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笈七籤卷之六

三洞經教部(一)


三洞【并序】

《道門大論》云:三洞者,洞言通也。通玄達妙,其統有三,故云三洞。第一《洞真》,第二《洞玄》,第三《洞神》。乃三景之玄旨,八會之靈章,鳳篆龍書,金編玉字,修服者因兹入悟,研習者得以還源。故《玉經隱注》云:三洞經符,道之綱紀。

《本際經》云:若有經文,具十二印,應三洞者,是名正經。《洞真》以不雜爲義,《洞玄》以不滯爲名,《洞神》以不測爲用。故洞言通也。三洞上下,玄義相通。《洞真》者,靈祕不雜,故得名真。《洞玄》者,生天立地,功用不滯,故得名玄。《洞神》者,召制鬼神,其功不測,故得名神。此三法皆能通凡入聖,同契大乘,故得名洞也。

然三洞所起,皆有本跡。《洞真》之教,以教主天寶君爲跡,以混洞太無元高上玉皇之氣爲本。《洞玄》之教,以教主靈寶君爲跡,以赤混太無元無上玉虛之氣爲本。洞神之教,以教主神寶君爲跡,以冥寂玄通元無上玉虛之氣爲本也。

又云:天是玄義,靈是精義,神是無累之義。此既三洞垂法,從仙達聖,品級轉遷之理也。謂修學之人,始入仙階,登無累境,故初教名洞神神寶。其次智漸精勝,既進中境,故中教名洞玄靈寶。既登上境,智用無滯,故上教名洞真天寶也。通名寶君者,寶是可尊,君是群義,明爲群生之所尊仰也。又《洞真法》天寶君住玉清境,《洞玄法》靈寶君住上清境,《洞神法》神寶君住太清境。此爲三清妙境,乃三洞之根源,三寶之所立也。今明玉以無雜,就體而名玉清也;上以上登,逐用而名上清也;泰以通泰,體事故爲太清也。又修道之人,初登仙域,智用通泰,漸昇上境,終契真淳。故以三境三名,示其階位之始也。通名三清者,言三清淨土,無諸染穢。其中宮主,萬緒千端,結氣凝雲,因機化現,不可窮也。

又三洞之元,本同道氣,道氣惟一,應用分三。皆以誘俗修仙,從凡證道,皆漸差別,故有三名。其經題目:《洞神》即云洞神三皇,《洞玄》即云洞玄靈寶。《洞真》即雜題諸名,或以言教垂文,或以色聲著體,並是難思知用,隨方立名耳。

原夫經教所出,按《業報經》《應化經》並云:天尊曰:吾以道氣,化育群方。從劫到劫,因時立化。吾以龍漢元年,號無形天尊,亦名天寶君。化在玉清境,說《洞真經》十二部,以教天中九聖,大乘之道也。

《玉緯》云:《洞真》是天寶君所出,又云:以元始高上玉帝出《上清洞真之經》三百卷,《玉訣》九千篇,《符圖》七千章,祕在九天之上,大有之宮。後傳玉文付上相青童君,封於玉華宮。元景元年,又封一通於西城山中。又太帝君命榑桑太帝暘谷神王出《獨立之訣》三十卷、《上經》三百卷行之於世。又襄城小童授軒轅黃帝《七元六紀飛步天綱》之經。漢元封元年,西王母、上元夫人同授漢武帝《靈飛六甲上清十二事》。又太元真人茅盈受西城王君所傳玉佩金璫纏璇之經。又玄洲上卿蘇林真人受涓子所傳三一之法。又真人王褒,漢平帝時,西城王君所傳上清寶經三十一卷,晉成帝時於汲郡傳南嶽魏夫人。夫人之子傳茅山楊羲,羲傳許邁,邁復師南海太守鮑靚,受上清諸經。邁弟謐、謐子玉斧,皆受《三天正法曲素鳳文》。

