堅太史公之退處士而不爲逸民立傳,是以有目睫之論。

方樸山云】士安諸書止可博異説,不得援以駁史之闕。

云】此頗疑其不實。後漢所傳樊英語亦相類,過於傲上,故通鑑删之。

67、

高帝紀:「群臣曰:『帝起細微,撥亂世反之正,平定天下,爲漢太祖,功最高。』上尊號曰高皇帝。」此謚議之始也。崔駰章帝謚議,見太平御覽

集證御覽五百六十二禮儀部:「崔駰章帝謚議曰:『臣聞號者功之表,謚者行之迹。據德録功,各當其實。孝經曰:「天地明察,神明章矣。」唐書之德曰「平章百姓」,言天之章德也。曰:「雕琢其章,金玉其相。亹亹文王,綱紀四方。」又曰:「倬彼雲漢,爲章於天。」喻文王聖德,有金玉之質,猶雲漢之在天也。舉表析義,四方德附矣。曰:「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臣愚以爲宜上尊號曰。』」

68、

歐陽子五代史唐六臣傳論曰:「始爲朋黨之論者,甚於作俑。」愚攷蕭望之傳蕭望之周堪劉更生同心謀議,「弘恭石顯望之更生朋黨,欲專擅權勢」。「朋黨」二字,始見於此,遂爲萬世之禍,可謂「一言喪邦」。

云】西漢宦者始爲朋黨之論,東漢宦者大興鉤黨之禍。

集證陳霆雨山墨談:「王厚齋謂『朋黨』二字始見史,余按逸周書穆王作史記以自警云:『昔有果氏好以新易故,新故不和,内争朋黨,陰事外權,有果氏以亡。』『朋黨』字當始於此。」

元圻案】管子參患篇:「行邪者不變,則群臣朋黨。群臣朋黨,則宜有内亂。」戰國策:「蘇秦趙肅侯曰:『臣聞明主絶疑去讒,屏流言之跡,塞朋黨之門。』」史記蘇秦傳同,亦先於史。

69、

何武沛郡太守,決富家翁之子之訟,奪女財以與子,謂翁之思慮弘遠。乖崖按:「乖崖張詠號。」云:「張忠定公詠。」民子壻之事,其意類此。【原注】事見風俗通

錢氏大昕曰】今風俗通無此,太平御覽風俗通有此。

集證太平御覽六百三十九引風俗通曰:「沛郡有富家,貲二十餘萬。小婦子年裁數歲,頃失其母,又無親近。其女不賢,翁病思念,恐争其財,兒必不全。因呼族人爲遺令,悉以財屬女,但遺一劍云:『兒年十五,以還付之。』其後又不與。兒詣郡,自言求劍。時太守大司空何武也,得其辭,因録女及聓。省其手書,顧謂掾吏曰:『女性强梁,聓復貪鄙,畏賊害其兒,又計兒小得此則不能全護,故且俾與女而實寄之。度此遺以劍者,所以決斷;限年十五者,智力足以自居。度此女、聓必不復還其劍,當問縣官,縣官或能證察,得見伸展。此翁何思慮弘遠如是!』乃悉奪取財以與子,曰:『强女惡聓,温飽十歲,亦以足矣。』於是論者乃服。」〇宋景文張忠定公行狀:「公之牧餘杭也,富家子與壻分財不協,詣府廷辯。壻曰:『彼先子有貽命,壻七子三。』因出遺札,子不能舉其契。公索酒酹地曰:『彼父智人也!當死之日,子方沖孺,託養於壻,苟子有七分之約,則亦死於壻手矣。今當七分歸子,三分歸壻。』於是二人號慟,以爲神明。」

