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列傳第一
    1. 皇后
      1. 文帝元皇后 文宣叱奴皇后 孝閔帝元皇后 明帝獨孤皇后 武帝阿史那皇后 武帝李皇后 宣帝楊皇后 宣帝朱皇后 宣帝陳皇后 宣帝元皇后 宣帝尉遲皇后 靜帝司馬皇后

周書卷九

列傳第一


皇后
文帝元皇后 文宣叱奴皇后 孝閔帝元皇后 明帝獨孤皇后 武帝阿史那皇后 武帝李皇后 宣帝楊皇后 宣帝朱皇后 宣帝陳皇后 宣帝元皇后 宣帝尉遲皇后 靜帝司馬皇后

書紀有虞之德,載「釐降二女」;詩述文王之美,稱「刑于寡妻」。是知婚姻之道,男女之別,實有國有家者之所慎也。自三代迄于魏晉,興衰之數,得失之跡,備乎傳記,故其詳可得聞焉。若娉納以德,防閑以禮,大義正於宮闈,王化行於邦國,則坤儀式固,而鼎命惟永矣。至於邪僻既進,法度莫修,冶容迷其主心,私謁蠹其朝政,則風化凌替,而宗社不守矣。夫然者,豈非皇王之龜鑑與。

周氏率由姬制,內職有序。太祖創基,修衽席以儉約;高祖嗣曆,節情欲於矯枉。宮闈有貫魚之美,戚里無私溺之尤,可謂得人君體也。宣皇外行其志,內逞其欲,溪壑難滿,採擇無厭。恩之所加,莫限廝皂;榮之所及,無隔險詖。於是升蘭殿而正位,踐椒庭而齊體者,非一人焉;階房帷而拖青紫,承恩倖而擁玉帛者,非一族焉。雖辛、癸之荒淫,趙、李之傾惑,曾未足比其髣髴也。民厭苛政,弊事實多,太祖之祚忽諸,特由於此。故敘其事以爲皇后傳云。

文帝元皇后,魏孝武帝之妹。初封平原公主,適開府張歡。歡性貪殘,遇后無禮,又嘗殺后侍婢。后怒,訴之於帝,帝乃執歡殺之。改封后爲馮翊公主,以配太祖,生孝閔帝。大統七年,薨。魏恭帝三年十二月,合葬成陵。孝閔帝踐祚,追尊爲王后。武成初,又追尊爲皇后。

文宣叱奴皇后,代人也。太祖爲丞相,納后爲姬,生高祖。天和(元)〔二〕年六月,尊爲皇太后。建德(二)〔三〕年三月癸酉,崩。四月丁巳,葬〔永〕固陵。

孝閔帝元皇后名胡摩,魏文帝第五女。初封晉安公主。帝之爲略陽公也,尚焉。及踐祚,立爲王后。帝被廢,后出俗爲尼。建德初,高祖誅晉國公護,上帝尊號爲孝閔帝,以后爲孝閔皇后,居崇義宮。隋氏革命,后出居里第。大業十二年,殂。

明帝獨孤皇后,太保、衛國公信之長女。帝之在藩也,納爲夫人。二年正月,立爲王后。四月,崩,葬昭陵。武成初,追崇爲皇后。世宗崩,與后合葬。

武帝阿史那皇后,突厥木扞可汗俟斤之女。突厥滅茹茹之後,盡有塞表之地,控弦數十萬,志陵中夏。太祖方與齊人爭衡,結以爲援。俟斤初欲以女配帝,既而悔之。高祖即位,前後累遣使要結,乃許歸后於我。保定五年二月,詔陳國公純、許國公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陽)〔安〕公楊荐等,奉備皇后文物及行殿,并六宮以下百二十人,至俟斤牙帳所,迎后。俟斤又許齊人以婚,將有異志。純等在彼累載,不得反命。雖諭之以信義,俟斤不從。會大雷風起,飄壞其穹廬等,旬日不止。俟斤大懼,以爲天譴,乃備禮送后。(及)純等設行殿,列羽儀,奉之以歸。天和三年三月,后至,高祖行親迎之禮。后有姿貌,善容止,高祖深敬焉。

宣帝即位,尊爲皇太后。大象元年二月,改爲天元皇太后。二年二月,又尊爲天元上皇太后。冊曰:「天元皇帝臣贇,奉璽綬冊,謹上天元皇太后尊號曰天元上皇太后。伏惟窮神盡智,含弘載物,道洽萬邦,儀刑四海。聖慈訓誘,恩深明德,雖冊徽號,未極尊嚴。是用增奉鴻名,光縟常禮。俾誠敬有展,歡慰在茲,福祉無疆,億兆斯賴。」宣帝崩,靜帝尊爲太皇太后。隋開皇二年殂,年三十二。隋文帝詔有司備禮冊,祔葬於孝陵。