天尊曰:吾以延康元年,號無始天尊,亦名靈寶君,化在上清境,說洞玄經十二部,以教天中九真,中乘之道也。

《玉緯》云:洞玄是靈寶君所出,高上大聖所傳。按元始天王告西王母曰:太素紫微宮中,金格玉書靈寶文,真文篇目十二部妙經,合三十六帙

又《四極盟科》云:洞玄經萬劫一出,今封一通於勞盛山。昔黃帝於峨嵋山詣天真皇人,請靈寶五芽之經。於青城山詣寧封真君,受靈寶龍蹻之經。又九天真王降於牧德之臺,授帝嚳靈寶天文。帝行之得道,遂封祕之於鍾山。又夏禹於陽明洞天感太上,命繡衣使者降授靈寶五符以理水,檄召萬神。後得道爲太極紫庭真人。演出大、小劫經,中山神咒,八威召龍等經。今行於世矣。時太極真人徐來勒,與三真人以己卯年正月降天台山,傳《靈寶經》以授葛玄。玄傳鄭思遠,思遠以靈寶及三洞諸經付玄從弟少傅奚,奚付子護軍悌,悌付子洪。洪即抱朴子也,又於馬跡山詣思遠告盟奉受。洪又於晉建元二年三月三日於羅浮山付弟子安海君、望世等。後從孫巢甫,晉隆安元年傳道士任延慶、徐靈期,遂行於世。今所傳者,即黃帝、帝嚳、禹、葛玄所受者。十二部文未全降世。

天尊曰:吾以赤明之年,號梵形天尊,亦名神寶君,化在太清境,說洞神經十二部,以教天中九仙,小乘之道也。

《玉緯》云:洞神經是神寶君所出,西靈真人所傳。此文在小有之天,玉府之中。《序目》曰:《小有三皇文》,本出《大有》,皆上古三皇所授之書,亦諸仙人所受,以藏名山。昔黃帝東到青丘,過風山,見紫府真人,受《三皇內文》。又黃盧子、西嶽公皆受禁虎豹之術。真人介象受乘虎之符。《八威使者受策虎豹文》。又鮑靚於晉惠帝永康年中,於嵩山劉君石室,清齋思道,忽有刻石《三皇天文》出於石壁。靚以絹四百尺告玄而受。後授葛洪。又壺公授費長房,亦有洞神之文。石室所得,與今《三皇文》小異。陸修靜先生得之,傳孫遊嶽。遊嶽傳陶隱居。其天中十二部經,未盡出世。今傳者是黃帝、黃盧子、西嶽公、鮑靚、抱朴子所授者也。三洞既降,遂有大、小、中乘,初、中、後法三種分別,以教於世。夫三洞者,蓋是一乘之妙旨,三景之玄言。了達則上聖可登,曉悟則高真斯陟。龍章鳳篆,顯至理之良詮;玉簡金書,引還元之要術。故《玉經隱注》云:三洞經符,道之綱紀;太虛之玄宗,上真之首經矣。豈中仙之所聞哉?《正一經》又云:三洞妙法,兼而該之,一乘道也。

三洞品格

《八素真經》云:太上之道有三;上真之道有七;中真之道有六;下真之道有八。今出如左:

《玉清隱書》
《神虎大符》
《金虎真符》

右是太上之道。行此真道,得爲太上之真位,爲上真玉皇君也。

《太上鬱儀奔日文》
《太上結璘奔月章》
《太上八素奔晨隱書》
《太微帝君飛行天綱上經》
《高上大洞真經三十九章》
《金闕靈書紫文上經》
《黃老八道九真中經》

右上真之道。總而行之其道,則爲上清上元真人。

《太丹隱書朝真上經玉帝神符》
《三天正法鳳真之文九真昇玄文》
《三元布經四真之章太上金策》
《方諸洞房玉字上經六甲靈飛符》
《靈寶祕符三皇內文天文大字》
《青要紫書曲素訣詞三五順行經》

右中真之道。總而行之,則爲上清中道真人。

《上清九化十變三九素語》
《丹景道精隱地八術》
《天關三圖玄皇玉書》
《神州七變七轉洞經》
《紫度中方石精玉馬水母經》
《絳綠黃道玉目龍書眾文》
《素奏中章五行祕符》
《五帝玉女上元五書》

右下真之道。總而行之,則爲上清下元真人也。

元始天王告西王母曰:太上紫微宮中,金格玉書,靈寶真文篇目有十部妙經,合三十六卷,是靈寶君所出,高上大聖所撰,具如靈寶疏釋。有二十一卷已現於世,十五卷未出。孟法師云:高玄大法師夏禹師仙公所撰十卷,及《修行要用》五卷,足爲三十六,合爲六卷,即今世所行。其後分有內教十卷,即是昇玄之文,亦世所行也。