元圻案】韓魏公張忠定行狀王君玉國老談苑亦載其事,其辭略同。

70、

古今人表許繇巢父爲二人,譙周古史考許由夏常居巢,故一號巢父」,則爲一人。應休璉又謂之山父

元圻案】文選應休璉與從弟君苗君胄書曰:「山父不貪天下之樂,曾參不慕之富。」李善注:「山父,即巢父也。譙周古史考曰:『許由夏常居巢,故一號巢父。』」厚齋蓋據此注也。案:陸士衡演連珠注又引古史考曰:「許由時人也,隱箕山,恬淡養性,無欲於世。禮待之,不肯就,時人高其無欲,遂崇大之曰:『將以天下讓許由恥聞之,乃洗其耳。』或曰『又有巢父,與許由同志』,或曰『許由夏常居巢,故一號巢父』,不可知也。」是譙周亦不定以爲一人也。李善引之,文有詳略耳。〇孔稚珪北山移文注引皇甫謐高士傳曰:「巢父許由所讓也,以爲汙,乃臨池而洗耳。」

71、

儒林傳毛莫如少路」,按:「杜欽李尋並同。」宋景文公筆記蕭該音義:「案風俗通姓氏篇:『混沌氏太昊之良佐。屯莫如,爲常山太守。』風俗通此篇已佚。云:「儒林傳下文止云『莫如常山太守』。」按此,莫如姓非,應作『屯』字,音徒本反。」云:「古人書『屯』字,只作『{毛一丿}』,因此致誤。」愚按溝洫志云:「自塞宣房後,復北決於館陶,分爲屯氏河。」顔師古注:「屯,音大門反。」而室分析州縣,誤以爲毛氏河,乃置毛州,失之甚矣。按:「隋地理志館陶』下云:『舊置毛州大業初州廢。』則非置。」以此證之,則毛、屯之相混久矣。之爲氏,於此可攷。廣韻云:「後蜀録有法部尚書屯度。」【原注】徒渾切,與蕭該音不同。

元圻案】隋書經籍志:「漢書音義十二卷,國子監博士蕭該撰。」〇北史儒林傳下:「蕭該蘭陵人,梁鄱陽王恢之孫,少封攸侯荆州平,與何妥同至長安。性篤學,春秋禮記並通大義,尤精漢書,撰漢書文選音義,咸爲當時所貴。」

72、

王式褚少孫褚氏家傳云:「即續史記褚先生。」【原注】人,爲博士。〇案:此條本陸氏釋文敘録

云】少孫續史記極口諛霍大將軍,頗近於佞,蓋喪其師傳矣。

元圻案】漢書儒林傳:「王式,字翁思東平新桃人也。山陽張長安幼君先事,後東平唐長賓沛褚少孫亦來事,問經數篇。唐生褚生應博士弟子選,由是魯詩褚氏之學。」〇四庫全書史記提要曰:「據張守節正義張晏之説,以褚少孫潁川人,間爲博士。又引褚顗家傳以爲褚大弟之孫,宣帝時爲博士,寓居,事大儒王式,故號先生。二説不同,然宣帝末距成帝初不過十七八年,其相去亦未遠也。」〇隋書經籍志「雜傳類」:「褚氏家傳一卷,褚顗等撰。」

73、

田何子裝儒林傳釋文序録子莊【原注】高士傳云:「字。」

元圻案】皇甫謐高士傳:「田何,字子莊人也。自孔子,五傳至惠帝時,年老家貧,守道不仕。帝親幸其廬以受業,終爲者宗。」

74、

樓護傳云:「論議常依名節。」東萊史説謂:「居五侯之門而論名節,猶爲盜跖之徒而稱也。」陳群曹操掾,而云「雅杖名義」,其能免樓護之譏乎?

云】陳長文三國名臣,未可輕議。

元圻案】漢書游俠傳:「樓護,字君卿人。是時王氏方盛,賓客滿門,五侯兄弟争名,其客各有所厚,不得左右,唯盡入其門,咸得其驩心。爲人短小精辯,論議常依名節。」〇三國志魏陳群傳:「長文潁川許昌人也。祖父,父,叔父,皆有盛名。爲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在朝無適無莫,雅杖名義,不以非道假人。」

75、

魏志:「建安二十年,始置名號侯。」裴松之謂:「今之虚封,蓋自此始。」按漢樊噲傳:「賜爵封號賢成君。」注云:「之際,權設寵榮,假其位號,或得邑地,或空受爵。」則虚封非始於建安也。

