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志第二十一
    1. 律曆一
      1. 應天 乾元 儀天曆
        1. 建隆應天曆
          1. 步氣朔
          2. 求發斂
          3. 求日躔
          4. 乾元二十四氣日躔陰陽度
          5. 赤道宿度
          6. 黃道宿度

宋史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應天 乾元 儀天曆


古者,帝王之治天下,以律曆爲先;儒者之通天人,至律曆而止。曆以數始,數自律生,故律曆既正,寒暑以節,歲功以成,民事以序,庶績以凝,萬事根本由茲立焉。古人自入小學,知樂知數,已曉其原。後世老師宿儒猶或弗習律曆,而律曆之家未必知道,各師其師,岐而二之。雖有巧思,豈能究造化之統會,以識天人之蘊奧哉!是以審律造曆,更易不常,卒無一定之說。治效之不古若,亦此之由,而世豈察及是乎!

宋初,承五代之季王朴制律曆、作律準,以宣其聲,太祖以雅樂聲高,詔有司考正。和峴等以影表銅臬暨羊頭秬黍累尺制律,而度量權衡因以取正。然累代尺度與望臬殊,黍有巨細,縱橫容積,諸儒異議,卒無成說。至崇寧中,徽宗任蔡京,信方士「聲爲律、身爲度」之說,始大盭乎古矣。

顯德欽天曆亦朴所制也,宋初用之。建隆二年,以推驗稍疏,詔王處訥等別造新曆。四年,曆成,賜名應天,未幾,氣候漸差。太平興國四年,行乾元曆,未幾,氣候又差。繼作者曰儀天,曰崇天,曰明天,曰奉元,曰觀天,曰紀元,迨靖康丙午,百六十餘年,而八改曆。南渡之後,曰統元,曰乾道,曰淳熙,曰會元,曰統天,曰開禧,曰會天,曰成天,至德祐丙子,又百五十年,復八改曆。使其初而立法脗合天道,則千歲日至可坐而致,奚必數數更法,以求幸合玄象哉!蓋必有任其責者矣。

雖然,天步惟艱,古今通患,天運日行,左右既分,不能無忒。謂七十九年差一度,雖視古差密,亦僅得其槩耳。又况黃、赤道度有斜正闊狹之殊,日月運行有盈縮、朏朒、表裏之異。測北極者,率以千里差三度有奇,晷景稱是。古今測驗,止於岳臺,而岳臺豈必天地之中?餘杭則東南,相距二千餘里,華夏幅員東西萬里,發斂晷刻豈能盡諧?又造曆者追求曆元,踰越曠古,抑不知二帝授時齊政之法,畢殫於是否乎?是亦儒者所當討論之大者,諉曰星翁曆生之責可哉?至於儀象推測之具,雖亦數改,若熙寧沈括之議、宣和璣衡之制,其詳密精緻有出於淳風、令瓚之表者,蓋亦未始乏人也。今其遺法具在方冊,惟奉元、會天二法不存。舊史以乾元、儀天附應天,今亦以乾道、淳熙、會元附統元,開禧、成天附統天。大抵數異術同,因仍增損,以追合乾象,俱無以大相過,備載其法,俾來者有考焉。

昔黃帝作律呂,以調陰陽之聲,以候天地之氣。堯則欽若曆象,以授人時,以成歲功,用能綜三才之道,極萬物之情,以成其政化者也。至司馬遷、班固敘其指要,著之簡策。自漢至隋,歷代祖述,益加詳悉。暨唐貞觀迄周顯德,五代隆替,踰三百年,博達之士頗亦詳緝廢墜,而律志皆闕。宋初混一㝢內,能士畢舉,國經王制,悉復古道。漢志有備數、和聲、審度、嘉量、權衡之目,後代因之,今亦用次序以志于篇:

曰備數。周禮,保氏教國子以六藝,其六曰九數,謂方田、粟米、差分、少廣、商功、均輸、方程、贏朒、旁要,是爲九章。其後又有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周髀、綴術、緝古等法相因而起,歷代傳習,謂之小學。唐試右千牛衞冑曹參軍陳從運著得一算經,其術以因折而成,取損益之道,且變而通之,皆合於數。復有徐仁美者,作增成玄一法,設九十三問,以立新術,大則測於天地,細則極於微妙,雖粗述其事,亦適用於時。古者命官屬於太史,漢、魏之世,皆在史官。隋氏始置算學博士於國庠,唐增其員,宋因而不改。

曰和聲。周禮,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凡爲樂器,以十有二律爲之數度。古之聖人推律以制器,因器以宣聲,和聲以成音,比音而爲樂。然則律呂之用,其樂之本歟!以其相生損益,數極精微,非聰明博達,則罕能詳究。故歷代而下,其法或存或闕,前史言之備矣。周顯德中,王朴始依周法,以秬黍校正尺度,長九寸,虛徑三分,爲黃鐘之管,作律準,以宣其聲。宋乾德中,太祖以雅樂聲高,詔有司重加考正。時判太常寺和峴上言曰:「古聖設法,先立尺寸,作爲律呂,三分損益,上下相生,取合真音,謂之形器。但以尺寸長短非書可傳,故累秬黍求爲準的,後代試之,或不符會。西京銅望臬可校古法,即今司天臺影表銅臬下石尺是也。及以朴所定尺比校,短於石尺四分,則聲樂之高,蓋由於此。况影表測於天地,則管律可以準繩。」上乃令依古法,以造新尺并黃鐘九寸之管,命工人校其聲,果下於朴所定管一律。又內出上黨羊頭山秬黍,累尺校律,亦相符合。遂下尚書省集官詳定,眾議僉同。由是重造十二律管,自此雅音和暢。