按《太玄都四極盟科》曰:洞玄經萬劫一出,今封一通於太山,一通於勞盛山。元始天王告西王母云:太上紫微金格玉書靈寶真文十部妙經,太上所祕,不盡傳世。王母所得,詎已極源;五嶽所藏,亦多不備。龜山西室,王屋南洞,天經備足。昔黃帝登峨嵋山,詣天真皇人請受此法,駕龍昇玄。帝嚳之時,九天真王駕九龍之輿,降牧德之臺,授帝嚳此法。帝後封之於鍾山。夏禹所感之書出見,有異今略序者。按《真一自然經》云:太極真人夏禹,通聖達真。太上命鈔出靈寶自然經,分別有大、小劫品經、《中山神呪》、《八威召龍》等經,云:小劫至時,必脫大水焉。

又云:徐來勒等三真,以己卯年正月一日日中時,於會稽上虞山傳仙公葛玄。玄字孝先。後於天台山傳鄭思遠、竺法蘭、釋道微。道微傳吳主孫權等。仙公昇化,令以所得三洞真經,一通傳弟子;一通藏名山;一通付家門子孫,與從弟少傅奚。奚子護軍悌,悌子洪。洪又於馬跡山詣思遠,盟而授之。洪號曰抱朴子。抱朴以建元二年三月三日於羅浮山,付弟子安海君望世等,至從孫巢甫,以晉隆安之末傳道士任延慶、徐靈期之徒。相傳于世,于今不絕。

《玉緯》云:昔元始天王以開皇元年七月七日丙午中時,使三天玉童傳皇上先生教曰:若白簡青籙之人,自然得乎此法。又虛無先生傳於唐堯,後聖帝君命小有天王撰集宣行。青童君云:自唐堯之後,得上文者乃七千人。皆飛龍玄昇,或淪化潛引,不可具記。得道者皆藏文五嶽。經內明三劫化主,及開皇劫,以此妙經生天立地。大聖應於始青之中,號元始天尊,或太上道君。人天化主,此如三寶科釋,今不具詳。

《玉經隱注》云:《三皇天文》、或云《洞神》、或云《洞仙》、或云《太上玉策》。洞仙者,明此教法能通行者登太清仙,故曰洞仙也。玉策者,是策進之名,亦是扶持之目,謂策勤行者,扶持使仙也。《三皇文》者,《洞神》第十四云:第一《天皇文內字》。字者,志也。明天使人仰觀上文,心識覺悟,內志習勤,外不炫燿。第二《地皇內記書文》。文者,明也。內學志明,記正無惑,舒以廣濟,緣明至極也。第三《人皇文》。文者,明也。人能俯察地理,法地則天,定內安外,普度無窮,同歸玄門,由學所得。此並經釋也。又稱《三皇經》者,謂三皇各受,隔世稟行。又八帝之經,亦是隨方爲化。猶如靈寶一文,五帝分寶,即爲五帝文。鮑南海《序目》云:上古初以授於三皇,名之《三皇文》也。《洞神》第六又云:仙人曰:皇文乃是三皇已前,鳥跡之始大章者也。第三又云:皇文帝書,皆出自然,虛無空中,結氣成字。又云:本源無異矣。至于三皇,各受一部,分爲三元,三才之道也。第十三卷云:三元八會,自然成文。方丈懸空,字字各現。第十四云:得失由人,此文不滅;聖真寶之,鎮太極宮中也。

《序目》云:《小有三皇文》本出《大有》,皆上古三皇所受之書也。《天皇》一卷,《地皇》一卷,《人皇》一卷,凡三卷,皆上古三皇時所授之書也。作字似符文,又似篆文,又似古書。各有字數。神寶君所出,西靈真人所撰。此文在小有之天,玉府之中。諸仙人授之,以藏諸名山石室,皆不具足,唯蜀郡峨嵋山具有此文。昔仙人智瓊以《皇文》二卷,見義起不能解,遂還之。王公以帛公精勤所得,傳之賢達,宣行至今。《大字序說》十四篇,是天文次第之訣。《小有經下記》所載十一卷,推部本經,分別儀式,合一十四卷。今孟先生所錄者,是其山中所傳,猶十一卷。此二本並行於世。抱朴子云:昔黃帝東到青丘,過風山,見紫府先生,受《三皇內文》。晉時鮑靚學道於嵩高,以惠帝永康二年於劉君石室清齋,忽有《三皇文》刊石成字,乃依經以四百尺絹告玄而受。後亦授葛洪。按《三皇經序》云:鮑君所得石室之文,與世不同,洪或兼受也。陸先生時所得初傳弟子孫遊嶽,有四卷而已。孫後傳陶先生。先生分析支流,稍至十一卷耳,即山中所傳者是。《命召咒文》云:三皇治世,各受一卷以理天下。有急,皆召天地鬼神敕使之,號曰《三墳》。後有八帝,次三皇而治。人各授一卷,凡八卷,號曰八索。八帝之治,邪鬼逆竄。黃帝述以斷邪惡。

