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徵四失論第七十八篇

黃帝素問直解卷之九

徵四失論第七十八篇


上篇帝云:事有五過四德,汝知之乎?公曰不聞五過與四德。故上篇疏五過,此篇徵四失。蓋德者,行道而有德於心,今不知四德,是爲四失,四失之徵,所當謹也。

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眾多矣。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夫,音扶。雷公不聞五過與四德。故帝曰:夫子所通之書,所受之事,眾多矣。今猶有未聞,試自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者何在?

雷公對曰: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願聞其事解也。

公不明四德,是爲四失。故言通書受事,乃循經受業也。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中復有未聞,而時有過失者,願請聞其事而解之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耶?將言以雜合耶?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

《示從容論》云: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今日子年少,猶言子豈年少,而智未及耶?抑所得所失,子將言之。得失並陳,以其雜合而難言耶!夫人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能十全者,精神不專一,志意不治理,不能內得於心,外應於手,外內相失,故時疑殆而未明。帝將語以四失而先爲懲戒之。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試舉四失而明言之,診有陰陽逆從之理,醫不知之,治之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爲道,更名自動,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更,平聲。師傳者道,自能者術。妄術爲道,必遺身咎,治之二失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土之薄厚,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土,舊本訛坐,今改。別,音逼。貧與富,貴與賤,薄與厚,寒與溫,勇與怯,皆有比類之道。醫不知此,自亂不明,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爲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卒,音促。中,去聲,下中同,凡飲食起居,憂患所傷,當未診先問。不先言此,而卒持寸口,妄言病名,治之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治數之道,從容之葆,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嗚 乎!窈窈冥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汝不知道之諭,受以明爲晦。

葆,保同。嘆世人不明大道之難知,所以懲創其心志也。世人之語,妄自誇張,是馳騖於千里之外,而不明於尺寸之論。診無人事,謂昧昧以診,不知人之病情也。無治數之道,不知救治之法也。無從容之葆,不知比類從容,而保全其身命也。坐,猶定也。持,即診也。寸口之脈,一定診之,雖診而不中五臟之脈,以及百病之所起,人孰無良,故始以自怨,咎有所歸,故遺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猶之棄術於市,妄行其志;病或時愈,而愚醫之心,即自得也。嗚呼!如是之醫,深可嘆也。精微之道,窈窈冥冥,而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高深可擬於天地,遠大可配於四海。今汝不知道之諭受,是猶以明爲晦,汝其勉之。

字數:1038,最後更新時間:202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