按】杜佑於「」字上增「戰國之際」,尤包得全。

元圻案】魏武帝紀注引魏書曰:「置名號侯爵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皆金印紫綬;又置内外侯十六級,銅印龜紐墨綬;五大夫爵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與舊列侯内侯凡六等。」〇史記傅寬傳:「賜封號共德君。」索隱曰:「謂美號耳,非地邑。」又靳歙傳:「沛公立爲漢王,賜建武侯。」「至三年,始賜食邑四千三百户」,則前此亦虚封也。〇宋書裴松之傳:「松之,字世期河東聞喜人,博覽墳籍。上使注陳壽三國志松之鳩集傳紀,增廣異聞,既成奏上。上善之。」〇程大昌演繁露亦引裴松之注爲虚封之始。

76、

崇文總目:「史雋十卷。」漢雋之名本於此。

元圻案】書録解題目録類:「崇文總目一卷。景祐初,學士王堯臣聶冠卿郭縝吕公綽王洙歐陽修等撰定,凡六十六卷。諸儒皆有論議,歐公文集頗見數條。今惟此六十六卷之目耳,題云紹興改定。」〇唐書藝文志「雜史類」:「鄭暐史雋十卷。」〇書録解題類書類:「漢雋十卷,括蒼林越撰。以西漢書分類爲十五篇,皆句字之古雅者。雋者,蓋取雋永之義也。」〇漢書蒯通傳:「戰國時説士權變,亦自序其説,凡八十一首,號曰雋永。」注:「雋,肥肉也,言甘美而味深長也。」則史雋之名,當取諸此。

77、

壺關三老漢武故事以爲鄭茂顔師古曰「荀悦漢紀令狐茂」。今漢紀本脱「令狐茂」三字。御覽上黨郡記:「令狐徵君隱城東山中。」

元圻案】壺關三老上書言戾太子冤事,見漢書武五子傳。〇四庫全書總目小説類:「漢武故事一卷,舊本題漢班固傳。然史不云有此書,隋志著録『傳記類』中,亦不云作。晁公武讀書志張柬之洞冥記跋,謂出於王儉初去未遠,當有所考也。」〇太平御覽五百六十載上黨記曰:「令狐徵君隱城東山中,令狐終即此葬焉,今俗名其山曰令狐墓史所稱『壺關三老令狐茂』者是也。」〇水經漳水又東過壺關縣北」,注云:「壺關三老公乘興衞太子,即邑人也。」姓名俱不同。

78、

張敞集:「朱登東海相,遺蟹,報書曰:『蘧伯玉孔氏之賜,必以及鄉人。謹分斯貺于三老尊行者,曷敢獨享之?』」太平御覽四百七十八。其言有儒者風味。

云】「蟹」字未有用此者。

元圻案】張敞傳:「,字子高,本河東平陽人,隨宣帝杜陵。以正違忤霍光。及以過歸第,上封事言:『朝廷不聞直聲,而令明詔自親其文,非策之得。』」其識見似出之上。

79、

宣帝以刑餘爲,非特也。平恩侯亦刑餘,而魏相因以奏事。注見卷一。戚宦之禍,自宣帝始也。

云】此等議論,酷似致堂

【又云】秉政,霍山復領尚書事,不因平恩,封事何由得達?一不密則身危而國家從之,奈何妄議也!

【又云】宣帝起里閈,所依惟外家,舍而獨因平恩,專欲發其殺后之謀也。議者讀史不熟耳。

云】弱翁是時爲御史大夫,何不請獨對乎?畢竟是有借助之意。

元圻案】張南軒史論曰:「魏相所存,不得爲正,觀其有之累可見矣。夫欲其説之行,而假以爲重,此詭遇獲禽之心,君子不道也。」〇漢書蓋寬饒傳:「宣帝時,上書曰:『方今聖道寢廢,儒術不行,以刑餘爲,以法律爲。』」又外戚傳:「孝宣許皇后廣漢,從武帝甘泉,誤取他郎鞌以被其馬,發覺,吏劾從行而盜當死,有詔募下蠶室。後封平恩侯。」

80、

宣紀:「神爵三年,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通典職官十七應劭曰:「張敞蕭望之言:『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今小吏奉率不足,常有憂父母妻子之心,雖欲絜身爲廉,其勢不能。可以什率增天下吏奉。』宣帝乃益天下吏奉什二。」與漢紀不同。