曰審度者,本起於黃鐘之律,以秬黍中者度之,九十黍爲黃鐘之長,而分、寸、尺、丈、引之制生焉。宋既平定四方,凡新邦悉頒度量於其境,其偽俗尺度踰於法制者去之。乾德中,又禁民間造者。由是尺度之制盡復古焉。

曰嘉量。周禮,㮚氏爲量。漢志云,物有多少受以量,本起於黃鐘之管容秬黍千二百,而龠、合、升、斗、斛五量之法備矣。太祖受禪,詔有司精考古式,作爲嘉量,以頒天下。其後定西蜀,平嶺南,復江表,泉、浙納土,并、汾歸命,凡四方斗、斛不中式者皆去之。嘉量之器,悉復升平之制焉。

曰權衡之用,所以平物一民、知輕重也。權有五,曰銖、兩、斤、鈞、石,前史言之詳矣。建隆元年八月,詔有司按前代舊式作新權衡,以頒天下,禁私造者。及平荊湖,即頒量、衡於其境。淳化三年三月三日,詔曰:「書云:『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所以建國經而立民極也。國家萬邦咸乂,九賦是均,顧出納於有司,繫權衡之定式。如聞秬黍之制,或差毫釐,錘鈎爲姦,害及黎庶。宜令詳定稱法,著爲通規。」事下有司,監內藏庫、崇儀使劉承珪言:「太府寺舊銅式自一錢至十斤,凡五十一,輕重無準。外府歲受黃金,必自毫釐計之,式自錢始,則傷於重。」遂尋究本末,別制法物。至景德中,承珪重加參定,而權衡之制益爲精備。其法蓋取漢志子穀秬黍爲則,廣十黍以爲寸,從其大樂之尺,【秬黍,黑黍也。樂尺,自黃鐘之管而生也。謂以秬黍中者爲分寸、輕重之制。】就成二術,【二術謂以尺、黍而求氂、絫。】因度尺而求氂,【度者,丈、尺之總名焉。因樂尺之源,起於黍而成於寸,析寸爲分,析分爲氂,析氂爲毫,析毫爲絲,析絲爲忽。十忽爲絲,十絲爲毫,十毫爲氂,十氂爲分。】自積黍而取絫。【從積黍而取絫,則十黍爲絫,十絫爲銖,二十四銖爲兩。錘皆以銅爲之。】以氂、絫造一錢半及一兩等二稱,各懸三毫,以星準之。等一錢半者,以取一稱之法。其衡合樂尺一尺二寸,重一錢,錘重六分,盤重五分。初毫星準半錢,至稍總一錢半,析成十五分,分列十氂;【第一毫下等半錢,當五十氂,若十五斤稱等五斤也。】中毫至稍一錢,析成十分,分列十氂;末毫至稍半錢,析成五分,分列十氂。等一兩者,亦爲一稱之則。其衡合樂分尺一尺四寸,重一錢半,錘重六錢,盤重四錢。初毫至稍,布二十四銖,下別出一星,等五絫;【每銖之下,復出一星,等五絫,則四十八星等二百四十絫,計二千四百絫爲十兩。】中毫至稍五錢,布十二銖,列五星,星等二絫;【布十二銖爲五錢之數,則一銖等十絫,都等一百二十絫爲半兩。】末毫至稍六銖,銖列十星,星等絫。【每星等一絫,都等六十絫爲二錢半。】以御書真、草、行三體淳化錢,較定實重二銖四絫爲一錢者,以二千四百得十有五斤爲一稱之則。其法,初以積黍爲準,然後以分而推忽,爲定數之端。故自忽、絲、毫、氂、黍、絫、銖各定一錢之則。【謂皆定一錢之則,然後制取等稱也。】忽萬爲分,【以一萬忽爲一分之則,以十萬忽定爲一錢之則。忽者,吐絲爲忽;分者,始微而著,言可分別也。】絲則千,【一千絲爲一分,以一萬絲定爲一錢之則。】毫則百,【一百毫爲一分,以一千毫定爲一錢之則。毫者,毫毛也。自忽、絲、毫三者皆斷驥尾爲之。】氂則十,【一十氂爲一分,以一百氂定爲一錢之則。氂者,氂牛尾毛也,曳赤金成絲爲之也。】轉以十倍倍之,則爲一錢。【轉以十倍,謂自一萬忽至十萬忽之類定爲則也。】黍以二千四百枚爲一兩,【一龠容千二百黍爲十二銖,則以二千四百黍定爲一兩之則。兩者,以二龠爲兩。】絫以二百四十,【謂以二百四十絫定爲一兩之則。】銖以二十四,【轉相因成絫爲銖,則以二百四十絫定成二十四銖爲一兩之則。銖者,言殊異。】遂成其稱。稱合黍數,則一錢半者,計三百六十黍之重。列爲五分,則每分計二十四黍。又每分析爲一十氂,則每氂計二黍十分黍之四。【以十氂分二十四黍,則每氂先得二黍。都分成四十分,則一氂又得四分,是每氂得二黍十分黍之四。】每四毫一絲六忽有差爲一黍,則氂、絫之數極矣。一兩者,合二十四銖爲二千四百黍之重。每百黍爲銖,二百四十黍爲絫,二銖四絫爲錢,二絫四黍爲分。一絫二黍重五釐,六黍重二釐五毫,三黍重一氂二毫五絲,則黍、絫之數成矣。其則,用銅而鏤文,以識其輕重。新法既成,詔以新式留禁中,取太府舊稱四十、舊式六十,以新式校之,乃見舊式所謂一斤而輕者有十,謂五斤而重者有一。式既若是,權衡可知矣。又比用大稱如百斤者,皆懸鈞於架,植鐶於衡,鐶或偃,手或抑按,則輕重之際,殊爲懸絕。至是,更鑄新式,悉由黍、絫而齊其斤、石,不可得而增損也。又令每用大稱,必懸以絲繩。既置其物,則却立以視,不可得而抑按。復鑄銅式,以御書淳化三體錢二千四百暨新式三十有三、銅牌二十授於太府。又置新式於內府、外府,復頒于四方大都,凡十有一副。先是,守藏吏受天下歲貢金帛,而太府權衡舊式失準,得因之爲姦,故諸道主者坐逋負而破產者甚眾。又守藏更代,校計爭訟,動必數載。至是,新制既定,奸弊無所指,中外以爲便。【度、量、權、衡皆太府掌造,以給內外官司及民間之用。凡遇改元,即差變法,各以年號印而識之。其印面有方印、長印、八角印,明制度而防偽濫也。】