七部【并序】

夫七部者,蓋乃總道化之教方,統玄門之正典,包羅群藝,綜括眾文。六宗之辯莫階,五時之說非擬。覩斯法海,靡不成真;涉此慈波,咸皆捨僞者也。

七部者,今因《正一經》次,一者洞神部、二者洞玄部、三者洞真部、四者太清部、五者太平部、六者太玄部、七者正一部,前之三部,已如三洞義釋。今釋後四。

言太清者,孟法師云:大道,氣之所結,清虛體大,故曰太清,以境目經也。今謂此經是從所輔之境得名,何者?此經既輔洞神,洞境是太清故也。亦未必示者,此經既明金丹之術,服御之者遠昇太清,故言太清也。

太平者,太言極太,平謂和平。明六合太通爲一,正平之氣斯行,故《太平經》云:今平氣行矣。平亦是安。又云:欲復古太平之法,先安中氣也。又云:三五氣和,日月常光明,乃爲太平。《爾雅》云:明,成也。此亦可訓明,言明君治世,成濟品物,爲太平也。或有解云三階正爲太平,或有解云景星現曰太平,此並一事爲釋耳。今明此經現世,能使六合同風,萬邦共軌,君明物度,可謂太平也。

太玄者,孟法師云是太玄都也。今爲老君既隱太平之鄉,亦未詳此是何所,必非攝跡還本,遣之又遣,玄之又玄,寄名太玄耶?此經名太玄者,當是崇玄之致,以玄爲太,故曰太玄也。若言起自玄都,不無此義,但七部皆爾,非獨此文也。

正一者,《盟威經》云:正以治邪,一以統萬。又言:法文者,法以合離,文以分理。此言眾生離本,所以言離,故下文云:反離還本,合真捨僞,由法乃成。言統萬者,總攝一切,令得還真,故下文云:一切學士,覺悟少欲,欲少近乎道宗,宗道在乎戒也。治邪者,文云:眾生根麤,去道賒邈。大道慈悲,立法訓治,趣令心開,兩半成一,一成無敗,與常道合真。故曰正一法文也。通言部者,以部別爲義。三部通名太,正一獨稱正者,以三部輔於三洞大法,故言太。正一既遍陳三乘,簡異邪道,故稱爲正也。

四輔

第一太清者,太一爲宗。

《老君演說建豐經》云:微妙之旨,出於太清。《天老祕讖經》云:生道實妙,人不釋誠;釋誠不倦,昇太清也。《九君申明道要》云:《太清中經》,元始出來;出於老君,傳付元君、九皇真人,祖習不絕,皆開此君也。《正一經》云:《太清金液天文地理》之經四十六卷。此經所明,多是金丹之要。又著緯候之儀,今不詳辯。按墨錄所明,即漢安元年,太上以此經四十六卷付於天師,因此至今也。

