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刺要論第五十篇

黃帝素問直解卷之五

刺要論第五十篇


此篇首論刺法之要,各有淺深,淺深不得,致有五臟四時之病。雖欲無之,然不去矣,刺要不綦重歟。

黃帝問曰:願聞刺要。

上古以針治病,帝舉刺法之要,以教天下後世,故特問之。

岐伯對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

過,平聲,下同。浮沉,即淺深。病有浮沉,刺有淺深。猶言病有淺深,而刺因有淺深也。各至其理,各至皮肉脈筋骨之文理,刺所當至,毋容淺也。無過其道,無過其皮肉脈筋骨之道。刺中其道,毋容過也。

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

所謂無過其道者,過之則內傷,是太過而反傷其內也。所謂各至其理者,若不及則外生壅腫。壅則邪從之,是不及而徒傷其外也。

淺深不得,反爲大賊,內動五臟,後生大病。

賊,害也。所謂病有浮沉、刺有淺深者,若淺深不得,反爲大害。內動五臟,後生四時之大病,如下文所云也。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毫毛腠理,毫毛中之腠理也。皮膚,肺之主也。肌肉,脾之主也。脈,心之主也。筋,肝之主也。骨,腎之主也。髓,骨中精髓也。肺主皮膚,其外更有毫毛之淺。腎主骨,其內更有髓之深。此病各有在,當分別淺深以爲刺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溯溯然寒慄。

溯,音素,餘篇仿此。此下申明內動五臟,後生大病之意。毫毛腠理,在皮之外。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臟之氣。肺主秋,動肺則秋病溫瘧。溫瘧先熱後寒,故溯溯然而寒慄。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

皮在肉之外,故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臟之氣。脾主四季,每季各十八日,共七十二日。動脾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有腹脹之病,腹脹則心煩,而不嗜食。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

肉在脈之外,故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臟之氣,心主夏。心動則夏有心痛之病。

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

脈在筋之外,故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臟之氣,肝主春,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

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

筋在骨之外,故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臟之氣,腎主冬,腎動則冬病脹而腰痛。

刺骨無傷髓,髓傷則消爍䯒酸體解㑊。

酸,作痠。骨在髓之外,故刺骨無傷髓。髓傷則動腎臟之精,故精氣消爍而䯒痠,精氣消爍而體解㑊。

然不去矣。

總結上文而言。刺傷內臟,則有四時之病,其病必生。雖欲無之,然不去矣。刺法之要,所當審也。

字數:851,最後更新時間:202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