宋初,用周顯德欽天曆,建隆二年五月,以其曆推驗稍疏,乃詔司天少監王處訥等別造曆法。四年四月,新法成,賜號應天曆。太平興國間,有上言應天曆氣候漸差,詔處訥等重加詳定。六年,表上新曆,詔付本監集官詳定。會冬官正吳昭素、徐瑩、董昭吉等各獻新曆,處訥所上曆遂不行。詔以昭素、瑩、昭吉所獻新曆,遣內臣沈元應集本監官屬、學生參校測驗,考其疏密。秋官正史端等言:「昭吉曆差。昭素、瑩二曆以建隆癸亥以來二十四年氣朔驗之,頗爲切準。復對驗二曆,唯昭素曆氣朔稍均,可以行用。」又詔衞尉少卿元象宗與元應等,再集明曆術吳昭素、劉內真、苗守信、徐瑩、王熙元、董昭吉、魏序及在監官屬史端等精加詳定。象宗等言:「昭素曆法考驗無差,可以施之永久。」遂賜號爲乾元曆。應天、乾元二曆皆御製序焉。

真宗嗣位,命判司天監史序等考驗前法,研覈舊文,取其樞要,編爲新曆。至咸平四年三月,曆成來上,賜號儀天曆。凡天道運行,皆有常度,曆象之術,古今所同。蓋變法以從天,隨時而推數,故法有疏密,數有繁簡,雖條例稍殊,而綱目一也。今以三曆參相考校,以應天爲本,乾元、儀天附而注之,法同者不復重出,法殊者備列于後。

建隆應天曆

演紀上元木星甲子,距建隆三年壬戌,歲積四百八十二萬五千五百五十八。【乾元上元甲子距太平興國六年辛巳,積三千五十四萬三千九百七十七。儀天自上元土星甲子至咸平四年辛丑,積七十一萬六千四百九十七。】

步氣朔

元法:一萬二。【乾元元率九百四十。儀天宗法一萬一百。又總謂之日法。】

歲盈:二十六萬九千三百六十五【乾元歲周二十一萬四千七百六十四。儀天歲周三十六萬八千八百九十七。儀天有周天三百六十五、餘二千四百七十,約餘二千四百四十五;歲餘五萬二千九百七十、餘二千四百七十。應天、乾元無此法,後皆倣此。】

月率:五萬九千七十三。【乾元不置此法。儀天合率二十九萬八千二百五十九。又儀天有歲閏一萬九千八百六十二,月閏九千一百一十五、秒六。】

會日:二十九、小餘五千三百七。【乾元朔策二十九、小餘一千五百六十。儀天會日二十九、小餘五千三百五十七。】

弦策:七、小餘三千八百二十七、秒六。【乾元小餘一千一百二十五。儀天小餘三千八百六十四、秒二十七。策並同。】

望策:十四、小餘七千六百五十四、秒一十二。【乾元小餘二千二百五十七。儀天小餘七千七百二十七、秒一十八。策並同。】

氣策:十五、小餘二千一百八十五、秒二十四【乾元小餘六百四十二半。儀天小餘二千二百七、秒三。策並同。又儀天有氣盈四千四百一十四、秒六。】

朔虛分:四千六百九十五。【乾元一千三百八十。儀天四千七百四十一。】

沒限:七千八百一十六、秒九。【乾元二千二百九十七半。儀天七千八百九十二。又儀天有紀實六十萬六千。】

秒法:二十四。【乾元一百。儀天秒母三十六。】

紀法:六十。【二曆同。】

推元積:【乾元、儀天皆謂之求歲積分。】置所求年,以歲盈展之爲元積。

求天正所盈之日及分并冬至大小餘:以八十四萬一百六十八去元積,不盡者,半而進位,以元法收爲所盈日,不滿爲小餘。日滿六十去之,不滿者,命從甲子,算外,即冬至日辰、大小餘也。【乾元以歲周乘積年爲歲積分,以七萬五百六十去之,不盡,以五因,滿元率收爲日,不滿爲餘日。儀天以歲周乘積年,進一位,爲歲積分;盈宗法而一爲積日,不滿爲餘日。去命並同應天。】