第二太平者,三一爲宗。

《老君所說》甲部第一云:學士習用其書,尋得其根;根之本宗,三一爲主。《玉緯》云:太平者,六合共行正道之號也。今宛利世界九州八十一域,罷除六天,上問神人,詳說古道,家國安寧,長居慶樂。丁部第四云:欲知吾道大效,付賢明道德之君,使其按用之,立與天地乃響應,是其大明效證驗也。甲部第一又云:誦吾書,災害不起,此古賢聖所以候得失之文也。又云:書有三等:一曰神道書,二曰覈事文,三曰浮華記。神道書者,精一不離,實守本根,與陰陽合,與神同門。覈事文者,覈事異同,疑誤不失。浮華記者,離本已遠,錯亂不可常用,時時可記,故名浮華記也。又云:澄清大亂,功高德正,故號太平。若此法流行,即是太平之時。故此《經》云應感而現,事已即藏。又云:聖主爲治,謹用兹文;凡君在位,輕忽斯典。然其卷數,或有不同。今甲乙十部合一百七十卷,今世所行。按《正一經》云,有《太平洞極》之經一百四十四卷。今此經流亡殆將欲盡。此之二經,並是盛明治道,及證果修因,禁忌眾術等也。若是一百四十卷《洞極經》者,按《正一經》,此漢安元年太上親授天師,流傳兹目。若是甲乙十部者,按《百八十戒》云,是周𧹞王時,老君於蜀郡臨邛縣授於琅琊干吉,爾來又隱。近人相傳云:海嵎山石函內有此經。自宋梁以來,求者不得。或往取之,每值風雨暝暗,雷電激揚。至陳祚開基,又屢取不得。每至山所,風雨如故。至宣帝立,帝好道術,乃命太平周法師諱智,響往取此經。法師挺素清高,良難可序。受請至山,清齋七日,將就取經。未展之頃,朝雲暗野,曉霧昏山。師拜禮進趨,天光開朗。乃命從人數十,齊心運力,前跪取函,函遂不得開。法師斂氣開之,乃見此經,請還臺邑。帝乃具禮迎接,安於至真觀供養。經放大光明,傾國人民並皆瞻仰。帝命法師於至真觀開敷講說,利安天下,時稱太平。自此以來,其文盛矣。帝因法師得此經,故號法師爲太平法師,即臧靖法師之稟業也。

第三太玄者,重玄爲宗。

《老君所說故經》云:玄玄至道宗。然其卷數,亦有不同。《正一經》云:《太玄道經》二百七十卷。今《玉緯》所撰,止有一百三十五卷。又非盡是本經,餘者不見。當時運會未行,然此經所明,大略以玄爲致,故《太玄經》云:無無曰道,義極玄玄。樂真人云:《道德五千文》,兹境之經也。舊云《道德經》有三卷。《玉緯》云:其中經珍祕,部入太清。亦未詳此解。按《西昇序》云:列以二篇,乃河濱授於漢文。又云:《素書》二卷,尹喜所受,凡得五卷。既說有三時,玄靖法師開爲三部,宗致《道德》二卷,是先說以道德爲體,其致則總以其文內無的對揚之旨故也。《西昇》次說以無欲爲體,故云當持上慧,源妙真一。後說既盛明真一,故以真一爲體。其源流者,所授尹生五卷,由漸甚多,今不更說。通諸一部者,按《正一經》云:太上親授天師《太玄經》,有二百七十卷。推檢是漢安元年七月得是經。爾來傳世,乃至今日。但其零落闕遺,亦是運還天府耳。

第四正一者,真一爲宗。

《太上所說正一經》,天師自云:我受於太上老君,教以正一新出道法。謂之新者,物厭故舊,盛新新出,名異實同。學正除邪,仍用舊文,承先經教,無所改造,亦教人學仙,皆用上古之法。王長慮後改易師法,故撰傳錄文,名爲《正一新出儀》。故天師云:後世男女,必改吾法。貪財愛色,不施散一切。汝曹重檐地獄爲家,宜各慎之!《正一經》云:《正一法文》一百卷。今孟法師錄亦一百卷,凡爲十帙。未知並是此經不耳。斯經所明,總述三乘之用,故此經云:《正一》遍陳三乘。王長所撰《新出之儀》四十卷,但未有次第。長既隨師昇玄,于時多承口訣,祇錄爲卷名,未詮次第也。其源流者,《玉緯》云:昔元始天王以開皇元年七月七日丙午中時,使三天玉童傳皇上先生白簡青籙之文,自然得乎此法。虛無先生傳於唐堯,又後聖帝君命小有天王撰集宣行。青童云:自爾之後,得此文者乃七千人。皆飛龍玄昇,或淪化潛引,不可具記。得道者藏文五嶽,精思積感,先得此文。此文極妙,得之隨緣。文來或出河洛,或戒經方,依因結果也。漢末有天師張道陵,精思西山,太上親降,漢安元年五月一日,授以三天正法,命爲天師;又授正一科術要道法文。其年七月七日,又授《正一盟威妙經》、三業六通之訣,重爲三天法師正一真人。按《正一經治化品目錄》云:《正目經》九百三十卷,符圖七十卷,合千卷。付天師《正一》百卷即在其內。後會教重,自當具顯道本。《尊卑經》云:真經要妙,其文無雙。三十六萬四千正言無數,不離正一。演氣布化,《五千》爲宗;真精要妙,三洞爲最也。然此法雖復久遠,論其所盛,起自漢朝。天師既昇天後,以此法降與子孫、弟子、嗣師、系師,及諸天人一切內外至信者,修行傳習。屢有傳道之人,今不具載。此文因此行矣。謹按《正一經圖科戒品》云:太清經輔洞神部,金丹以下仙業;太平經輔洞玄部,甲乙十部以下真業;太玄輔洞真部,《五千文》以下聖業;《正一法文》宗道德,崇三洞,遍陳三乘。《太平經》云:輔者,父也。今言三太輔三洞者,取其事用相資,成生觀解,若父之能生也。眾生鈍劣,聞深教不解,更須開說翼成,方能顯悟,即是扶賛之義也。