元圻案】漢書宣帝紀:「神爵三年秋八月,詔曰:『吏不廉平則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禄薄,欲其無侵漁百姓難矣,其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荀悦漢紀云「其益吏百石以下俸五十斛」,與漢書合。〇杜君卿曰:「應劭漢書曰『宣帝益吏俸什二』,而漢書言『十五』,兩存其説耳。」

81、

黃霸傳「鶡雀」,顔氏注:「當爲『鳻』。」徐楚金説文,當爲「䲸」。

元圻案】漢書循吏傳:「黃霸,字次公淮陽陽夏人也。五鳳三年,代邴吉爲丞相。京兆張敞舍鶡雀飛集丞相府,以爲神雀,議欲以聞。」注:蘇林曰:「今虎賁所著鶡也。」師古曰:「此鶡音芬,字或作『鳻』,此通用耳。鳻雀大而色青,出中,非虎賁所著也。鶡色黑,出上黨,以其鬭死不止,故用其尾飾武臣首云。」〇四庫全書總目小學類:「説文繫傳四十卷,南唐徐鍇撰。楚金廣陵人,官至右内史舍人。兵下江南,卒於圍城之中。事迹具南唐書本傳。」〇宋景文筆記:「師古曰:『此鶡音介。』今官本誤作『芬』,『䲸』字作『鳻』,鳻亦音芬。鳻,鳥聚貌,非鳥名也。予見徐鍇本亦如此改定。」〇王汾原煦曰:「顔氏家訓説文云:『鳻雀似鶡而青,出中。』即小所本也。玉篇亦作鳻,集韻音分。今徐鍇繫傳作䲸,徐鉉本同。别有𩿈字,訓爲鳥聚,非鳥名也。」

82、

皇極經世書:「惠帝崩,立無名子爲帝。」【原注】王陵争非劉氏而王,而宫中已有非劉氏而帝者矣。

云】「非」側注。

按】竊以國既有之,家亦宜然,此余所以痛也。詳尚書古文疏證卷二第十七條。

元圻案】漢書外戚傳:「孝惠張皇后無子,吕太后迺使陽爲有身,取後宫美人子名之,殺其母,立所名子爲太子。惠帝崩,太子立爲帝,四年,太后下詔廢之,更立恒山王弘爲帝。少帝恒山淮南濟川王皆非孝惠子。」又王陵傳:「人,封安國侯,爲右丞相。惠帝崩,高后欲立諸爲王,問曰:『高皇帝刑白馬而盟曰:「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今王吕氏,非約也。』太后不説。」

83、

賈捐之上書罷朱崖杜佑云:「捐之之孫,漢書本傳云「之曾孫」。高見實類其祖。」

云】可惜捐之晚節。

元圻案】漢書賈捐之傳:「捐之,字君房賈誼曾孫。元帝即位,召待詔金馬門初元元年,珠崖又反,上與有司議大發軍,捐之建議,以爲不當擊。上廼從之。捐之後坐與楊興更相薦譽,欲得大位,漏泄省中語,竟坐棄市。」

84、

劉歆元韶,賣宗國以徼利,而身亦不免。小人可以戒矣!

按】元韶事不見魏書列傳,見北齊書北史

云】此切齒於趙孟傳之輩也。

元圻案】劉歆王莽腹心,封爲國師、嘉新公。後殺其三子,與王涉董忠謀泄自殺。事詳王莽傳。〇北齊書文宣紀:「魏帝以天人之望有歸,下詔歸帝位於,使彭城王元韶奉皇帝璽綬,禪代之禮一依故事。」又元韶傳:「魏孝莊之侄,襲封彭城王齊天保元年,降爵爲公。文宣曰:『光武何故中興?』曰:『爲誅諸不盡。』於是乃誅諸以厭之。幽於京畿地牢,絶食,啗衣袖而死。」