求次氣:以天正冬至大、小餘徧加諸常數,盈六十去之,不盈者,命如前,即得諸氣日辰、大小餘秒也。【乾元置中氣大、小餘,以氣策加之,命如前,即次氣日辰也。儀天置冬至大、小餘,加氣策及餘秒,秒盈秒母從小餘,盈紀法去之,皆命如前法,各得次氣常日辰及餘秒。】

求天正十一月朔中日:【乾元謂之經朔。儀天謂之天正合朔。】以月率去元積,不盡者,爲天正十一月通餘;以通餘減七十三萬六百三十五,餘,半而進位,以元法收爲日,不滿爲分,即得所求天正十一月朔中日及餘秒。【乾元以一萬七千三百六十四去歲積分,不盡爲朔餘;以歲積分爲朔積分,又倍五萬二千九百二十,除之,餘以五因,滿元率爲日,不滿爲分。儀天以合率去歲積分,不盡爲閏餘;滿宗法爲閏日,不滿爲餘,以閏日及餘減天正冬至大、小餘,爲天正合朔大、小餘;去命如前,即得合朔日辰、大小餘。】

求次朔望中日:【乾元謂之求弦望經朔。儀天謂之求次朔。】置朔中日,累加弦策餘秒,即得弦、望及次朔中日。【乾元以弦策加經朔大、小餘,即得次朔經日;以弦策及餘秒加經朔,得上弦;再加,得望;三之,得下弦。】

求望中月:置朔中月,加半交,盈交正去之,餘爲望中月。【二曆不立此法。】

求朔弦望入氣:置朔、望中日,各以盈縮準去,不盡者,爲入氣日及分。【二曆不立此法。】

推沒日:置有沒之氣小餘,【其小餘七千八百一十六、秒九以上者求之也。】返減元法,餘以八因之,一千九十二、秒一十九半除爲沒日,命起氣初,即得沒日辰。其秒不足者,退一分,加二十四秒,然後除之,四分之三以上者進。【乾元置有沒之氣小餘,在二千二百九十七半以上者,以十五乘之,用減四萬四千七百四十二半,餘以六百四十二半除爲沒日。儀天以秒母通常氣小餘及秒,而從之以減歲周,餘滿五千二百九十七爲沒日,去命如前。】

推滅日:以冬至大、小餘,徧加朔日中爲上位,有分爲下位,在四千六百九十五以下者,爲有滅之分也。置有滅之分,進位,以一千五百六十五除爲滅日,以滅日加上位,命從甲子,算外,即得月內滅日。【乾元置有滅之經朔小餘,在一千二百八十以下者,以八因之,滿三百六十八除爲滅日。儀天經朔小餘在朔虛法以下者,三因,進位,以朔虛分除爲滅日。】

求發斂

候策:五、小餘七百二十八、秒二,母二四【乾元候數五、小餘一百一十四、秒十二,秒母七十二。儀天候率五、小餘七百三十五、秒二十五,秒母三十六。】

卦策:六、小餘八百七十四、秒六。【乾元卦位六、小餘二百五十七,秒母六十。儀天卦率六、小餘八百八十三、秒二十。】

土王策:十二、小餘一千七百四十八、秒一十二。【乾元策三、小餘一百二十八半,秒母一百一十。儀天土王率三、小餘四百四十、秒五,秒母同上。】

辰數:八百三十三半。【乾元辰法二百四十五,辰率千五百二十。】

刻法:一百。【乾元一百四十七。儀天刻三百。】

求七十二候:各因諸氣大、小餘秒命之,即初候日也;各以候策加之,得次候日;又加之,得末候日。【二曆同法。】

求六十四卦:各置諸中氣大、小餘秒命之,即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得次卦用事日;又加之,得終卦用事日。十有二節之初,皆諸侯外卦用事日。【二曆同法。】

求五行用事:各因四立大、小餘秒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加四季之節大、小餘秒,命從甲子,算外,即其月土王用事日。【乾元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儀天以土王率加四季大、小餘。】

求二十四氣加時辰刻:【乾元謂之辰刻。儀天謂之求時。】各置小餘,以辰數除之爲時數,不滿,,百收爲刻分,命起子正,算外,即所在。【乾元時數同,其不盡,以五因之,以刻法除爲刻分。儀天以三因小餘,以辰率除之爲時數,不盡者,滿刻率除爲刻,餘爲分。】