十二部

夫十二部經者,蓋是通三乘之妙訓,貫七部之鴻規;尋之者知真,翫之者悟理;實出生死之津梁,入大道之途徑。故《正一經》云:三乘所修,各十二部。

夫十二部道義,通於三乘。今就中乘爲釋,餘例可知。十二者:第一本文,第二神符,第三玉訣,第四靈圖,第五譜錄,第六戒律,第七威儀,第八方法,第九眾術,第十記傳,第十一讚頌,第十二表奏。言本文者,即三元八會之書,長行元起之說,其例是也。紫微夫人云:三元八會之書,太極高真所用。本者,始也,根也。是經教之始,文字之根。又爲得理之元,萬法之本。文者,分也,理也。既能分辨二儀,又能分別法相。既能理於萬事,又能表詮至理。如木有文,亦名爲理也。不名真文者,十二義通三乘,真文教主中洞,非通義也。神符者,即龍章鳳篆之文,靈跡符書之字是也。神,則不測爲義;符,以符契爲名。謂此靈跡,神用無方,利益眾生,信若符契。玉訣者,如河上釋柱下之文,玉訣解金書之例是也。玉名無染,訣語不疑。謂決定了知,更無疑染。靈圖者,如含景五帝之像,圖局三一之形,其例是也。靈,妙也;圖,度也。謂度寫妙形,傳流下世。譜錄者,如生神所述三君,本行所陳五帝,其例是也。譜,緒也;錄,記也。緒記聖人以爲教法,亦是緒其元起,使物錄持也。戒律者,如六情、十惡之例是也。戒者,解也,界也,止也。能解眾惡之縛,能分善惡之界,防止諸惡也。律者,率也,直也,慄也。率計罪愆,直而不枉,使懼慄也。威儀者,如齋法典式,請經軌儀之例是也。威是儼嶷可畏,儀是軌式所宜,亦是曲從物宜,爲威法也。方法者,如存三守一,制魄拘魂之例是也。方者,方所;法者,節度修行。治身有方所節度也。眾術者,如變丹鍊石,化形隱景之例是也。眾,多也;術,道也。爲趣至極之初道也。記傳者,如道君本業,皇人往行之例是也。記、誌也;傳,傳也。謂記誌本業,傳示學人。讚頌者,如《五真新頌》、《九天舊章》之例是也。讚以表事,頌以歌德,故《詩》云: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亦曰偈。偈,憩也。以四字、五字爲憩息也。表奏者,如六齋啟願,三會謁請之例是也。表,明也;奏,湊也。謂表明心事,上湊大道。通言部者,以部類爲義,亦以部別爲名。謂別其義類以相從也。無方釋義,十二互通,從通制別,意如前釋。然十二部內,唯本文有通相、別相,以十二部皆是文字,爲得理之本,通名爲本文。本文猶是經之異名,十二部既通名爲經,是通相本文也。於通相文內,別出一部是五篇真文,有生天立地之能,是一切法本,爲別相本文也。不可言十二部皆是玉訣,別出一部是別相玉訣也。餘部例然。又有長行爲偈本稱本文者。餘二乘經望此可知。本文是生法之本,數自居前。既生之後,即須扶養,故次辯神符。八會雲篆,三元玉字,若不諳鍊,豈能致益?故須玉訣,釋其理事也。眾生暗鈍,直聞聲教,不能悟解,故立圖像,助以表明。聖功既顯,若不祖宗物情,容言假僞,故須其譜錄也。此之五條,生物義定,將欲輔成,必須鑒戒,惡法文弊,宜前防止,故有戒律。既捨俗入道,出家簉於師寶,須善容儀,故次明威儀也。又前乃防惡,宿罪未除,故須修齋軌儀,悔已生惡也。儀容既善,宿根已淨,須進學方術。理期登真,要假道術之妙。顯乎記傳,論聖習學,以次相從也。亦是學功既著,名傳竹帛,故次記傳。始自生物,終乎行成,皆可嘉稱,故次有讚頌。又前言諸教,多是長行散說。今論讚頌,即是句偈。結辭既切,功滿德成,故須表申靈府,如齋訖言功之例,故終乎表奏也。又前十一部,明出世之行;後之表奏,祛世間之災。如三元塗炭,子午請命之流,皆關表也。