85、

張文潛文帝論謂:「絳侯之迹,異於者無幾,文帝所以裁之者,乃所以深報之也。」其説太過。賈誼陳政事疏「體貌大臣而厲其節」,乃正論也。

元圻案】漢書周勃傳:「與丞相朱虚侯章共誅諸,迎立孝文文帝即位,以爲右丞相,居十餘月,謝病歸相印。上許之。歲餘,復用爲丞相。十餘月,免相就國。歲餘,每河東守尉行縣至絳侯勃自畏恐誅,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見。其後有人上書告欲反,下廷尉,逮捕治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絳侯綰皇帝璽,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今居一小縣,顧欲反耶!』文帝於是使使持節赦復爵邑。」〇張氏耒漢文帝論:「絳侯以英雄之姿,挾立君之威,臨視其上,無異于保傅之提嬰兒。如是而不驕者,之所難也。驕則縱,縱則亂因以生。文帝豈無愛之心哉?視前日之誅死族滅者,皆恃功驕蹇之所致。而絳侯之迹,異于者無幾耳。曾不如抑遠困辱,使之慊然内顧而無所恃,鋤去其驕慢之心,全其生,保其家,使其子孫長有國土之爲愈也。」

86、

揚雄自比孟子,而校獵賦乃曰「群公常伯,楊朱墨翟之徒」。學孟子而尊,與法言背馳矣。

云】詞賦不當如此論。

【又云】按「群公常伯」,則左右諛臣,豈有遠見?「之徒」,又異端,不知聖賢之業者也。自「方將上獵三靈」以下云云,乃自申其作賦以諷之意。讀者遂疑其尊耶?

元圻案】法言吾子篇:「古者塞路,孟子辭而闢之,廓如也。後之塞路者有矣,竊自比於孟子。」〇揚雄羽獵賦曰「群公常伯,楊朱墨翟之徒,喟然並稱曰:『崇哉乎德,雖有大夏成周之隆,何以侈兹!』上猶謙讓而未俞也,方將上獵三靈之流,下決醴泉之滋」,以至「加勞三皇,勖勤五帝,立君臣之節,崇賢聖之業,未遑苑囿之麗,游獵之靡也」云云,誠如義門之説。然義門遂以此許,能斥而比孟子乎?

87、

樓護之執吕寬,小人之不義者也,不當傳於游俠法言獨稱「朱家之不德」以爲長者,樓護朱家之罪人也。

按】樓護厚於吕公而薄吕寬,豈李西涯樂府所歎「元是五侯門下吏」者耶?

元圻案】漢書游俠樓護傳:「長子與妻兄吕寬謀以血塗第門,欲懼令歸政。發覺,大怒,殺,而吕寬亡。父素與相知。廣漢,過,不以事實語也。到數日,名捕詔書至,大喜,徵入爲前煇光。」又曰:「初,有故人吕公,無子,歸身與吕公、妻與嫗同食,遂養吕公終身。」又朱家傳:「所藏活豪士以百數,其餘庸人不可勝言。然終不伐其能。既隱脱季布將軍之阨,及尊貴,終身不見也。」〇法言重黎篇:「或問長者,曰:藺相如而屈廉頗欒布之不塗,朱家之不德,直不疑之不校,韓安國之通使。」

88、

讓,美德也,然當審其是非。趙充國不歸功於二將軍,君子以爲是;顔真卿歸功於賀蘭進明,君子以爲非。

元圻案】漢書趙充國傳:「充國振旅而還。所善浩星賜迎説曰:『衆人皆以破羌强弩出擊,多斬首獲降,虜以破壞。然有識者,以爲虜勢窮困,兵雖不出,必自服矣。將軍即見,宜歸功於二將軍出擊,非愚臣所及。如此,將軍計未失也。』充國曰:『吾年老矣,爵位已極,豈嫌伐一時事以欺明主哉!兵勢,國之大事,當爲後法。老臣不以餘命壹爲陛下明言利害,卒死,誰當復言之者?』卒以其意對。上然其計。」〇容齋五筆曰:「顔魯公起兵平原,合衆十萬,既成魏郡堂邑之功矣。是時,進明北海太守,亦起兵,公以書召之并力,進明,公每事咨之,軍權始移,遂取舍任意,以得招討。」〇吕成公雜説曰:「顔真卿賀蘭進明,此是書生顧辭讓,却是闇於事機。」