常數月中節
四正卦
初候中候末候始卦中卦末卦
冬至十一月中
坎初六
蚯蚓結麋角解水泉動公 中孚辟 復侯 屯內
小寒十二月節
坎九二
鴈北鄉鵲始巢雉始雊侯 屯外大夫 謙卿 睽
大寒十二月中
坎六三
鷄始乳鷙鳥厲疾水澤腹堅公 升辟 臨侯 小過內
立春正月節
坎六四
東風解凍蟄蟲始振魚上冰侯 小過外大夫 蒙卿 益
雨水正月中
坎九五
獺祭魚鴻鴈來草木萌動公 漸辟 泰侯 需內
驚蟄二月節
坎上六
桃始華倉庚鳴鷹化爲鳩侯 需外大夫 隨卿 晉
春分二月中
震初九
玄鳥至雷乃發聲始電公 解辟 大壯侯 豫內
清明三月節
震六二
桐始華田鼠化鴽虹始見侯 豫外大夫 訟卿 蠱
穀雨三月中
震六三
萍始生鳴鳩拂羽戴勝降桑公 革辟 夬侯 旅內
立夏四月節
震九四
螻蟈鳴蚯蚓出王瓜生侯 旅外大夫 師卿 比
小滿四月中
震六五
苦菜秀靡草死小暑至公 小畜辟 乾侯 大有內
芒種五月節
震上六
螗螂生鵙始鳴反舌無聲侯 大有外大夫 家人卿 井
夏至五月中
離初九
鹿角解蜩始鳴半夏生公 咸辟 姤侯 鼎內
小暑六月節
離六二
溫風至蟋蟀居壁鷹乃學習侯 鼎外大夫 豐卿 渙
大暑六月中
離九三
腐草爲螢土潤溽暑大雨時行公 履辟 遯侯 恆內
立秋七月節
離九四
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侯 恆外大夫 節卿 同人
處暑七月中
離六五
鷹乃祭鳥天地始肅禾乃登公 損辟 否侯 巽內
白露八月節
離上九
鴻鴈來玄鳥歸羣鳥養羞侯 巽外大夫 萃卿 大畜
秋分八月中
兌初九
雷乃收聲蟄蟲壞戶水始涸公 賁辟 觀侯 歸妹內
寒露九月節
兌九二
鴻鴈來賓雀入水爲蛤菊有黃花侯 歸妹外大夫 無妄卿 明夷
霜降九月中
兌六三
豺乃祭獸草木黃落蟄蟲咸俯公 困辟 剝侯 艮內
立冬十月節
兌九四
水始冰地始凍雉入大水爲蜃侯 艮外大夫 既濟卿 噬嗑
小雪十月中
兌九三
虹藏不見天氣上騰
地氣下降
閉塞成冬公 大過辟 坤侯 未濟內
大雪十一月節
兌上六
鶡鳥不鳴虎始交荔挺出侯 未濟外大夫 蹇卿 頤【二曆同】
求日躔

天總:七十三萬六百五十八、秒六十四。【乾元軌率二十一萬四千七十七、秒七千五百一十、小分七十。儀天乾元數三百六十八萬九千八十八、秒九十九。】

天度:三百六十五、小餘二千五百六十三、微八十八。【乾元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小餘二千五百六十三。儀天乾則三百六十五度、小餘二千五百八十八、秒九十九。應天諸法皆在天總數中。乾元、儀天各立其法。乾元周天策一百七萬三千八百五十三、秒七千五百五十三半,會周一萬七千三百六十四,會餘二十一萬四千七百六十四,天中一百八十二、六千二百八十一半。儀天歲差一百一十八、秒九十九,一象度九十一、餘三千一百四十二、秒五十,盈初縮末限分八十九萬七千六百九十九、秒五十,限日八十八、餘八千八百九十九、秒五十,縮初盈末限分九十四萬六千七百八十五、秒十五,限日九十三、餘七千四百八十五、秒五十,盈縮積二萬四千五百四十三,進退率一千八百三十六,秒母一百。】