武帝李皇后名娥姿,楚人也。于謹平江陵,后家被籍沒。至長安,太祖以后賜高祖,後稍得親幸。大象元年二月,改爲天元帝太后。七月,又尊爲天皇太后。二年,尊爲天元聖皇太后。冊曰:「天元皇帝臣贇,奉璽綬冊,謹上天皇太后尊號曰天元聖皇太后。伏惟月精效祉,坤靈表貺,瑞肇丹陵,慶流華渚。雖率由令典,夙奉徽號,而因心盡敬,未極尊名。是用思弘稱首,上昭聖德,敢竭誠敬,永綏福履。顯揚慈訓,貽厥孫謀。」宣帝崩,靜帝尊爲太帝太后。隋開皇元年三月,出俗爲尼,改名常悲。八年殂,年五十三,以尼禮葬于京城南。

宣帝楊皇后名麗華,隋文帝長女。帝在東宮,高祖爲帝納后爲皇太子妃。宣政元年閏六月,立爲皇后。帝後自稱天元皇帝,號后爲天元皇后。尋又立天皇后及左右皇后,與后爲四皇后焉。二年,詔曰:「帝降二女,后德所以儷君;天列四星,妃象於焉垂耀。朕取法上玄,稽諸令典,爰命四后,內正六宮,庶弘贊柔德,廣修粢盛。比殊禮雖降,稱謂曷宜,其因天之象,增錫嘉名。」於是后與三皇后並加(太)〔大〕焉。帝遣使持節冊后爲天元大皇后曰:「咨爾含章載德,體順居貞,肅恭享祀,儀刑邦國,是用嘉茲顯號,式暢徽音。爾其敬踐厥猷,寅荅靈命,對揚休烈,可不慎歟。」尋又立(爲)天中大皇后,與后爲五皇后。

后性柔婉,不妒忌,四皇后及嬪御等咸愛而仰之。帝後昏暴滋甚,喜怒乖度。嘗譴后,欲加之罪,后進止詳閑,辭色不撓。帝大怒,遂賜后死,逼令引訣。后母獨孤氏聞之,詣閤陳謝,叩頭流血,然後得免。帝崩,靜帝尊后爲皇太后,居弘聖宮。

初,宣帝不豫,詔后父入禁中侍疾。及大漸,劉昉、鄭譯等因矯詔以后父受遺輔政。后初雖不預謀,然以嗣主幼沖,恐權在他族,不利於己,聞昉、譯已行此詔,心甚悅之。後知其父有異圖,意頗不平,形於言色。及行禪代,憤惋逾甚。隋文帝既不能譴責,內甚愧之。開皇六年,封后爲樂平公主。後又議奪其志,后誓不許,乃止。大業五年,從煬帝幸張掖,殂於河西,年四十九。煬帝還京,詔有司備禮,祔葬后於定陵。

宣帝朱皇后名滿月,吳人也。其家坐事,沒入東宮。帝之爲太子,后被選掌帝衣服。帝年少,召而幸之,遂生靜帝。大象元年,立爲天元帝后,尋改爲天皇后。二年,又改爲天大皇后。冊曰:「咨爾彌宣四德,訓範六宮,軒庭列序,堯門表慶,嘉稱既降,盛典宜膺。爾其飾性履道,無愆禮正,永固休祉,可不慎歟。」后本非良家子,又年長於帝十餘歲,疏賤無寵。以靜帝故,特尊崇之,班亞楊皇后焉。宣帝崩,靜帝尊爲帝太(皇)后。隋開皇元年,出俗爲尼,名法淨。六年殂,年四十,以尼禮葬京城。

宣帝陳皇后名月儀,自云潁川人,大將軍山提第八女也。大象元年六月,以選入宮,拜爲德妃。月餘,立爲天左皇后。二年二月,改天左大皇后。冊曰:「咨爾儀範柔閑,操履凝潔,淑問彰於遠近,令則冠於宮闈。是用申彼寵章,加茲徽號。爾其復禮問詩,披圖顧史,永隆嘉命,可不慎歟。」三月,又詔曰:「正內之重,風化之基,嘉耦之制,代多殊典。軒、嚳繼軌,次妃並四;虞舜受命,厥娶猶三。禮非相襲,隨時不無。朕祗承寶圖,載弘徽號,自我改作,超革先古。曰天元居極,五帝所以仰崇;王者稱尊,列后於焉上儷。且坤儀比德,土數惟五,既縟恆典,宜取斯儀。四大皇后外,可增置天中大皇后一人。天中大皇后爰主粢盛,徽音日躋,肇建嘉名,宜膺顯冊。」於是以后爲天中大皇后。帝崩,后出家爲尼,改名華光。