89、

劉道原通鑑外紀自序曰:「歷代國史,其流出於春秋劉歆七略王儉七志史記以下,皆附春秋荀勗分四部,史記、舊事入丙部。阮孝緒七録記傳録記史傳,由是經與史分。」

元圻案】劉歆七略王儉七志阮孝緒七録,注已見卷五三十七頁。

90、

漢名臣奏:「丞相薛宣奏:興以來,深考古義,惟萬變之備,於是制宫室出入之儀。故司馬殿省門闥至五六重,周衞擊刁斗,近臣侍側尚不得本作「不能」。著鉤帶入房。」【原注】太平御覽。〇見三百五十四卷。

集證隋志「刑法類」:「漢名臣奏三十卷。」唐志:「二十九卷。」

91、

匈奴漢文帝書曰:「天所立匈奴大單于。」又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匈奴傳突厥致書隋文帝曰:「從天生大突厥天下賢聖天子、伊利俱盧設莫河沙鉢略可汗。」

按】沙鉢略,隋書作「始波羅」。

程易田云】伊利俱盧,所謂雙聲疊韻也。伊俱、利盧爲雙聲,伊利、俱盧爲疊韻,然以三十六字母言之,伊爲影母,屬喉;俱爲見母,屬牙。牙、喉不同,今證之以此二字,不得别爲兩聲。益信戴東原斷以見爲喉之發聲,影爲喉之收聲,爲得自然之音位也。

元圻案】隋書突厥傳:「突厥之先,平涼也,姓阿史那氏後魏太武沮渠氏阿史那以五百家奔茹茹,世居金山,工於鐵作。金山狀如兜鍪,俗呼兜鍪爲『突厥』,因以爲號。高祖遣開府徐平和使於沙鉢略沙鉢略遣使致書曰:『辰年九月十日,從天生大突厥天下賢聖天子、伊利俱盧設莫河始波羅可汗致書大隋皇帝。』」〇倭王煬帝書曰:「日出處天子致書日没處天子。」

92、

西山先生跋劉深父杯水編稱:「天台劉深父每舉史傳數百千言。漢許后成帝書,於史爲隱僻處,學者多不道,一日對客誦『奈何妾薄命,端遇竟寧前』及『設爲屏風張某所』等語,俱見外戚傳無一字差。」【原注】前輩讀史精熟如此。

方樸山云】想愛其文,蓋此書自絶妙也。

元圻案】漢書外戚傳孝成許皇后傳:「時上省減椒房掖庭用度,皇后迺上疏曰:『詔書言服御所造,皆如竟寧前,吏誠不能揆其意,即且令妾被服所爲不得不如前。設妾欲作某屏風張於某所,曰故事無有,或不能得,則必繩妾以詔書矣。』」又曰:「今吏甫受詔讀記,直豫言使后知之,非可復若私府有所取也。其萌牙所以約制妾者,恐失人理。今但損車駕,及毋若未央宫有所發,遺賜衣服如故事,則可矣。其餘誠太迫急,奈何妾薄命,端遇竟寧前。竟寧前於今世而比之,豈可邪?」

93、

李靖曰:「張良所學,六韜三略是也。韓信所學,穰苴孫武是也。」光武詔報臧宫馬武,引黃石公記案:章懷注云:「即張良下邳圯上所見老父出一編書者。」隋志兵家三略三卷。【原注】館閣書目云:「恐後人依託爲之。」近世有素書一卷,六章,曰原始,曰正道,曰本德宗道,曰求人之志,曰遵義,曰安樂今本作「安禮」。晁公武讀書志云:「厖亂無統,蓋采諸書成之。」【原注】謂有盜發張良冢者,於玉枕中獲此書,亦依託也。〇云:「今世玉枕蘭亭,『玉枕』之義本此,亦謂其出自昭陵也。」初學記又引黃石公陰謀祕法