常氣盈縮準常數定日損益準先後積
冬至十四【五千四十五 秒十五】十五【二千一百八十五秒十五】十四【五千四十五 秒十五】損六十四【二十】
小寒一十九【一千二百八十六】三十【四千三百七十一】十四【六千二百三十六秒十五】損六十九【五百二十九】
大寒四十三【八千七百五 秒二十一】四十五【六千五百五十六秒二十一】十四【七千四百二十五秒十五】損七十六【九百七十五】
立春五十八【七千三百二十半】六十【八千七百四十二半】十四【八千六百一十六秒十五】損八十二【一千三百三十五】
雨水七十三【七千三百六十三】七十六【九百二十六】十五【四十二 秒十五】損八十九【一千六百六】
驚蟄八十八【八千八百三十四太】九十一【三千一百一十一太】十五【一千四百七十秒十五】損九十七【一千七百七十一】
春分一百四【一千三百三十三九】一百六【五千二百九十七秒九】十五【二千八百九十九秒十五】益九十七【一千八百一十九】
清明一百十九【六千六十一空】一百二十一【七千四百八十三空】十五【四千三百二十八秒十五】益八十九【一千七百八十】
穀雨一百三十五【一千八百一十五十五】一百三十六【六千六百六十八秒十五】十五【五千七百五十七秒十五】益八十三【一千六百五】
立夏一百五十【八千七百六十五 六】一百五十二【一千八百五十二秒六】十五【六千九百四十七秒十五】益七十八【一千三百五十】
小滿一百六十六【六千八百九十七二十一】一百六十七【四千三十一 秒二十】十五【八千一百三十六秒十五】益七十二【九百九十五】
芒種一百八十二【六千二百二十三半】一百八十二【六千二百三十三半】十五【九千三百七十二秒十五】益六十六【五百四十一】
夏至一百九十八【五千五百四十九三】一百九十七【八千四百九 秒三】十五【九千三百二十七秒十五】損六十五【五】
小暑二百十四【三千六百八十三 十八】二百十三【五百九十二太】十五【八千一百三十六秒十五】損七十二【五百四十九】
大暑二百三十【六百二十九九】二百二十八【二千七百七十八秒九】十五【八千一百三十六秒十五】損七十七【九百八十五】
立秋二百四十五【六千三百八十六空】二百四十三【四千九百六十四空】十五【五千七百五十六秒十五】損八十三【一千三百四十六】
處暑二百六十一【七百一十二 十五】二百五十八【七千二百四十九秒十五】十五【四千三百二十八秒十五】損八十九【一千六百一十一】
白露二百七十六【三千六百一十二六】二百五十八【七千一百四十九秒十五】十五【四千三百二十八秒十五】損九十七【一千七百八十】
秋分二百九十一【五千八十三 二十一】二百八十九【七千五百十八秒五十一】十五益九十七【一千八百三十一】
寒露三百六【五千一百二十六十二】二百四【三千七百四半】十五【四十二 秒十五】益八十九【一千七百八十六】
霜降二百二十一【三千四百四十一三】三百一十九【五千八百九十秒三】十四【八千六百一十六秒三】益八十二【一千六百二十一】
立冬三百三十六【一千六百六十四十六】三百三十四【八千七十五太】十四【七千四百二十五秒十五】益七十五【一千三百五十七】
小雪三百五十【七千四百十九】三百五十【三百九十九秒十五】十四【六千二百三十六秒十五】益七十【九百八十八】
大雪三百六十五【二千四百四十五】三百六十五【二千四百四十五】十四【五千四十五 秒十五】益六十四【五百五十】
乾元二十四氣日躔陰陽度
陰陽分陰陽度損益率陰陽差
冬至陽分【二千二百七十六】陽度【空】【一百七十】陽差【空】
小寒陽分【一千七百八十四】陽初度【二千二百七十六】【一百三十三】陽差【一百七十】
大寒陽分【一千三百四十四】陽一度【一千一百二十】【一百一】陽差【三百三】
立春陽分【九百五十六】陽一度【二千四百六十四】【七十一】陽差【四百四】
雨水陽分【五百八十一】陽二度【四百八十】【四十三】陽差【四百七十五】
驚蟄陽分【二百九十三】陽二度【一千六十一】【十四】陽差【五百一十八】
春分陽分【一百九十四】陽二度【一千二百五十五】【十四】陽差【五百三十二】
清明陽分【五百八十一】陽二度【一千六十一】【四十三】陽差【五百一十八】
穀雨陽分【九百五十六】陽二度【四百八十】【七十一】陽差【四百七十五】
立夏陽分【一千三百四十四】陽一度【二千四百六十四】【一百一】陽差【四百四】
小滿陽分【一千七百八十四】陽一度【一千一百二十】【一百三十三】陽差【三百三】
芒種陽分【二千二百七十六】陽初度【二千二百七十六】【一百七十】陽差【一百七十】
夏至陰分【二千二百七十六】陰度【空】【一百七十】陰差【空】
小暑陰分【一千七百八十四】陰度【二千二百七十六】【一百三十三】陰差【一百七十】
大暑陰分【一千三百四十四】陰一度【一千一百二十】【一百一】陰差【三百三】
立秋陰分【九百五十六】陰一度【二千四百六十四】【七十一】陰差【四百四】
處暑陰分【五百八十一】陰二度【四百八十】【四十三】陰差【四百七十五】
白露陰分【一百九十四】陰二度【一千六十一】【十四】陰差【五百一十八】
秋分陰分【一百九十四】陰二度【一千二百五十五】【十四】陰差【五百二十一】
寒露陰分【五百八十一】陰二度【一千六十一】【四十三】陰差【五百一十八】
霜降陰分【九百五十六】陰二度【四百八十】【七十一】陰差【四百七十五】
立冬陰分【一千三百四十四】陰一度【二千四百六十四】【百一】陰差【四百四】
小雪陰分【一千七百八十四】陰一度【一千一百二十】【一百三十三】陰差【三百三】
大雪陰分【二千二百七十六】陰初度【二千二百七十六】【一百七十】陰差【一百七十】

【應天、乾元二曆,以常氣求其陰陽差,故有二十四氣立成。儀天以盈縮定分、四限直求二十四氣陰陽差,乃更不制二十四氣差法。】

求日躔損益盈縮度:【乾元謂之求每日陰陽差。儀天謂之求入盈縮分先後定數。】各置定日及分,以冬至常數相減,百收,通爲分,自雨水後十六爲法,自霜降後十五爲法。除分爲氣中率,二相減,爲合差;半之,加減率爲初、末率。【後多者,減爲初、加爲末;後少者,加爲初、減爲末。】又法,以除合差,爲日差【後少者,日損初率;後多者,日益初率。】爲每日日躔損益率;累積其數,爲盈縮度分。【乾元各置氣數,以一百二十乘之,以一千八百二十六除之,所得爲平行率;相減,爲合差;初、末並如應天。儀天以宗法乘盈縮積,以其限分除之,爲限率分;倍之,爲末限平率;日分乘之,亦以限分除之,爲日差;半之,加減初、末限平率,在初者減初加末,在末者減末加初,爲末定率;乃以日差累加減限初定率,初限以減、末限以加,爲每日盈縮定分;各隨其限盈加縮減其下先後數,爲每日先後定數;冬至後積盈爲先,在縮減之;夏至後,積縮爲後,在盈減之。其進退率、昇平積準此求之,即各得其限每日進退率、昇平積也。】