后父山提本高氏之隸。仕齊,官至特進、開府、東兗州刺史、謝陽王。高祖平齊,拜大將軍,封(浙)〔淅〕陽郡公。大象元年,以后父超授上柱國,進封鄅國公,除大宗伯。

宣帝元皇后名樂尚,河南洛陽人也。開府晟之第二女。年十五,被選入宮,拜爲貴妃。大象元年七月,立爲天右皇后。二年二月,改爲天右大皇后。冊曰:「咨爾資靈姜水,載德塗山,懿淑內融,徽音潛暢。是用加茲寵數,式光踐禮。爾其聿修儀範,肅膺顯冊,祗承休命,可不慎歟。」帝崩,后出俗爲尼,改名華勝。初,后與陳后同時被選入宮,俱拜爲妃,及升后位,又同日受冊,帝寵遇二后,禮數均等,年齒復同,特相親愛。及爲尼後,李、朱及尉遲后等並相繼殞沒,而二后于今尚存。后父晟,少以元氏宗室,拜開府。大象(末)〔元〕年七月,以后父進位上柱國,封翼國公。

宣帝尉遲皇后名熾繁,蜀國公迥之孫女。有美色。初適杞國公亮子西陽公溫,以宗婦例入朝,帝逼而幸之。及亮謀逆,帝誅溫,進后入宮,拜爲長貴妃。大象二年三月,立爲天左大皇后。冊曰:「咨爾門膺積善,躬表靈貺,徽音茂德,朕實嘉之。是用弘茲盛典,申彼寵章。爾其克慎厥猷,寅荅景命,永承休烈,可不慎歟。」帝崩,后出俗爲尼,改名華首。隋開皇十五年,殂,年三十。

靜帝司馬皇后名令姬,柱國、滎陽公消難之女。大象元年二月,宣帝傳位於帝,七月,爲帝納爲皇后。冊曰:「坤道成形,厚德於焉載物;陰精迭運,重光所以麗天。在昔皇王,膺乾御曆,內政爲助,昭被圖篆。惟爾門積慶靈,家韜休烈,徽音令範,無背一時。是用命爾,作儷皇極。爾其克勵婉心,肅膺盛典,追皇、英之逸軌,庶任、姒之芳塵,褘翟有光,粢盛無怠,雖休勿休,以隆嘉祚。」二年九月,隋文帝以后父擁眾奔陳,廢后爲庶人。後嫁爲隋司(州)〔隸〕刺史李丹妻,于今尚存。

史臣曰:孔子稱「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是以周納狄后,富辰謂之禍階;晉升戎女,卜人以爲不吉。斯固非謬焉。自周氏受命,逮乎高祖,年踰三紀,世歷四君。業非草昧之辰,事殊權宜之日,乃棄同即異,以夷亂華。捐婚姻之彝序,求豺狼之外利。既而報者倦矣,施者無厭,向之所謂和親,未幾已成讎敵。奇正之道,有異於斯。于時高祖雖受制於人,未親庶政,而謀士韞奇,直臣鉗口。過矣哉!