元圻案】唐書李靖傳:「,字藥師京兆三原人。官司徒、并州都督,封衞國公。」〇後漢書臧宫傳:「建武二十七年,楊虚侯馬武上書,請伐匈奴。詔報曰:『黃石公記曰:「柔能制剛,弱能制彊。」柔者德也,剛者賊也。弱者仁之助也,彊者怨之府也。』」〇四庫全書總目兵家類:「素書一卷,舊本題黃石公撰,宋張商英注。後序稱圯上老人以授張子房亂有盜發子房冢,於玉枕中得之,始傳人間。晁公武商英之言,世未有信之者。」〇唐徐堅初學記職官部御史大夫下引黃石公陰謀祕法曰:「熒惑,火之精,御史之象。主禁令刑罰,收捕糾正。」

94、

董仲舒建元初對策,案:建元武帝初元年號也,年號自此始。仲舒對策在元年。「願興太學,置明師以養天下之士,數攷問以盡其材」。謂「立學校之官,自仲舒發之」。攷之武帝紀建元五年置五經博士,此所謂學校之官也。元朔武帝三次改元年號。五年,始有禮官勸學之詔,於是丞相請爲博士置弟子員。儒林傳所載其著公令也,詳於取而略於教,不過開禄利之塗而已。明經而志青紫,教子而擬籯金,孰知古者爲己之學哉!儻以仲舒爲相,使正誼明道之學行於時,則學者興於禮義,庶幾三代之風,豈止「彬彬多文學之士」乎!

云】「明經而志青紫」,是夏侯勝語。「教子而擬籯金」,見韋賢傳

元圻案】漢書儒林傳序:「公孫弘以治春秋爲丞相封侯,天下學士靡然鄉風矣。爲學官,悼道之鬱滯,廼請曰:『丞相、御史言:制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婚姻者,居室之大倫也。今禮廢樂崩,朕甚愍焉,故詳延天下方聞之士,咸登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興禮,以爲天下先。太常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里之化,以厲賢材焉」。謹與太常、博士等議云云。』制曰:『可。』自此以來,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學之士矣。」〇夏侯勝傳:「每講授,常謂諸生曰:『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〇韋賢傳:「諺曰:『遺子黃金滿籯,不如一經。』」魏了翁跋楊子謨所題趙子安一經閣詩曰:「謂籯金不若一經,此諺語也。近聖人之世之居皆未遠也,其詞氣已全不類間語。雖當時之大儒,如夏侯長公輩,亦不過以取青紫教授諸生。蓋自漢武設科射策,勸趨利禄,後學所志,大抵若此。況於俚諺,自無足責,至於它邦以及後世,又從可知。」

95、

韓信無行,不得推擇爲吏;陳湯無節,不爲州里所稱;主父偃學從橫,諸儒排擯不容;李陵匈奴隴西士大夫以爲愧。注見卷一。之後,鄉黨清議猶嚴也,是以禮官勸學,則曰「崇鄉里之化」。

元圻案】韓信傳:「韓信淮陰人也。家貧無行,不得推擇爲吏,又不能治生爲商賈,常從人寄食。」〇陳湯傳:「,字子公山陽瑕丘人也。少好書,博達善屬文。家貧匄貸無節,不爲鄉里所稱。」〇主父偃傳:「主父偃齊國臨菑人也。學長短從橫術,晚乃學春秋、百家之言。游諸子間,諸儒生相與排擯,不容於。家貧,假貣無所得。」



校勘記

 孫通海校:「在」,「度」,四庫本傳家集卷三虞帝作「老」,「渡」。

 孫通海校:「面」,元刊本作「方」。

 孫通海校:按「倪寬」即「兒寬」,因「倪」的古字爲「兒」,故古書兩種寫法並行。

 孫通海校:「史」,四庫本鹽鐵論卷七除狹作「吏」。

 孫通海校:「馬季卿」,中華本隋書卷七五劉炫傳作「馬季長」。

 孫通海校:「卓茂與孔休蔡勳劉宣」,元刊本作「孔休蔡勳劉宣與卓茂」。

 孫通海校:「工」,元刊本作「將」。

 孫通海校:「恭」,元刊本、清嘉慶本作「共」。按,「共」通「恭」。

 孫通海校:「河」,元刊本作「何」。

字數:26756,最後更新時間:202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