求日躔先後定數:【乾元謂之求入氣、求弦望氣入、求日𨇠陰陽差。】各以朔、弦、望入氣日及減本氣定日及分秒通之,下以損益率展,以元法爲分,損減益加次氣下先後積爲定數。【乾元以其月氣節減經朔大、小餘,即得入氣日及分;又以弦策累加天正朔日入氣大、小餘,滿氣策去之,即得弦、望經朔入氣日及分;以其日損益率乘入氣日餘分,所得,用損益其日陰陽差爲定數。儀天法見上。又儀天有求四正節定日,去冬、夏二至盈縮之中,先後皆空,以常爲定;其春、秋二分盈縮之極,以一百乘盈縮積,滿宗法爲日,先減後加,去命如前,各得定日。若求朔、弦、望盈縮限日,以天正閏日及餘減縮末限日及分,餘爲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限日及餘;以弦策累加之,即得弦、望及後朔初、末限日;各置入限日及餘,以其日進退率乘之,如宗法而一,所得,以進退其日下昇平積,即各爲定數。】

赤道宿度

斗:二十六。   牛:八。   女:十二。   虛:十。【及分。】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二曆同。】

北方七宿九十八度。虛分二千五百六十三、秒一十九。【乾元七千五百三十五、秒二十五。儀天二千五百八十八、秒九十九。】

奎:十六。   婁: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畢:十七。   觜:一。   參:十。

西方七宿八十一度。【二曆同。】

井:三十三。   鬼:三。   柳:十五。   星:七。   張:十八。   翌:十八。   軫:十七。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二曆同。】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東方七宿七十五度。【二曆同。】

【又,儀天云:「前皆赤道度,自古以來,累依天儀測定,用爲常準。赤道者,天中紘帶,儀極攸憑,以格黃道也。」】

求赤道變黃道度:【乾元謂之求黃道度。儀天謂之推黃道度。】準二至赤道日躔宿次,前後五度爲限,初限十二,每限減半,終九限減盡。距二立之宿,減一度少強,又從盡起限,每限增半,九限終於十二。距二分之宿,皆乘限度,身外除一,餘滿百爲度分,命曰黃赤道差。二至前後各九限,以差爲減;二分前後各九限,以差爲加。各加減赤道度爲黃道度,有餘分就近收爲太、半、少之數。【乾元初率九,每限減一,末率一。儀天初數一百七,每限減一十,末率二十七,其餘限數加減並同應天。】

黃道宿度

斗:二十三度半。   牛:七度半。【二曆同。】   女:十一度太。【二曆並十一度半。】   虛:十度少強。【二千五百六十三、秒十九。乾元無分。儀天六十三分、九十九秒。】   危:十七度少。【乾元同。儀天十七度太。】   室:十六度太。   壁:十度。【乾元九度太。儀天同。】

北方七宿九十七度二千五百六十三、秒十九。【乾元九十六度半。儀天九十七度半、六十三、秒九十九。】

奎:十七度半。【二曆同。】   婁:一十二度太。【乾元十三度。儀天同。】   胃:十四度少。【二曆並十四度太。】   昴:十一度。【二曆同。】   畢:十六度半。【乾元同。儀天十六度少。】   觜:一度。   參:九度少。【二曆並同。】

西方七宿八十二度少。【乾元八十三度。儀天八十二度半。】

井:三十度。   鬼:二度太。【二曆並同。】   柳:十四度半。【乾元、儀天十四度少。】   星:七度。【乾元、儀天並六度太。】   張:十八度少。【乾元同。儀天十八度太。】   翌:十九度少。【乾元十九度。儀天同。】   軫:十八度太。【二曆同。】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度半。【乾元一百九度太。儀天同。】

角:十三度。   亢:九度半。【二曆並同。】   氐:十二度少。【乾元、儀天並十五度半。】   房:五度。【二曆同。】   心:五度。【乾元同。儀天四度太。】   尾:十七度少。【乾元同。儀天十七度。】   箕:十度。【乾元十度太。儀天十度。】

東方七宿七十五度少【乾元七十六度。儀天七十四度太。】

求赤道日度:【儀天謂之推日度。】以天總除元積,爲總數;不盡,半而進位,又以一百收總數從之,以元法收爲度,不滿爲分秒,命起赤道虛宿四度分。【乾元以軌率去歲積分,餘以五因之,滿軌率收爲度,不滿,退除爲分,餘同。儀天以乾數去歲積分,宗法收爲度,命起盧宿二度,餘同應天。又以一象度及餘秒累加之,滿赤道宿度即去之,各得四正,即初日加時赤道日度也。】

求黃道日度:置冬至赤道日躔宿度,以所入限數乘之,所得,身外除一,滿百爲度,不滿爲分,用減赤道日度,爲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乾元、儀天亦如其法。乾元即以八十四,儀天以一百一除爲度,餘同應天。】

求朔望常日月:【乾元謂之求黃道平朔日度。】置朔、望日躔先後定數,進一位,倍之,身外除之,以元法收爲度分,先加後減朔望中日、月,爲朔望中常日、月度分;用加冬至黃道之宿,命如前,即得朔望常日、月所在。【乾元置會周一萬七千三百六十,以距十一月後來月數乘之,所得,減去朔餘,加會餘而半之,以二百九十四收爲度,不盡,退除爲分。儀天法在後。乾元又有求黃道加時朔日度,置平朔日,以日𨇠陽加陰減之,又以冬至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朔加時黃道日度及分也。若求望日度者,以半朔策加之,即得望日度及分也。用陽度,即依本術。】