歷觀前載,以外戚而居宰輔者多矣。申、呂則曠代無聞,呂、霍則與時俱盛。傾漢室者王族,喪周祚者楊氏。何滅亡之禍,合若符契焉。斯魏文所以發一概之詔也已。



校勘記
〔一〕初封平原公主適開府張歡 張森楷云:「北齊書張忻傳(卷二0張瓊傳)作『平陽公主』,『張歡』作『張忻』。『忻』、『歡』誼同,豈避高歡諱改歟。」按錢氏考異卷四0已指出「齊史避諱,改歡爲欣」。
〔二〕生孝閔帝大統七年薨 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作「大統十七年」。按卷三孝閔帝紀謂帝以大統八年生,其母不當死在前。當從北史。
〔三〕天和(元)〔二〕年六月尊爲皇太后 宋本、南本「元」作「三」。卷五武帝紀事在二年,今從紀改。
〔四〕建德(二)〔三〕年三月癸酉崩 御覽卷一四0「二」作「三」。按卷五武帝紀叱奴后死於建德三年三月癸酉,御覽是,今據改。
〔五〕四月丁巳葬〔永〕固陵 「四月」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作「五月」。按卷五武帝紀上葬在五月庚申。又諸本「固」上都有「永」字,與武帝紀合,今據補。
〔六〕突厥木扞可汗 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宋本作「木杅」,殿本作「木杆」。考之其他紀載,或作「木汗」(周書卷一九楊忠傳、卷二八史寧傳、卷五0異域傳、北史卷六一史寧傳),或作「木杆」(北史卷一一隋本紀敘楊忠事,卷九九突厥傳。隋書卷八四突厥傳局本作「扞」,百衲本「杆」「扞」雜出。)「杅」爲「杆」之誤,「汗」「扞」音同,「杆」音亦相近,譯音無定字。
〔七〕控弦數十萬志陵中夏 御覽卷一四0作「控弦十數萬,於是陵逼中原」。
〔八〕南(陽)〔安〕公楊荐 卷五武帝紀(保定五年)、卷三三楊荐傳、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陽」都作「安」,今據改。
〔九〕乃備禮送后(及)純等設行殿列羽儀奉之以歸 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省作「乃禮送后,純等奉之以歸」。按上文言純等入突厥迎后,「奉備皇后文物及行殿」,知行殿羽儀乃純等所設所列,「奉之以歸」亦純等奉之以歸。「純等」二字自應屬下讀,這裏衍「及」字,今據北史刪。
〔一〇〕後稍得親幸大象元年二月改爲天元帝太后 錢氏考異卷三二云:「按『親幸』之下,當云『生宣帝。宣帝宣政元年七月尊爲帝太后』。」按錢氏實據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補。周書云「大象元年二月改爲天元帝太后」,若無先尊爲帝太后之文,則「改」字無理,知「親幸」下有脫文。御覽卷一四0作「高祖幸之,生宣帝。宣帝即位,尊爲天元聖皇太后」,也有刪節。
〔一一〕於是后與三皇后並加(太)〔大〕焉 張森楷云:「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太』作『大』,是。下同。」按張說是,今據改。以下「太皇后」皆逕改「大皇后」,不出校記。
〔一二〕尋又立(爲)天中大皇后 殿本考證云:「按天中大皇后(大原作「太」,誤),陳月儀也。楊后本冊立爲天元大皇后,未嘗改冊爲天中大皇后。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立』下無『爲』字,於文義爲協。」按考證說是,今據刪。
〔一三〕靜帝尊爲帝太(皇)后 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太」下無「皇」字。張森楷云:「北史是。」按卷八靜帝紀正作「帝太后」,「皇」字衍,今據刪。
〔一四〕軒嚳繼軌 宋本「軌」作「{𥫗/軌}」,不成字,當是「範」之訛。
〔一五〕天中大皇后爰主粢盛 按這是陳月儀由天左改冊天中的冊文,「爰主粢盛」云云是贊揚陳未改冊時的話,疑「中」當作「左」。
〔一六〕本高氏之隸 殿本考證云:「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作本爾朱兆之隸,未知孰是。」按御覽卷一四0同北史。張森楷云:「二史皆是也。山提初爲兆隸,兆使殺己,不從。兆死,轉事高歡爲蒼頭。各據一端而言,其實非有二也。」張所云出北齊書卷二五張亮傳,卷五0恩倖傳。
〔一七〕(浙)〔淅〕陽郡公 張森楷云:「『浙』當作『淅』,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正作『淅』。」按張說是,今據改。
〔一八〕名樂尚 諸本「樂」都作「藥」。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御覽卷一四0作「樂」,疑殿本據北史改。
〔一九〕改爲天右大皇后 殿本考證云:「『天右』,舊本俱訛作『天元』。」按殿本當據卷七宣帝紀及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改。局本從殿本。
〔二〇〕大象(末)〔元〕年七月 宋本「末」作「元」。張元濟以爲作「末」誤,云「見帝紀」(卷七宣帝紀)。按張說是,今據改。但宣帝紀稱元晟封公在八月,此作七月,蓋誤以立皇后之月爲封后父之月。
〔二一〕後嫁爲隋司(州)〔隸〕刺史李丹妻 殿本考證云:「『司州』,諸本俱訛爲『司隸』,今據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改正」。按隋無司州,隋書卷二八百官志司隸臺有刺史十四人,巡察畿外,卷一0禮儀志五軺車條、卷六六房彥謙傳、卷六七裴蘊傳並見「司隸刺史」,此作「司隸」不誤,殿本妄改,今回改。
字數:4299,最後更新時間: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