三十六部

三乘之中,乘各有十二部,故合成三十六部也。論其相攝者,一往大乘具有三十六部,中乘具有二十四部,小乘唯十二部。何者?以大得兼小故也。又大乘得學小,爲遍行也。小不得兼學大,故止十二。中乘可知。此遠論界內化門意也。再論三洞,即是會前三乘入此一乘,故三洞、大乘唯一耳。而又約三洞開三乘者,此欲示一乘之內,無所不包。又云有二經不同:一者,《太玄部老君自然齋儀》云:經有三條:一曰天經,天真所修;二曰地經,洞天所習;三曰人經,世間所行。三景之法,相通而成一,曰三乘。三乘之用,各有十二部,交會相通,總曰三十六部。十二條:一曰無爲,二曰有爲,三曰無爲而有爲,四曰有爲而無爲,五曰續愛,六曰斷愛,七曰不斷不續,八曰分段,九曰無斷,十曰知微,十一曰知彰,十二曰適用。當境而曰十二部。隱顯兼施則有七十二部。今謂此文所出前之三經,自可是教。後之十二,意在行也。二者,正一所明十二者:一者心跡俱無爲,二者心無爲跡有爲,三者心有爲跡無爲,四者捨家處人間,五者攜家入川澤,六者出世與人隔絕,七者與世和光同塵,八者斷欲斯斷,九者不斷而斷,十者遊空中,十一者在地下,十二者住天上。三乘皆有十二,故成三十六部也。釋此文意,已在位業義科。但此兩經名味不同者,亦當教義自是一途之說耳。太玄所出,多據於心;正一所明,通論心跡。但太玄十二中,第八一事言分段,考事涉跡,又不顯十二部經科

雲笈七籤卷之六


[1]、「乃三景之玄旨,八會之靈章,鳳篆龍書,金編玉字,修服者因兹入悟,研習者得以還源。」: 《道教義樞》卷二《三洞義》作「八會之靈音,三景之玄教。金编玉字,研習可以還源;鳳篆雲章,修服因兹入悟。」