每日加時黃道日度【乾元謂之每日行分。】以定朔、望日所在相減,餘以距後日數除之,爲平行分;二行分相減,爲合差;半之,加減平行分,爲初行分;【後平行多,減爲初;後平行少,加爲初。】以距後日數除合差,爲日差;後少者損,後多者益,爲每日行分;累加朔、望日,即得所求。【乾元同。儀天不立此法。又儀天有求次正定日加時黃道日度,置歲差,以限數乘之,退一位,滿一百一爲差秒及小分,再析之,乃以加一象度,所得,累加冬至黃道日,滿黃道宿次去之,各得四正,即加時黃道日度也。若求四正定日夜半黃道日度,置其定日小餘副之,以其日盈縮分乘之,滿宗法而一,盈加縮減其副,乃以減其日加時,即爲夜半黃道日度。又有求每日夜半日度,因四正初日夜半度,累加一策,以其日盈縮分盈加縮減,滿黃道宿次去之,即得每日夜半日度。又有求定朔、弦、望加時日度,置定朔、望小餘副之,以其日盈縮分乘之,以宗法收之爲分,盈加縮減其副,以加其日夜半度,各得其時加日𨇠所次。如朔、望有進退者,此術不用。】


校勘記
〔一〕其衡合樂分尺一尺四寸 通考卷一三三樂考無「分」字。據上文「以氂、絫造一錢半及一兩等二稱,各懸三毫,以星準之。等一錢半者,以取一稱之法。其衡合樂尺一尺二寸」,可見二稱標準一致,疑通考無「分」字是。
〔二〕二百四十黍爲絫 據上文「十黍爲絫」,「黍以二千四百枚爲一兩,絫以二百四十」,「二百四」三字衍。
〔三〕判司天監史序 「判」字下原衍「官」字。按本書卷一六五職官志,司天監并無「判官司天監」職名,據本書卷九九禮志、玉海卷一〇刪。
〔四〕乾元元率九百四十 考異卷六八說:「元率,即日法也。以歲周軌率參校,當是二千九百九十。史有脫文。」朱文鑫曆法通志十三宋曆志略乾元元率作「二九四〇」,以上下諸值驗算,「二九四〇」近之。
〔五〕歲盈二十六萬九千三百六十五 考異卷六八說:「李銳曰:此條甚誤。以意求之,當作歲總七十三萬六百三十五,其歲盈則一萬四百九十一也。」
〔六〕乾元小餘二千二百五十七 二除乾元朔策,得十四、小餘二千二百五十。「七」字衍。
〔七〕氣策十五小餘二千一百八十五秒二十四 考異卷六八說:「案應天術以二十四爲秒法,滿二十四則小餘當進一而無秒數矣,此二十四必後人妄改。今從李生校改作一十五。」按考異說是。
〔八〕命如前 「如」原作「以」,誤,今改。
〔九〕加氣策及餘秒 「策」字原脫。據曆法常例補。
〔一〇〕朔日中 按應天步氣朔推步用語有「朔中日」而無「朔日中」,疑「日中」二字應倒。
〔一一〕朔虛法 按儀天用數有「朔虛分」而無「朔虛法」,據下文「以朔虛分除爲滅日」,「法」字應作「分」字。
〔一二〕候策五小餘七百二十八秒二母二十四 考異卷六八說:「此秒數亦誤。置歲餘五萬二千四百五十五,以七十二候除之,得七百二十八,不盡三十九,以秒法通之,得九百三十六,以七十二除之,當爲秒十三也。」按考異說是。又「母二十四」上脫「秒」字。
〔一三〕乾元候數五小餘一百一十四秒十二 以乾元氣策推算,「小餘一百一十四」應作「小餘二百一十四」。
〔一四〕儀天刻三百 「刻」字在此無義,疑衍。
〔一五〕盈縮準 據應天氣策推算,表內小寒日數應作「二十九」,霜降日數應作「三百二十一」。
〔一六〕以除合差爲日差 按求日差應以元法除之,疑「以」字下脫「元法」二字。
〔一七〕後少者日損初率後多者日益初率 據文義,疑應作正文。
〔一八〕爲末限平率 據上下文,「爲」下脫「初」字。
〔一九〕爲末定率 據上下文,「爲」下脫「初」字。
〔二〇〕乃以日差累加減限初定率 據上下文,「初」下脫「末」字。
〔二一〕昇平積 「平」字原脫,據上句補。
〔二二〕以元法爲分 以元法除得數,方爲分數,「元法」下脫「收」字。
〔二三〕如宗法而一 「一」字原脫,據本條推步內容補。
〔二四〕以進退其日下昇平積即各爲定數 「積」字和「數」字原脫,據上文和上條求日躔損益盈縮度補。
〔二五〕翌十八 「翼」、「翌」二字雖通,然據史記卷二七天官書、漢書卷二六天文志,南方朱鳥七星「翼爲羽翮,主遠客」,皆不作「翌」,本書律曆志其他各卷亦皆作「翼」,習慣上二十八宿不見以「翌」代「翼」者,應以「翼」爲是。下文同。
〔二六〕東方七宿七十五度少 七宿度數相加,只得七十二度。按七宿中除氐宿外,其他各宿度數,三曆相同或相近,疑應天氐宿度數有誤。
〔二七〕每日加時黃道日度 按本卷體例,句首應有「求」字。
字數:11681,最後更新時間:202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