[2]、「具十二印,應三洞者,是名正經」: 「印」原作「部」,「經」原作「法」,據《道藏》本《太玄真一本際妙經》及《敦煌道經圖錄篇》改。

[3]、「天是玄義,靈是精義」: 「天」下原衍「地」字,「靈」原誤作「虛」,據《道教義樞》卷二《三洞義》改正。

[4]、「今明玉以無雜,就體而名玉清也;上以上登,逐用而名上清也;泰以通泰,體事故爲太清也」: 《道教義樞》卷二《三洞義》作「今明玉者無雜,就體為名;上者上登,逐用為稱;泰者通泰,體事兼明」,「體事」後有「兼明」似詞義始完。「明」,《道藏輯要》本作「名」。
[5]、「或以言教垂文,或以色聲著體」: 「以言」,原作「言以」,據《道藏辑要》本改;「色聲」,四庫本、輯要本並作『聲色』。
[6]、「太素紫微宮中,金格玉書靈寶文,真文篇目十二部妙經,合三十六帙」:《道教義樞》卷二《三洞義》及本卷下文均作「太上紫微宮中,金格玉書靈寳真文篇目十部妙經,合三十六卷」。「真」上之「文」字宜删。
[7]、「今封」下,《道教義樞》卷二《三洞義》及本卷下文均有「一通於太山」五字,當補。
[8]、「隆安元年」,《道教義樞》卷二《三洞義》及本卷下文均作「隆安之末」。
[9]、「受」原作「授」,據《道教義樞》卷二《三洞義》改。
[10]、「見」,《道教義樞》卷二《三洞義》作「沒」。
[11]、「《中山神呪》、《八威召龍》等經」:「中山神呪」,原作「棲山神咒」,據本卷上文及卷四七《櫛髮呪》條改;「《八威召龍》等經」,原作「八威召龍神經」,據本卷上文改。
[12]、「二年」原作「六年」,據本卷上文及《道教義樞》卷二《三洞義》改。
[13]、「付弟子安海君望世等,至從孫巢甫,以晉」十六字原缺,據《道教義樞》卷二《三洞義》補。又「隆安之末」,本卷上文作「隆安元年」。
[14]、「使」字原無,據《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增。
[15]、「皆」原作「此」,據本卷下文改。
[16]、東里山人按:「宗」原作「綜」。據《華嚴五教章》卷一載,南朝之陳代耆闍寺安廩法師立有六宗之判教,而下文「五時」即佛教天台宗之「五時判教」。蓋「六宗」、「五時」皆爲佛教之判教,而「七部」則爲道教之判教,此處即對舉以比較。
[17]、「清虛體大」,《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炁清體太」。
[18]、「此經既輔洞神,洞境是太清故也。亦未必示者」十八字,《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無,疑衍。
[19]、「階」,《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台」。
[20]、「風」,《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文」。
[21]、「本」,《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合」。
[22]、「戒」,《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一式」。
[23]、「者」字原缺,據《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增。
[24]、「《太清中經》,元始出來;出於老君,傳付元君、九皇真人,祖習不絕,皆開此君也。」: 《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太清中經,元始中來,出於九老,傳付老君,真人祖襲不絕,皆關此君。」
[25]、「墨錄」,原作「黑錄」,據《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改。
[26]、「今」,原作「令」,據《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改。
[27]、「罷」,原作「擺」,據《三天內解經》卷上及本書卷八《釋除六天玉文三天正法》改。
[28]、「忌」,《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惡」。
[29]、「目」,《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日」。東里山人按:作「目」是。
[30]、「極」,《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樞」。
[31]、「師法」,原作「法師」,據《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改。
[32]、「三天」,原無,據《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及本卷下文增。
[33]、「西山」,《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西蜀」。
[34]、「目」,《道教義樞》卷二《七部義》作「墨」。
[35]、「妙訓」,《玄門大義·正義第一》作「訓典」。東里山人按:《玄門大義》似爲「妙典」,待查。
[36]、「實」字《玄門大義·正義第一》無。
[37]、「用」,原作「有」,據《玄門大義·釋名第二》及《道教義樞》卷二《十二部義》改。
[38]、「元」,《玄門大義·釋名第二》作「原」,《道教義樞》卷二《十二部義》作「无」。
[39]、「本行」,原作「立本」,據《玄門大義·釋名第二》及《道教義樞》卷二《十二部義》改。
[40]、「式」,原作「戒」,據《玄門大義·釋名第二》及《道教義樞》卷二《十二部義》改。
[41]、「誌」,原作「至」,據《玄門大義·釋名第二》及《道教義樞》卷二《十二部義》改。
[42]、「謂表明心事,上湊大道」,原作「謂表心事,上共湊大道」,據《玄門大義·釋名第二》改,《道教義樞》卷二《十二部義》作「謂申明心事,上奏大道」。
[43]、「別」,原作「則」,據《玄門大義·釋名第二》改。
[44]、「文」,《玄門大義·明次第第五》作「交」。東里山人按:當作「交」。
[45]、「出家簉」,《道藏辑要》本「簉」作「造」,《玄門大義·明次第第五》作「出家受戒,簉」。東里山人按:當作「出家受戒,造」。
[46]、「聖」,《玄門大義·明次第第五》作「其」。
[47]、「太玄部老君」,《玄門大義·明行第二》作「太玄都老子」。
[48]、「三景之法,相通而成一,曰三乘」,《玄門大義·明行第二》作「三境之法,相通而一,一品曰三乘」。
[49]、「部」,《玄門大義·明行第二》作「條」。東里山人按:據下文,似當作「條」。
[50]、《玄門大義·明行第二》於「條」後有「者」字。
[51]、「適」,《玄門大義·明行第二》作「通」。
[52]、「第八一事言分段,考事涉跡,又不顯十二部經科」,《玄門大義·明行第二》作「第八一事言分段者,事如涉跡又顯。」
字數:9083,最後更新時間:2022-05-29